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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噩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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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团黑色的雾,引导着高自舒走向香岭小学的校门口,她的脑海不太清醒,只能分辨出自己瘦骨嶙峋的手臂和低矮的视角。朦胧之中,她的意识告诉她,这是梦境。
寒风呼啸着吹开迷雾,两个同样矮小的身影朝她走来。高自舒认得他们,却又在潜意识中模糊了他们的脸,只知道他们一个叫杨子光,另一个叫林娇娇。
二人缓缓地飘向她,忽然猛地钳制住她的手臂,将她拖向黑雾之中。
他们移动的飞快,不到一会儿就停到他们的目的地——三年级三班。
正在讲课的数学老师叫杨惠,是个有些丰腴的短发女人,她张开血盆大口,怒斥高自舒“你怎么才来!”
高自舒左右环顾,惊诧地发现带自己来的杨、林二人早已经回到座位上呆滞地盯着她。她想张口说话却发现喉咙火辣辣的,竟一句话都说不出来。
杨老师见她无言,又大吼道:“蹲在讲台上听课!”高自舒的身体不受控制,自觉扭曲成一个奇怪的形状,飘向杨惠脚下的讲台。
不知过了多久,高自舒看到一双鲜艳的红高跟鞋停在她面前,她抬头发现杨惠正面无表情地看着她,“你,去把这道算术题解出来。要是能解出来,你以后就不用在讲台上蹲着听课了。”
高自舒沉默良久,颤抖着拿到那支粉笔。她知道,她是不可能解出来的。无论是当年,还是在梦魇中,她始终做不出那道理应很简单的题目。那些简单的数字被揉成一团乱麻,盘旋在她的眼前,看得见却解不开。
杨惠不耐烦地摆摆手,让她站在一边,然后将她最看中的孩子叫上讲台。杨子光,那是她的儿子。
“子光做的真棒,同学们,你们说是不是啊?”
高自舒看向教室里坐着的所有同学,他们狂热地崇拜着讲台中心的杨子光,震耳欲聋的掌声敲打着高自舒的耳膜。他们还小,不懂得分辨什么是对错善恶,只会毫无顾忌地外放极端情绪。
“高自舒同学这么笨,不配跟我待在一个教室。”家境优渥的林娇娇尖着嗓子喊道,慢慢的,越来越多的同学“正义凛然”地将矛头对准讲台角落的高自舒。
她看着杨惠将她胳膊拽着走到讲台中央,也预知到接下来会发生什么。
无数次的午夜梦回,她体会到一遍又一遍那种屈辱又难堪的痛觉:杨惠提起脚将那只擦的油亮的红色高跟鞋踢在她的背上,她一时躲避不及,直直栽下讲台,那些天真可爱的小孩子,没有一个接住她。
“滚出去,以后我的课你就不用上了。”
她一瘸一拐地走出教室门,顿时,爆笑声充斥着整个教室。那些刺耳的嘲笑声跟在她的身后,泛滥着恶意,让她无处可避,只能躲进黑雾,也被雾淹没。
......
窗外的月光温柔地安抚着高自舒猛然睁开的双眼,盈着泪水的、惊惶的眸子。
她掀开闷热的夏凉被,走下那张狭窄的单人床,来到窗前。月光似水光华,抚平了她与稚嫩脸庞格格不入的眉心纹路,也带着凉风吹开她被汗浸湿的额前碎发。
这个梦境,真实的...就像所谓的穿越,不过就是穿越回她短暂十几年中最悲伤难熬的日子。
可是都过去了,她用与这个年纪并不相称的成熟和置身事外的智慧熬过了小学,今天是小学的最后一天。
——
小学的毕业典礼其实没什么特别的活动,照完毕业照后就可以随意逛逛校园,和学弟学妹们合影,或者跟即将分别的同学老师们促膝长谈......
