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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第13章 ...

  •   第六十一章

      两人优哉游哉地走了约半个月的路程,这才抵达边塞瓜州。
      瓜州是国境以西最后的一个城镇,过了瓜州便能直通玉门关,再往西北走上一日半日就将踏进茫茫大漠之中。
      据陈老所知,那丁仁最后便是舍弃名利亲友独自前往塞外,以求磨砺铸剑之技。
      只是丁仁具体在何处,还得他们慢慢打听。
      他们转了一整日,未寻到什么像样的消息,得来的线索含糊不清——有人说丁仁早些年还在这瓜州露过面,兴许是死了;有人则说这样的老先生可不少,认不得哪位叫丁仁。
      幸好,瓜州不同关中那般繁华热闹,当地人大多习惯于同塞外异族通商,往来一趟内陆得花上俩月时间,更不要提那些买不起好马的普通百姓了。
      因此,瓜州的包打听也少不了。他们只不过在城里探问了一天,立刻就引来了其中一位。
      两人在一家食肆落脚。西北人惯吃羊肉,这家铺子前面有个巨大的火炉,时刻不停地支起铁叉烤羊腿肉,羊腿上涂了蜜,洒满西域香料,真叫一个喷喷香。
      方启洲和方雁山自然也是循香而来,决定尝一尝边塞特色。
      不得不说,即便得知方雁山身怀巨款,方启洲用起他的钱来仍然有些过意不去。
      哪怕是那口棺材上的一块木屑也多少是个念想。
      不过显然方雁山不是这么认为的,他出手颇为阔绰,一下点了两只羊腿,伙计麻利地添了一根火叉——因为羊腿太大,一根铁叉子架不住了。
      伙计见两人面生,还热络地询问是否要将那羊肉剔骨,方便两位公子食用。边塞大汉多数受夷人影响,不仅不少都生得高大魁梧,高鼻深目,行为举止也不似关中那些动不动一袭白衣,举手投足恨不得纤尘不染的文人剑客。
      方雁山环顾四周,见周围食客都豪放地握着羊腿大口啃咬,索性有样学样。
      他抓起一只羊腿,只觉得这分量确实实在,羊肉给刀刮得一道一道,蜜汁都烤得渗进肉里去了。虽然抓得一手油腻,却别有一番风味。
      方雁山和方启洲两人便是关中文人的典型,皆穿着浅色外袍,面相俊美秀气。两人这么抓着羊腿以口撕咬,倒还是有些斯文气。
      方雁山吃的不多,纯粹尝了个新鲜便搁下了。
      “倒不是店家手艺不精,”他回答有些奇怪的方启洲,“我这身体不大会饿,寻常东西吃起来自然都少一分滋味。”
      闻言,方启洲伸出手:“那给我吧。”
      方雁山笑笑道:“别闹了,这么大的羊腿,你仔细吃坏肚子。”
      直到方启洲把手上那只羊腿解决了,擦干净手,就着伙计送来的苦茶去腻时,在一旁等候多时的包打听才凑上前来。
      这位包打听身材壮实,皮肤晒得很黑,说话时操着一口标准的官话。
      他自我介绍了一番,表示偶遇二人四处询问,说不定自己能够帮助一二。
      瓜州的包打听和京城等地的不同,京城里的包打听甚至受人尊崇。他们背后的势力难以估量,不论武林中还是官场内都有他们的影子,只要你付得起银子,他们几乎能查到一切。
      此处的包打听则多由行脚商人身兼二职,他们常年来往于各个城镇之间,消息灵通,能为这颇为闭塞的边陲小镇带来不少消息,同时也做些鸿雁传书的小生意。
      听完二人的问题,包打听一愣,道:“原来你们找的是丁老头。”

