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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旺铺转让 ...

  •   室外下了几个礼拜的小雨在今天终于有点要停的迹象,但楼道依旧被外面扑进来的水汽打得湿滑。

      叶寄喑和秦翎住的是那种上世纪九十年代的老旧小区,一共有两栋,每栋五层。两栋楼房加上前面院子后面菜地也没一个足球场那么大。这还是九七年秦翎的妈妈在中行实习时和叶寄喑他爸一起出钱买的中行家属房,因为叶北忆(秦翎母亲)那时候进行晚,又只是一个实习的,所以等到他们看房的时候就只剩下一楼和顶楼了。这种房子挨着一楼的柴间层高低,所以一楼离地面只有两米。南方又潮湿,一到南风天整个一楼就跟冬天洗完澡的浴室一样,地滑墙湿,根本住不得人。而顶楼虽然受南风影响少,但夏天热,而且可能会漏水。总的来说,就是哪哪都不太行。
      最后,他们还是买了顶层。那时家属房这片地方还属于郊区,城管基本不管,所以交房之后他们就立马在房顶上盖了一层阁楼,解决了这个热且漏的问题。
      虽然叶北忆他们之前的问题解决了,但是这么多年过去,楼里的电线和水管早就老化了,所以等到叶寄喑和秦翎住的时候,冒出了一系列的新问题,比如----

      “叶寄喑!你家怎么一大早就用卫生间?搞什么名堂?”秦翎正拉着叶寄喑往下跑,刚跑到四楼,就被突然打开的一扇门拦住了去路。
      “我刚开门进卫生间,一开灯灯泡就开始滴水,吓得我啊。”说话的是楼下的王清秀“发生这种事情,你得去给我去看看,要不然等一下漏电出了人命,够你赔一辈子的!”她一只手叉着腰,另一只手拎着叶寄喑的后领子,边说边推着叶寄喑往里走。
      “哎哎哎,王阿姨王阿姨,那我弟弟呢?我们还没吃呢,得先去吃早点!”叶寄喑一边示意秦翎把拉他一把,一边用后脚跟抵着地,试图抵抗王清秀的无底线劳役。
      “秦翎你也进来!吃吃吃吃什么早点,再不来我都要被电死了!”
      秦翎冲叶寄喑吐了吐舌头,表示自己无能为力,然后在王姨的口水喷击中进了屋。

      “是这里滴水吗?”叶寄喑在王清秀的目光逼视下从家里搬来了上阁楼的梯子,然后又在秦翎忧心忡忡的目光中爬上了因为放在湿滑地板上而变得摇摇晃晃的梯子。
      “我那时候那么慌,哪里晓得到底是哪里滴水啊?你帮我看一下啊。”王姨回答着叶寄喑的问题,眼睛却不住的往阳台的一角瞟。那里放了一个纸壳箱子。
      “别不知道啊姨,您这不知道那不知道的让我怎么修啊?”叶寄喑用手扶着灯管,用眼神示意秦翎把螺丝刀递给他。
      “哎呀我是让你来看看水管,又不是让你给我修灯泡。”
      叶寄喑用螺丝刀把旧的灯泡拧了下来,接着踩着“吱呀吱呀”的梯子爬了下来。
      “这水管‘漏’了那么多次,灯泡也修不好了。我说姨你还不如花点钱买点质量好点的灯泡,也不用多花多少钱,坏的次数也少呢。”
      王清秀见目的被叶寄喑揭穿,也不发火,占着自己脸皮厚对着叶寄喑说:“怎么就修不好了呢?上次不都还说能修吗?”
      因为你害得秦翎没按时吃着想吃的早点。叶寄喑的表情控制得很好,没有半点不爽表露在脸上。他用接近客服的语调说道:“就是修不了了呢,亲!”说话时还面带标准微笑。
      王清秀被叶寄喑突如其来的热情搞懵了。她活了四十多年,从来没有上网买过东西,不懂什么是客服,更不知道这种语调常常是用来敷衍人的。她也从来都没有被什么人叫得这么亲近,尽管叶寄喑只是在敷衍她。王清秀的脸红了。

