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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迷路第九天 ...

  •   阿弗的手艺应该很不错。

      为什么要加个应该?

      因为直到坐到餐桌旁,我才蓦地想起一件事——披着红罗宾性转同位体皮的我,是个地地道道的神州兔。

      啊这……

      我不禁陷入了沉思,主题是:关于我为什么会忘记“吃”这么重要的事情。

      要知道“民以食为天”啊!

      我不是在摆烂吗?摆烂的目的不就是为了快乐吗?一日三餐这么重要的、会影响一天心情的事情,我怎么一点儿没注意到?

      认真反思了一下我最近十几天的生活,再追根究底捉住罪魁祸首——对!全都是那些该死的反派!

      如果我穿越过来时小丑没联合稻草人搞事,我就不会为了还人情留下破绽,被蝙蝠家撵进下水道躲藏;如果羂索没有搞破天元结界,哥谭没有咒灵横行,我也不会自投罗网,顶着麻醉跟特级咒灵打成那样。

      反派biss啊!

      值得庆幸的是这是午餐。并且因为被围困在蝙蝠洞,阿弗一天的工作被耽搁了许多,没太多时间准备丰盛的餐点。

      我默默戳起一根炸鱼薯条——老实说我宁愿盘子里都是土豆或者蔬菜沙拉——机械的嚼嚼嚼再咽下去。

      “你吃不惯这个。”坐在我旁边的提姆看到了我的表情,稍稍思考了一会儿便得出答案:“你更习惯霓虹的饮食?”

      啊,推理得很棒。

      然而那是蒂莫西亚的习惯。

      要是我说更习惯神州的八大菜系,就得编个合情合理的解释,我不想烧死自己的脑细胞,所以还是免了。

      我幽幽对上他的眼睛,清晰的在里面看到自己蔫巴巴的样子。

      “拉面?寿司?”提姆给出了两个选项,又飞快地从我细微的表情变化里察觉到这些都不是正确答案:“come on!大红甚至能吃下三倍变态辣的路边摊热狗,家里每个人都有点怪癖,你只是更喜欢霓虹料理。”

      “嘿!我听到了什么?小咖啡机说别人的爱好古怪?”

      一根炸鱼薯条以投掷罗宾镖的形式往提姆脸上飞过来。

      迪克委婉地表示赞同:“提宝的形容可能……呃、不那么准确,但……三倍变态辣的确有些……”

      “麦片精没资格参与这场对话。”杰森转头又跟迪克干上了。

      我木愣愣看了会儿他们打闹,咽下了原本已经想好的回答。

      “我爱饭团,金枪鱼馅料,加了海苔碎的。”我没有刻意压低声音。

      已经做到了这个地步,我也说不出“我能习惯这个。”这样的话来。

      只能说,有个在你什么都不说的情况下,妥帖的为你铺好台阶的知心人的感觉实在是太棒了!被人看穿的不安感很容易就会被这种细致入微的体贴抚平,和他做朋友一定很快乐。

      “就只是饭团?”

      事实上,有没有一种可能?我只是单纯不怎么吃得惯炸鱼薯条?

      而且无论是蒂莫西亚还是我,称得上喜欢的,的确只有金枪鱼海苔碎饭团。

      没错!虽然我是个神州兔,但最爱的不是神州地道美食,倒是很巧与蒂莫西亚撞了爱好。

      我半开玩笑道:“如果有能快速供应大量热量的速食品就更好了。”

      “因为工作?”提姆看起来很能理解。

      也对,这人是个忙起来甚至能忘记吃饭睡觉的工作狂,以己度人联想到工作也不奇怪。

      不过要我界定选择速食品的原因,我会更偏向于将之归类为“生活”。

      再准确一点——活着。

      但我还没恶劣到他人给予我好意我却不看气氛的ky的程度

      因此,我耸了耸肩,不置可否:“但我讨厌糖分过多的东西。”

      “即使甜品会让心情变好?”

      “正常甜度没问题。”

      提姆作出洗耳恭听的模样,一旁从布鲁德海文的天气聊到达米安的夏令营之行的三人也停下了交谈。

      我回忆了下在蒂莫西亚记忆里永久地烙下阴影的蛋糕,沉重地叹气:“永远、永远——不要尝试五条老师分享的,他觉得甜度刚好的甜品。尤其是他亲手做的。”

      运气好一点,只会尝到齁甜齁甜的味道,万一无良教师心血来潮搞恶作剧,那就是味觉失灵的下场。

      “五条老师能吃下淋满枫糖浆的马卡龙和翻糖蛋糕,配全糖奶盖。而且不是一两次,是每天不定时摄入与这相同含糖量的甜品,最少五次,不算三餐。”

      我翻阅蒂莫西亚的记忆,越看越觉得匪夷所思。

      五条悟喜欢甜品这条情报确定是真的?那种程度已经不止是齁和腻的问题了吧?是味觉连夜卷铺盖逃离地球的程度啊!

      这就是最强吗?!(战术后仰)

      迪克的脸上也挂着与我相似的迷茫,代替被震撼到的所有人开口道:“味觉没问题吗……?”

      很好!迪克!你说出了我的心声!

