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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第6章 方雁山言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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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六章
方雁山言辞恳切,对面的人却听得心里颇不是滋味。
一霎间,挽留的话几乎脱口而出,临到喉咙口了,又似乎觉得有些不妥——我可以像叔祖那样与你同行。
他自然不是方代容,与方雁山也并未有那么深厚的情谊,两人相交不过是建立在他是方代容后人的基础上罢了。
倘若自己只是一个路过深山的无名氏,方雁山还会待他这般好吗?
想必是不会的。
但方启洲认为,只要自己开了口,方雁山肯定不会独自离开。
只是他希望这不仅仅是出于对小辈的纵容,他希望方雁山能以平等的、看待方代容的方式与自己相处。
一声吱嘎怪声穿透泥土,自地底而来。
两人对视一番,发现此时天色已经完全黑了下来。
很快,沉闷的怪响接二连三出现,正如村民所说的那样,仿佛有许多人被活生生埋进了地下,又捶又打 ,正想尽一切办法挣扎着从棺材里出来。
方雁山皱眉听了一会儿,脚步突然在一坯黄土上停了下来。
方启洲随即跟了上去,学着方雁山的样子侧耳倾听,几乎能听到指甲用力划过木板的声音。
“你听,这里声音最响。”方雁山道,然后轻描淡写地使唤他,“把这儿挖开。”
背后传来几道村民的喊声,方启洲做贼心虚,顿时被吓了一跳,连忙朝方雁山摆手:“这可是当着人面挖人祖坟啊!”
方雁山扭头看了看,方桓在几个大汉的簇拥下正在赶来,来人个个都带了火把,腰里还别着干农活的家伙,大有要替他鞍前马后一番的意思。
“不挖就不挖吧,”方雁山轻声抱怨,“反正迟早都要出来的。”
方启洲看着他拇指用力划破食指,精确地往地上滴了一滴血,落在地上就跟一只红蚂蚁那么渺小。
那一瞬间,响声大作,两人脚底下的东西突然像是受了刺激一样疯狂地撕扯,不一会儿后,土地的涌动几乎肉眼可见。
前来助阵的村民们呆呆地看着一只狰狞的手掌戳破土地,泛黄的人骨上沾满泥泞,和未烂透的肉黏在一块儿,难舍难分。
“张老二诈尸啦!”不知从谁那儿传出一声惊恐的叫声。
此时已有小半具尸身露出地面,隐约还能看见人的轮廓,只是皮肉都遭腐烂啃噬,脓水一样的东西从头糊到尾,已经面目全非。
方启洲觉得自己的心脏都快提到嗓子眼了,与身后几个呆愣的庄稼汉一起看着方雁山握住了尸体四处乱抓的手掌,一把将它彻底扯出了土。
“烧!”
他几乎第一时间反应过来,夺过离得最近的村民手里的火把便往那怪物身上凑,可它一身腥臭的油脂,一时半会火还爬不上去。
一接触到火,它便剧烈地挣扎了起来,方雁山一手捉住它的手掌不放,另一只手猛地压在尸体黏糊糊的脑袋上,死死扣住它两眼眼眶处不放。
而那能够生生打破棺材破土而出的怪物竟然抵不过方雁山的力气,在众人合力之下化作了一团旺盛的火球,逐渐安静了下来。
第二十七章
当整具尸体烧作焦炭时,整片坟地的骚动戛然而止。
皎洁明亮的月色映照在扭曲得几乎不成人形的尸身上,不由得牢牢抓住了在场所有人的眼球,令人触目惊心。
有人对着它露出了痛苦而同情的神色。
更多的则是满面惊慌。
来人之中看着最为年长的男人向前迈了一步,问道:“这就……这就结束了吗?”
