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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第 13 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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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扬发现仁钦这几日有些精神恍惚,似乎总是心不在焉,若不是有自己照看着,怕是要闯下几个祸来。
自邓州一路走到临安,雷扬自认与仁钦的关系亲密,除了从未见过他手中用布条紧紧包裹的武器,他认为自己对仁钦已经算得上是熟知了,可是直到他们从御街中央的愁石斋走出来,仁钦就变得有些不大对劲了。
愁石斋。
问题一定就出在这间跌打馆子里。
雷扬有意再去一探究竟,可那毕竟是金风细雨楼的地盘,常去了总会有人识得他,那样反倒不好了,因此他又绝了心思。
他只好等。
等仁钦愿意同他说出秘密的那一天。
而仁钦确实很恍惚。
也很惶恐。
因为此刻他的面前站着一个人。
雷扬曾在他耳边夸赞这个人美貌举世无双,而他自入六分半堂后却从未能够仔细瞧过一眼。
站在他面前的正是六分半堂现任总堂主。
雷纯。
仁钦依旧没敢抬起他小小的头颅,可雷纯的纤纤玉指已经抚到他的脸上。
仁钦不自觉地颤抖。
这几日他终于意识到了,中原武林与他想象的实在不同。
尽管他来到临安府不过半月,但是他已经能够敏感地察觉到,这座城里到处都是暗流涌动,他忘不了初至六分半堂时遇到的那个男人,那个男人高大、俊逸,也很冷,当他走过自己身边时,仁钦几乎能够感受到冰雪的寒意,可如今已是春天,临安的风是暖的,怎么会有冰雪?
或许那个男人本身就是寒冰。
整整一日,那个男人的背影都在他脑海中徘徊。睡觉的时候,雷扬告诉他,那是金风细雨楼的白楼主,样子很凶、很厉,杀人的时候从不留情,可雷扬年纪也小,他说不大明白汴梁城的事情,只知道那白楼主在汴梁时人就狠,南迁之后虽与六分半堂言和,到底也不知是否真心,至于如今他彻底掌了金风细雨楼之后究竟如何,也不是他一个才入堂里半年的小弟子能知晓的。
说完这些,雷扬打了个哈欠,很快便沉沉睡去,只有仁钦翻来覆去依旧睡不着,他仍在想着那位白楼主,他从小在苍茫的草原上长大,见过的人实在有限,他长到十二岁,身边遇见的蒙古人、金人都比宋人要多,他当然知道自己从来没有见过那人,那么,为什么他会在那样冷酷的气息里感觉到一丝熟悉?
他自己也想不明白。
想不明白,那就不想了。少年人的想法总是来得快去得也快,他已然接受了六分半堂的生活,接受了雷同做自己的小头领,他依然盼着赚钱成名,只是却不像在草原时可以同苏勒亚说这些话了,临安府的水远比他想的要深,仅仅一日之间,他就见到了两大势力金风细雨楼与六分半堂的领袖,这不能不说是他的幸,这却使他更加如履薄冰。
直到前几日,雷扬带他前往御街。
御街上的愁石斋,人来人往,除了跌打馆子卖字画比较奇怪以外,这几乎就是一间普通的医馆。(话又说回来,对于临安府这样的大城市而言,这似乎也称不上多么奇怪的事。)
仁钦在愁石斋里见到了一把刀。
当然不是真刀。
而是一把画里的刀。
相思刀。
他登时惊出了一身冷汗。
他这才想起来,母亲带着他在蒙古人的草原住了十二年,他甚至不知道额吉是因何离开了大宋,更让他发觉毛骨悚然的是,自他记事以来,他只听过塔娜、苏勒亚等邻居,甚至是那个金人斡雷,管母亲叫朝鲁,那是一个蒙古名字。
他竟从不知道母亲的汉名!
这个想法甫一出现,便叫他脊背发凉,他这才意识到,母亲远走蒙古十二年,恐怕不是自己的意愿,他是因为已在中原留不下去了!
