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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向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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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那个冬天,谁也不知道姐姐为什么突然辞掉了,发达沿海城市的高薪工作(当然,我也并不清楚,所谓高薪到底是事实,还是仅仅是被我们家那些自带夸大技能的亲戚,与我们那不知道几线城市的小县城的标准进行了对比,来渲染过。)
总之,她不是以衣锦还乡的方式回到了那座我拼了命想要摆脱的小城。还带回了,消失很久的大妈。
风尘仆仆的姐姐回到面目全非的故乡,我总觉得她身上的漂泊味儿让她变得更加清冽纯粹了,就像,就像是五月的蓝天,一丝儿云也没有。
而当时的大妈,已经变成了一座逼真的人像雕塑。
为什么是雕塑呢?因为她一动不动地僵直在轮椅上,不能说话,不能驱动四肢,甚至不能支配脸上的表情。即使那样,当她腿上搭着毯子,系着鲜红的围巾,带着绒线帽坐在轮椅上,被姐姐推进屋时,我心里仍然有一种奇特的感受。她依然还是有她年轻时,年少的我,不可能描绘得出的,风情。她们那样的女人,注定是该活成跌宕故事的。
可能正是因为那样,她在某个清晨,跟着那个有着属于遥远异乡的奇怪口音的男人,义无反顾地逃离了那座小城。
晨光熹微时,是一天里,小城唯一谈得上清洁、妩媚的的时刻。因为不管昨天陷入深沉的睡眠之前,有多少污秽难堪,有多么平庸晦涩,有多索然无味,每个清晨,你都可以放任自己有期待,幻想有个完全崭新的世界。即使,可能在这一天结束的时候,你会发现,一切依然是让你透不过气来的陈旧。无论如何,大妈最终选了一个那样的时刻离开了。
或许,也是为了从此以后,在她回想起那个与她的美丽无法匹配的,像脱落的血痂一样的小城时,至少,能暂时忘掉它曾给她的羞耻。而是,能,怀着破裂的柔情,缅怀它。
没人知道到底发生过什么,即使在那么多人的反对下,姐姐还是卖掉了那套她与大伯曾相依为命的房子,带着再也不能逃跑的大妈,到了与县城相隔两百公里的城市。在汇集了许多所大学的长街,她有了一间属于自己的店,还有了一间还散发着油漆味儿的两居室。果绿色的花体字那么放肆地印在暗红的招牌上,“song”。很多人会先入为主觉得这样的名字平淡无奇而且有英语名称特有的刻意。但是看过悬挂在店里的营业执照的法人那一栏后,大家会恍然大悟——哦,真有趣。拼音“song”,英文发音“song”,恰好是那个年轻漂亮的老板娘的名字——宋桑。而在市区上高中的我,意外成了特殊的房客。
除了找到被时间冻住的大妈,姐姐在那座我从未涉足的城市遭遇过一个男人。我敢肯定。因为那个时候的我,也只有皆偶像剧和爱情小说得以畅想成年人的浪漫生活。毫无想象力地认为只有爱情才会轻易就让姐姐那样的女人变得风情万种,朦胧沧桑。虽然彼时,我只是刚刚模糊不清地触碰到了,那个叫□□情的东西。
她会在深夜起身,将整个身体都缩进窗边的藤椅。东边银行大楼整夜不灭的灯箱在半开的玻璃窗上投射出深浅不一的光影。月光清冽,准确地与她擦肩落在地板上。我看不见姐姐的脸,但是她的手机屏幕发出微弱的光,熄灭、又亮起、熄灭又重新亮起。手指轻轻停驻在那一片光晕里,仿若欲飞的蝶。然后,食指在光滑的屏幕上滑动,慵懒得像是在敲打结了长长一截烟灰的烟蒂。
