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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番外二 林飒·竹马青梅 ...


  •   林飒出生在西南培州,一个山清水秀的好地方。

      培州境内涵盖多种地形,有高山、河流、湖泊,甚至还有一小块在西南极为罕见的沙土丘。五花八门的药材,都能找到适宜它们生长繁衍的环境。

      培州林氏,世世代代在这片土地上,经营着药材生意。

      岐门旁支众多,做药材这行的不胜枚举,培州虽占了点地形优势,可西南本就物种丰富,优势也没有领先多少。

      更何况,在杏林中人心里,贩药,天然就是低于行医的。

      古人有云,职分七层:奴、徒、工、匠、师、家、圣。救死扶伤,怎么说也得“师”起,做好了说不定能成个“家”,可识药卖药混到头,不过一个“匠”罢了。

      但父亲对此说法,一直嗤之以鼻。

      “又要排士农工商,又要排匠师家圣,恨不得把周围的人全划分细致,好叫自己在比较中获得一些安适。殊不知,越比越焦灼。”

      父亲将年幼的他抱在膝头,一边下棋,一边慢慢悠悠讲他的“歪理”。

      “谁也不愿被人瞧低,偏偏谁又都想瞧低别人。呵,庸人自扰呦!”

      坐在对面与父亲下棋的国字脸叔叔,是他年少时最好的朋友——林智。

      林智叔叔出身九蒙山正宗,天资卓越,医术精湛,是岐门现任三位长老中,最年轻的一位。

      且这位叔叔不仅会看病,还脾气好,有涵养,从没见他跟谁红过脸。在林飒心中,他已经稳坐“家”,可以争一争“圣”了。

      林智叔叔听见他这么夸自己,只是无奈一笑,摸了摸他的头,用浑厚的声音说:

      “小飒,‘家’与‘圣’之间,可不是单纯的技法差距,那是做人境界的差距。再者,便是只论技,我也远远不够看。你若以后见到那个人,就会知道,所谓天赋,当真不服不行。”

      “那个人是谁呢?”他挠着后脑勺,满脸疑惑。

      父亲咂嘴:“能让人才折服的,自然是天才了。让我猜猜,一定不是你每次来都夸得天上地下绝无仅有的那位二公子吧?”

      “你呀,你没见过他,自然觉得我在说大话。”

      “我是没见过他,可我知道你。”

      父亲落下一子,转头捏了杏脯喂给林飒:

      “你林智叔叔啊,忒通透,忒谦虚。我瞧着,不该入什么岐门,该入空门才对。”

      林飒嚼着杏脯,对林智叔叔口中的这位“天才”,产生了浓厚的兴趣。

      / / /

      九岁那年,西南一共发生了两件让林飒有记忆点的大事。

      第一件,是蜀州林氏宣布,彻底放弃经营多年的药材生意,全面改作镖局。

      这在林氏各支,是头一份儿的。

      作为西南第一世家,他们永远绕不过去的弱点,就是医盛而武不足。

      消息再灵通、面子再大,江湖上总有些混不吝,是不讲道理、也不按规矩办事的。等人家一路杀上山把想要的药全抢完,你还能指望一帮虚头巴脑的门派主事动动嘴就把凶手说回来忏悔不成?

      他们不跟着趁火打劫就算讲道义了。

      所以,岐门有个不成文的规定:凡为门主,皆需精通武艺,以作震慑。

      福远镖局从前既卖药,也运货,已在西南小有名气。今后专精培武一道,若他日当真能名扬天下,岐门将如虎添翼。

      第二件嘛,便是林智叔叔口中的“天才”林无妄,在他父亲去世后,继任了岐门门主。

      按理说,继任门主不是稀罕事。林无妄的大哥林无忌英年早逝,门主不传给他还能传给谁呢?这消息怎么看,也没有蜀州那个值得一聊。

      偏偏继任门主那天,宴席上出了个小插曲。紧接着,新门主上任的第一条传令,竟是全力寻找一个逃跑的女人。

      在半遮半掩的红颜秘事前面,什么岐门发展大计、继承人天才无量,皆变得不够看起来。那一年,整个西南林氏津津乐道的,都是这位神秘女子到底是个什么来头。

      一分确有其事,添上三分模棱两可,再来六分胡编乱造,故事版本多得没了边。

      那年冬天,来找父亲下棋的林智叔叔,显得格外心事重重。

      父亲逗趣:“听说那女人是咱们新门主养在屋里的童养媳,还有一个七八岁的私生女,不会是真的吧?”

      林智叔叔眉头拧了个结:“门主今年才多大,这种无稽之谈你也信?”

      “由不得我不信啊,外头传得有鼻子有眼的。”父亲乐呵呵道,“再说了,童养媳嘛,要是从小养着的话,算算年纪,其实也没那么无稽啊,是不是?”

      林飒原本在全心研究他们的棋局,听到这,懵懂发问:“什么是童养媳啊?”

      “童养媳……就是一对男女,从小一起长大,等到女子及笄了,便可以关起门来……”

      “咳咳——”林智叔叔忽然剧烈咳了两声,打断了父亲的话,“小飒,你去外面玩吧。”

      生硬的逐客令,意味着林叔叔觉得,父亲接下来的话不适合让他听。不过,林飒离开的时候,自己在心里补齐了关于童养媳的定义。

      一对男女,从小一起长大,这不就是青梅竹马吗?啧,父亲果然不爱读书,连这么常见的成语都不会用。

      / / /

      林飒第一次见到心心念念整个童年的“天才”时,“林门主与他的神秘红颜”这一老掉牙的话题,早被扫进了小道传言的故纸堆。

      林无妄自继任来,精医善武,有头脑,有手腕,展现出了非凡的领导魅力。岐门各旁支云英未嫁的姑娘们,都默契地忽略了那个不知真假的私生女传闻。门主夫人的位置,再次成了香饽饽。