此刻,手上的挽留竟像个烫手的山芋,他急忙转身,拉着一头雾水的雷扬回了六分半堂,他在卧房里来回走动,眼睛四处瞟,看得雷扬莫名其妙。
“你做什么呢?晃得我头晕。”
“藏东西……我要藏东西……”
藏东西?雷扬不明所以,但他对朋友向来掏心掏肺,他转头打开了一个大箱子,叫仁钦过来:
“放这里!我的箱子,一般没人会动!”
他很是有些得意,仁钦对他自然不设防,果然将挽留放到了最底下,二人又将箱子里的衣物层层覆盖其上,总算将这东西盖得严严实实,一丝不漏。
藏好了挽留,仁钦依旧不放心,他总是心不在焉,想挽留,想母亲,想草原,他第一次开始后悔离开了母亲,他怕箱子的挽留,会给母亲,甚至是那片草原带去灾厄。
他甚至在大宋的国土上祈求长生天。
他没能求来长生天。
来的是一个人。
一个女人。
雷纯,雷总堂主。
现在,她伸出了一只手,轻轻抚着仁钦的脸,她的手很嫩、很滑,像是少女的手,仁钦的脸却有些粗糙,他心中涌起一阵羞涩,觉得自己的脸怕是辱没了这双手。
雷纯的手挪到了他的下巴。
然后,她抬起了他的脸。
四目相对的瞬间,仁钦几乎忘记了呼吸。
他尚未分化,分辨不出乾元坤泽,可他却知道,这是他这辈子见过最美丽的女人。远山如黛,流水静深,那双眼睛像一座湖,能叫人沉进去,溺进去。
仁钦沉进去了,也溺进去了。
因为他已憋气到脸红。
雷纯“噗嗤”笑了起来。
她一笑,比草原的月还要亮,比杜鹃的花海还要艳。
仁钦这才发现了自己的痴,深深吸了一口气,终于让肺部又重新尝到了空气的滋味。
他痴痴看着雷总堂主时,雷纯也在端详他。
过了半晌,她终于说道:
“你来我身边做事吧。”
这不是一句问话,而是一个命令。
她的手从仁钦脸上移开了。
她转身,给仁钦留下一个背影,以及一句话:
“跟上。”
仁钦不敢大意,亦步亦趋跟在她身后。
六分半堂很大,雷总堂主走的又全是弯弯曲曲的小道,仁钦光是认路就快认晕了,幸好,在他即将晕过去之前,雷总堂主到达了她的目的地。
——一间小屋。
与六分半堂格格不入的小屋。
也不完全格格不入,六分半堂的建筑古朴厚重,这间小屋亦然,只是仁钦眼尖地发现,小屋檐角缚了一根红绳。
这是六分半堂难得的亮色。
雷纯推开了门。
仁钦闻到了一股子香的味道,他正想伸头打量,却听雷纯要他进来,顺便将门带上。
他无不从命。
小屋里很暗,没有窗户,光源仅仅是边角几根蜡烛,仁钦跟在雷纯身后,眼睛一瞥,赫然发现小屋正中竟放着一个灵位。
——这是一间灵堂!
仁钦立刻收回了打量的眼神,乖乖站在雷总堂主身后,大气都不敢喘。
“你的武器呢?我记得你来时背着一个布包。”
她背对着他,声音轻轻柔柔闯进仁钦脑子里,仁钦听到这个问题,只觉得心里更凉,他支支吾吾,想东想西,最后只憋出来蹩脚的一句:
“我用不惯……”
雷纯闻言,走近了灵桌。
仁钦听到了一阵开锁的声音,随后传来一声刺耳的“吱呀”,她打开了什么?
他好奇,却不敢抬头。
雷纯走到了他跟前,这回是正面相对。
“既然用不惯,那就用它吧。”
仁钦抬起头。
雷纯手上捧着一样武器。
一把刀。
刀锋透明,刀身绯红,好似镶着绯红的脊骨,红得像火,艳得似血,她将刀递到自己眼前时,他几乎能够听到刀身的清吟,闻到刀锋的幽香。
他颤抖着伸手,将它握到自己手里,总堂主的声音在耳边幽幽响起,伴着这刀,字字句句扎进自己心里:
“此刀名为——”
“红袖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