      第六十二章

      包打听:“丁老头在沙漠里边置办了一个宅子,离这儿不远。他平日不大出门。二位这是?”
      方启洲还未开口,只不过亮了一下佩剑,对方就立刻明白了。
      “你们也是来求剑的?稀客啊,已经有许多年没人来了……”
      据这位包打听说,丁仁是他幼时搬来此地的。他从关中远道而来,器宇轩昂,仅带了几名仆从随行,没想到竟然能在沙漠之中建成了一间小宅,因此在当时的瓜州还受人议论过一番。
      只不过他性格孤傲,少有人能够得见真容。虽然那些年陆陆续续有人风尘仆仆而来,只为求他一剑,求没求到无人知晓,但随着时间推移,他逐渐被人们所淡忘了。
      这包打听也是因为家中有个米粮店面,丁仁的一位仆从以前时常过来采买,多少听说过一点内情。只不过当年那些仆从也上了年纪,膝下儿女出落成人后便将他们接走,那间坐落在沙漠上的宅子里似乎只剩下丁仁和管家了。
      因此这消息既不贵,也不难求。
      包打听给二人指了路,虽说是沙漠之中,其实也不过是茫茫沙漠的一个边界罢了。若是骑骆驼去,离瓜州不过一日左右的距离。
      方雁山他们皆有轻功在身,干脆翌日一早徒步上路。
      一踏出瓜州,便能感觉到沙漠近在眼前。越往外走,草木越是稀少,尽管还未到炎夏,白天的沙漠已经足够将人晒得头晕脑胀。
      这里和方雁山一路上所见过的那些城镇相去甚远,漫天黄沙仿佛无边无际,每迈一步脚都能陷进砂砾之中。无边沙海中只零星点缀着几块枯石,罕有活物。
      他不记得自己从前是否去过沙漠,这会儿正觉得新鲜。
      方启洲不动轻功,学着普通人一样在沙粒中艰难跋涉,任由靴子陷入沙地中,再用力拔出来。
      眼看着正午将至,艳阳照在头顶上,晒得头发丝都火辣辣的。
      此时,二人恰好发现远处有个蚂蚁大小的黑点,想来是可以遮阳蔽日的岩堆,干脆决定暂作休息,避开午时烈日再启程。
      走近一看,果然是个岩堆,三四块巨大的岩石伫在一起,留下几道可容行人歇脚的空隙,里面依稀还有些前人留下的痕迹。
      方雁山解下腰间的水袋递给方启洲,道:“沙漠不比山林,走个二三十里也不见得能找到水源,除了丁仁,怕也没人会住了。”
      方启洲:“寻常百姓不会,但马贼必然少不了。”
      方雁山流露出一副好奇的样子。
      “遭官府通缉、江湖不容的那些恶人,不少都在沙漠中结成帮派,劫道而生。这些人多半有点实打实的本领,只要不杀人灭口,过往商旅多数只得认栽。倘若他们不进城镇,官府亦拿他们没办法。”
      见他感兴趣,方启洲又拣了几件早年同叔父入大漠时遇见的趣事讲于他听,不知不觉,便过了近两个时辰。
      外面的日头渐渐落下去不少,然而环境却比先前更加恶劣了。
      原本死寂的沙漠忽然刮起了风,原本平静滚烫的沙粒被大风卷起,劈头盖脸地打在人身上。即便他们身处岩缝之中,也不得不以衣袖掩住口鼻,否则呼吸都有些困难。