      只是,眼看一年又一年过去,这位门主,始终独来独往,对来自各方的殷切眼神,从未给予过任何回应。

      门主这次到培州来,是因为有一桩棘手的事务,父亲不知如何处理。

      他们家所经营的同和药材铺,是培州最大的药铺,不仅在城外种植了大片药圃,还面向周边村镇药农散户,收取不适宜种植的野生药材。

      前些日子,父亲整理药案时,发现最近的双尾蝎收量,高得不正常。

      全蝎入药,在于尾部蝎毒。双尾蝎,一只便有两只的药效,且毒性更纯更顶尖,为普通蝎子市价的三到五倍。

      只是,双尾蝎也极其罕见。蝎天性易伤人,难以家养。野生蝎子在机缘巧合下或许会生出双尾,但依照往年记录,数月未必能遇到一只。

      可今年,短短三月间,同和药材铺已收了五十多只双尾蝎。

      父亲起初留意过来卖蝎子的人,想瞧瞧是否有什么端倪。然而每回来的人都不一样,男女老少皆有,根本全无规律。

      同时,城中各医馆的病患记录显示,最近意外被野蝎所伤者,越来越多。

      ——有人在偷偷养蝎子,并强行制造双尾。因未能严密关住这些蝎子,致使偷跑出来的,伤了人。

      调查至此,线索中断,再无进展。父亲只得向九蒙山递信,请林门主亲来追查此事。

      林无妄入城入得悄无声息,踏着满天霞光,几乎是突然出现在了林飒家门口。

      身后跟随而来的,还有他的林智叔叔。

      他们与父亲关起门来商量了许久,总之都是大人之间的事情。林飒在短暂惊叹了一下“天才”好像长得跟普通人也没太大区别之后,很快就忘记了这回事,拉着随从小五,在自己院子里玩了一晚上沙包羊骨头。

      那时,他完全没有身为同和药材铺少爷的自觉性。毕竟他们家的懒散几乎写进了族谱,培州又民风淳良,类似“双尾蝎事件”,已经算十几年遇不上一回的大事了。

      所以,第二天,当他照常上街玩耍时,对自己莫名其妙遭蒙面黑衣人绑架这回事,一头雾水。

      夭寿啊……光天化日,培州城里搞绑架?这还是他路不拾遗夜不闭户的故乡吗?对得起他向来一个保镖都不带就出门的信任吗?

      十三岁的林飒,头上罩着黑布口袋,手脚被捆得发麻,满肚子都是委屈。

      周遭漆黑阴冷,应当是地窖一类的处所,安静得瘆人。他看不见,动不了,喊也无人应,只好在心里默默数起了羊。

      数到第一千五百三十六只时,一阵“叮咣”声传来,似乎是有人在强行破门。

      很快,他头上的黑布口袋被拿下。眼睛适应了黑暗,乍然见光,刺得一阵目眩。

      “天才”林门主,恍若一个盖世英雄,单手将他夹在腋下,直接冲出了这处囚牢。

      外面满地都是蝎子,密密麻麻,看得人直起鸡皮疙瘩。不远处站着一个瘦弱矮小的男人,手捏一支短笛,面无表情:

      “我卖药,你们买药,这本是天经地义,何必刨根问底?”

      夹着他的人,语气肃穆:“你养的蝎子,前前后后至少伤了数十人,还不算村镇中舍不得去医馆看病的穷苦人家,叫我们如何能坐视不理?”

      “呵,虚伪做作的名门正派,多管闲事。”瘦小男人举起短笛,“天下又不是只有同和一家药铺,培州不留我,自有旁处留我!”

      短笛急促的声音响起,满地蝎子好似突然受了惊,爬行速度翻了一倍,全朝着他们涌了过来。

      林飒吓傻了,用力抓着林无妄的衣服,哆嗦个不停。

      “这是硫磺粉,撒在附近,它们便不敢过来。”耳畔响起低沉的男声,紧接着,林飒被人放在了柴垛上。

      他抖着手打开黄纸包,围着柴垛撒了一圈,蝎子们果然不再靠近。

      可还是害怕啊!爹,你在哪儿!

      林飒强迫自己抬头,不要往下看,目光不由自主地跟上了林无妄的身影。

      只见他放下自己后,疾步掠向前方,对满地蝎子视而不见,几个起落,已经逼近了那个吹笛的男人。

      男人见他近身,笛声一滞,连连后退,抵挡的招式歪来歪去,透着说不出的古怪。

      “长纥人?”林无妄挥掌带风,“怪不得,会用以笛驭蝎这种邪术。”

      “邪术,呵——”男人就地翻滚,身子弓如弹簧,一跃上了树,“术就是术,哪来的正邪之分。就许你们中原人拿刀剑砍,不许我放蝎子咬吗!”

      林无妄脚踩树干,轻松飞上枝头,再次与男子缠斗在一起:“我们中原人练刀剑,可从不会把孩子扔进毒窝,任他们自生自灭。与你一同被丢入蝎井的人,活下来了几个?”

      男子闻言神色微变,手中动作一顿,竹笛被林无妄一下夺去。紧接着,他肩头中掌,从树上直直坠地,发出一声巨响。

      林无妄轻盈跳下,落在他身侧,上手揭去了他脸上的人.皮.面.具。

      “果然如此,每次来卖蝎子的,都是你,只不过易了容。”

      男子,此刻应该叫女子了,面具下的脸苍白秀美,因为跌落的疼痛而泛着薄汗。

      她嘲讽地勾了勾嘴角:“是我,怎样?你若现在了结了我,这满地的蝎子,可抓得过来吗?”

