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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蜀王宝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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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自己莫名其妙的穿越,我只愁苦了七秒。
燕朝红和徐崤明言之凿凿告诉我早就见过我,我问他们要证明,这二人又是妖人徐夷、又是武林美女萧辰辰长叙一通,怎么听都是武侠小说里的桥段,实在算不得证词。
可毕竟穿都穿了,认错人这种小事,没空细究。
我摸过自己的脸,是身穿,不是借尸还魂,虽然穿越伊始便一身古装很难解释,可我前一秒明明是在家睡觉啊。
燕朝红和徐崤明问不出名堂,准备抱拳告辞。
“别啊,小帅哥。”我不顾头疼把人跟住,“别丢下我啊,这么个荒山野岭,人家弱质女流,你们怎能忍心啊啊啊?”
……
话说现世道的梁山是个义字当头、为家国天下的良心山寨,自然,当贼当匪的大都爱说自己讲义气。
燕朝红与徐崤明出身梁山,但江湖上闯出名号的却是杀手之能,什么杀手榜上排名二、三,乍闻之下吓得我后背一片冰凉。
我被他二人所救,说得明确点,是他们夜间不知去哪犯案,途经荒野,顺手捡了个在荒野里睡了一觉醒来的我。
我刚刚穿越连东西南北都分不清,难得有两个说与我有一面之缘的武林高手,哪怕是做杀手的高手,我也只能缩着脖子权且将就了。
更何况这二人面相不差,作为标准外貌协会的我,燕朝红与徐崤明什么也不用做,我自自然就会对他们产生亲切感。
颜好,什么都可以拯救。
原本这二人是要前往成都接一位要人,结果遇上我,时辰耽搁,那要人已经先行一步等在了城门口。
我坐在燕朝红的马背上,徐崤明下马去接人。而后燕朝红回手递给我一串铁钱,侧着头说城门就在眼前,要我自行打点。
他这样其实已颇为厚道,送财送人,不知比劫财劫色好上多少。
可正因为厚道,才在这人生地不熟的环境下显出价值。
鬼知道宋初的成都安定还是混乱,大半夜连酒店标识都认不清楚,难道去敲门借宿,抑或露宿街头?
想来燕朝红徐崤明身上的风险并不比未知高,于是我决定赖着不走。
徐崤明接了马车中的人下车,对方衣色偏暗,发灰的夜色里只能认出个瘦长的一道身形,手叫徐崤明端着,从后托腰、几乎要抱住他,才将他送往了马背。
我心中对那人生出个弱不禁风的印象,这时燕朝红已被我第n次紧紧环住他腰部不丢手、气得浑身发颤。
“这位小娘子……”
“说了我叫孙青山。”
“这位孙青山孙娘子,本公子出手救你是看在你我尚有一面之缘,但此刻我有要事在身,奉劝你莫再纠缠不休,否则——”
“否则如何?打我一顿?你的杀手榜行三之名就是如此赚来,月黑风高欺负女孩子?”
燕朝红正待发飙,徐崤明与他接来的陌生人同乘一骑,已驱马行近。
“公子,何事?”徐崤明发问。
“明明,”我自来熟唤他,“你方才可说过自己信佛,佛曰救人一命胜造七级浮屠,如今小娘子我乱世飘萍无处安身,快帮我求求你家公子救我一救。”
燕朝红冷冷“哼”了声,嘴里唔囔,“怎有如此无赖之人……”
我戳他,“无赖的人还没走,你腹诽也该诽在肚子里。”
“她为何会在此处?”忽地陌生人夜色里抛来此问。
我微怔,问那声线颇为磁性低转之人,“你也见过我?”
那人很有点孤高,我与他说话他竟理也不理,反是一声冷笑,“果然,全是安排好的。”
我不明其意,徐崤明道:“神医莫要多心,此番证得神医身份,只望神医略尽绵力帮些小忙,梁山寨与那些人并非同路,也不会拿前事当把柄多做留难。”
“不同路?自然,一群厢军如何与神通广大的梁山寨相提并论,他们那夜间全军覆没,你们却可凭蛛丝马迹令我隐藏多年的身份浮出水面。徐某实该感激,你等只要我交出家底,却未尽举报之责,交出徐某,可是梁山寨的头功一件。”
“神医哪里话。”哪怕人家神医根本就是讥讽而非真的感激。
然而燕朝红并不似徐崤明能按捺,不急着扒开我的手了,只顾道:“徐夷你当日对我梁山寨三当家见死不救,那时便该做足准备,总有一日我梁山寨会与你算这笔血账!”