      第六十三章

      风沙狂卷持续了很长一段时间,待沙漠再度平静下来的时候已经是深夜了。狂风掀起无数流沙,彻底搅乱了原有的痕迹和路径。
      他们走出藏身的岩石,发觉已完全认不出原本的行进方向。
      这其实不算什么,他们尚未深入大漠,两人就算是蒙头乱走一气也花不了几日就能摸回瓜州。只是二人实在时运不济,一路走来好像都不大顺畅。
      方雁山倒是无所谓,但他们听了包打听的话,心想至多一日便能抵达,因而身上也没带多少干粮水囊,指不定最后受苦的又是方启洲。
      “哎,”方雁山用空水囊捅了捅方启洲,“我觉得你近来霉运连连,出了沙漠找个寺庙去去晦气吧。”
      方启洲满头满脸都是黄沙,只好解开发冠拍打头发丝里面的砂砾,头也不抬道:“我不信这个。”
      方雁山十分吃惊:“你不信什么?”
      “求签改运,鬼神之说……诸如此类的我都不信。”
      见方启洲仍未反应过来,方雁山忍不住笑了,一边轻笑一边替他拨散一缕长发。
      “我可就站在你旁边,你居然还不信这世上有鬼神之说。”
      这会儿方启洲才意识到话里的意思,他思索片刻,道:“除你以外。”
      方雁山听得莫名有些高兴,更舍不得让他在沙漠里苦熬了,两人商量下来,都认为自己对沙暴前的路线还有个大概的印象,一致决定立即赶路。
      夜晚的沙漠不比白天,温度骤降,寂静无风,却冷得好像寒冬腊月的冰窟似的。
      方启洲越走越冷,把两只手都缩进了袖子里。他们在岩壁里停了小半天,养足了精神,眼下虽然已经入夜,人却一反常态神采奕奕。
      他们一路走一路四处张望,不知究竟偏了多少路,最后竟也慢慢地晃回到了商道上。穿梭于沙漠和周边城镇的行脚商人都知道几条横跨沙漠的捷径,他们年复一年地沿着这条路线来来往往,沿途早已形成了清晰的标记。
      比如方启洲他们现在找到的这条路,路上每隔十丈就伫着一块形状奇异的巨石,偶尔还有一两株大得出奇的仙人掌。
      只要走上了大路,便不愁在沙漠里迷了眼,总能碰上行商的骆驼队的——但不应该在这个时辰。
      两人对视一眼,都察觉到了远处有一队人马正在赶路。
      这支队伍训练有素,行进途中寂静无声。方雁山两人离他们还有些距离,黑夜里难以辨清人数,甚至连引路的火把都仅有队伍最前头支起的两三把而已。
      寻常商队自然都是在白日赶路,夜里歇停,这队人如此反常,想必是有些问题的。
      方启洲本无意窥探对方的意图,可他见方雁山似乎有些迟疑,便忍不住小声问:“我们跟是不跟?”
      方雁山想了想,说:“走。”
      初入大漠便遇到如此诡异的商队,他确实有一丝好奇。更何况,这队人马暂时和他们路线重合,又显得形迹可疑,大漠之中除了丁府再无人烟,他们若不是身负重金密令那就是奔着丁仁去的了。

      第六十四章

      二人仗着功力深厚,悄悄跟在商队后头走了好一段路,或许只是巧合,但对方的行进路线与丁府所在竟是一模一样。
      寅时将近,正是破晓前天色最暗之时,忽然一阵啸声传来,走在前面的那支队伍正路过一片地势起伏的沙地,霎时间被隐藏在低凹处的另一队人马团团围住。
      见情况有变,方雁山率先反应过来拦住方启洲,借着夜幕藏身在远处观望局势。
      半路杀出的那支队伍全是青壮男子,他们的坐骑皆是烈马,马蹄上钉了脚垫,在沙漠之中也跑得飞快,完全不是那一队骆驼能比的。
      但那骆驼商队也不是个好相与的,对方甫一现身,他们就迅速地结成阵型。两队人都有数十名护卫般的男子持利器对抗,显然都不是寻常人。
      双方瞬间对峙起来,看得方雁山一愣。
      “马贼?”
      “好像是……”
      方启洲也一怔,没想到此行真的会遭遇马贼,这下不用自己绘声绘色地给方雁山讲故事了,眼见为实。
      埋伏在此的这批人即便不是马贼也不会是善茬,但先前这队披星戴月急行军般赶路的队伍也不像是寻常商旅之人。
      囿于情况不明,他们俩一时之间亦不知道是否应当参与其中,想必贸贸然出手总归是不妥的。
      然而局势却容不得他们有所迟疑,不过片刻的工夫,那帮马贼便有不少身手敏捷的已深入商队之中,扔出许多个炮仗一样的小玩意,在人群里炸起一片烟雾。再过半晌,一阵阵闷哼声传来,烟雾中的那些商人护卫纷纷倒地不起,不一会儿便被尽数药倒。
      只是对方似乎手下留情,尽管打斗时刀剑无眼,一旦确认商队中计无力反抗后他们便收起了攻势,并没有乘胜追击、杀人灭口,反而急切地搜寻起商队的货物,将它们搬了个空。
      马贼一来一去不过一盏茶的时间,清空货物后便放跑了商队所有的骆驼,快速撤退。
      见状,两人赶紧上前查看倒在沙地上的众人,粗一看便知道如他们猜想一样,几乎无人危及性命。
      两人心安下来,相视苦笑。
      既然这事撞到了自己眼前,总没有置之不理的道理。他们认命地操劳起来,一一把昏迷的商人拖到避风处,拣伤势较重的点穴止血。
      好在虽然一时半会儿叫不醒这些中了迷药的人,但距离丁府已很近了。
      方雁山让方启洲留在原地照料商队众人,独自一人硬着头皮找上了丁府,伴着初升的一缕晨光敲开了丁家大门。
      再说这丁府。
      方雁山想着伤员人数众多,骆驼和物资全跑没了影,他们干脆好人做到底,前去丁府求援。既有铸剑之缘在前,又有陈老那一份面子在后,想来对方不会拒绝。
      只是他没想到丁府居然没落至此。
      眼前的沙堆里耸立起一座竹木搭建的宅院,地方不大,堪堪只有几间小间和前后两院。前院里更是寸草不生,不辞辛劳运来的泥土地干燥龟裂,野草都长不出几根。

