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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Chapter.3 住进白金屋(part.2) 不思议白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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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连聿的家位于市中心,一幢三十八层高楼的最顶端。
说是三十八层,但其实也可以算是有三十九层,因为完全属于南连聿的顶层四百平方的面上又有一半的地方像是复式一样地与下一层相连。
而另一半地方又是什么?
当我看到的时候,我呆住了,却只是沉默了无言。
那一块雅致的地方铺着干净的碎石路,周围种着数米高的竹子;种着竹子的地方边缘又用青黄色的竹栅栏高高低低地围着这一片小竹林,其他地方则是视野开阔,大半个城市的面貌都落入眼底。房子落地窗周围有一块数平方、稍高的平地,铺着紧密的青竹木地板。
这片小小的“竹林”,就像是这片钢筋水泥“森林”里特别存在的静谧。
不期然地又想起那个竹林小筑,心中一片了然。
看来钟弥,相当喜爱竹子。
“这里夜晚的时候是这样,到了白天,”南连聿站在我身旁,手中握着一个遥控器,对着房子旁一个像烟囱一样的东西按了按,周围就响起了一片吱吱的细碎声音,一块蓝色的穹顶出现,遮住了大半的楼顶,月色就只能静静地流了进来,披洒在竹林和碎石路的边缘,“就是这样。”
他朝我笑了笑,不再是贵族的完美角度,而是露出牙齿的爽朗模样。
他在来时的路上解释说,之所以以那样一副贵族的笑容面对别人,是因为他从小被这么教育的,而以前没有什么人让他意识到自己是怎么笑的。
——或者说出被他的笑容冻伤之类的话。
他那时哈哈哈地趴在方向盘上笑了,好在车子仍是平稳地拐过了一个二百七十度的大弯,只是坐在副驾驶座上的我就出了一身的冷汗。
原来是生活得相当舒适的人。
我看着竹林,虽然心中是喜欢的,但还是冷笑。
帮我“赎身”应该也不算是什么难事吧。
既然他愿意花钱我也没什么必要替他想这想那的,没心没肺地接受比较痛快比较好对吧。
我假意打了个呵欠。
“这样的笑容就很好啦……我睡哪里?困死了。”
“你喜欢呢?我无所谓睡哪,楼上楼下都可以。”
上来看竹林之前他带着在楼下逛过一圈。
虽然我意识中是记得这个房子的构造的,知道每一扇门后面是什么——但我没有出声,只是跟在他身后看他微笑着跟我介绍每个房间每个位置。
而看到竹林和那个落地窗的房子我能感到一阵熟悉。
看来钟弥以前就是住这里的了。
明眼人都能看出,更何况我对这里有所感觉。
我只是笑着指着那间明亮的房子,“那我当然是选这里啦,一看就是好地方。”
他眼底藏着一片浓浓的笑意,眼神明亮。
我心底却像破开了一个小洞。
我究竟是败了。
人无论到了何处都要背负着过去,无论怎么逃,就算你忘了它们,它们也总是像影子一样,在阳光下跟你连在一起,从不分离。
即使到了夜晚,你以为你摆脱了它们,也不过是自欺欺人罢了。
“怎么了?”本来与他隔着两三步的距离此时他却就在眼前。像是感觉到了我的失落。他的眼神戴着探寻。
“哈,这个距离太近了。”我掩饰着侧过脸,“就是困了啊,等不及扑向那张软绵绵的大床了。”
“很困?”他声音里带着笑,“不如我抱你进去。”
“太近啦……”
我没有再看他,只是摆了摆手,就转身径直走向那间玻璃房子。
“……晚安,南先生。”
镜中的自己向我伸出双手。
可那明明不是我。
我不会如此温暖地笑,更不会如此毫无顾忌地伸出双手。
“来……”
镜中的那人对我轻呼。
这幢三十九层高的白金公寓在寸土尺金的市中心住宅区占尽得天独厚。
三十九层的楼高并不是钢筋水泥的城市森林中的最高楼,但其建在住宅区东面的边缘,周围交通便利,独享开阔江景,更让人赞叹的是在此看到的日出独一无二,美不胜收。
而我此时正身在这幢白金公寓的最顶层,晨风带来竹林窸窣的欢响,眼前正有一颗红得流油的咸蛋黄慢慢爬上天空。
“真是作孽哪……”
我不禁嘟哝道。
我何德何能,居然躺在松软的大床上,透过落地窗看尽“日出江花红胜火”……
如果此时有直升飞机突然出现,两个记者跳下来采访我有何心情感触,我一定不会惊讶,并以“张口结舌”这一无声的举动做出最佳的回答。
这……到底是为什么?
逃难的待遇真是不同凡响。
奇怪的是我能确定这一切真实无比,并且心中尚有一片清明。
大概是因为一开始就是在“竹林小筑”那种不食人间烟火的地方醒来,还做了诸如“夜里在竹林中狂奔两个小时”、“在公车上随随便便跟着别人走了”、“在一间叫‘GREEN’但其实里面几乎一切都是粉红色的奇怪的pub里做领舞”——还有什么我不能接受、难以置信的?