方雁山点头,平静地开口。
这一连串的怪事都是因它而起的,或许是下葬时碰了不干净的东西,但眼下已无从追究,亦无须担忧。在下一个月亮升至正中央的夜里,由死者血亲捧了残骸洗净擦干,余下的人骨便可捡了重新入葬。
而方启洲的目光却无法从他的手上移开。
方雁山的方才在接触尸体时沾了一手粘稠浑浊的脓液,看得出来他正极力避免让它沾上衣袍。
但方启洲看的并不是这些,而是他的手指——他的双手像是被尸水腐蚀了一样,在衣袖的遮掩下逐渐显露出森然的白骨来,而在这之中,有一根指骨泛黄干枯,夹在惨白的骨节里显得异常格格不入。
它的位置稍偏,在与手掌的连接处有一圈扎眼的线痕,就好像——有人硬是用粗劣的针脚把它接了上去。
那是方雁山的小指。
或者说,是方代容的小指。
方启洲直勾勾地望着他的手出神,一抬头,忽然撞上了方雁山的视线。
方雁山很快便收回了落在方启洲身上的视线,将双手微微收入广袖之中,不一会儿就随着众人一齐离开了。
两人都没有提及这件事。
早在方启洲之前,方雁山便察觉到了自己身上的异状。
他本以为脚下那具尸体闹得最厉害,却在电光石火之间意识到并不是这样的。
“张老二”疯狂地挣扎,是因为六尺之上站着方雁山。他故意挤落的那滴血是为了试探底下的尸骨是否受自己吸引,而事实证明了他没有错。
方雁山所行之处,死者躁动至极。
他将双手久久浸泡在深夜冰冷彻骨的河水里,仔细洗去了每一寸污渍。
这会儿,他的双手已经恢复到最初的样子,看着肤色苍白,骨肉匀停,仿佛与活人没有分别。先前亲手划破的指尖处也已经找不到丝毫痕迹。
可是方雁山心里清楚,这副模样不过是张纸糊的人皮,一旦染上半点死气,就能轻易将他打回原形。
他在众人面前的说辞不过是个无力的谎言,妄想能藉以掩饰,在方家后人面前保留最后一分颜面。
第二十八章
方雁山要走。
实际上方桓早就知道这位祖宗有这想法了,只是没想到那么快。
距离陆家庄的问题解决不过才短短两日,村民们方才开始放下心来相信事情已告一段落,正准备大张旗鼓地感谢他们。
而且说是提出,其实是礼貌地知会二人一声罢了。
两日里,方雁山几乎足不出户,仅仅去了一趟方代容那破屋,从墙角里抠出一条剑穗带走。
而他两手空空,没有任何累赘的行囊,也没有剑。
方桓那夜并未发现方雁山的异状,却也不至于见陆家庄境况好转便彻底放下心来。趁方雁山埋头翻阅方代容留下的书稿时,他将自己对方雁山所知的一切与担忧全盘托出。
方启洲依旧对方雁山抱有莫名的坚持,这点方桓并不意外,但当侄儿表露出一路追随对方的决心时,他倒是有一些诧异。
然而世上知晓方雁山真实身份的人仅剩方家这两人了,若是方启洲能常在他身边注意一二,自己也能放心得多。
方桓还有更重要的事要办。
“择日不如撞日,不如就今日启程。”方雁山道。
方启洲眼巴巴地接了几句话,发现对方还真的没有一点带上自己的意思,只好继续不识趣地追问:“你想去哪儿?”
“往热闹点的城镇走走吧,”方雁山回答,“我很好奇现在的人都如何生活。”
这答案倒是出乎方启洲所想,但他马上灵光一现,抓住了重点。
“那你肯定不知要去何处!不如我们结伴同行,我为你领路,一路沿官道上京,领略一下当今的太平盛世、鱼米之乡!”
话说到这份上,方雁山几乎无法委婉地拒绝了,方桓见状立马接道:“那启洲便有劳前辈代为管教了。”
方雁山一笑,没有说话,默许了方启洲的请求。
陆家庄的村长在临行前亲自出面询问方雁山有无需要帮助的地方,得到的回复却只是不要动方代容的东西,好好保存。于是他做主,从村里匀了两匹马为两人代步。
随着两人渐行渐远,坟山与它脚下渺小的陆家庄都被抛在身后,方雁山这才觉得松了一口气。
老坟里发生的事让他神经紧绷,早在禁制破除的那一刻他就开始怀疑自己究竟应不应该重回尘世。
之后的两日,方雁山把自己关在客房中日夜与书稿相对,在方代容熟悉的字迹中逐渐冷静了下来。
村里人称作“张老二”的尸首原本就是犯了邪的,只是他的出山激化了尸变的程度。像他这样修炼到一定程度的异类,走到哪里都带着一股死气,在坟地这样的阴煞之地很容易便会引起躁动。但凡他不在了,其余深埋地底的尸骨也将重新陷入死寂。
只是他终究还是对记忆中模糊的人世间抱有一丝期望。
不论如何,他都想再看一眼自己曾经生活过的世界,再体会一下活人独有的万般喜怒哀乐。
第二十九章
两人奔波许久,总算在最近的大镇上歇了下来。
按方启洲的设想,他们可先骑马行至最近的镇上,再转水路下江南,最后一路向北抵达京城。沿途吃喝玩乐,探查方雁山身世的同时为他解开心结。
只是计划赶不上变化,方启洲忽然意识到了一个巨大的问题——他们没钱。
