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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乱世之征(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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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积和青嬷嬷租了一辆马车前往青山镇的蝴蝶斋分铺,快到青山脚下时,小积一边驾着马车,一边端详手里的丝帕:“青嬷嬷,您是说服车里的那位大人就是大王子姜焕?”
马车的帘幔收拢着,青嬷嬷坐在车内缓缓说道:“五驾服车仅次于天子的六驾,原本是只有太子姜恢才能享用的,但是大王子是陛下的嫡长子,深受宠爱,所以也被特许了五驾服车。我们的太子殿下素来温厚仁爱,而刚才那位性情多变暴躁的必然是大王子姜焕。要不是因为那位姑娘,恐怕我们早就因为冲撞了大王子而人头落地了。”
“所以那位漂亮姐姐可以算我们的救命恩人了。”小积将楚蝶衣赠送的丝帕仔细地叠好,正要塞入衣襟中。突然道路左边的高坡上响起一声尖叫:“啊!”一个红衣少女一手抓着一只彩蝶纸鸢从高坡上向后掉落下来。
青嬷嬷刚要探头去看,小积已经纵身跃下马车,踩着草甸子拼命朝高坡跑去。破旧的草鞋踩到了几颗碎石,脚底打滑,眼看着红衣少女即将坠地,小积连滚带爬,手脚并用,迅速恢复平衡,几个箭步,向上跃起,一把接住女孩。却因巨大的冲击力,双双翻滚在地,小积只能抱紧女孩,用双手护住她的脑袋。两人一路向下滚落,直到小积背后突然撞上一块巨石,在一声巨大的撞击声中停了下来。
“小姐!”一个丫鬟拿着掉落的纸鸢仓皇地赶了过来。
小积双眼发黑,被撞得意识有些模糊,仍紧紧抱着怀里的人。
丫鬟看着眼前满身污泥、衣衫破旧的小积,立刻嫌弃地扒开他的手,拼命地解救自家小姐:“还不放开你的脏手?小姐,你没事吧?有没有哪里伤着了?”
小积这会脑袋还有些发蒙,只觉得后背火辣辣地疼,想努力撑起自己,刚才匆忙塞入衣襟的丝帕掉了出来。原本雪白的丝帕却在阳光照耀下反射出一片淡黄,蝴蝶的薄翅越发透明,终于挣脱丝线,遨游于淡黄的花海中,而那透明的翅膀在少女眼中反射出五彩的光华。小积糊里糊涂地捡起丝帕塞入衣襟。他抬头看向少女,视线终于逐渐清晰。一袭艳如山花的红裙,娇小玲珑的身躯,银饰束腰,乌黑的长发上几朵簪花头饰,雅致的小脸在阳光映衬下有些透明似的白皙,眼睛又圆又大,水润而清澈,挺直的鼻子却有种古典成熟的美,似乎不应属于十岁不到的女孩的脸,配上小小薄薄的唇和略微削尖的下巴,活脱脱一个纯洁天真的小仙女。
“小积!你怎么样?”青嬷嬷的声音响起。
小积回过神来:“背,咳,背上,撞到了。”
“哎,你,踩到我家小姐的裙子了,快把你的臭脚挪开。”丫鬟持续输出。
“阿欢姐,没事的,华儿的裙子本来就摔脏了。你不要这样跟小哥哥讲话,他是华儿的救命恩人。”丫鬟一脸委屈地收住了嘴。
女孩看向小积:“我叫锦华,是青山镇蔡人臣家的小女儿,在家大家都叫我华儿,你也可以这么叫我。”
“不敢不敢,锦华小姐。”人臣全称小众人臣,是卿事寮下属百官中管理奴隶的官职。
“这次真的多谢你,你,好像不是青山镇人吧?”虽然不满十岁,脸上稚气未脱,但不愧是官家小姐,谈吐都十分端庄。
“我叫小积,是这边蝴蝶斋分铺的伙计,刚从王都调过来。”
“哼,没有姓氏,原来是个奴隶,还是酒楼里的奴隶,怪不得穿得这么寒酸,还好意思坐着和小姐面对面讲话。”阿欢又撇了眼小积。在巍朝犯人和奴隶都是不配拥有姓氏的。
“来来来,我带了王都上好的金创药。”青嬷嬷拿着一个翠绿色的小瓶走了过来。
“锦华小姐的脚踝也受伤了,先给锦华小姐用吧。”
小积不说锦华都没注意到,脚踝上只是擦伤并无大碍,她本想推脱,但阿欢焦急地嚷嚷着,要是留了疤,这可如何是好。阿欢立马接过金疮药,仔仔细细地上药,又问青嬷嬷要了一些布条做绷带,严严实实地包了一圈又一圈。
折腾完毕,望着自己臃肿的脚踝,锦华才看向正在处理伤口的小积,连连道谢。
小积脱下上衣,放在一边,衣物最上面整整齐齐叠放着那一方蝴蝶丝帕,青嬷嬷正替他上药。伤口较深,药物渗进去,钻心地疼,但小积始终忍耐着,不想在女孩面前喊出声,额角有汗滴滑落。饶是如此,小积也舍不得用蝴蝶丝帕去擦汗,只是用手随意拂去。
锦华看他伤势不轻,说道:“小积哥哥,不如随我回府,我去请镇上最好的大夫给小积哥哥好好看看。”
“不,不用了。”好不容易上完药,“我们这些下人受伤惯了,糙着呢,我从小就皮,大大小小的外伤只要一用这药,第二天保管活蹦乱跳。”
“真的不用吗?”锦华不放心,转而说道,“那小积哥哥救了我,我必须得让爹爹在家设宴,好好款待你。”
小积重新穿好上衣:“真的不用了,我明天一早便要离开青山镇,去平山乡校当学徒。这次真的不方便。”
“切,给脸不要脸。”
“阿欢,掌嘴。”
“小姐,我……”
“小积哥哥,对不起,是我没教好下人。”说着取下自己腰间纯白的玉佩,“这块玉佩既当赔罪,也算谢礼了。”
小积刚想拒绝,锦华便一步上前,将玉佩硬塞进小积手里,然后转身就跑。跑出几步,她转过身来大声喊道:“小积哥哥,既然不愿去华儿家做客,那这枚玉佩你可得好好收着哦!”裙裾飘扬间,莞尔一笑。
那是小积第一次看见女孩对自己笑,心底涌上第一次的感觉(第一次离开娘亲、第一次救下一个好看的姑娘、第一次有人邀请自己去她家做客、第一次有人送自己礼物),反正是第一次的感觉,原初的、毛糙糙的,令他耳热心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