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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番外1:君子悦番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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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叫君子悦,身份么,是一名穿越大军中的一员。没错,我穿越了,穿越到了这个架空的武侠时代。说到我穿越的原因……真TMD让人郁闷!
三个月前,交往了五年的男朋友突然提出分手,理由竟然是他移情别恋,喜欢上了我的好朋友。本来嘛,这个年代的人感情都是易变的,再说她也是一个好女孩,可是,我还是很郁闷很伤心。颓废了三个月之后,我决定去旅游,缓解一下心情。当登上华山绝顶的那一刻,我的身心才真正地放松。俯瞰着云卷云舒,突然,我笑了。这三个月真是愚蠢啊!干嘛要为了一份已经变质的感情而神伤,而折磨自己呢?
“啊——”畅快淋漓地大吼一声,突然觉得豁然开朗。啊,真是不错的感觉呢!
背起行囊,抛却心伤,我心情愉悦地下了山。突然,就在我下到半山腰时,身后传来一声惊呼,也清晰地感觉到地面的颤动!这……这是什么?地震?泥石流?山体滑坡?还没看清楚是怎么回事,就突然觉得身体一阵沉痛,然后,我陷入了一片黑暗之中。
再次醒来,入目的是一片绯红色。侧头,竟发现我所在的房间陈设古朴,连房子也是木头和瓦片搭的!现在是怎样?这时,门开了,一个衣着花哨,满面脂粉的大妈。大妈头上的朱钗随着她肥胖的身体的移动而颤动,脸上厚重的脂粉更是扑簌扑簌地往下掉。看到这样的一个人,我也大概猜到了现在自己的处境——穿越了,而且,貌似还不是一个好地方!
果不其然,大妈看到我醒了,咯咯地笑了起来,引得以身份肉晃来晃去。
“可算是醒了!这么好的一棵摇钱树,真是上天的厚赐呢!咯咯咯咯……”
呃……什么意思?
大妈抖了抖手绢,态度高傲地看着我,说:“既然醒了,那就准备好接客吧。啧啧,瞧瞧这模样,说不定能当上头牌呢!”
……接客?!头牌?!
我错愕地看着她,难道,这里是传说中的妓院?那我是怎样来这里的?
看我半天没有反应,大妈从怀里拿出一张纸抖开,右边三个大字赫然写着:卖身契!呃……这个该不会是……
“看好了,这张卖身契上有你的手印,即使你跑了,同样还是我的人,抓你回来的惩罚,呵呵,可不是你这细皮嫩肉的姑娘能受得起的!所以,你趁早打消了逃跑的念头!”
可恶!居然趁我昏迷的时候让我按下手印!卑鄙的家伙!
“别这么看着我,谁让你哪里不好掉,偏生掉在了我的后院呢?”大妈得意地看着我。
呃,也就是说我运气很不好地,穿越到了妓院的后院……靠!气死我了!而且还遇上了这样的事!这家伙根本就是自私自利又不尊重人权!
冷静!我需要冷静!不然就真的会被逼良为娼了!静下心来,我定定地看着大妈,然后粲然一笑:“是,子悦以后就听妈妈的了!那妈妈可否告知这里究竟是什么地方,妈妈又该如何称呼呢?”
没有料到我会如此识时务,大妈显然有些怔然,不过很快恢复,笑圆了一张菊花脸,“好好好!难得你识大体!这里是百花楼,妈妈我叫春花。放心放心,日后只要你乖乖听话,妈妈我定会好好待你的!”
看来她对我很满意呢!我笑得愈发灿烂,定定地看着她的眼睛。春花妈妈似乎也在分辨我的可信度,看着我的眼睛。呵呵,很好啊……
“妈妈对我真的很好呢……”
“那是,妈妈最喜欢子悦了。”春花妈妈的眼神开始变得混沌模糊,而我却毫不放松地看着她的眼。
“呵呵……是啊,因为子悦是妈妈的女儿啊,是妈妈唯一最爱的女儿啊!”