忽然什么东西响了。
我扭头看去,南连聿站在房外,声响是他刚刚敲了敲落地窗弄出来的。
他脸上带着十二分的愉悦。
天啊。
我暗忖着——落地窗虽然可以让人看美景,但也可以让美景看人啊。
南连聿也可称得上是一种“美景”了。
我并未让自己多想,就赤着脚跑去给“美景”开门了。
“来看日出?”我问他。
“来看你。”
他目不转睛地看着我,脸上的笑容此刻看上去又像是吹拂竹林的晨风,让人不禁怀疑他的面部肌肉是不是有种能自动配合环境的系统,牵扯出一副应景的笑脸。
“看来落地窗也不好,要看什么都一目了然。”我嘟哝。
他此刻又爽朗地笑出声来了。
“是呢,今天我不知道为什么醒得那么早,然后双脚就某明其妙地走上来了。”
我盯着他的脸看了一会。
“明明是间清雅别致的房子,可是我总觉得我跑进了狼窝……你说,为什么Jason就这么肯定我在你这儿可以安全?”
眼前的男子却是有贵族的气息,可是跟他多呆了一阵子之后却发现他眼中有一丝不易发现的狡黠。
莫不是狐狸族的贵族?
他的笑容敛了敛。
“虽然早就知道你会问……但是现在不是讲出理由的时候。”他的眼神又变回初见时的那种难以捉摸,“相信我,等时候到了你就知道的了。而现在,我只能设法将你护在我的羽翼之下,还不能完全确保你的安全。”
莫名其妙……
什么意思……
此刻我是完全失去了头绪。
一下子又说我能安全,一下子又说不能完全确保?
我听到南连聿轻轻地叹了口气。
“现在先别想这件事了……你不邀请我陪你看日出?”
我回过头去看看落地窗外的太阳,光芒有些灼目。
“什么邀请不邀请的……这还不是你的房子啊。”我耸耸肩,就自己走向那扇落地窗了。
落地窗前,是那张我刚刚从上面爬起来的大床,床前铺着一张灰白的长毛地毯,坐在上面刚好就可以背靠着大床看外面的景色。我坐了下来,南连聿就挨着我坐下。
心里实在是有些郁闷,于是我就只是坐在那里,一句话也不说。他也很识趣,也静静地坐在旁边,身上有股淡淡的香味。
“你一早起来就喷香水啊?”我闷闷地说。这男人也忒臭美了些。
“你喜欢么?”
答非所问。“喜欢什么?喜欢你喷香水的时间?”
“我说味道。”
“不怎么刺鼻,还行吧。”跟Jason那个风骚男身上的古龙水味很不一样。
“呵。”
忽然手被他握住了。
身上的神经莫名地被通了股电流,不自觉地身体就颤抖了一下。
“干嘛。”
“这个给你。”他抓起我的手,往上套了个东西。
是个精致的木手镯,分外眼熟。
“咦……这个不就是……”
第一次见到他,他手里面拿着这个手镯,问我是不是我掉了东西。
“其实那天你没掉东西,是我想送给你。”他鼻音里带着笑。
“干嘛啊这是。”我甩了甩手,把自己的手从他手里夺回来,“这是古董?”
手镯摸上去很细腻,不是打磨出来,而像是年代久远之后,被人摸得光滑。上面精致的纹路很特别,却让人觉得很陌生。
“喜欢不?”又是一句没头没尾的话。
“……你不喜欢正面回答别人问题?”
“你先说你喜不喜欢啊。”他只是笑。
“阳光好刺眼啊。”我站起身,作势要走。
他一下子抓住了我的手腕。
“喜欢它好不好?别弄丢了……”
老是突然间抓住别人的手是要弄到别人心律失常?
“南先生……”
话还没说出口,本来抓着我的手的南连聿就从毯子上跳了起来抱住我。
“连聿。”他纠正道。
我张了张口,没发出声音。
狼窝?狼窝!
“你这人怎么回事……”根本挣扎不开……
“连聿。”他手臂又紧了一分。
“老占人便宜……”力量差距怎么这么悬殊?
“连聿。”更紧了。
“喂,别以为我不会发脾气……”
这下子他只是用行动来无视我的话,我整个人紧紧地贴在他身上,甚至能感觉到他穿着睡袍里的肌肉。我神经瞬间短路,赶紧让理智重新接驳正常。
“……连聿。”我深呼吸,握着拳咬着牙吐出两个字。
对这人发脾气像是拳头打进棉花里一样!
头顶传来几声闷笑。
……他居然把脸埋在我头发里!
“……我有一个星期没洗头了。”其实昨晚才洗了。
他只是挨着我挨得更近了。
“我渴了。”我无力地说。
然后我的脚就离地了,整个人被他横抱起来。
“下去吃早餐吧。”
话说有个成语叫做“得寸进尺”。可是南连聿明明连“寸”都没“得”,就“进尺”了。
现在还能把他看成贵族么?
顶多就是披着贵族皮的狼……
他抱着我,平稳地走下旋梯。
“你明明还有反抗我的方法的。”贵族狼低头看着我,满眼笑意。
我只是闭上眼。没错,我是有,而且还不少。只是……
“走路很麻烦,既然有人代劳我也应该没什么怨言才对。”我睁开眼,望进他的眼。
“你曾经向我许诺你会尊重我。而不知道为什么,我就是相信你。”
一个温暖的怀抱,足以让人沉醉。
这样继续下去,我担心我不能仅满足于观看日出的美丽,却对太阳的光和热产生过多的贪恋而沦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