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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夜市一游 ...

  •   卧床两日我觉得人都要发霉了,野人寸步不离陪着半点不耐也没有。

      我自己倒没什么,说实话野人也没什么,可他这样把重心都押给我,就像他自己说的,可能断了根头发丝他都受不了。

      那晚野人杀人的场面实在太富冲击力,我甚至噩梦都做过两场,想跟他谈,想问问他武功还有心理状况,又怕他受我感染反倒更为忧心忡忡。

      毕竟杀身之祸的后遗症实在太大,尽管我说不怕都有一半是在托大,何况野人视我逾命。

      他把自己逼得太过紧迫,又不与人接触,自然就会敏感之余重压难排。

      我觉得既然躲在客栈都称不上安全,就索性放下那些草木皆兵两人一起出外走走,眼界开阔自然万事从容。

      当然如果能出门我第一站想都不想,肯定要去夜市上撒开来吃。这两天野人管着我,肉末都不给我说发烧要清淡,难为人家来到一千年前的天府之国,辣子吃不成可以怪时代,但正宗的成都小吃都不给我尝一口,未免有点罔顾人性。

      野人听我这样一说,当即没如何反对,倒是临出门前,问题来了。

      他是说过大街上再次遇袭的可能性不高,但刚捡回条命就明目张胆手拉手逛街,野人心里,总有点上杆子寻死的意味。

      鉴于任何对我有威胁的可能都要被他扼死在萌芽里,他出门前特意给自己找了顶斗笠。

      “大晚上的,伸手不见五指,”我把斗笠给他拿下来,“你这是怕人不知道你与众不同吗?况且咱俩如胶似漆跟连体婴似的,见过你的人必然也见过我,要真有心针对我,他们不需你也能认准我这张脸,你戴斗笠有个毛用?”

      野人听后便小心翼翼把我按坐回床边,讨好般挠我手心写:我去学。

      “啊?”

      他又写:川菜,可保正宗,是以——

      “是以我今天不能去逛夜市了?”我早猜到了,他以退为进向来玩得上手,一开始也没打算妥这个协。

      但他又的确自责,看我心心念念,他连强人所难都强迫得如此谨小慎微。

      就怕我不称意。

      我将手表扔给他,然后说:“给我一刻钟,我给你看看什么是可行。”

      他奇奇怪怪地看着我,从我打开旅行包,取出妆前、隔离、粉底、遮瑕、蜜粉、修容、提亮、腮红、唇膏、眼影、眉笔、染眉膏、睫毛膏、眼线笔、假睫毛……一样一样安置上脸,完了问野人如何。

      野人烛色里望了好一阵,慢慢开口,唇语道:“好看。”

      “谁问你好不好看,我是问你像不像焕然一新?”

      他索性靠近了些,手指探出捏住我下巴。这时不仅他欣赏我了,那恍恍惚惚温温淡淡的火光,在野人瘦出棱角的脸上勾勒出一层最细腻柔和的金晕,苍白失色都被淡化下去,唯有玉器般的肌肤不见瑕疵,眼底更有一抹缱绻,是望住自己所爱之物那样欣然宁静的喜悦。

      “极美。”他再次答非所问。

      “女人向来擅画皮,你以为长成萧辰辰那样容易吗,还不都得靠后天努力。”

      大概野人对我恭维惯了,继而脱口清晰可辨的唇语竟然是:“她不及你。”

      我简直要笑场了,“谁?萧辰辰不及我?”人家半个萧辰辰我敢比,自知之明什么的我还没有完全抛弃。

      “这样行吗?”我死盯野人,就怕他惊艳一阵瞬间给我摇个头。

      野人当然懂我如此折腾其实就为换他一句可行,所以他再不甘不愿最终还是点了头。

      但仍有附加条件:两人分头行事。

      于是事态变成这样,我一人在锦江边灯火通明的夜市里闲晃,追着彩灯游船又去了五门楼。一个锅魁夹肉足比我脸大一圈,我啃着啃着回头一望,野人身影根本不在人群里,也不知他轻功飞檐走壁是站在哪根屋檐上,总归一路到底都是我自己在跟自己玩。

