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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第 10 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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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澄觉得自己倒霉透了。
手下的小崽子们一个个都不安生,去年带的李晋见习期时唯唯诺诺,一旦入职放飞自我。
今年更奇葩,单位招了个女警,一看就知道是吃不了苦,从小被宠大的孩子。
这跟年头,平静的生活过久了,人就会退化成温室动物,无法经受考验。
比如说他那个堂弟,虽说是警校毕业,然而警校的分数线本就不高,他一路靠着纸上谈兵和家里开绿灯,毫无挫折地步入社会。
这样的人,怎么能成为真正的人民警察?
当伯父伯母求上门来,方澄也没有明确拒绝。
堂弟的学校成绩他一路看过来的,不说好也不能说差,大部分人都这样,相比于那些上了大学,就开始泡吧喝酒谈朋友的“大学牲”来说,自家堂弟还是挺乖的。
反正基本盘都挺烂,那就泥里淘金吧。
于是他说:“只要堂弟能通过考试,通过审核,那么我会带他。”
前提是要能通过……也不知是望子成龙的伯父伯母,选择性忽视纪律的严明还是对自个儿儿子太有信心。
竟然在公安局优先考虑男性的情况下,还被沈逸星截胡。
倘若是个臭小子,方澄大可以三天一打五天一踹,可着劲儿的练,可来的是个姑娘,这就难办。
学校篮球队的帅气小哥,如果给所有女朋友买花,那买花的数量足够花店老板打折,而他说过话的异性还没有人家的女朋友多。
他和队里其他的毛头小子一样,像看个稀罕物似的,盯着小姑娘的一举一动。
看她像只小鸭子似的,笨拙地收拾办公室,看她一点一点把卷宗收拾整齐。
每天第一个到,最晚回,隔着好几米都能闻到她身上那股不谙世事的味道。
不是方澄看不起女同志,而是男女之间的生理差异就注定了刑侦不适合女性。
带出一个新人是放出去的话。
他一开始把新人可能踩到的雷,各种菜鸡操作都设想一遍,然而他就是没想过会招女警。
放出去的话自然得作数,然而一腔热血不能迸发在女同志身上啊,人家会嫌脏。
就沈逸星那姑娘天天带着个苹果上班,先把果子洗一遍,锃亮的水果刀削下的皮一点不断,顺便还把上面挂着的苹果梗剪了。
最后,红口白牙,白森森的一口一口啃掉了果肉,看着还有点瘆人。
方澄觉得自己真是犯矫情,人家削苹果也值得看半天?
哼哼!现在洁癖,等现场让你搬尸体!
到底没“哼哼”出来,沈逸星洁癖归洁癖,现场没矫情,说做什么就做什么,倒是让他被伯父伯母数落一阵的怒气无法发挥发挥。
那就从工作不行入手,结果这姑娘长太好看,刚开口要训话,就被隔壁法医给拦下来。
见色忘义的家伙,跟没见过女人似的笑得傻气,说什么新人刚来都这样,要慢慢培养,不着急。
就tm操蛋!
方澄左思右想,觉得生气,但是到底为什么生气也总结不出来,总之就是生气!
他不如别的队长受欢迎,过于年轻的队长,对手下的队员没耐心,总想着我可以做到,为什么其他人不行。
偶尔再来点攀比心态:你们看看,你们不行但是我行!
能当上队长,纯属意外,他工作经验一般,正好赶上立功机会,加上的确职业技能不错,前任队长升职前就指认方澄接班,说什么小伙子嫉恶如仇,有前途有志气有冲劲儿。
可是唯独忘了,方澄有能力有经验,却唯独没有经过岁月的洗礼。
别的队长他们看队员像看小辈,进步一点点都大夸特夸,他的队员进步一点点:呵呵,这么简单,值得骄傲吗?
方澄到现在都不明白,为什么前辈会选择他,难道自己也是矮子里拔将军?
那就太让人吐血了。
前辈说,一个市的公安居,穿着制服的接近两万人,在这两万人中,并不是所有人都能被称为警察,真正的警察寥寥无几。
大部分人选择这个职业,因为它仅仅就是一个不错的职业,工资一般,但是福利待遇好,和平年代不需要去打仗。
作为一个警察最重要的是什么,是技能,是经验,是战功,还是心?