“对呀,子悦是妈妈的女儿,是妈妈的亲生女儿呢。”
“所以,子悦会听妈妈的话,妈妈也不会为难子悦。”
“是啊,妈妈怎么会为难子悦呢?妈妈最爱子悦了,子悦是妈妈唯一的女儿……”
成功了!我松了一口气。以前的我专门研究过催眠,对心理暗示更是擅长,虽然不知道对人的作用时间有多久,但起码能保证一段时间的安全了。
百花楼虽然夜夜笙歌,恩客不断,但春花妈妈都没有让我去卖身,只是叫我唱个小曲什么的,也不让我露脸。不过,因为担心春花妈妈突然清醒,我没敢轻易逃跑,要是被她抓回来,再催眠她就不是这么容易的了。于是,我只得暂时居住在这里,等待可信任之人的出现。
只是没想到,那个人会是他。
那日夜里,我“盛装”后,坐在帘幕后,像平常一样地唱曲,小翠则在一边奏乐(没办法,我不会古代乐器~)。三曲唱毕,我终于结束了今天的安排,想走回房去休息。然而,却在经过霓虹的房间时,听到了曾经熟悉的旋律。
是谁?究竟是谁会这样的曲子?
不及多想,我破门而入,看到的,是一名白衣少年,只有十六七岁,但那脸上的漠然,却让我的心揪紧了。究竟是怎样的痛苦,才能让一个本该无忧的少年变得如此冷漠?不过,现在我更关心的是另一件事!
“姑娘有何贵干?”他淡淡地问我。
“刚才那首曲子,你从哪里听来的?”我想知道,你是不是也是……
他的眼神动了动,却没有回答我。
“回答我!”
“听来的。”
“听?哪里听来的?向谁听来的?这首曲子,是不是《飘雪》?”
他点点头,却不语。
“那……你知不知道中华人民共和国?”我小心翼翼的问,却不知自己的声音带着颤抖。
“……嗯。”
得到回答,我简直觉得这一刻是我这辈子最开心的一刻!没想到会有这么巧合的事!我跃到他身边坐下,说:“你好你好!我叫君子悦,来自二十一世纪的香港。你呢?”
“明煊,台北。”
“真的?哈哈哈……没想到还能遇到老乡!嘿嘿,这就叫做缘分!对了,我才到这里三个月,运气不好,被卖到了妓院,要不是我机灵,就被老鸨逼良为娼了!你来这里多久了?”
“十年。”
“耶?!!!这么久,那你岂不是小孩子时就来了?”
“不是,这身体并不是我的。”
“哦,借尸还魂,了解!那你现在做什么的?看你的样子,好像会武功的样子诶。”注意到明煊眼神一瞬间的冰冷,我没有问他究竟是怎么来这里的。每个人都有一段不为人知的故事,想必他的故事一定会很悲伤,说不定,以前的他死得很痛苦,而我不是一个喜欢揭人伤疤的人。
“嗯,我十年前拜师,现在学艺有成,才下的山。”看得出来,他不讨厌我。这让我很开心。
“真的?太好了!喂,看在同乡的份上,你帮我一个忙怎么样?”我想我现在的表情一定很骇人,不过我不打算放弃这次的机会,因为心里有一个声音告诉我:就是他了!
见他没有说话,于是我遣走霓虹,将自己的计划告诉了他。其实,我也不是很有把握,毕竟虽然来自同一个未来,但我们还是第一次见面,我也不清楚他的为人。果然,他也感到很奇怪。
“为何信我?”他问。
我耸耸肩,道:“不知道。但从看到你的第一眼我就有一种感觉,你不是一个背信弃义的小人。你的眼中虽然毫无情感波动,但也不染尘杂,就好像一汪深沉的古泉。你看着我的表情没有任何的变化,好像这世上的一切都与你无关。那时候我就有一种感觉,你就是我要等的那个人,你一定会帮我,不会骗我。”
感觉是很奇妙的东西,其实,我也说不清为什么自己就是相信了。看到他迷茫的表情,我有些紧张,难道他要拒绝了吗?不过,最后他答应了。原来他只是个面冷心善的人啊。看来他是个很不错的人。没来由地,我知道自己很喜欢明煊。不是爱情的喜欢,而是一种亲情。在这个世界,我们两个是同源的魂魄,这样,我们就是亲人了吧?想到在这里还有一个亲人,我的心情越来越好。
“呐,你打算去哪里?我和你一起去吧,你也知道我现在无家可归,手上倒还有一些钱,不如路费算我的!”
明煊没有任何表示,但我知道他同意我跟着了。真是个不擅长表达的孩子!
“我没有目的地。”
“耶?!这样啊……啊!不如我们去吉州,我听人说三月之后破剑山庄要举行赏剑大会,我们也去凑热闹!此地前往,正好需要三个月!”
“破剑山庄?”
呃……
“哎呀就是那个大名鼎鼎的御剑山庄啦!”
明煊,和我来自同一世界的人,一个冷漠到让人心疼的孩子,日后很长一段时间,将会是我的同伴,也是我的亲人。虽然他看起来很不爽,但我还是强认了他做弟弟。
其实,他是一个很可爱的孩子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