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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第二章 ...

  •   “林纾,你在家里做什么呢?”

      我压低了墨镜,扭头望向身后刚从书房里走出来的张羡,笑笑:“在阳台写生,好久没画画了。”
      “噗嗤,”他走过来把我脸上的墨镜拿掉,“装逼呢你?晴空万里地戴什么墨镜啊?”
      我有些不满,把墨镜抢过来,“没有,眼睛不舒服而已。”把墨镜放在旁边的画架上,抓起一枚牛皮纸包着的糖拆开往自己嘴里送。
      李医生送的糖果属实不错,不甜不腻,心情也好了些,我苦笑着把牛皮纸扔进装满废纸的垃圾桶。
      张羡见我表情,翻了把垃圾桶。
      “我去,你他妈是怎么的啊?这一张张稿子画得歪七八扭的,就这么扔了?”他把一张张被我涂抹上七七歪歪的线条就扔掉的纸展开道。
      ——那是你不知道,刚刚你在书房办公,我就在阳台,疼得笔都拿不稳,就想从这二十八楼跳下去,摔个粉身碎骨。
      “你吃的什么?”下意识,我把嘴里的牛奶硬糖嚼个粉碎,嚼得面部变形。
      “朋友送的,你吃吗?”
      “啊——”他突然就蹲下来,一脸理所当然地张开嘴等着投喂,像极了个撒娇的孩子。
      行吧。我拆开一颗糖扔他嘴里。
      张羡顿时张开眼,气哼哼地嚼着糖,把刚进嘴的糖嚼碎:“没味儿。你也不喂我?!”
      委屈的像个孩子。
      “我喂了不是?”我反问。
      没成想人直接撇下黑脸走了,“我要你喂我!”
      “我不是跟你说了吗,我生病了,最近流感严重,我怕传染你。”
      张羡没理我,不久书房里又传出来了他“办公”的声音。
      “张总~都快过年了,也不见您来啊~”
      “哼,也就你上道些。”
      我吁了口气,抓了一把糖挨个儿拆封塞嘴里,感觉——腹腔又隐隐作痛了。
      他看不见我眼底的黑眼圈和眼尾的红,看不出我面黄肌瘦,明明对我没感情,却还是要装作正常交往期间的样子,不累吗?
      我累了。
      七年有余,我对他的爱从没有变过,可他变了,我曾经幸福地以为只要我们坚持着,会跨过七年之痒,会走过几十年的风风雨雨,然后叹口气,依偎在一起看夕阳,或是下象棋。
      我的确是觉得七年之痒没什么,可是他好像……就只坚持了一年不到。
      看着眼前被颜料泼洒得斑驳的画板,我也不想画下去了。我回了客卧,自从他夜不归宿十几天后,我就搬到客卧睡了。
      我把盘子里深色牛皮纸的糖拆开,将药丸一口闷进去,喝了口昨晚剩下的凉茶吞入腹。
      “还是尽早把书信写完吧。”我告诉自己,不是我不想喂他,只是我觉得那样不好,为难了他,跟不爱自己的人接吻,或是跟自己不爱的人接吻,都很痛苦。
      我忍住了眼里的酸楚,把一叠泛黄的稿纸拿出来,开始书写。

      致爱人张:
      2012年,1月28日。
      如你所说,晴空万里,只是,我没心情去看,只觉得天蓝得格外刺眼。
      我本来想在过年前画一副写生的,对面的香山一片红白相间,就像烈火焚雪一般,真好看。
      可是我连笔都拿不稳,还浪费纸,你爆粗口骂我了。
      今天这封信,送给十三岁意气风发的你吧。

      在一起的时候,你问过我六次——我怎么喜欢上你的,记得上一封信说过,我可能第一次见面就动心了,喜欢你是什么时候,我自己觉得已经久得记不清了。
      总之,第一次认清自己喜欢一个人,就是在十三岁。那个酝酿着荷尔蒙和叛逆因子的青春期,我疯狂地喜欢上你。
      我喜欢上你的理由,很奇怪,后知后觉,那是喜欢,后知后觉,很久以前就喜欢。
      我很喜欢看你在篮球场写字,被汗渍染黄的速写本用线编起来,上面的每一帧画面,都是那样的有冲击力和吸引力。
      十三岁的某一天,我就坐在教室窗边,转转笔,发发呆。我感叹数学真不是人学的东西,不论是从前的学生时代,还是现在。
      清风染了些暖暖的睡意吹过,我打了个哈欠抬头望向窗外,就看见坐在樟树下的画架前,一脸陶醉的你。
      睡眼惺忪,脸上沾了些颜料,画笔匆匆忙忙地在纸上游走,看样子,刚刚不小心打瞌睡,把脸怼在未干透的颜料上了。
      好傻……但是——
      但是,我心动了。我的角度,清晰可见男孩滚动的喉结,拧成麻花的眉头和微眯的眼,困成那样还迷迷糊糊地涂画着什么,我只能用一个“可爱”来形容你了。
      “好想吻他”是我想到的第一句话。
      我是真的像搂住你的脖子,在盛夏燃起的火候里热烈拥吻。

      可是,十三岁的我,对自己的性向为什么会是男生,感到了疑惑,以及前所未有的恐惧。
      那个时候,我身边那个男孩儿不是整天在女生面前博好感,打个篮球都大呼小叫地。
      我明显感到了我自己的不同,一激动,竟然狼狈地哭了,不知道是喜欢的激动,还是害怕一股脑涌上来。
      那天下午回到家,我就问了我妈。我问她,如果我喜欢上男孩她会怎么样。
      母亲向来是笑脸晏晏地,很注意自己的形象,不知怎么的,把我拉到房间里一顿毒打。
      再之后,晚餐她又换了条裙子,故作端庄地告诉我——同性恋不是这个时代的主流,她瞧不起同性恋,我只是尚且在青春期,对自己的性向意识模糊。
      “两个男人那叫病,严重的精神病。”
      这句话,我记住了,忍着背上藤条鞭打出来的鞭痕疼痛,记了二十年。
      那时候有一段时间,我整个人沉溺在“我病了”之中,母亲甚至鼓励我早恋,向喜欢的女孩表白,多跟有好感的女生接触,我一度失眠,靠着每天两颗安眠药过日子。
      我掰不直了。我对母亲说。
      她一脸固执,一段时间下来带我寻找了不少名医,表面总是像个大家闺秀那样子的优秀,端庄矜持,背地里对我毒打骂我不争气,我怀疑,她得了精神分裂。
      也许是这样,我才将痛苦的明恋变成了浸没在酸楚里酝酿而成的暗恋。我偷偷地喜欢着你。
      ——林纾

      把钢笔放下的时候,我才发现自己狼狈不堪,不断地咳嗽,全身上下都不舒服,鼻涕不自主的流淌出来,我感觉自己就快把腹腔里的肿瘤咳出来,那多好啊……
      “我还不能死。”
      拼尽全力去爱这个人,已经是我的本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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