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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救救财神大人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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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土地神曾说过,我原身是一棵树,且是一棵不平凡的仙树,他说此树只应天上有,人间难得几回栽,是以我须得日以继夜攒足香火,好早日飞升九重天。
闻此言,我颇为骄傲,问他:“那我是棵什么树?结得什么果?是不是吃一口能延寿百年的那种?”
“就你?不过是颗光秃秃的树罢了,连片叶子都不长。”
“老土地神,你不会骗我吧?我难道没有一点特别的地方?不都说仙树稀罕么。”
“唔,也不是完全没有,你原身上的仙气乃是一味灵丹妙药,在你周围的人能百毒不侵,也能药到病除,不过嘛,不到紧急关头你可别轻易显原身,否则容易出事。”
“真的!能出什么事啊?”
“比如,灰——飞——烟——灭。”
我被吓得一哆嗦,赌誓这辈子不可能为了谁白白牺牲自己。
那时我不会想到,如今身处在一个莫名其妙、潜藏危险的地方,却愿意现出自己的原身,只为救活一个被我视作债主的人。
我将繁锦身上大大小小的伤口都简单清理了一遍,给他找了个舒服的姿势躺着。
我与繁锦之间向来是不大平等的,多数时候是我抱着他大腿求他办事。如今他虚弱至此,我和他身份对调,倒是有些不自在,想来习惯一事着实可怕。
“繁锦,用仙气救人的法子我之前可没试过,也不知老土地神是不是在诓我,先说好,万一我真能救活你,也不要你感激我的大恩大德,就把我剩下的债抹了就行,可万一我救不活你,怕是要和你一起葬身在这鬼地方,那债自然也就一笔勾销。”
我本想说几句话给自己壮壮胆,但怎么听都不是那个味,像是留遗言一般。
“呸呸呸,说什么胡话,好人不长命,祸害遗千年,繁锦这样小气抠门还记仇的大恶人,定能活个几十万岁。”
说罢,我双手合十,心中默念几句,身体开始慢慢发生变化。
双脚像是被绑上了铁块,一点点往下沉,化身出错综复杂的树根,深深扎入泥土中;上半身亦是被层层树皮替代,无数枝桠从树身冒出头,变成长短粗细不一的木条;而脸也和树干融为一体,唯独一张脸隐隐若现,显示出我这树和其他树不一样。
仙气缓缓从树身散发出来,浓厚、纯净、轻灵,像是一床不存在重量的云朵被子,覆盖繁锦满身。我视线模糊,看不清这仙气到底有没有用,只能依稀看见繁锦的伤口不再涌出鲜血。
我松了口气,又用力摇了摇树枝,想让仙气出来得更多些。
许是仙气泄露太多,慢慢地,我变得昏昏欲睡,不管我怎么使劲眨巴眨巴眼,都挡不住袭来的困意。
而身下的繁锦这时发出细碎的声响,可我眼前一片黑暗,看不清他怎么样了,我用传音喊他:“繁锦,繁锦,你听得见吗?”
繁锦置若罔闻,但一双手猛地攀上我的树身,一点一点往上挪动,繁锦将浑身的力量都倾靠在我身上。
失了视觉,触觉更敏感,是以我能清晰感受到他双手的温度、衣服的纹路和有些凌乱的心跳声。
我不明白繁锦这是在做什么,“繁锦,你是好了吗?你说句话,我看不见你。”
繁锦依旧不言语,但他的鼻息越来越近,直到他的嘴贴上我的唇。
他——他——他——
我楞在原地,压根忘了自己还可以变回人的模样,莫非我这仙气其实是酒气,让他醉了不成?
一道亮光突然出现,我发觉自己能看见繁锦近在咫尺的脸了,还没来得及害羞脸红,魂魄便轻飘飘要往天上飞去,这难道是魂归西天?
繁锦啊繁锦,为了你,我可是把小命和初吻都搭上了,可我连你最后一面都见不到,这万般都是命啊。
这光亮没给我感慨的时间,我心口一痛,便被送到另一处地方。
《三界传》里说过,这世上除了三界之外,还有一个虚空之界,这虚空之界有万亿之多,不受宇宙局限,不被时间束缚,不为品阶区别,万千样貌,转瞬即变。
这虚空之界即为梦寐。
梦寐人人有之,而现下我就身在一个梦寐之中,它出现的契机诡异,乃是繁锦亲了化身为树的我才有,莫非我这棵树还有其他本事,但老土地神瞒着我没说?