      “我不杀你,”林无妄张开手掌,将短笛递回给她,“蝎乃毒物,须妥善处置。将此处蝎子尽数回收后,我可以放你走。”

      女子愣了愣,缓缓抬手,向短笛挪去。

      电光石火的一瞬,林飒清楚看到,从她袖口爬出一只鲜艳的双尾彩蝎,两只尾尖闪着令人胆寒的幽光,齐齐扎在了林无妄手上。

      竹笛落地,林无妄捂着右手,整个人狠狠一晃。没等林飒惊叫,那女人已经一骨碌爬起,将一把匕首刺入他前胸。

      “我凭什么信你?中原人,伪善假意,我上过的当,还少吗!”

      匕首抽出,被她用袖子随意一抹。女人捡起竹笛,飞快消失在树丛间。

      林飒眼见林无妄由半跪转为伏倒,躺在原地一动不动,任他在柴垛上怎么喊,都没半点声息。

      地上还有不少蝎子,可他顾不上这些,咬着牙,学刚刚林无妄的样子,飞快地跑出了他的“安全圈”。

      手中硫磺粉还有剩,被他及时洒在倒地的门主身边,隔绝群蝎。而后,林飒连忙展开他受伤的右手查看。

      蛰过的伤口已经转为紫色,肿得老高,一看就不是普通的蝎毒。

      他从林无妄身上摸出一把小刀,将伤口割开,开始用力吮吸毒血。

      吸了足有半盏茶时间,伤口颜色浅了不少,但依然泛着乌气,倒是躺在地上的人,幽幽转醒。

      “我身上……有解毒丹……”

      林飒连忙往他怀里摸,一口气摸出四五个小瓶子:“哪一瓶啊?”

      “土黄色……扁的那瓶……取三粒……”

      三粒药喂下,林无妄脸色有所好转,勉强能支着身子坐起,在胸口连点五六处穴道,让刀伤不再往外大量渗血。

      “……现在怎么办啊?”林飒满脸苦相。

      “等会儿吧……”林无妄的回答有气无力,“林智那边……或许会有进展……我们先坐一阵儿……”

      大约是察觉到他的忧心忡忡,林无妄低低地笑了一声:

      “就算等不来他……我也会带你回去的……别担心……”

      “我没担心啊……”

      林飒努力挺直腰背,觉得自己应该显得更镇定一些,视线落在对面人那柄精美的鞭子上,不由指着它发问:

      “门主,你刚才,为什么不用这个啊?”

      他在柴垛上看得清楚,若林无妄从一开始就拿出武器,那女人肯定不是对手,才不需费这么些功夫。

      林无妄垂目看向腰侧,不知在想什么,面上浮出一丝凄苦的悲意:

      “不想用吧……用它……总会让人想起……特别后悔的事情……”

      林飒不是很能理解,却莫名被这话里的伤感搞得难受起来。

      他抱着膝盖坐在林无妄身边,想了想似乎说什么都不合适,只好选择了不会出错的沉默。

      两人就这么面对面干坐良久。林无妄缓过劲儿,摸了摸他的头:

      “你怎么跑过来的?刚才不是还吓得哆嗦吗,现在不怕了?”

      “怕啊……”

      林飒压根儿不敢回忆自己是怎么趟过这满地蝎子的,一想一身鸡皮疙瘩。

      他抬起头,认真道:

      “可我想起你刚刚走过它们时,一点都没犹豫,特别勇敢,特别帅。我……我也想做一个勇敢的人……”

      耳畔传来一声浑厚好听的浅笑:“那是因为我鞋上有硫磺……”

      “我知道,我也涂了,你看!”

      林飒得意地抬起脚,把鞋子露出来:“不过,就算有硫磺,自己走一遍,还是挺吓人的。门主,你真的很勇敢,你是大英雄!”

      “大英雄……”他苦涩摇头,“我可当不起这个称号……”

      林飒闻言,在心里暗叹:林智叔叔说他当不起“圣”,门主说他当不起“大英雄”,果然他的榜样们,不但优秀,而且谦虚,真是太令人钦佩了!

      / / /

      那天,林智叔叔是在他们走到半路时迎上来的。

      养蝎子的女人已经被抓回了府中——连带她重病的丈夫。林智叔叔发现,那女人每次卖了蝎子,都会买人参、三七之类的补药,显然是家中有人急需这些吊命。

      大补之药昂贵,也难怪普通的蝎子不够卖,要让她铤而走险,用双尾蝎来换钱。

      林智叔叔押着那女人将漫山遍野的蝎子都召集起来,一把火烧了个干净。那天晚上,全府上下加了道菜——香烤全蝎。

      不过,林飒一口也没吃。

      太渗人了,他以后见到蝎子,肯定绕着走。

      林无妄在他家休息了两日,期间,发生了一件让他和他爹都傻掉的事情。

      门主提出,想收他为义子,带回九蒙山,授医术和武艺。

      林飒愣愣站在林无妄床边,一脸懵,怀疑自己耳朵出了毛病。

      在他身后,原本坐着的林智叔叔,听完靠在床上的男人说的话,大惊站起。

      “你这是什么表情?”林无妄看着林智,虚弱一哂,“不是你说,岐门下一代,不能只有竑儿一个,要以防万一的吗?”

      “我是说过……我……我是这个意思吗?!”林智缓过神,又好气又好笑,“我是叫你正经娶位夫人……”

      林无妄抬手制止了林智未说完的话:“你知道,这件事,没什么可商量的。”

      他转头,望向林飒:“你们父子,意下如何?林飒之后,依然可以常回培州看望。我只是他义父,不会剥夺你们原本的血脉亲情。”