风偷偷从窗棱爬进来,送来香甜的酒气。我知道,电视墙偏左的那幅长对联背后,嵌进墙里的柜子,好几层,全是酒。她会在半夜醒来,去大妈的房间看一次,然后回来时,就打开那个潘多拉盒子。我知道她喝酒,她也知道我知道她喝酒。
可是不知为何,我们都默契地对此保持了缄默。
也许,只有她将自己完全交给那个宽大得可以容纳她整个身体的椅子,再喝下灼烧喉咙的酒精时,才是完完全全属于自己的。只有那个时候,她才允许自己,丧失理智,将僵直的肩膀和脊背都松懈下来。
她几乎从来不喝看起来妖娆浪漫的红酒,她喝烈酒。
低劣粗陋的或是狂野高档的,都有。二锅头、普通的高粱酒、汾酒、不高档的伏特加和威士忌,甚至大伯以前泡的药酒,她都有。
可是,她并不是酗酒,或者说,不敢酗酒。因为她总是可以在第二天准时醒来。为我煮上一碗汤圆或者饺子,偶尔有时间,甚至会不厌其烦地弄一碗酸菜肉丝面。好像什么都没有发生过,甚至身上的酒气也只剩下淡淡的清甜。
我不知道她轻描淡写像是啜饮一杯普通的饮料一样喝着烈酒时,在手机里翻动寻找的是什么。但一定与她经历的某个男人有关,而她对此,对我,当然决口不提。可能在她心底,我还没有与她谈论这些的资格。
我不愿意相信三姑六婆们嚼舌根时,说姐姐做过“见不得人”的事,不愿意相信她们说“有其母必有其女”时的笃定。在毕业短短两三年之后可以在这样的地段有了一家店,和一套崭新的房子,必定,付出了什么大家心照不宣的代价。何况她去向的那个地方,本身就有了许许多多故事。
但是,我是那样阴暗地一边唾弃又羡慕着。期盼着,她们说的,都是真的。
甚至我卑鄙地状似无意地对向远隐晦地暗示过这些。
而那个将白衬衫穿到让人心悸的男孩,却在听懂了我的话之后,停了手中演算的笔,将它郑重地搁在被阳光熏得温热的深色餐桌上,逆着光,目光沉沉地扭头望向我。
用让我心虚的,那样严厉,以及全然信赖的语调对我说:“宋榆。她是你姐姐,无论什么时候,你们怎么可以那样说她。宋桑姐不会是那种人,这一点你应该比我更加坚定。”
然后,他将那支笔又重新捏回手里,换了让我更加讨厌的的语气。
“而且,就算她真的,做过什么你们口中的那些事,她也一定是有值得这样的理由。何况,我认识的宋桑姐,是我见过最干净纯粹的人。”
我几乎要流出泪来,他竟然说“你们”。我觉得那么耻辱,觉得自己那么恶毒,但是又那么愤怒和恐惧。我不知道他是否看穿了我的那些把戏,我只不过,是想要他讨厌姐姐。我想要他讨厌她,哪怕一点点。用了我自己都看不起的卑劣手段,披着忿忿不平的外衣,只是为了挑拨起怀疑的神经。我只能喃喃地不断重复“又不是我这样说的啊。”“我没有”“不是我”。
可我又真的拥有了,憎恨姐姐的理由。他奉她为神明,这比他喜欢她还要糟糕。
他怎么会懂得。
他握笔的样子,像是在作画,意兴阑珊般,笔尖在白纸上投下阴影,游走着,变幻着。他像是玩转磷火那样,逗弄着指尖的阳光。穿着白衬衣,阳光让他几乎透明,我好像可以透过薄薄的衣衫,看清他肌肤的纹理。
他微微偏头,弯着嘴角,用被阳光加温过的嗓音问我“懂了吗?”就搅乱了我的青春期。却在我还不敢言语的时候就向我一直嫉妒的人臣服。怎么还能让我那么难堪,剥夺我憎恨她的理由?
只不过,他最不明白的是,在许许多多的理由中,他才是最重要的那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