      第六十五章

      一位老叟前来应门。
      来应门的自然不是丁仁,但也是一位年迈的老人。一般人家通常不会用那么大年纪的仆从来照料院里院外,但很快方雁山就知道原因了。
      因为整个丁府中只有这么一位仆从,就是丁仁当初从关中一路带来边塞的管家。
      管家向丁仁汇报后很快就回来了——丁仁同意了。
      只是要如何帮忙才是个问题。
      除丁仁外,全府仅有这位老叟一人,方雁山看着老人略显佝偻的身形,怎么也不能答应让他同去抬人,最后便请他从柴房翻出两辆板车借走,一路推回沙洲。
      方启洲独自一人守在原地,脚边躺着十余条尸体般的身躯,等得十分无趣,所幸方雁山并未让他久等。
      半晌,方启洲便听见喊声,远处方雁山的身影逐渐清晰。他居然两手各推着一辆做工十分粗糙的木板车,一边喊着方启洲的名字一边快步向这里推过来。
      方雁山走近了,往满脸疑惑的方启洲手里塞了一柄车把手,无奈道:“丁府没人,只得靠你我了。”
      于是两人来来回回好几趟,总算把那十七个死沉死沉的伤号都给搬到了丁府。
      管家见状有些感慨。他妻子早逝,留下一双儿女。但早年丁仁为他撕了契,子女自然也脱了家生子之列。孩子们早年还住在府中干些粗活,后来各自成婚,全搬了出去,只时不时送来物资探望一番。
      当初丁仁带来的随从本就不多,这几十年来几乎全散尽了。只有管家承丁仁恩情,发誓效忠到底,然而他年事已高,许多事亦有心无力。
      现在的丁府甚至没有那么多客房可容纳十七人,只好草草铺了个大通铺,将所有人挤在一起。
      安置完商队后,管家带来了丁仁的话,说是愿意见一见二位客人。
      他们整了整衣冠,由管家领着来到了丁仁的房间。
      尽管他们心中知道数十载春秋已过,丁仁必然也同管家差不多年纪了,但真正见面时却仍有些百感交集。
      丁仁让管家领二人过来并非出于主宾之礼,只因他已经走不动了。
      他们不清楚五十年前的那位铸剑大师究竟是如何意气风发,如今眼前所见的不过是一个头发花白、干瘪瘦小的老人家,蜷缩在六尺卧榻之中。
      丁仁朝二人望过去:“剑呢?”
      方启洲恭恭敬敬地奉上佩剑,送到丁仁面前。
      管家说丁仁避世已久,然而一听闻有人带着他五十多年前的作品前来拜访,立刻就答应了所有的请求。即使对这只有两个人的院子来说,任何帮助可能都是额外的负担。
      这柄宝剑外形朴实无华,只有拔剑出鞘时才能体会到它的非比寻常,不知道是用什么原石锻造而成,光是拿在手中就比普通的剑要沉得多。
      丁仁坐直了身子,双手接剑,枯木般的手指牢牢抓住它,方启洲一度以为他会被剑的重量压垮,但他最终仍然颤颤巍巍地握住了它。
      他捧着重剑,犹如怀抱至亲,珍而重之地抚摸许久,“铮”的一声抽出了剑。
      半晌后,丁仁缓缓道:“我记得它……它是我一生中所铸的最为特别的一柄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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