      意下如何?当然是好啊。能去九蒙山岐门正宗学医练武,难道不是天上掉下来的大馅饼吗?更何况,刚刚林智叔叔与门主话里话外的意思,明显是要将他当未来接班人培养……

      林飒有些恍惚,他自觉自己一个天天沉迷沙包弹弓羊骨头的人,跟“岐门的未来”,实实在在八杆子都打不着。

      一直到收拾齐了东西,被他娘抱着左亲右亲,大事小情千叮万嘱,林飒仍有些不敢相信,总觉得这是一场光怪陆离的梦。

      前行的马车晃晃悠悠,培州城古朴的城门渐渐被甩在身后,他掩在袖下的手掐了又掐,疼得真实,终于不得不承认,眼前这位阖着眼休息的男人,今后,就是他的义父了。

      / / /

      在九蒙山的日子,与培州相比,着实很难定义算不算好。

      林飒固然有了绝佳的机会去学习从前完全不可能学到的本事,然而四面八方汹涌的猜忌与指点,起初几乎让他难以抵挡。

      大人们看他的眼神颇为复杂,里面虽没有多少排斥,却满是怪异。

      明明是正当壮年前途无量的掌门人,不着急娶妻就罢了,还过继回来一个十三岁的“义子”。

      林飒想,今年西南的小道消息中,他大约要被扣上一个有鼻子有眼的“私生子”名头了。

      至于孩子们,恶意则表现得十分露骨。

      走了狗屎运招人嫉恨是一桩,另一桩,来自门主亲侄及其麾下跟班明显的抵触。

      他的这位大哥林竑,向来傲慢,对于凭空多出的“义弟”,连鼻孔喘出来的气,都夹着轻蔑。

      林飒将这话说给卓南央听,卓南央笑出八颗大白牙,夸他形容得栩栩如生。

      哦对了,卓南央是金萝的丈夫,金萝是在培州养蝎子还绑架他的那个女人。

      金萝夫妇被抓后,同他一起,从培州来到了九蒙山。

      义父许给金萝一份在五毒池养蝎子的活计,并提出,他可以治好卓南央的病,但金萝不能再去旁的地方“放毒”。

      其实那时候的他们,哪里还有讨价还价的余地呢?

      卓南央说,他们从长纥逃出来,一路遇到的中原人,除了骗钱,就是害命。他那时被林智抓住,当真以为自己和金萝完蛋了。没想到,天神保佑,最危机的关头,遇到的,却是实实在在的好人。

      “那当然,我义父和林智叔叔,都是可好可好的人呢!”林飒内心无比骄傲,“我们岐门,是西南第一世家,正派极了!”

      一旁洗衣服的金萝嗤笑:“是吗?我觉得,你最好别抱这么大期望,说不定以后会失望的。”

      “为什么啊?”

      她挽了挽袖子,压低声音:“你知道西坡禁地,里面是什么人吗?”

      林飒不知道,他只知道那间竹屋,是惟义父一人可进的地方。

      金萝挑眉,得意道:“养蛇的老牧跟我说,那里面关了一对母女,就是你义父的秘密情人和私生女。啧啧啧,这是嫌人家碍眼了,要关起来,别损了你们正派的名头!”

      “不可能!”林飒霍然从小板凳上站起,“我义父才不是那种人!”

      “得得得,当我没说。”金萝满不在乎地挥手,“你可别去探虚实,都是私下乱传的,要是因为闯禁地被你义父罚了,我不负责啊。”

      林飒当然不会去竹屋探虚实,义父既然下令不许任何人靠近,必定有他的道理。

      可他心情真的很差,那些无处不在的指指点点和捣乱欺负,即使并不能带来什么实质性的伤害,却能让人每天都烦躁不已。

      林智叔叔很忙,小五什么也不懂,他夜间睡不着的时候,就只能在九蒙山上四处乱转,企图让身体疲累,好将脑袋里那些讨厌的脸都赶出去。

      一来二去,倒是练出了不错的体力,还熟悉了周遭各处山丘的偏僻路径。

      那一晚,他无意中发现,临近西坡的野山上,有一个隐蔽的暗洞,洞内遍布奇形怪状的钟乳石,是他从未见过的景象。

      他爱上了这处奇洞。野山无人,洞中又幽深曲折,对着洞大喊,余音阵阵,就像它在回答你。

      林飒在这个洞里甩掉了许多烦恼,喊累了,便可以迈着轻快的步子踱回屋中,倒头就睡。

      开春后,门中惯例要面向所有习武的年轻弟子,召开一次切磋大会。

      切磋依据年龄划分为两组,林飒已经十四了,自然不能跟比他足足矮一头的那些娃娃在一组。可是认真说起来,他习武也才一年,勉强打了个基本功而已。

      偏偏大会快结束时,林竑主动走过来,要与他切磋。

      义父就在台上看着,他想,即便这位“义兄”不喜欢他,总不会下手太狠吧?

      他想错了。

      义兄的每一拳,都是朝着脸去的,偏偏力道控制极好,会疼,却不会晕,更不会倒下。伤害不大,但侮辱性极强。

      他在众目睽睽之下,被人打成了猪头,可所有反击都被林竑轻松挡下。

      林竑自小就在岐门练武,他学的这点拳脚,怎么可能伤到他!

      恼羞成怒的林飒,丢掉所有章法规矩,张嘴狠狠咬在林竑腕上,一直咬到见血都不肯松。

      “够了!”台上正中央的人站起,沉着脸叫停了这场比武,“竑儿,跟我过来!”

      说完这句,义父拂袖离去。

      林飒不知道等待林竑的会是什么,他也不关心。他只知道,他丢大人了。

      十四岁的男人,打架竟然还用咬。他捂着猪头脸,一路奔到西坡野山,只想把自己藏起来,任谁都不要找到。

      这一场伤心痛哭,从傍晚持续到深夜。哭累了,饿极了,他靠在洞口的石壁上,昏昏睡去。

      直到,一个湿漉漉热乎乎的舌头,将他舔醒。

      林飒睁开眼,看到一只大黄狗,正乖巧地伏在他身边,对他哈气。

      “你……是这山上的野狗?”

      话才出口,他便看到了藏在厚厚黄毛下,狗脖子上的项圈。

      “不是野狗啊……那是迷路了吧?”

