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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争天 ...

  •   三年前,我正有孕四个月,突然在一场宴饮中失了神智,举止古怪。煜郎几乎急疯,以为我是遭歹人毒害,他封锁了消息,求医问药,却在步步深入的溯源中,痛苦地发现,一切并不是药物所致,我的疯癫,竟是源于血脉里的诅咒。

      来自我亲生母亲的诅咒。

      对于母亲的早逝,爹爹向来闭口不提,年幼的我跟着他辗转漂泊,始终未曾得知,我的母亲其实是死于疯病发作,落水溺亡。直到煜郎根据大夫的建议,一路寻至我母亲的故乡,我才头回知道,不仅是母亲,原来我的舅舅和姥姥,也一样都是疯子。

      一样,都一样。

      少年时毫无异处,甚至容貌出众,天资绝绝,可一旦长到二三十,潜伏的恶魔便会显露头角,渐渐将理智蚕食。若身为女子则又更糟,一旦有孕,胎儿的孕育会使癫狂的种子飞速疯长。比如我的母亲,她曾是故乡小有才名的美人,却在生下我后彻底发疯,又将厄运的接力棒,传递到了我的手上。

      不论曾经如何出众,我终究会变成一个疯子,而若生下孩子,等他长大,依旧注定又会是一个疯子。

      当得知真相,向来骄傲的我,几乎被击得粉碎。

      我会疯,孩子会疯,大梁只有他一个继承人,国家的命运,万民的生死,又如何能交到一个疯子手上。

      无数的日子里,我辗转反侧难以入眠,眼真真看着黑夜过去太阳升起,却始终,无法找出令自己走出诅咒的方法。我的精神开始越来越不稳定,每每发作,轻则说不清话,重则识不得人,最可怕一次,甚至自说自话将帷帐点燃,差点儿令自己与婢女一同葬生火海。

      所有伺候的下人,都开始对我敬而远之,唯有煜郎痴心不改。他绝不肯听从谏言,拿锁链将我锁入深宅大院,而是日日夜夜地守着我,承受我时好时坏的精神,甚至遍访名医,想救我和孩子。

      “放弃我吧,也放弃契儿,我早无药可救。”我躲在他怀里,一遍又一遍哭泣,“你去爱别人,去啊!和她们生孩子,和柳绮云,和那些爱慕你的美人,哪怕为了大梁。”

      “宁儿,会有办法的,总会有办法的……”他已疲惫至极,却依旧强撑笑脸安慰我,如此温柔,像对我说,也像对他自己,“咱们说好了一起生,一起死,死生契阔,你和契儿,都是我这辈子的宝贝……”

      煜郎是个傻子,傻到可以把对一个女人的承诺,看得比执掌江山还重。他又无匹之英勇,英勇到做好了准备,要冒天下之大不韪,和一个疯子厮守终身。

      可直到写就遗志,纵身一跃跳入澜沧江,我都没敢告诉他,除了信上说的那些冠冕堂皇,其实我是害怕。

      怕他的一世英名被我亲手玷污,怕看见他爱别人,与她们日久生情翻云覆雨,还有,最最最害怕,怕终有一日,我不得不面对,渐渐腐烂发臭,沦为一摊烂泥的我自己。

      多可笑啊,故事的尽头,那个曾经不可一世,甩着脾气非要独占君王的女人,成了疯子,承受天下所有人的同情与嘲笑。

      过去的曾宁,宁为玉碎,也要保留最后的颜面。

      然而,天意弄人,天意更会叫人看清人间真理。经过所有苦痛,一身风雨,如今的我已彻底重生,明白彼时去寻短见,只不过是在逃避。我那一跳,全然辜负了煜郎的一腔孤勇,是选择了把干净体面留给自己,把所有绝望和悔恨,一股脑儿留给了他。

      所以这一回,我不会再这么自私了,我下定决心,不论如何也要尽快振作起来。

      “对不住,今日又叫你忧心。”从噩梦中惊醒,我强装镇定,慢慢伸手摩挲他的脸颊,“我还以为,没了孩子,老天就会怜我们一回……”

      煜郎一惊,才发觉我已醒来,连忙收起自己的脆弱:“乖,快再睡一会儿,太医说,多睡觉对你有好处。”

      “好,有好处的我都会去试。”我凑近钻入他的怀里,“看来明日还是要劳烦太医,替我再想想办法,不过无妨,扎针吃药,我可一点儿都不怕。”

      我的回答显然让煜郎意外,他愣住了,随即紧紧回抱我。他的声音格外欣慰,俯下的身子却在颤抖:“宁儿,煜哥答应你,这次一定找到办法。”

      聆听着近在咫尺的心跳,我没再有回答,可此刻的相拥,已是我俩无声的誓言。

      天意弄人,这一回,我和煜郎要并肩与天相抗。

      前一日老太医未说全的话,终在第二天的单独召见中,由煜郎亲口承认。

      “是的,宁儿确有疯癫之症。”