每个人定义都不一样,前辈觉得方澄符合了定义,但是方澄自己一脑袋问号。
那个前辈现在应该在刑侦支队就职,也不知道他找没找到他所认为的真警察。
“不行就滚去别的部门!”这句话是对沈逸星常说的,对别人可能有点威胁意思,但是对沈逸星,方澄多少带了点真情实感。
刑侦部门危险,女孩子又较为脆弱,去合适的岗位更好。
他甚至翻出了姑娘的资料,条件真不错,除了刑侦外,网络,情报,交警都考试通过了,去别的部门,人家可能抢着要。
没必要再不合适的位置死耗着。
直到几周前的杀人碎尸案,当着群众的面,沈逸星一脸狰狞,给那个畜/生开了瓢,方澄这才重新审视这个新人。
方澄不由得想起了自己还是新人时,在追击人贩子时,逮到了人一顿痛打,把人打断了三根肋条的黑历史。
前辈说:有感情,有冲劲儿,挺好,不过感情用事,得扣分。
意思就是得有感情,有热血,但是只能有一点点。
法不容情,哪怕对方是个十恶不赦的大坏蛋,也要等待法庭的审判,才可以决定去留,手里的枪是为了保护,而不是屠戮。
但是法律之外还有人文关怀,面对受害者,能共情受害者,去厌恶坏人,本身没有错。
有时,法律不能保护所有人,但是人可以相互体谅,警察除了守护法律之外,也守护人。
同样,作为队长,他也必须守护着属下,每一次出警,都胆战心惊,哪怕一件小小的事情,都生怕意外发生,无法把队员完整接回来。
坐上车,一遍用对讲机和隔壁特警队队长沟通,一遍眼睛不老实地盯着沈逸星的手机。
马上要真刀真枪的上了,为什么她一点点都不紧张,甚至还嬉皮笑脸的聊天?
纵然经过了很多次紧急任务,方澄依旧无法适应。
太了解生命的脆弱,敌人的残酷,便越发小心谨慎。
这次也一样,他觉得自己的心脏快要跳出嗓子眼,沈逸星还能让他血压再升高一点点:
“你别笑的跟花似的,到时候有你哭的地方!”
方澄话说得咬牙切齿,合着“担心”“紧张”这种情绪全长自己身上了呗,凭什么你还笑得那么开心?
“那就更得笑回本啊……”新人还是怕他的,何况怕领导是所有人的通病,沈逸星反驳的话说得有气无力。
“你闭嘴吧!”
沈逸星的笑容刺痛了方澄的神经,他觉得一股莫名的寒意涌上心头,顺着脊梁骨直冲脑门。
他神游半天,想起来了,这场景像极了电视剧里立flag的情形。
一个人上战场前说,等我回来,我要去吃啥喝啥,或者约着回家结婚的,最后结局肯定得因为各种意外,挂在现场上。
然后只留苦等他的父老乡亲,娇妻美眷日夜垂泪。
妈的,越想越心碎,这种情况,坚决不能在队里发生!
不过还好,沈逸星不上正面战场。
方澄心里有了点安慰,玄学再厉害,难道还能把事先安排好的事情给改了吗,还能让沈逸星直面敌人吗?
事实证明,这TM的flag的力量,真的可以!
方澄之前还嘲笑邻省的特警不行,反恐就反恐,居然还漏了人。
结果真打起来才知道,对面不可小觑。
恐怖分子虽人数不多,却五脏俱全,几十个人竟然还安排了三三战术,打得一众同志措手不及。
最可怕的是,除了正面战场,居然还有事先没注意到的狙击手。
诚然,现在警队的武装力量越来越先进,狙击手一人灭一队的神话真变成了传说,但是一旦遇到必定吃大亏。
交火地点土坯房多,隐蔽性太好,加上黄沙遮面光凭肉眼,无法判断敌方狙击手在哪里。
一边正面拉扯,另一边还放冷枪,根本无法集中注意力去排查。
红外探测系统追踪不准,声探测系统倒是能快速查探敌方。
但是得在开枪之后,通过声音判断敌方狙击手位置,这就意味着他们在狙击手的威胁下,陷入了被动。
狙击手每打几枪,就快速转移阵地,每一次声探测系统追踪到的方向都不同。
“我们的狙击手呢?”方澄哑着嗓子朝对讲机嘶吼,“怎么还不到?”
“队长!”一阵“撕拉撕拉”的故障声音之后,对讲机彻底报废。
这时,沈逸星那边又传来了消息:“队长,我发现了敌方狙击手!”
“他们分成了好几组,大部分在和你们打正面,落单的三个人就是狙击手,我在他们的车轮上做了标记,一路追过来了。”
“现在怎么办,请指示!”
来不及质问沈逸星怎么跑来的,现场千变万化,任何情况都能发生,当务之急就是把狙击手解决了。
从某种程度上,沈逸星做了件好事。
“你发个位置,等我们的人去援助!”
方澄还没忘记沈逸星的装备,一把6/4式,打三枪都不一定能打死人,这种情况就应该原地待命。
又是一阵炮轰,震得耳膜生疼:“喂喂,你还在听吗?”
然而只听耳机里一阵惊呼,他听见沈逸星那头响起了几声枪响,紧接着似有重物被弹起又落地的声音。
“啪嗒”一声,沈逸星的耳麦被打落,只剩一阵寂静。
“沈逸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