      他摸了摸大黄狗柔软的头,咧嘴一笑,结果扯到昨日伤处,疼得抽气。

      远处隐隐传来草叶弯折声,窸窸窣窣,还夹着压低但急促的呼唤:

      “大黄……大黄……快出来呀……”

      林飒垂眸,与狗四目相对:“你叫大黄?”

      狗当然不会说话,它只是冲着洞外叫了两声。

      听见狗叫后,洞外脚步快了不少,须臾间,他已与那轻柔呼唤的主人打了照面。

      梳着简单双髻的少女,肩上垂下几缕青丝,大约是因为奔跑而散落。手中捧着一小束满载晨露的鲜花,拨开洞口纷杂的树叶,水汪汪的眼睛里写满好奇。

      在她身后,初升的朝阳,照亮了冷寂的大地。

      林飒的手还环着大黄狗脖子,愣怔间,甚至忘了移上来遮住自己的猪头脸。

      少女见到他,亦是一愣,脚伸在洞口,进退两难。

      “我……我找狗……我不知道这里有人……”

      林飒连忙松开手,将大黄狗往她那边推了推:“……是它自己跑过来的……”

      大黄很配合这解释,被他推了几推,毅然赖在原地,蹭着他胸口,死活不肯走。

      林飒被蹭得有些硌,终于想起,他怀里有一小包牛肉干。

      他掏出肉干,喂了大黄一个,讪讪笑道:“原来是肉味儿把它引来的啊……”

      少女没笑,皱着眉头走进来,从她腰间的绣花布口袋里掏出一小盒药膏。

      “你脸怎么伤成这样,这是我自己做的,活血化淤,你要不要涂一下?”

      林飒原想说不必了,活血化淤的药膏他自己房间就有,可鼻子一嗅,忽然来了兴致,接过她手中的药,涂开一点在手背上:

      “这不是岐门的方子,你在里面加了什么?好特别的味道。”

      “这当然不是岐门的方子,”少女耸肩,“你说的是山楂吧。”

      “山楂?”林飒恍然大悟,可不就是山楂的味儿嘛!

      他兴奋追问:“往活血化淤的药膏里加山楂?你怎么想到的!”

      “嘁——教我医术的人,可比你们岐门厉害多了。”

      少女拍拍贪吃的大黄狗,似是要走,林飒脑中忽然闪过金萝的话,脱口而出:

      “你是不是义……林门主的女儿?”

      “噗——”她转过头,一脸莫名其妙,“谁是他女儿!”

      “哦不不不……”林飒自觉问得突兀,或许这姑娘并不清楚她的身世,连忙改口道,“我是说……你是不是……跟教你医术的人,住在西坡的竹屋里?”

      “是啊。”

      “那就没错了……原来,他们说的是真的……”

      林飒大脑嗡嗡作响,似乎再难为义父辩解什么。

      少女水葱样儿的手指凑到他面前,狠狠晃了几晃:

      “喂!你胡想什么呢!我是住在西坡竹屋,但教我医术的是我姑姑!我跟你们那狗屁门主半点关系也没有!”

      林飒艰难开口:“也许……或者……嗯……是你不知道……”

      她当场翻了个难度极高的白眼,让林飒有些担忧那双大眼睛用力过度,转不回来。

      “我知道得很!他们俩的事,我比你道听途说添油加醋胡编乱造得来的鬼话清楚一百倍!”

      少女盘了腿,在山洞席地而坐,对着林飒一阵连珠炮似的轰击,没等他反应过来,她已经牵着狗重新站起:

      “明白了吗?就是这样!我是我姑姑捡来的,跟你们门主没关系!”

      “奥……”林飒面色赧然,“抱歉,是我失礼了。”

      “好啦,狗找到了,我要回去了。”少女随意拍了拍身上浮土,“那个药膏算我送你的吧,看你被打的这么惨,怪可怜的。”

      “等等!”林飒蜷了一夜,这会儿着急站起,才觉双腿又酸又麻。

      他僵在原处,踌躇道:“我、我叫林飒,你呢?”

      少女大眼珠一转,滴溜溜像熟透的葡萄,散发着只有他一个人能闻到的甜香。

      “苏木。”

      她丢下这句,迈着轻快的步子离去。

      林飒攥着手里的药膏,站在洞口,呆呆看着那个灵动的背影,消失在斑驳树丛中。

      今天的阳光,可真好看啊。

      / / /

      林飒回到自己房间时,义父正坐在书桌前,检查他的功课。

      见他进来,义父放下手札,淡淡道:“回来了?”

      林飒脸有些红,吞吞吐吐:“我……我刚刚是去……”

      “回来就行了。”

      义父似乎压根儿没打算问他去哪了,从袖中掏出一瓶伤药放在桌上,便慢悠悠地朝门口走去。

      走到两人正擦肩的位置,他脚步一顿,转过头问林飒:“昨日因何而败?”

      “天资愚钝……学艺不精……”

      “嗬——”

      一只粗砺的手掌落在林飒肩上,轻轻拍了两下:

      “别拿自己的短处,跟对手的长处碰。你再好好想想,昨日,当真全无一丝胜算吗?”

      林飒茫然望着身侧高大的男人,愣了许久,也没想出他的胜算在哪里。

      林无妄提了提嘴角,手下力道微微加重:

      “竑儿的胳膊,捏着可没这么结实。”

      “你觉得他技巧高超,能在众目睽睽之下叫你丢脸,但飒儿,比武,不是数谁能让对手脸上伤多,便算谁赢的。”

      “优质的资源,众星拱月的培养,是好事,也未必全然是好事。武学之道,苦在发肤。若受不住疲累疼痛,精妙的招式,在实战中,很快就会变形。”

      林飒的眼底,渐渐闪动出光亮:“所以……我昨日应当先重躲避,消耗大哥体力,等他招式变形,就能趁机扭转局势?”

