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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第十八章 交代(二) ...

  •   池聆有精神疾病,但是在未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情况下犯罪的。
      他应付完全刑事责任。

      池聆此时舔了舔有点干涩的唇,说:“我需要一杯水。”
      季隽起身,敲开审讯室的门,和开门的警员说了一声。
      池聆仰面困倦地用手抹了把脸,突然笑了笑,说:“你是知道我的日常作息的吧?”
      季隽语调随意地应道:“嗯。”
      池聆啧了一声:“心真细。”

      季隽坐回坐位:“你还有什么要交代的吗?”
      池聆一手托腮,闭上眼,道:“等会儿吧。我眯一阵。”
      他随即轻声叹道:“你可真煞费苦心啊。”
      池聆意识到了季隽在做小动作的搞睡眠剥夺。

      季隽昨晚有闲情去挪车就说明至少他那会儿不是特别忙,不然因为职业他大可让别人代劳。而且他到池聆家去的时间卡得太好,六点,这正好是正常情况下池聆应上床睡觉的时间。

      季隽不语。
      季隽才入行时有幸跟进过一个被铁了证的毒枭的案子,那毒枭在被抓捕前就因为警方的行动而少了睡眠,又因为有铁证,所以即使他一开始死咬着不松口也没有24小时的时限,即使这样,也是在被警局的人轮流审讯了三天后,他才终于认罪。季隽记得当时毒枭的状态,他那时才意识到,睡眠剥夺才是针对一个人的精神的最苛刻的刑罚。

      不过这也只是他的小动作而已,池聆的案件社会危害性远不及那毒枭,事实上,季隽只意在让池聆态度更服从和配合地完成这次交代。
      季隽在以前参与过的特定案子里经常会耍这些类似的心理手段,只因为一个成语:情有可原。

      出身是人能改变自己的一生的主要途径之一。人的生活环境注定了他们的见识,他们的见识限制了他们的能力,如果把一些高成就的人和碌碌无为的人的出身交换,那些本可拥有高成就的人未必能做得有原主好。
      见识往往能决定不同的人面对同样情况的作为。
      比如在猥亵儿童的案件中,有的家长能用法律作为武器为孩子讨公道,有的家长只能以为不能影响孩子的将来,而默默地吃了这亏。

      人的选择又往往被社会氛围影响。
      中国古代的束缚和规矩太繁太杂太闷,以至在现在,人的潜意识使死板的认识仍在潜移默化着下一代。
      还是比如猥亵儿童的事件,人们总是会戴上有色眼镜看受害者,很轻易地评价说这毁了受害者一辈子,并进行自以为是的怜悯。

      韩灯施害过的人的家庭就是顾忌着这些,才让韩灯关联的受害人的群体越来越大。
      韩灯如果在遇害之前被揭发,判决绝对是死刑。虽说池聆没有权力在法律之外审判一个公民,他的作为却能算得上是“情有可原”。

      季隽见池聆不语,就微微偏头对正在整理笔记的笔录员说:“你鞋带开了。”
      这是他刚刚跟外面的警员说完话转头时无意间注意到的。
      笔录员抬头看了一眼季隽,又低头继续手上的工作了,边说:“啊这个啊,我知道。反正暂且用不上。”
      他的鞋带还是开着。
      季隽哂笑:我的提醒倒是多余了。

      ……多余。
      季隽猛然看向池聆:“你为什么不一开始就用那折叠刀杀人?”

      真正的凶器是冰的话,那折叠水果刀倒是一个败笔,一个专用来被发现端倪的败笔。
      这不合理,池聆不会是因为想迷感法医而用冰杀人,他已承认自己是在杀人的一瞬想到嫁祸,那在之前他就没必要为这铺垫。
      不,他如果想一杀人就自首,那根本没必要用冰!
      他一开始就不想被发现!
      那他自导自演这些情节又是为了什么?

      季隽凌厉着眼,握笔的手成拳,并重重一拍桌子,说:“回答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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