倒不是说一个铜板都掏不出,只是这和方启洲脑海中的计划实在是一个天上一个地下。
到了他这一代,方家早已没落,祖上积累的万贯家财因无人操持,早已落了个空。而他们叔侄二人,平日里低调行事,既没有个正经营生,也断不敢考取功名引人瞩目,亏得方启洲苗子好,多年山野来去也长成了这知书达理、文武双全的样子。
而方雁山,方启洲转头看了他一眼,虽然仍穿着一身旧衣服,可这人仅仅是站在那里,便流露出非同一般的气质。
于是他刚束完马走进客栈,就看见方雁山理所当然地要了两间天字上房,举手投足间的富贵做派一丁点也不像是个深山老妖怪。
唯一令他松了口气的是方雁山似乎不食人间烟火,要了桶热水便兀自歇下了,这么看来倒是能省下不少饭钱。
店小二见隔壁那位阔气,连带着也主动给方启洲打了热水要送吃食,没料到这位只草草吃顿便饭了事,心下便想两人估计是大户公子带个使唤的游玩来了。
方启洲无奈地结了银子,送走热情的店小二,一个人默默计算着两人还有多少身家。
方雁山那儿是不大可能有银钱的,那么单单靠自己荷包里那点碎银子,顶多也能再住上个三五天。
可吃穿住行样样都少不了花销,他还打算在镇上短暂停留几日,给方雁山做几套衣裳,这人两手空空就跑出了山,总不能连个换洗都没有。
他愁眉苦脸地想,不知老祖宗会不会那些个点石成金的把戏啊。
翌日一早,当他想同方雁山商量商量时,却发现隔壁客房里人不见了。
方雁山不用膳,店里伙计也没个印象,而他也没有行囊,压根分不清这是临时外出一趟或是一走了之。
方启洲一下子懵了。
那边的方雁山倒是没想那么多,多年不曾回到人世,他一时间竟然整夜里翻来覆去睡不着觉,最后索性跳窗跑了,一个人在街上到处溜达。
这个镇子是通往咸阳官道的必经之路,小虽小,倒也样样俱全。
夜里路上见不着人影,方雁山晃晃悠悠地转悠着,没多久就横跨了半个镇子,几乎要走到官道上。
只见石板路引至一间破庙,破庙前头一棵足有数人合抱粗的老树挡在门前,乌云从天而来,就连一丝月光也落不到地。
方雁山闻到血腥味隐隐传来,警惕地停下了脚步。
第三十章
面对这样的场景,方雁山第一反应就是转身要走。
他一点也不想知道破庙里发生了什么。
只可惜脚下还是慢了,瞬息间一道黑影便从庙里飞出,直冲他而来。
眼下他手里连块帕子都没有,只好强打精神,反手准备硬接下来。随着黑影越来越近,血腥味也愈发浓重,遮天蔽日的乌云忽然散尽,就着月光一看,这飞来的分明是个浑身带血的人。
方雁山收不住攻势,只好顺着力把人给接住了。
还挺沉的,他想,低头一看,脏兮兮的一个大男人倒在自己怀里。
不给他松手的时间,对方就睁了眼,眼神坚定地望过来,捉着他的手臂道:“里头有鬼。”
这话方雁山听着新鲜,毫无预兆地就放了手,只见对方猝不及防地跌到地上,却看不出分毫慌乱,反而缓了缓,撑着遍体鳞伤的身体站了起来。
“兄台,莫要再往前走了,里头真有鬼的。”那人这么说,其实他这满头鲜血的样子也不大像个活人。
方雁山客气地点点头,往破庙的反方向走了,好像一点也不觉得好奇。
他慢慢地往回走,天也逐渐亮了起来,街道两边摆起了各式各样的小摊,蒸包子的、卖点心的,整条街里氤氲着早晨的香味儿。
死寂已久的五脏庙竟在那么一瞬间被唤醒了最原始的渴望。
然而他此时才意识到,原来自己身无分文。
路口最好的地儿支了家面档,清早第一锅热腾腾的面条已经出了锅,方雁山眼巴巴地看着面老板盛了满满一大碗汤面,又往碗里哗哗撒一把葱花小料,与客人换了几个铜板。
旁边一个声音响起:“兄台,一道吃屉馒头吧?”
恰恰是先前破庙前的那个男人,看得出他已经打理了一番,擦干净了满脑袋鲜血,可还是显得有些邋里邋遢,分明是将染血的外袍翻了个面又穿了出来。
方雁山看了看他,又看了看那馒头,馒头看着倒是干净,还冒着热气。
于是他伸手拿了一只。
对方见他吃了,似乎有些高兴,自己也拿起一只馒头,三两下塞进了嘴里。
两个人就这么站在人家屋檐下面,一人一只沉默地吃完了整屉馒头。馒头是白面掺了杂粮蒸的,味道却一点也不差。
方启洲正守在客栈门口,急得团团转圈,没想到迎面碰上了方雁山。
他心里刚是一松,又看到方雁山身后紧跟着一个衣衫不整的男人,方雁山走一步,他就跟一步。撇开其他,这人倒是身材挺拔,五官端正。
他还没来得及开口,就听方雁山问,“你还有多少钱?给他也开间客房。”
方启洲一愣,掏出荷包递了出去,方雁山掂量一下子,颇为不满地又扔回给他。
“算了,你过来,”他示意身后的男人,“你同我住一间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