      林无妄挑了挑眉:“可惜,你似乎觉得那样不够帅。”

      “不……我不是……”林飒连连摇头,“我、我是真的没想到……”

      “好了,去洗个澡吧。”男人拿掉他肩头沾染的一枚草叶,悠悠道,“今天给你放一天假,记得自己涂药。”

      言罢,他再次迈步,朝门口走去。

      眼见人要离开,林飒心头压了一年的疑问,再难忍住,犹疑出口:

      “义父,你……是真的在把我当继承人培养吗?”

      就算没有亲子,可已有了亲侄,何必多此一举呢?

      林无妄的视线,遥遥投向渺远的穹顶,良久才回答道:

      “飒儿,武林世家,不能只准备一个继承人,这没什么可避讳的。行走江湖,腥风血雨无数。潇洒快意与人头落地之间,有时相隔不过一个转身。”

      “你与竑儿,都是岐门的希望,没有亲疏远近之分。我这个位子,只会取能者居之。”

      后来林飒才知道,他蜷在山洞那一夜,林竑也半点儿没沾到床铺。

      义父罚他在祠堂,抄了一夜的字。洋洋洒洒数十张纸,重复着同一句话:

      兄弟阋于墙,外御其侮。

      / / /

      切磋大会的这顿打,在林飒心中,挨得值极了。

      大哥经一夜抄书,虽仍旧冷漠,却再未似从前那般对他抱有敌意。

      有了义父一番指点,他也认清了自己的优势,习武进境喜人。

      再就是……西坡野山暗洞,多了一个令他牵肠挂肚的秘密。

      他一改往昔入夜前去抒发苦闷的习惯,从失眠独游,变成了晨练期遇。

      果然,那位名叫苏木的少女,几乎日日都在同一时间,牵着大黄出来遛狗。

      一次,两次,三次……“偶遇”的第四次,少女抱着胳膊,居高临下,斜眼瞥他:

      “你到底要干嘛?三番五次在这里堵我,想偷狗啊?”

      大黄受到主人情绪感染,立刻丢下林飒刚刚投喂的肉干,颇有骨气地朝他呲牙。

      “当然不是!”林飒紧张辩解道,“我、我只是……我按你说的,在活血化淤的药膏里加了山楂,但好像……不如你做的那钵好用。”

      少女唇角一翘,脸上原本的疏离如薄冰乍裂,露出其下灵动跳跃的水光:

      “你是不是直接加了干山楂研末?那样太浓啦!要用鲜山楂,以蜜萃取三整日,然后过滤弃渣,再加进原本的方子就行啦。”

      “原来如此……”

      林飒摸摸袖子,殷勤地捧出一包杏脯:“上次你给我药膏,还没谢谢你呢。这是在山下买的,送给你吃。”

      苏木抿了抿嘴,到底还是上前一步,从他手中拿过了杏脯。

      “呐,我不止给了你药膏,还教了你一手,所以……这个是我应得的,不算占你便宜哦!”

      “不算不算,当然不算。”林飒帮她举着新摘的花束,催促道,“你打开尝尝,我最喜欢吃这个了。”

      苏木往嘴里扔了一个,发现林飒傻站在那瞧着自己,脸上青一块紫一块,怎么看怎么惨。

      吃独食,还真叫人有点不好意思呢。

      她从纸包里捡了个新的,大方地递了过去。

      林飒咧着嘴接过,两人就这么在草地上坐了下来。

      “那家干果铺子的雕梅也不错,有甜的,酸的,咸的,辣的……你喜欢哪种,下次我带给你啊?”

      “还有辣的?你骗人的吧,果子怎么会有辣的?”

      “有!益州的果子辣的可多了,沾着一层红红的椒粉,吃起来特别带劲!”

      蹲在中间的大黄见两人越凑越近,似乎气势已经缓和,不由收了牙,拱着嘴,在地上寻寻觅觅,叼起方才咀嚼一半的肉干,再次啃了起来。

      / / /

      甜杏脯,酸角糕,辣雕梅……日子就在这些滋味丰富的小零嘴儿中,飞快地溜了过去。

      一年一度的切磋大会,林飒渐渐能打遍众人无敌手。卓南央的病被义父彻底治好了,再也不需要喝一碗接一碗的苦药汤。夏初时,他们夫妻还添了个小豆丁娃娃。

      盛夏的九蒙山,漫长白日总是难熬,惟夜间到凌晨,有短暂的凉爽。

      那天,林飒与苏木相约,要在山间一起看日出。

      林飒赶到约定地点时,苏木已经牵着大黄坐在那了,瞧见他来,撇了撇嘴:“你真慢。”

      他抿着唇笑:“不是说好寅末吗?是你来早了。”

      “我、我……”向来巧舌如簧的姑娘,难得被他噎一回,支支吾吾道,“……都是大黄,一直叫个不停,我怕吵到姑姑才赶紧拉它出来的!”

      困顿的大黄狗打了个口水直流的哈欠,伏在地上,蔫蔫巴巴,满脸委屈。

      林飒很有风度,并没拆穿这拙劣的谎,而是从身后捧出一个小竹篮:

      “新摘的莓果,在井水里湃了一夜,我走到半路想起来忘了它,跑回去拿,这才晚了的。”

      苏木耷拉的嘴角,在见到红莓果后,悠悠转翘,大发慈悲地接过篮子抱在怀里:

      “好吧,看在果子很甜的份上,饶你一回。”

      两个人一边吃莓果,一边聊着杂七杂八的闲话,偶尔掉在地上一个,大黄便会懒洋洋地用爪子扒拉到跟前,张开大嘴,一口吞下。

      小竹篮里的红莓果慢慢见了底,东方的鱼肚白也泛起暖霞,林飒却发现,苏木的脸色变得十分难看。

      他将人从肩头扶起,紧张道:“你怎么了?”

      苏木捂着腹部,额上生了一层冷汗:“我……肚子疼……你的果子……是不是有毒啊……”

      “不可能啊……我、我也吃了……大黄也吃了!”