“公子,”徐崤明提点,“时辰不早,还当将今夜之事及早了结。”
燕朝红窝了一肚子火,我也不知怎么想的,估计是巴结为多,手就自他腰间移去胸口扶了两把,燕朝红猛地一夹马肚——“驾!”连人带马便一举冲了出去。
徐崤明在身后喊:“青山小娘子不可同去——”可风声呼啸,那喊话已模糊不清。
……
徐夷神医坐马车等在城门口,会师后弃车骑马,马骑了一个多钟头——我惊奇地发现自己窄袖襦裙下的手腕上竟然套了只机械表——而这之后马也被弃,徐夷由徐崤明负责,我则归燕朝红,他二人一人背起一个,木立峥嵘的入夜山林,大轻功腾跃飞驰。
明明解释说这么做是防人追踪,而一路上跑腿的虽为梁山好汉,充当GPS导航的却是那位自视颇高的神医徐夷。
徐夷给人带的路,每每山重水尽又见柳暗花明,总之如何不像路、如何没有路、如何全绝路之处,他便能给你变出条路来。
“时隔多年,神医好记性。”明明赞叹。
燕朝红哼了声,徐夷道:“若是你砸破锅底起家之地,你也不会忘。”不多久,他又道:“到了。”
又是大半个钟头,明明与燕朝红在徐夷指点的位置挖出条直通地底的入口。
“哇塞,”我吃惊得有气无力,“鬼吹灯还是盗墓笔记?”
燕朝红瞪我:“不该来的非要来,不该见的偏要见,管好你的嘴,否则只好对不住你那双明眸善睐。”
“啥意思?”我躲去明明身后,“难不成我见了不该见的,你还想挖我眼珠?”
燕朝红往自己手心呸呸两声,像将要干大事一样,搓了搓手上的土。
我略慌,徐夷道:“走吧。”他话毕duang一声从怀里掏出一只夜明珠,闪瞎了三双眼,也让我见到一个嗓音原是低沉动听、真人却好比人妖般脂粉满面的神医徐夷。
我忽然间又想起,燕朝红在第一开始追问我身份的时候,清清楚楚道过一句:徐夷妖人。
这会儿妖人举着明珠,我便在那价值连城的光明牵引下,不知不觉下地数丈。
“这里,”徐夷指着过百平方的金银珠宝与冷兵器堆积,面无表情或者该说根本看不出表情,说道,“你们找了十年的所在,所谓大蜀王宝藏,正是此处。”
宝藏……我神魂颠倒地抚摸着墙角光华低调的金条,忽听燕朝红问:“只这些?不过如此。”
我心中痛叫一声,这话说的,叫我们这些穷苦大众怎么活。神医徐夷在那头,嗓音困在地底浑浊的空间,呐呐的,一如他的人,总也提不起劲,附和道:“的确,以此充作天下闻名的颜氏宝藏,确是牵强。”
“但好歹也是现成的家当,拿来设个局,还算能使。”燕朝红去看徐夷,“你放心,待内奸现形,定将你的宝贝原数奉还,谁也不贪你这些。”
徐夷没受他那些话不对味,只静道:“名为大蜀王宝藏,归属为大蜀王,非我所有。你等若真有稍许谢意,不如善待蜀王家姊,护她一世万全。”
燕朝红闻言讪笑两声,“你还真宽仁,那姐弟二人害你不少,难得视人命如草芥的徐神医竟如此念旧。”
徐夷道:“内子与内弟之事,还无需外人置喙。”
燕朝红刚要冷哼,徐崤明道:“噤声,有人进了入口。”
“怎可能?”燕朝红压低声线靠近徐崤明,“不是内奸之事押后,今夜只先踩个点么?”