      她这半辈子过去了,连自己到底干过什么工作都说不大清,更别说能有什么文化来读什么书、搞什么网购了。她长在农村,九岁起就跟着父母下地种田,一直到十七岁才第一次进县城,就被那街上的车流吓傻了---尽管县城到现在也还只是个经济落后的破地方。那时的王清秀确实是很清秀,在他们村子里称得上一句美人,而她也常常以自己的长相为荣。但是一进城,她自己唯一的在大多数人的眼里是可笑的所谓的荣誉,就在霓虹灯的幻影里被撕得粉碎---她从没见过的化妆品被摆在窗台上,一件件花裙子挂在橱窗里,姑娘们一个挤着一个地往里涌,笑着闹着挑选着自己喜欢的样式。王清秀被这裙子迷得动心,她搓了搓自己身上的花布衣裳蓝裤子,没了神地也往店里走。直到店里的服务员连着两次问“您喜欢什么样式”才回过神来,指着一条黑色收腰裙结结巴巴地说那个好看。一问价格,是家里所有人一个月的收入。
      爹见她不见了,一路问着人走进了店,刚好就听到了服务员笑着报的价。

      她直愣愣地站在那裙子旁边,一遍遍地抚摸着裙子的面料。店里的灯打得很亮,照得那条裙子熠熠生辉。
      这么亮的灯,很浪费电的吧。王清秀想。家里都只有小弟的房里装了电灯呢。
      恍惚间,王清秀好像看见有一个穿着工服的男人从店门口冲了过来。是爹啊。王清秀抬起了头,拽着这条裙子的一角,想招呼爹也来看这条裙子。她露出一个微笑:“爹你看......”
      “啪!”响亮的一巴掌拍在了王清秀的脸上。
      ......这条裙子好漂亮......
      王清秀拽着裙子的手松开了。
      那一巴掌把王清秀的脸打肿了,声音也把所有人的目光拉到了她身上。王清秀还是第一次被这么多人盯着看,她下意识地想笑一笑......
      又是一巴掌,打的还是同一边。
      这时店里才有人想到要把爹拉开。
      她听见爹在喊:“我是她老子!老子要打死这个败家玩意!”
      她听到有的姑娘在尖叫着呼唤同伴。不,还是叫她们小姐吧,毕竟自己都经常被人叫做姑娘。
      王清秀不知道自己是怎么出的店,也不知道爹是什么时候扔下自己坐公交车回的家。等她拖着疲惫的身子走回家时,已是半夜了。村口的狗吠着,吠亮了小弟房里的灯。
      小弟说了些什么,王清秀大多已经不记得了。但她还记得最后一句:
      “爹说既然你这么喜欢城里的东西,等到成年之后就洗干净嫁个城里人吧!”

      王清秀后来确实嫁了个城里男人。那个男人对她很好,还给她买下了那条黑色束腰裙。但从结婚起,她男人就没有碰过她。
      一开始,王清秀以为是自己那里惹怒了丈夫,但结婚一年后丈夫还是对她很好,处处维护她。王清秀对自己的丈夫非常满意,就是他经常会带男性朋友回家来玩,这点常惹她生气,因为他们常会把家里弄得一团遭。但每次她生气之后,丈夫都会蹲下来牵着她的手道歉。
      那时王清秀觉得自己是娘家人最羡慕的一个。
      那天她去菜市场买菜,恰巧碰见了好几年没有联系过的小弟。
      小弟牵着女朋友的手正在买菜。她鼓起勇气上前打了个招呼,却看见小弟嫌弃的后退一步,说:“当了同妻还好意思在这里晃悠?你知不知道所有人都在取笑你?”
      那时的王清秀哪里知道同妻是什么意思?在小弟女朋友的解释下,她才知道自己这么多年原来嫁了个同性恋。

      王清秀回家收拾了自己的东西,唯独没有带走那条黑色束腰裙。她搬到了中行的家属房里,享受着“丈夫”每个月打给她的钱,准备过完自己的下半辈子。
      阳台上的箱子里装着丈夫的骨灰。死于自杀。

      “姨?你还在听吗?”叶寄喑又叫了一句。见王姨终于有了反应,叶寄喑长舒了一口气,说:“滴水是因为打南风,不是因为漏水。这灯泡我是真修不了了。”
      王姨点了点头。
      “那我先带秦翎去吃早点了?”
      “去吧,再晚就没了。”

      下到楼下,秦翎嘟了嘟嘴,纳闷地说:“这王姨什么时候这么好说话了?”
      叶寄喑敲了敲秦翎的头,说:“别管这么多闲事啦,小孩,”叶寄喑一把拉住秦翎就往前跑“再磨蹭就真的没得包米果吃了。”
      秦翎觉得也是。反正他还只是一个八年级的小孩呢,有什么事情哥哥会帮他想的。
      他和叶寄喑一起向前冲去。

      不过秦翎肯定是要失望了。因为他最喜欢的那家早点店上贴着几个大字“旺铺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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