      然而苏木腹部的疼痛越发剧烈,还伴随着阵阵从未有过的坠感,让她痛苦难耐,彻底伏倒在林飒腿上:

      “不行……太疼了……我们……我们改天再看吧……”

      “还看什么呀!”林飒一把将人抱起,连竹篮也不要了,这就要往山下走。

      苏木残存的一点理智,让她费力喝止了林飒的脚步:

      “我……我不能去你们岐门前头……你带我回西坡的竹屋……好不好……”

      林飒一愣:“可是……竹屋,是岐门禁地。”

      “笨啊……”苏木疼得有气无力,骂人也失了势头,“你把我放到附近,我自己走过去不就好了。”

      “哦哦好!”林飒脚下生风,飞快地朝竹屋方向疾驰,身后的大黄撒开四条腿,竟追不上他。

      纵然这样紧赶慢赶,待看到竹屋在熹微晨光里的轮廓时,苏木还是靠在他肩头,沉沉睡了过去。

      他轻轻摇她,只看到整张脸疼得煞白的人,往自己胸口又钻了钻,眼角渗出两行泪。

      林飒被这泪吓得心慌,忽觉手上一热,移出来瞧,竟是好大一片浓重的血迹。

      他再顾不上什么禁地不禁地,一颗心七上八下六神无主,拔腿就朝竹屋奔去。

      “前辈!前辈!苏木出事了!您快出来救救她啊!”

      林飒用尽全力大声疾呼,呼声散在晨风中,甚至有些颤抖。

      室内很快有了动静,披着外衣来开门的,是他义父。

      他跟义父隔着院门面面相觑,从彼此脸上读到了同一句话:为什么你会在这?

      紧跟在义父身后,又出现了一名白衣女子,满脸急色往外走,却被义父一把拉住。

      “怎么不穿鞋啊,早晨地上凉呢。”

      林飒艰难地吞了吞口水:他从未听过义父发出如此……如此……不像他的声音。

      白衣女子匆匆蹋拉上义父俯身给她递来的鞋子,慌慌张张来开院门:

      “苏木怎么了?”

      林飒抱着人进了院子,一边跟随白衣女子的指引走进偏房,一边解释:

      “她起先说肚子疼,后来大约疼晕了,还流了很多血……”

      白衣女子匆忙的脚步卡了一卡,面色逐渐古怪起来。

      林飒浑然不觉,继续补充着:“我搭了脉,好像并不是中毒迹象,而且她吃的东西我也吃了,我一点感觉也没……”

      “我知道了,”女子让他将苏木放在床上,竟开始上手推人,“你先出去吧。”

      “前辈我……”纵然知道这女人不会害苏木,林飒还是慌得紧,“我能不能看你诊……”

      “咳咳——”站在门口的义父脸色比白衣女子还古怪,一言未发,直接扯着他出了门。

      林飒眼看门在他面前关上,心里仿佛有一百只兔子在乱撞,撞得他胸腔突突地响。

      义父从水盆里绞了条巾子递给他:“擦擦吧。”

      他接过,一下一下抹着手上残留的血迹,愈发不安:“义父,苏木……她到底怎么了?”

      “她不会有事的。”

      笃定的语气,证明义父显然知道苏木的病情。

      林飒还欲开口追问,义父已经背过身,动作略显窘迫:

      “上月书阁新进了一本医书,叫……《千金方》。你去将前三章阅完,就知道她怎么了。”

      / / /

      林飒是红着脸把这本书看完的。

      并且他也知道了,导致苏木疼到晕倒的罪魁祸首,究竟是什么。

      他将书放回架上,狠狠抽了下自己的手:好好的带什么湃了一夜的凉莓果!

      之后一连几天,他在西坡野山上,从鱼肚浅白站到新阳灼人,都没等来那个熟悉的身影。

      无奈之下,林飒硬着头皮推开了义父的门。

      上次擅闯禁地,义父一直没找过他,也绝口不提惩罚,按理说,他原本该自觉些,这些天莫要再来义父跟前晃悠才是。

      可他实在压不下心里的担忧,踌躇问道:

      “义父……苏木,是不是情况很严重啊……”

      桌后男人放下手中医书,打量他的眼神上上下下,转了好几个来回,看得他越发局促。

      良久,他终于等到一句:

      “什么时候开始的?”

      “从第一次见面算的话……有两年多了……”

      林无妄拿起医书,重新遮住上翘的嘴角:“她没事,活蹦乱跳的,好得很。”

      “可是……我这几天,都没见到她……”

      “哦……”医书掀过一页,中年男人话中笑意愈发明显,“那可能是,女儿家害羞了吧。要不,你再等等?”

      / / /

      那次事件之后,林飒足足等了半个月,才又盼来让他牵肠挂肚的人。

      大黄在院子里困了半个月,见到他撒了欢地又跑又跳,衬得后头那个别别扭扭的身影,显得格外安静。

      林飒取出早就备好的药包,塞进她手里:“你、你喝这个……”

      苏木满脸通红,闷声道:“你再敢提这事,我一辈子不来了!”

      “不不不,不提了……”林飒连连摆手,“一辈子不提了!”

      只是,这件事情,却让两人同时意识到,他们,已经长大了。

      做大人,意味着不再有那么多闲暇的时间。虽然日常需要修习的功课越来越少,但义父开始将门中事务交给他处理,这使他不能再日日清早到西坡来见苏木。

      有时,甚至需要离开九蒙山,前去外地,一去就是十数日。

      而苏木,也增了许多烦恼。

      荆前辈一场风寒之后,身子忽然就衰弱起来,时常不明缘由的高烧咳嗽。

      好好的人,面色越来越差,偏偏苏木也好,义父也好,全都查不出问题所在。

      林飒十九岁那年,新年才过,他们的老朋友大黄,在寒冷的初八早上,悄无声息地咽了气。

      荆前辈陪着苏木,把大黄埋在了屋后。苏木对着土坑里的大黄哭得伤心,没防备站在身后的人,忽然重重晕跌在地。

      那是苏木第一次,也是唯一一次,出现在岐门众人面前。

      她一眼都没看他,奔进门主院子后,直直望向义父,带着哭腔道:

      “姑姑晕倒了!她、她的脉相……她……”

      后面的话还没说完,义父已经一个箭步冲出了院子,苏木紧随其后离去,只留下他、林竑和三位长老,面面相觑。

      林智叔叔面色忧虑,最为年长的戎驭长老却冷哼一声:

      “那女人终于不行了?呵,祸害!”