可这些与高自舒没有关系。
她只是安静地坐在被刻满刮痕的课桌前,默默背诵着《初中必背古诗文》。
远处,林娇娇站在校园中央的校徽雕塑下,指使着她的小跟班为她和班级里的中心人物杨子光合照。高自舒无意中瞥见林娇娇脸上不加抑制的笑意,她只觉得可笑,那些人自己有光芒万丈的校园生活,却依旧不知满足,在其他人被欺压的痛苦中追求优越。
林娇娇说,她喜欢杨子光。
她才多大,就在其他人无知的起哄中红了脸蛋,仿佛已经在本该心无旁骛努力学习的年纪预见自己的甜蜜未来,骄傲自大地说她懂得了“喜欢”。
高自舒早慧,她早已从数不胜数的文学名著中窥得一方真谛。她敢保证,林娇娇不懂何为“喜欢”,那是个珍重的词,决不该脱口而出。
林娇娇只是贪慕“强者”杨子光的光环,被人簇拥着、赞美着的身外之物。
高自舒不想再待下去了,她趁着无人注意,悄悄走出了校外。那些人,无论是老师还是同学,她今后都再也不想看见。
从香岭小学出来,高自舒知道她决不能现在回到那个被称做“家”的地方,那里不会有人欢迎她的回去。
仔细一想,偌大的香岭,她除了书店竟然没有别的去处了。兜兜转转,她还是回到了她最常待着的河文书店。
店长知道这个小姑娘性子冷淡话少,不会影响到别人,又听说她家里的情况,就默许了她在自己的书店里免费借书。久而久之,他们竟然也熟络了起来。
店长姓叶,四十出头,身材瘦削,平日里总穿着西装衬衫,胡子刮的干干净净,不像生意人,倒像是教书的老师。
他经常提到他漂亮的妻子,还说他们有一个女儿,和高自舒年纪差不多大。
只是,高自舒来到书店这么多次,却从未见到他的妻子和女儿。
高自舒背着书包走进书店,就见叶老板手握茶杯躺在躺椅上闭目小憩。
她轻手轻脚地将书包放到存物柜里,柜门关闭的声音还是吵醒了叶老板。
“叶叔,我来还上次借的书。”
“你搁收银台上就行,我一会儿把它和另外的一批书总到书架上。”
“那我到时候帮您。”
“好。”
高自舒正要转身走进书柜找一本新的名著,叶老板叫住了她,“我突然想起来,前两天有个小男生来找我,个子挺矮但是人长得挺俊的,他把钱给我,让我代还给你。”
说罢,老板站起身从抽屉里拿出一个信封,递给了她。
高自舒走到书店最里面的书架一侧,缓缓打开了信封。她最先看到的是一张百元大钞,足以将那本便宜的《哈姆雷特》买上五六本,或是将各种口味的冰淇淋买上个遍。
钱下面是一张浅蓝色的信纸,上面的文字算不上好看,却是一笔一划的。
“你好。
我本来想早些把钱还给你,可我不知道你的名字,也不知道你在哪里上学,住在哪里。我猜你应该认识书店里的叔叔,就把钱交给了他。
谢谢你,我觉得你很勇敢。
他们都说我又矮又呆,我不在乎,他们的话伤不了我。有时我还觉得他们都很无聊,做的事没有一点意思,只要我不理他们就行了。
可是遇到你那天之后,我也在一直一直想,也许我要改变。
我不是为了反抗他们。我也不知道为什么。
我叫任鹤戎,希望我以后还能遇见你。”
香岭小学六年级毕业这一天,12岁的高自舒知道了9岁任鹤戎的名字。在某些方面,他们真的很像,语气都是淡淡的,流露着对人情事故的熟稔和另类,却在灵魂深处埋藏着浅浅悲伤。
信纸的下面还有一张手绘的哈姆雷特像,或许,是她在经过书店橱窗时溢出的不舍被某人发现了。
阳光折射在玻璃上,映出一个少女柔和的面孔,或许只在此刻,高自舒还算有一颗真正年轻的心脏。
也许明天将一切避之不及的她,会把“再遇”当成一个玩笑。可现在的她宁愿未来的某天,高自舒和任鹤戎能再次遇见,她期待着,只希望他们都不再懦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