徐夷也靠上前来,语声透着股不屑,“二公子精明决断,能将计就计之事,岂会留到来日?”
徐崤明显是震动,“神医的意思……”
“嗅不见么?”徐夷道,“那股用以追踪的千里香气味愈发浓了。”
“果然商贾出身,算盘就是打得不同凡响。”燕朝红伸手打了个响指,示意我挨上。
我恋恋不舍放下珠玉玛瑙,方一靠近,徐夷便收了夜明珠的光亮。“呀!”我低叫,眼前一片漆黑,人也抓了瞎。
心中不定之时,手忽然被一只极暖热的手握住,“别乱动,”燕朝红声音响在耳畔,“会死。”
我吓得打了个突,他却半笑半讥讽:“这就怕了,猫胆子。”
我拿后肘对付燕朝红的当口,那群他们口中追踪而至的内奸便已现身地穴。
徐夷虽然收了夜明珠,别人却人手一只火把,五个人甬道口钻进来,将无遮无挡的藏宝室照得一片金光凄迷。
大家哈哈哈先做寒暄,来人口中复提南宫二公子,说对方怕燕朝红与徐崤明不够人手,特赶来对其接应。
燕朝红比较一根筋,张口就是你坑爹呢,继而便是如此如此、这般这般下了定论,“原来闹了这么久的内奸一事,真相就是你们这几个辰罡殿的狗腿子。”
对方呵呵呵就笑了,“我们潜伏正道十数载,若非颜氏宝藏兹事体大,又怎甘如此轻易自暴身份?是以今日非是你们识破我等身份,是我们已无需隐藏,因为死人,是不会泄露秘密的。”
“怎么?”燕朝红道,“想要杀人灭口?”
来人道:“看在大家相识一场,识相点,还可囫囵留你们个全尸。”
徐崤明挡去最前,“海口未免夸得太大。”话间便已拔剑出鞘。
同时燕朝红便将我往徐夷处轻轻一推,我开口叫:“哎——”却也不知该说什么,只觉一切变化太快,转眼就在生死之间。
“放心。”燕朝红未回头,“本公子带得你来,就能带得你走。”
他那背影昂藏挺拔,脑后高束的一根红缎乌发间挑眼鲜明,疾芒般出手,一身靛衣,剑光挥洒,意气飞扬。
我转头看神医一眼,高兴道:“挺厉害的。”
神医瞥我,面无表情。
这样身临其境的比斗场面,如果单是看戏,我自然看得慷慨激昂。
可对方有五人,我们四人中却有二人身娇肉贵,一旦被拿住,跑是跑不了,只能就地等死。
火把的光亮于杀伐间已暗去一半,另一半也是时明时灭,被人高抛低接间闪闪惑惑。忽而最后一盏火光灭去,我残留的视线中正有一人举刀杀来,因此当感知人形靠近,我“啊”地一声尖叫。
于此同时,手竟被一手握住,那手温暖,手心里有凹凸坚硬的薄茧,蓦地用力将我带向一副胸膛,剑光闪过,便有人应声倒地。
危机暂解,救我的人临要放手,松了一半却忽又在我指尖处着力一握,似是要将那手上的力道分予一半给我,令我心安,胸口更微微跃动起来。
我抬眼,忽闪的刀光剑影里原是很难将人看清,可锁住了一道身影,又觉得那运剑风流的人影实在难以错过。就好像不知多久之前的惊鸿一梦里,也有过那样一人,为我水深火热中挺身相护,利刃封喉,招招催命,但有那人在侧,纵是生死,亦无无惧。
我觉得,我心动了。
……
大蜀王宝藏做饵,内奸冒头,一场生死相搏,传闻中的南宫二公子才带人赶来黄雀在后。
燕朝红与徐崤明皆有负伤,返回成都,二人蛰居于租借的民宅中养伤。
我无处可去,还是非他们不跟。燕朝红伤得重,几处将近入骨的砍伤都是为我生受,我就算不为安身之处,也不能没良心地把人撂下就走。
因此床前也曾不眠不休守他一天一夜,燕朝红身上热度退下,我就着床闭眼就睡。醒来见燕朝红张着眼,一双杏目,忽闪妖娆,也不知就那般瞧了我多久。
“你还在?”他哑着嗓子问我。
我伺候他喝水润喉,又说他受伤多为我护我,我得救便走,似是太没良心。
他笑,端庄脸庞,别致五官,因一笑光彩焕发。
“其实我不该带你前去。”燕朝红道,“本当认个路径,谁能想遇上这种凶险。”
我问他:“大蜀王宝藏,很了不得吧?”