      从林竑嘴角轻蔑的笑容来看,林飒笃定,他对荆前辈与苏木的了解,不会比自己少。

      果然,开春后,苏木前脚被荆前辈赶下山,林飒后脚就发现了暗地派出的刺客。

      他悄悄尾随在后,才出益州五十里,已为苏木挡下三批杀手。

      怎么还能任她乱跑呢?这根本不是放她自由,是送她去死啊!

      他在靖州追上她,苦口婆心地劝,叫她不要往前走了,跟他回去。九蒙山有义父在,戎驭长老跟林竑不敢乱来。

      可临走那天哭得梨花带雨死活不肯下山的人,此刻偏偏又铁了心要去什么西北,简直要把人气死!

      更气人的是,她夜里竟然趁他不备,对他下药,偷了他的钱跑了!

      他一路找,一路忧,夜里一阖眼,满是她浑身鲜血被人暗害的场景。

      终于,他及时打探到林竑在蜀州的行踪,并顺藤摸瓜,找到了她被囚之处。

      接下来的事,对林飒而言,似乎成了一场,接一场,无休止的噩梦。

      / / /

      门主庭院,上次围在一起议事的六人,这一次,只剩下三个。

      义父西坡自焚,林竑客死万州,戎驭长老年事已高,在听见百人精锐无一生还时,当场晕厥,至今未醒。

      那一百人,几乎是岐门,全部的习武之辈。

      林飒沉默坐在正中,左手边是满目悲痛的克鸣长老,右手边是一脸木然的林智叔叔,谁也没有开口。

      他轻咳一声,原是想清一清嗓,不料招起肺中浊气,倒结结实实地跟来一阵重咳。

      林智叔叔伸出手,在他胸前捋了捋:“你的伤很重,撑不住就莫要坐着了。”

      林飒咽下喉头腥意,苦涩道:“是我无能……”

      克鸣长老缓缓抬手,阻住他的话:

      “不怪你,竑儿……唉!我如今,竟不知这笔血债,到底要找谁去讨!”

      “找谁去讨……”

      林智低低轻喃,自嘲摇头:

      “我们如今这样,还有能力讨血债吗?不出半月,此事就会传遍西南……岐门,如今是拔了牙的老虎,断了翅的猎鹰,守着一山灵丹妙药医经奇方,却再没英武弟子,简直是送到嘴边的肥肉,不来咬一口,天理不容。你猜猜……第一拨来打秋风的,会是谁?”

      克鸣长老皱眉半晌,眼底忽亮:“我们还有福远镖局!可以将镖局的高手调过来!”

      林飒苦笑,从怀中掏出了下午刚刚收到的信件,递给他看。

      一封短信阅罢,克鸣长老的拳头重重锤在石几上,发出一声巨响:

      “王八蛋!蜀州林氏最初想要发展镖局业务时,那些打手都是从我九蒙山借去的!这些年,我们给了他们多少钱和生意。危急关头,林展竟来翻脸不认人这一手!”

      “他是记恨,林汝彬一事,我们未能给他出头……”

      “谁没给他出头!”克鸣长老气急败坏,“竑儿险些把命交代在那里!他还想怎样!”

      “好了!”林智沉声如钟,“去者不可留,还是想想当下怎么办吧。”

      “其实,我倒有个想法……”

      林飒舔了舔皲裂的唇,疲惫地阖上眼:

      “只是……若用了这法子……九蒙山,便彻底散了……”

      / / /

      一辆辆马车,满载百年来数以千计的藏书,缓慢而有序地驶往山下。

      林飒站在山门口,遥望长长的车队远去,眼眶杳然有泪意涌起。

      九蒙山,乃西南林氏发源之地。这里,是他们无数旁支,枝繁叶茂的根。

      如今,这棵参天巨树,被他这个不肖子孙,连根拔起。

      衣袖有轻盈的坠感,林飒低头,瞧见不足腰高的娃娃,正拽着他袖子摇晃。

      他收起万千思绪,俯身将娃娃抱了起来:

      “小风,你怎么到这儿来了?”

      “林叔叔,你不开心吗?”四岁的娃娃,像个小大人儿一样蹙着眉,“我娘说,你做的是大好事、大善事。你为什么不高兴呢?”

      林飒低头一哂:“因为我是被迫的,并非发自真心。”

      “可你还是做了大好事。”金萝挎着包袱,悄然出现在他身后,“公开所有藏书奇经,无偿授艺天下医者。今日之后,九蒙山虽再无岐门,然天下杏林人,皆是岐门弟子。”

      他轻笑,没有赞同,也没有反对,只是问道:

      “东西收拾好了?”

      “收拾好了。”卓南央冲他点头,“毒物全部销毁,五毒池也妥善掩埋,放心吧。”

      “你们今后打算去哪儿?”

      金萝朝儿子努努嘴,眼角夹着笑意。

      卓小风抱住林飒的脖子,字正腔圆地说道:

      “卓小风一家三口,永远跟着大好人,做大好事!林叔叔去哪儿,小风就去哪儿!”

      林飒感到,自己眼中再次涌上了泪意。

      他亲了亲耳畔软乎乎的小脸,哑声道:

      “原来,做小朋友眼里的榜样,感觉还不错。”

      义父,林智叔叔,我现在,大概能体会到,你们当年的心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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