梦寐进来容易出去难,若是契机不对强行打破,不论是入梦之人还是做梦之人都会有危险。
如此,我唯一的法子就是既来之则安之。
我看看自己半透明的身体,哀叹道,如今我这是仙灵出窍,只能像个阿飘一样四处游荡。
不过万幸,这梦寐所在的地方是我来过的,乃是九重天上的金銮殿。
而殿中央的人我更是眼熟,正是那天帝和天后,唔,还有一个背对我的人,看身影不知是谁。
天后不知怎么回事,似乎怒气极大,狠狠抽了她面前的人一巴掌,那人被十成的法力打在地上,一口血喷涌而出。
我去,这是赶上了天帝家的八卦现场了?这热闹可不能错过!
我一扭身子,就飘到他们面前,仗着别人看不见自己,悬浮在半空中近距离吃瓜。
天后:“我处处忍你让你,孩子都为你生了两个,但你莺莺燕燕从来都不少,勾搭这勾搭那,如今连私生子都有了!”
啊,原来是天帝的出轨瓜。
天帝:“爱情不分先来后到,与你成婚之时,我便说了,你若愿意你便嫁,不愿意何苦现在才来哭诉委屈。”
啊,原来栾日的纨绔是遗传啊。
天后:“但你当初承诺过,绝不可能与其他女人生育子嗣,如今不仅有了,还比栾日上大几百岁,天帝,你怎么敢违背诺言的。”
啊,原来神龙见首不见尾的二皇子是私生子。
天后:“这杂种我不可能留他一命,让他活至今日已是侥幸。”
天帝:“天后,有话好好说,他就算是我和凡人结合生下的孩子,那也是半神,弑神之罪不用我提醒你吧?”
啊,原来天帝劈腿直接劈到人界去了,这腿可够长的。
天后:“区区杂种也有资格被称为神?你都不嫌丢脸么,天帝。”
杂种?这话耳熟的很,栾日先前见到繁锦便这么羞辱他,莫非……
我赶忙飞到那被打的人面前,可他的头侧埋在地上,我看不清脸。
“你倒是把头转过来,让我看看啊。”
他似乎是听见我说话一般,微微抬起眼,与我视线对上——果真是繁锦!
如今的繁锦看起来年纪不大,眼神充满戒备,他穿着破破烂烂的粗布衣服,披头散发,脸上是天后留下的深红掌印,嘴角还有未干的血迹。
“繁锦……”我忍不住伸出手去触摸他的脸,但手却穿过了他的后脑勺。
忘了,如今我是仙灵之态,别人看不见我,我也摸不着别人。
繁锦身子微微发抖,像是个受惊的兔子,这人哪和后来的财神有一丝一毫相像之处。
我心事重重地在他身侧坐下,原来这处是繁锦的梦寐,他为何要让我入梦呢?他离开妖族后,带我去的到底是什么地方?为什么他总是瞒着我许多事,不肯和我明说?
而最重要的一件事是,繁锦到底把我视为什么人了?蹭他香火的土地神?欠债的贴身女侍?还是……
这时,天后尖着嗓子,给繁锦下了最后的判决。
“好啊,既然你如此护他,那就让他和其他飞升的神仙一样,老老实实下凡攒香火,攒足香火才能飞升,不然这一辈子,都别想踏进九重天一步!”
什么!让一个有天帝血统的半神和我等一样去攒香火,这可是奇耻大辱,天后对繁锦真是恨之入骨啊!
天帝亦是无谓,问道:“繁锦,你可愿意?”
繁锦颤颤巍巍站起来,咳嗽两声,说:“我并没有第二种选择。”
天后颇为厌嫌看他一眼,“来人,把他丢到人界去,不攒足香火,永世不得踏入九重天!”
说罢,就有几个神侍上前来,想架住繁锦往外走。
繁锦不愿受桎梏,用力推开那几人,“不用,我自己走。”
他拖着身子,一步一步,踉跄着走出金銮殿,而我亦是跟在他身后。
我第一次对繁锦生出了心疼之情,原来这样强大的神官也有如此卑微的过去,出身成为了他的原罪,依他的年龄,母亲应该早亡了,而父亲又是不靠谱的主,不知道这么多年他是如何过来的。
繁锦行至天门,他深深看了一眼这个并不欢迎他的地方,毫不留情地跳了下去。
在跳下去的那一瞬间,我分明听到他说:“终有一日,我会让所有人仰望我。”
我本想跟着繁锦一同跳下去,但一股奇大无比的莫名力量袭来,将我卷入另一个时空,好在我此刻是仙灵之态,没有被狠狠摔出个狗啃泥。
“繁锦这梦寐太跳跃了吧,转场之前怎么不打声招呼。”
我四处张望,想找到一点熟悉的痕迹,却发现这是我完全陌生的地方,一座私塾。
我这人除了爱看些通俗话本,和文化二字搭不上半点边,如今繁锦带我来着私塾是为了给我恶补文化课?