      点着灯笼的庙会谁没赶过,游人如织汉服扎堆跟大白天比又能如何?瓦舍勾栏里歌舞升平麻将阵阵,酒楼高台上浓妆仕女擂鼓催人,就差一个ktv包房了,可我想要这些哪不能去,纸醉金迷再美丽,没了分享之人,越热闹反倒越显出孤只吊影。

      更况且,我怕他孤单的那个人,却是毫不犹豫又将自己隔绝去了人外。

      我闲着无聊就跟摆摊卖猪鞭的人唠嗑,老板是个素净人,由头到脚穿衣说话透着一股正派,单单只他一家拿着剪子帮人剪鞭,哦,汤料还是出自烟花店特供。

      这人说他有幸见过徐夷,深感以形补形造福普罗大众,这深夜长极指不定有人体虚。

      我于是站在摊前打听徐夷和徐津宛的闲话,老板大概见我今夜俊,特愿搭理我,直到我临走都嚷着要免费给我来一碗。理由是如此良宵似昼,我一个小娘子就这样待着特落寞。

      我婉拒,不久后寻到巷子口那家尚未打烊的字画店。

      按猪鞭摊老板的说法,昨夜他五更收档,游人散去,字画店已然大门紧闭,然而那样身价高崇的神医徐夷,竟然在最不该出现的时刻由店铺之中避人眼目地走了出来。

      这简直是意外发现,如果不是直觉认为烟花店底料八成能和徐夷搭着点边,我也不会甘冒被野人看做当街搭讪的风险,与一个陌生男人灯红酒绿中探讨了一个钟头滋阴壮阳的常识。

      看来南宫府里一场抓奸的好戏已散,这徐夷是有了闲工夫晃荡,那么也该挪点闲工夫替野人瞧瞧毛病。

      字画店前略微整理一番措辞,我跨门直奔柜台,张口就说我家神医昨日走的急落了东西在这里。

      台后掌柜愣了愣:“昨日神医只留了画作,并无其他。”

      “这就对了,就是张画,家主人那张是不拿出来了,会不会留错了?”

      掌柜道:“不能啊,徐神医昨日是展开检视过的,才交由小店代为装裱。”

      “这还不简单,你拿给我看看不就成了。”

      掌柜一听此言,心眼立马上线,“取画还需凭证。”

      “我不取。”我道,“这不是急着出门找失物怕我们老爷心急吗,就给我看一眼,我确认不是就往别处找了,就一眼……”说着掏出野人替我塞入怀中的碎银,“那画可是我家老爷的心头好,找不回来神医都得急病。”

      掌柜一愣,继而冲着我嘿嘿笑了,笑得一副他特懂的模样,接了我的贿赂,进内堂取画去了。

      未几,我在字画店煞是光亮的灯火下,避着人慢慢将卷成小卷的画作展开——好家伙!这一看不打紧,看完连我都心头一跳。

      那便是一副白描,螓首蛾眉,眼波如丝,寥寥几笔,一位惊鸿绝艳的姑射美女跃然纸上。

      好一张萧辰辰,好一幅情到深处栩栩如生,连我都能看出那落笔之人的心牵伸往,否则也绝无可能那样精妙地捕捉住萧辰辰的销魂一面。

      我想找落款,无奈单就张画,纸张微残,所以才会想到送来装裱。

      如果此作真是徐夷手笔,那徐夷和萧辰辰之间是什么,外抑内扬?款曲暗通?还是虐恋情深?

      我发现这个发现似乎对我没多大用处,拿别人的感情隐私做文章,是要遭雷劈的。

      折腾完一圈,感觉锅盔那么大张饼都在我胃里消化完了,于是又闻见了小吃摊的美妙香气。留着口水追踪至卖肉脯的铺位前,接过老板的油纸包,径直拿一块塞嘴里,边嚼边准备掏钱。

      不好!这刻我如果能够看到自己的脸,想必是忽遭雷劈的那种愀然色变,因为货品被我吃了一半,我才发现钱都奉献给了字画店。

      野人明明给了我好多钱的,一大块腌肉如今噎在我喉咙里,上下两难。

      我的确想过有没有吐出来还给对方的可能性,毕竟身后官府专司夜市治安的差爷们一遍遍巡逻路过,像我这种吃白食的、买东西不给钱的、又或偷盗、无端闹事的,准保能和那些人看对眼。到时候得贤楼下最热闹的一块地皮,我就可以被五花大绑公然示众,对了还要往胸前挂快牌子,上书:此乃刁民。