      我果断扔掉了某人“甜品赛高”和“这世界上怎么会有人不喜欢甜品”的言论,从现实的角度尝试分析。

      “大概是必需吧。毕竟……二十四小时不间断运转术式,不补充糖分,术式会先一步烧掉他的大脑。”

      以五条家的能力,找人制作满足「六眼」二十四小时运转的能量剂很简单,享有五条家全部资源的五条悟不可能不知道。

      他只不过在两个糟糕的选项里选择了稍微好一点的。

      至少甜品能换着花样和口味,糖分的多少也掌握在自己手里。

      我用自身术式的缺陷等量代换了一下,觉得好像也不是不能理解。

      这是为了更强,一点微不足道、甚至称不上牺牲的选择,又能称得上什么呢?

      坐在我正对面的杰森吹了声口哨:“uhh~魔法侧共通的特性,为了力量必须付出的小代价。”

      我摸摸鼻尖:“为了力量这点的确。但代价……?还称不上吧,只是一点饮食偏好,相比天与咒缚要好上太多了。”

      不对,我怎么又开始了?

      这不就是换了个环境继续倒情报吗?

      我一边怀疑人生,一边从善如流地给目光热切的罗宾鸟们科普:“举个例子,京都校有个叫机械丸的咒术师,天生没有右手臂和膝盖以下的身体,腰以下完全没知觉,皮肤脆弱到月光都能将其灼伤,全身毛孔一直像被针戳一般刺痛。换来的是遍布霓虹全境的术式范围,和超出他自身等级的咒力输出。”

      “与他这样用□□换取咒力的例子正相反的,还有我们校的真希,用咒力换取□□强度。”
      “她能空手和穿装甲的蝙蝠对拳,体术方面,卡斯的力气和速度跟不上真希。”

      迪克往杰森那边靠了靠,面色岿然不动,嘴唇翕动了几下。

      要不是我听力好还真发现不了。

      “杰鸟,你想到了吗!”

      杰森不耐地把歪歪斜斜的大蓝鸟推回去,好像压根没想搭理迪克。

      但认真一点看就会发现,两人拉扯间,杰森用摩斯电码回应了迪克:神奇女侠。

      我感觉眼角不自觉抽动了两下,趁提姆不知道在神游些什么的空档,把自己一半的炸鱼薯条堆进他的盘子里。

      很好!他没发现,他还在一边吃一边思考。

      “不过,真希身上还是有咒力,她能看到咒灵,不是完全的天与咒缚。上一个完全的咒力换□□的天与咒缚,差一点杀死了五条老师。”
      “也算因祸得福,五条老师在濒死状态下领悟反转术式,现在成了能打能自奶的咒术界最强。”

      说到这我想了想,觉得单这么说,还是没法让他们拥有直观感受,于是决定进行一个简单粗暴的对比。

      “我们世界,超人和五条老师打过一次,是平手。”

      开着「无下限」的五条悟是超人永远碰不到的真实。

      但五条悟的「领域展开——无量空处」也没了作用,超人的超级大脑不是摆设,信息过载什么的压根不存在。「苍」、「赫」、「茈」这些就更不用说,这得是多信不过黄太阳下的氪星人的身体强度才会冒出这种想法。

      当然,以上都是正常状态正常情境下的交手,没有纳入氪石、封印、咒具这些变量,交战地点不在外太空,没有演变成消耗战。

      所以这个结果是有一定水分的。

      不过这一窝子蝙蝠不清楚呀。

      然而,他们好像抓错了重点。

      “你这位五条老师,是什么等级的咒术师?”提姆突然转过头问我。

      正偷摸往他盘子里转移食物的我一僵,迅速挂上毫无破绽的社交礼节性笑容:“特级。”

      提姆点点头,又是一个问题抛过来:“咒术师的等级和咒灵的划分有关,对么?”

      “特级以下,同等级的咒术师能够祓除同等级的咒灵。”我三两下解决掉盘子里最后一点食物,摆放好餐具,不给提姆一点把它们还回来的机会。

      “特级则是怪物的领域。对于咒灵,只要符合条件就能被划入特级,咒术师嘛……能够独立祓除特级咒灵并活着,就能成为特级。”

      “至于两个同为特级的怪物谁强谁弱——”

      我摊了摊手。

      “反正,活下来那个是赢家。”

      提姆没细问咒灵被划分特级必需的条件,反而问了一个风马牛不相及的问题:“霓虹有专门教授咒术的学校?”

      我一时没弄明白他问这做什么,脑子还没盘出逻辑,但直觉已经尖叫着要我小心应对。

      “嗯,一所东京校,一所京都校。”

      “你们学生也有等级划分。”

      “yeh.”

      “你的等级?”

      我慢慢品出点味儿来了,但还没等我反应,嘴巴已经先一步吐出了答案:“特级哦~”

      话语未落,餐桌上几道不容忽视的视线把我扎得千疮百孔。

      蒂莫西!!!我怕你吃不饱好心分给你我的那份,你怎么恩将仇报!

      “为什么说特级是怪物?”

      哪有那么多为什么。

      就好比他们,说得好听点,拯救哥谭的超级英雄、维护和平安定的义警,但究其本质,就是逍遥法外的狂徒。

      我立起双臂十指交叉垫着下巴,偏头眨了眨眼:“你猜?”
note 作者有话说
第12章 迷路第九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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