      隐去我的真实身份,他将自己多年所知尽数铺陈,而我就坐在一旁,平和镇定。

      “这么说,娘娘的病由来已久?”太医如此讶异,对我这个入宫不足一年的宁妃,陛下竟了解得如此深入,又如此宽容,明知病因病源,却没有赶我出宫闱,甚至还想着医治。

      “不论有多艰难,也想要去想登天的办法。”煜郎严肃时,句句掷地有声,天子的威仪棣棣不可选,“就算无法根治,哪怕只是多拖延一时,哪怕只是稍微些减轻些症状,为宁儿,朕亦可不计一切代价。”

      老太医心事重重叩下头,从此,他一头扎进浩瀚书海,开始了无止无尽的求方之路。

      春去秋来,时光荏苒而过,渐渐的,试药已成了我日常生活的一部分。有时药物,会让我做一些奇怪的梦,或者半夜醒来口干舌燥,心慌气短。加之是药三分毒,时间一久难免伤了脾胃,吃了吐,吐了吃,特别有时额前还扎着入骨的银针,我会不由自主,难受得整个人都发抖。

      所以到后来,一盅盅黑沉的苦药再端过来,盛在白瓷盏里,煜郎干脆总要自己先尝一口。

      “你又没病,这药,也能胡乱吃么?”我觉好笑,揪住他的衣摆撒娇,“若把你也吃疯,等去了阴曹地府,可有谁来祭我?”

      “胡闹,我准你独自去了吗?”轻轻吹了吹药汤,煜郎眼底柔得像春江月夜,“有点苦,还是我来喂你吧,吃了,就能好了。”

      可惜天不遂人愿,各种尝试,似乎都难以逆转我的病情,我的精神时好时坏,甚至一步步的,发作得越来越频繁。

      有时意识还有残留,整个人亢奋而易怒,有时是昏沉沉的,像溺在水里游不出来,但更多时候,我根本记不得自己发病时做过什么。

      所有清醒时的矜持高傲,在病魔面前都不值一提,一旦发作,我也许会将幻想带入现实,冲着周围人大喊大叫,会忘却礼义廉耻,扯烂自己的衣裳傻笑,甚至连自己是个人也忘记,匍匐在地,退化成最最不堪的畜牲……

      没有人懂,一个疯子的痛苦,特别是一个会醒来的疯子有多痛苦。

      病魔面前尊严无处可藏,我在老天手里化为玩偶,任它蹂躏。

      可即便这样,我仍愿咬着牙继续忍受,为了煜郎,为了他从不曾放弃的一片痴心,为了我不是孤身一人向黑暗去,他始终护在我身旁。

      “别怕,那么多年,天下都打下来了,何况区区小病?”说这话时,煜郎正亲自替刚刚发病的我擦洗。这次的发作尤其凶猛,醒来时连孟公公都已垂泪,煜郎的目光焦灼而迫切,生怕我会再想不开:“你看着我,宁儿,想一想答应过我的话。咱们还要相伴很多年,这是一场持久战,也许再熬一段时间,咱们就能等来天亮。”

      “放心,我知道。”我脸色苍白,气喘吁吁,却还是努力回握他的手,挤出一丝微笑,“我答应过你,我答应过你……”

      也许是金诚所至金石为开,在黑暗中跌跌撞撞,煎熬了三年后,上天竟然真的,同时向我们送来两份大礼。

      第一桩,何丽妃怀孕了。

      起初这消息并没有大张旗鼓,诊脉的太医几乎是战战兢兢来报,那时候,煜郎正陪我习字。

      “有孕?”他皱着眉抬头,一声冷笑,“呵,有孕……”

      太医立时吓得跪倒在地。

      脑中浮现那道倩丽温婉的身影,带着不可置信,我转过头看煜郎。

      墨迹随即歪了,在纸上留下蜿蜒的长痕。

      其实我心里明白,那孩子大概是从哪里来。

      “宁儿,专心。”可煜郎甚至没做过多的思考,便俯身把着我的手继续挥毫,一笔一划,心无旁骛,“有孕就有孕,大梁终于有后,可喜可贺。”

      他的眉目间神情如此平静,甚至还有如释重负的笑意,那一刻,我简直觉得元煜比我还疯。

      偌大王朝,总归需要一个继承人,八个月后,一个男婴出生在禁城之中。与他降世同时而至的,还有他母亲血崩而亡的惨剧。

      但那时的我,已无暇去辨别丽妃这样的绝世美人,究竟死于各种原因,毕竟第二桩大礼,便是老太医终于寻得上古遗方,据说可治疯病。

      若施用得法,疯癫之症再不会发作,只是方法有些残忍,需得开颅引血,近乎剔骨焚心,若有失手,玉石俱焚。

      “你有几成把握?”看完医案,煜郎脸色苍白。

      堂下的老先生沉默许久,张开一只手掌,不过须臾,又收进去两根手指。

      三成,仅仅三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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