“那可是!”他挣着起身,绘声绘色,“当年蜀王作乱,成都沦陷,改元‘应运’,将整个蜀地的财富据为一处,才有那大蜀王宝藏。”
“那你怎么敢把我带去?”我问。
燕朝红微怔,“不是你自己死缠烂打非要跟我一块么?”
“那还真是谢谢你,害得我差点断送小命。”
他无话,少顷却说:“我第一眼见你,就觉得……”
“什么?”
他支吾一会儿,接道:“就对你另眼相看。”
“哦?”
燕朝红嫌热,脸际绯红,“其实,你心中可有他人?那个哑子……”
“什么哑子?”
他顿了顿,“没什么。”又坏笑,“我热得厉害,青山娘子帮我探探。”
我伸手摸他额头,被他抬手覆住。
……
燕朝红底子好,隔日请多一次大夫,内服加外敷,下床跑两圈绝对没问题。
我又问起徐夷,那人不是神医吗,为何一起受难,不见他来给红红上药。
燕朝红便趁闲来无事,向我仔细曝了徐夷的家底。
徐夷原不姓徐,姓王,青城人士,茶农出身。
十一年前,也就是北宋淳化四年,此王姓茶农说了句话:“吾疾贫富不均,今为汝均之。”这话可不得了,此话背后的涵义,是聚众招兵、叛乱起义。
话说起义规模不算小,震动了东京汴梁,革去了成都府,朝廷派兵镇压,姓王的茶农作为发起人、起义军的灵魂人物,当年腊月,被西川都巡检一箭射中了脑门,这样射都射不死,反倒叫他回光反照,跳起来把西川都巡检给砍死了。
后来他人失踪,再出现时,改头换面,却成了当世神医“惜命如金”大夫的后继传人,即今日徐夷。
徐夷改名换姓,实是迫不得已,当年起义军在他失踪后由他妻舅李顺带领,依然与朝廷誓死周旋,然而民不与官斗,那场逾时三年,横跨四川一个省的农民起义,最终还是以失败告终。但是余党不尽,剿匪不完,若是徐夷真正的身份走露,谁都不敢保证,会引起朝野、甚至江湖怎样的轩然大波。
我听得一愣一愣,燕朝红又说,昨夜刚得的消息,徐夷发妻旧患复发,死于急症。徐夷不堪打击,心神俱耗,如今他自己都是命在旦夕,给人看症医病,怕是一时半会不能够了。
“哦。”我长叹一声,替徐夷命苦。
燕朝红安慰我:“他那妻室一心向着胞弟,当年若非是与李顺密谋夺徐夷首领之位,徐夷也不会落得当头中箭、险些丧命的下场。我看他夫妻十年不见,女方未见得愿再见他,反是那位素日里罔顾人命的徐神医,真不是一般人心思,别人这般害他,他却还一副情深不悔的模样,也不知是真心还是伪善。”
我“咦”了声,问他:“你怎么什么都知道,别人的家事你也能评上?”
燕朝红得意,“那是,小红红是谁,阅人无数,又哪里阅不透他一个徐夷?”
“吹吧你。”
他又哀叹一声,“此次事成,徐夷也算尽心竭力。他得罪人不少,这两日又病得糊涂,我和明明因有责任,他病好之前不得不轮流守着他。只是要委屈小青山了,”燕朝红笑着在我脸上抹了一把,“今晚好睡,明早我与你登高静待日出。”
“不要。”我撅嘴,“我要睡懒觉。”
“你不是最爱日出日暮?”他挑眉,而后一把抱住我,“乖乖的,我给你备了十两银子搁在桌上。你若家中待得无聊就自个儿出门逛逛,但是留点心,别迷路了,遇上坏人就报我的名,你别看我这样,”燕朝红在我脸边恶狠狠龇牙,“其实我很凶恶的!”