门外跑进来一对孪生子,“都怪你,非要去那摊子上斗蛐蛐,现在好了,上课迟到,夫子肯定会狠狠责罚你我。”
“怎么就怪我头上了,是你先说要去市集买新鲜的糖醋肉,不然我怎么会去斗蛐蛐。”
“是你”、“是你”、“就是你”……
这两人打的正欢,身后传来一人的声音,“武大宝、武二宝,你们给我去山上跑一圈,午饭之前回不来,今天我就去你们家拜访。”
“啊,夫子,饶命,我们现在就去。”说完,这两人一溜烟就跑了,就怕自己落在后面。
这声音自然是繁锦的,我回头一看,却被他的打扮吓一跳。
他下巴留着长长的胡须,一只手握着一卷书,脸上有几道浅浅的皱纹,看起来像是凡人的四十上下的年纪。
看他如此老练,怕是已经在凡间当了数十年的教书先生。
“剩下的人,把《千字文》再背一遍。”
“天地玄黄,宇宙洪荒。日月盈昃,辰宿列张……”
学生们齐声背起了书,我听得直犯困,不明白繁锦为何偏生选择当先生。
攒香火的前提是要有个庙,一般来说有点小本事、会糊弄的修仙之人(比如老土地神),都会直接给自己盖一座庙,通过替人解决一桩桩麻烦去收信众。
但也有人会选择入世,在凡间有了一番功绩之后,让人自发为他立碑建庙。
可后者比前者要难上不少,自打有这神仙飞升史开始,凭借此法登上仙位的不过寥寥数人。
繁锦如今在这私塾里教书育人,怕是想学那孔夫子桃李满天下。
我摇摇头,繁锦这会子还是太年轻,无人提点,选了一条前途坎坷的路。
可见飞升路上,总归需要那么几个伯乐。
门扉忽地被人摔开,一群凶神恶煞的士兵冲了进来,
士兵们将私塾团团围住,这些一心只读圣贤书的学生们煞白着脸,瑟瑟发抖。
繁锦将学生护在身后,说道:“此处乃是私塾,官爷为何到此。”
“你是繁锦?”
“正是在下。”
“那就错不了,来人,把他们都带走!”
“你们这是做什么!官差也得讲几分道理!”
“道理?老子说的就是道理!如今两国对战,前线吃紧,我朝军力不足,圣上下令征集年满十四的男子去充军。你这私塾里收的都是十五六岁的学生,通通给我带走!”
“无耻至极!怎能不由分说就强带人走,我不会让你们胡作为非的!”
可官兵怎么会被一个夫子喝住,他们拿起手中棍棒,朝学生们的身上挥去,学生接连倒在地上,繁锦更是被好几个人围着痛打一番,鼻青脸肿,额角都被蹭破皮,流了不少血。
那为首的官兵将繁锦踩在地上,用手攥紧他的发冠,说:“刚才挺有本事的啊,怎么现在不叫唤了。”周围的官兵一阵哄笑。
繁锦手背在身后,其他人并未留意他的小动作,但我看得清清楚楚,那是诀子的起式。
我暗叫不好,可繁锦已然出手,那数十个官兵瞬间倒地,七窍流血,浑身抽搐,各个捂着胸口在地上打滚。
我呆在一旁,心有不忍,不是为这些强盗般的官兵,而是心疼繁锦的努力全部前功尽弃。
学生们也被这场面吓得尿裤子,连哭声都哑了。
繁锦拍拍身上的灰,捂着头站起来,对着学生们说:“都收拾好自己的课本,全部回家去,往后再也不要来此处。”
“夫子,这是什么意思?”有学生大着胆子问。
“不必再叫我夫子了,都回去吧。”
繁锦将学生一个个送走,而后关上门,在院子的角角落落堆上干燥的柴火。
他捏个诀子,苦笑一声,引燃熊熊大火。
埋葬于火海的,除了官兵的尸体,还有他积攒多年的心血。
后来,这个镇上传言,那个看起来老实本分的教书先生,其实是个怪物,他杀了一众官兵后,自焚于私塾,从此这片院子成了鬼院,无人敢靠近。
但只有我知道,在火海即将吞噬繁锦的一瞬间,他全身而退,消失在这段人生里。
真是令人唏嘘,那熟悉的力量再一次袭来,将我带到了下一段故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