      正担心自己即将颜面扫地,突然后腰被个不知为何的硬物砸中,立马回头,没人,再低头瞄了眼脚下,好漂亮的一串铁制钱。

      弯腰趁人不注意捡起来,心想这是开的什么外挂,记得不久前野人为求生计,大早上还跑去赶集的市口给人杀鸡,可他那种杀法得活宰了一个养鸡场,大概才能赚够这两日我吃药进补的所有开销。

      天上从没有馅饼掉,至于赚快钱的法门,我不认为野人是趁我不知道跑去赌坊里豪赌一票,他还没那么闲。

      况且他早把所有精力投注在我身上,正如眼下,哪怕他只是侧开眼随意走了走神,就可能错过我掏钱一瞬的石化、又或者我之前走出字画店时败光身家的事实——可他偏偏什么都知道,我的一举一动,他全不会遗漏,更会想我所想为我备好一切。我前一刻置身丝竹繁华,就觉得默默藏于凄清幽暗角落的野人太过可怜,如今却觉得他其实并不在乎那些,多么得人声鼎沸热闹非凡,他在乎的不过是我能尽兴。

      那么为了不让野人失望,我收拾心情,长舒口气,准备灯火阑珊中再重头吃上一回。

      ……

      五更一过,彼岸浮灯未歇,酒楼瓦肆照样热火朝天,然而街上行人渐稀,夜市也终有了些偃旗息鼓的意味。

      我一人返程,洞黑的小巷子里被几名酒醉之徒缠上,野人自然现身护花,又因与夜市中心相隔不远,很快也有官差闻声赶来。

      这一场风波解决得很不顺利,野人说他内力全无,我也就以为他的好身手只是那些四两拨千斤的神奇招式,可他毕竟一人之力碾压黑衣刺客,若只得外招而无内中底蕴,如何一夕爆发又杀光众人?

      很显然,野人的内力有觉醒之势,他没告诉我,同样没说的,是那力量如何强大都好,他无法自控。

      因为是醉酒客调戏小娘子,官差维持治安理应为我出头,然而野人忽然出手卸去一人手臂,又将另一人打得吐血在地,还有另三人,拖起受伤的二人吓得飞也似地抱头鼠窜。

      到此为止还算不上有什么,可野人当街伤人,官差在侧威信何立,便无论如何要拦住我二人去路。

      野人见我被人拉扯忽然便起了一层气焰,我浑身激灵,却也无法形容那股瞬间油然而生却又缥缈难测的颤栗,只觉周身毛孔全部打开,与身遭气焰一遇,热血成冰。再一看野人双目大睁,直瞪来人,而他衣衫发丝皆已张扬鼓动,四下凛冽,却无风。

      当我意识到自己遇上了传说中闻名不如见面的杀伐之气,便想也不想以身挡住了野人。

      这一点也不好玩,官差那端还在计较自己被市井小民叫板,可野人这里已经有了闹出人命的征兆。

      “二位大哥,他不是有心要跟你们过不去的——”我一面紧按着野人让他退后,一面还要安抚被野人挑衅的差役,“他这是犯病了,我正要带他去治病,所以差大哥放我们一马,我马上带他走。”

      官差闻言将信将疑,上前叫我让开,好让他们分辨清楚。然而野人正等这话,一抬手便要将我推开。我搭眼一看他手背都冒了青筋,那面上神情不显,眼光陡直却已是见了凶狠。我再不敢想张手一把将他抱住,急得大叫,“疯子打人还不犯法呢,差大哥饶了他吧,他真的有病,不能受刺激!”

      这般恐其发作的戒备,大概真让人对野人生出一种形如疯狂的即视感。哪怕我知他没有,只是动起手来便再没了什么轻重的考量。

      终于那当差的二人被我与野人搂抱不停腻味得不耐烦,出言警告道:“有病就好生在家呆着,下回如此闹法可没他好果子吃。”

      我连连答应,对二人叠声感谢地将人送走。

      “野人,走了。”

      野人浑身僵硬得如同铁石,我拍他后背,他也半点不得放松。我要放开他看他神情,又被他似失了依附般骤然地将我抱住。

      抱得我骨头一根根地喀喀作响。

      看来有句话说对了,这样惊惶,的确有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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