“去你的!”我拿手戳他,他被笑呵呵地戳走了。
我收拾好自己,深吸一口气,也就一个人揣着银子出门了。
其实我没想过这么快开展一段新感情的,毕竟时空另一端,我到底还有位挂名男友占着位次。可与燕朝红在一起的感觉很微妙,就好像我早就认识他,而且我做过好几场梦,都是有关于武力厮杀中有人为我不顾自身、披荆斩棘的画面。鉴于穿越没多久,我遇到的殊死搏斗也就那么一次,能在我梦里一而再再而三地出现,想必他有什么过人之处,让我于不自觉时记挂在心。
我漫无目的在街上溜达,然而不多久,就有点后悔听了燕朝红的话,这年头没有警察叔叔,到底是小姑娘一个,出门在外还是挺叫人担心的。
大街上人潮熙攘,斜阳半垂,虽然天色尚早,但要真出事,我完全不指望有人来帮我,毕竟色狼我遇到过很多次,哪次叫救命有人理了,恐怕这一次也不例外。
直觉觉得身后不对劲,我握拳急走两步,然后眼前一花,心一寒,一个男人的颀长身影便挡住了我眼前的阳光。
我抬眼,看到一张似哭似笑的脸,五官什么的都看不清楚,男人先抓了我的两肩,然后一把将我拖进怀里。
这是一个既轻浅、又足以表达身体主人狂躁的热情拥抱。
我可以说,有生以来,我还没让谁抱得这么舒服过,即使大街上突然来这么一下很吓人,但其实吓人和心跳加速是关联的,男人身上的味道有些不好,但他抱人的方式绝对好,他似乎狂喜,喜极轻颤,他把手放到我的脑后,一遍遍揉我的头发,他很安静,让我觉得满大街乱晃的人有些吵闹。
男人松开我,我才想到有礼貌地对他说:“认错人了吧?”
然后我从他身边退开,绕过去。
余光中看到他的脸,其实他长得不算差,除了脸有些脏,头发有些散乱,当我最后一眼看他时,他脸上欢欣雀跃的表情已经冷却,所有情绪硬生生僵在脸上,真可怜,认错人了。
然后我没想到,走出几步,竟然又被刚刚那人拉着手臂转回了头。
我回过头去,看到男人扬起唇角、很尽力的笑容。
他在斜阳中对我笑,眼睛微弯,眼神温和,张口说话,我只看到他的唇型,却听不到他的声音。
我想我没学过唇语,但他那几个字说得巨慢无比,我以我惊人的高智商与想象力,还是看懂了。
他说,不带声音的,“这、个、游、戏、不、好、玩。”
我笑了笑,“那你觉得什么游戏好玩?”
于是他便真正笑了,像有什么慌张难测的情绪最终消散,他的眼神变得明亮,云雾散去,阳光普照,温暖又欣然的注视,他笑着看我,这个注视一点点拉长,他不嫌闷,永无止境。
“你这个游戏好玩吗?”我问他,他有些不解。
“是比不眨眼睛、还是比木头人?”我再问。
他便听懂了,慢慢摇头,伸出手,忽然来拉我的手。
“你干什么?!”我吓一跳。
他似乎也被吓到,手停在我手边,手指还在半空。
他有些疑惑看我,仍然是无声问:“怎么?”
“你是哑巴?”我皱眉,不希望他点头。
他慢慢点头,脸上的神色开始有些变了。
“没关系。”我自以为是给他安慰,“我不歧视残疾人的,哑巴有什么不好,至少不长舌。”
哑巴的笑容已经完全不见了,他一瞬不眨看我,似乎在看一个怪物,眼神惊惧又不信。
这时的一切也就跟着变了,前一刻还可以与他开玩笑,但是这一刻我开始意识到他毕竟是一个来路不明的危险人物,“算了,”我想了想对他笑笑,“我还有事,先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