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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失恋 我推开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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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摇摇晃晃站起来,任晓天赶紧扶住我,显出从未有过的小心翼翼。我推开他,稳了稳身子说:“你的目的达到了。”他不接话。我又说:“当然,我的目的也达到了。”他还是不说话。我又说:“得到想得到的东西,就是达到目的,对不对?”任晓天依然默然无语,跟着我往前走。有好几次我转过头来看他,我以为他没有听到我的话。但是他分明听到了。
我在宿舍楼门口停下,对他说:“我想一个人静静呆一段时间,请不要打扰我。”
他点点头:“我也想。”他板着脸,一扫往日的洒脱不羁,有一些茫然,有一些可怜,像是一夜之间成长起来的孩子。
宿舍楼门口的左侧站着一个人,是宝芝的男朋友,不,前男朋友。一意识到这一点,我冷冷地扭回头。
我头重脚轻地爬上四楼,直想一头栽倒在床上长睡不起。可是宝芝低低的啜泣声让我停住脚步。宝芝倚坐在在墙上,边发短信边流泪。短信不停地进来。
“关掉手机吧,宝芝,关掉!”冷天音“嘭”地一声把《瑞丽》扔到床上,“既不想和他出去约会,还和他啰嗦什么。”我便想起楼下宝芝的男朋友,不,前男朋友。宝芝看完刚刚进来的一条短信,关上手机。接着她把手机摔到床头,扑在枕上放声大哭。
“宝芝,宝芝......”天音正要劝解,却不知为何,扶着宝芝耸动的肩膀也哭了。哭吧,哭吧,哭不是错。我也躺倒在床上大哭。一时间四二一房间里哭声一片。
也不知过了多久,大家都安静下来。我下床倒水喝,看到不知何时进来的之若呆坐床头看书,脸上挂着泪痕。我有些感动,又觉得好笑。每个人都在为自己哭泣,除了之若。
我顷刻之间有了大把大把的时间,我倚着校园的白杨发呆,或仰望苍穹,或低头沉思。低下头的时候,看到一群蚂蚁,它们忙而不乱,来来往往地往洞里拉面包屑、小虫子的尸体和一起不知名的东西。我不就是一只蚂蚁吗?忙碌,奔波,为了活着,为了活得更好,或更好地活着?我的脑子开始出现空白。
远处传来轰轰雷声,狂风骤起,要下雨了。蚂蚁在减少。雨哗哗而下,我茫然看着一个个匆匆而过的身影。然后我看到一浩,他还是打着那把米色雨伞,伞下是小鸟依人的小师妹。他们在我身旁没有停顿,我只感到一浩由远及近又由近及远的目光,还有他瞬间黯淡下来的清秀面孔。他不会再为我停下,永远都不会。我捂着头慢慢蹲下。我的头发开始打缕,衣服紧紧贴在身上,浑身发抖。可我就是不想回去。
雨忽然就停了。我睁开眼,看到一双大号运动鞋。周会打着刚才一浩打的那把米色雨伞站在雨中。雨伞罩着我,雨伞边缘水汇集起来,淌在周会背上。
“回屋去。”对视片刻,周会搀起我。我默默起身。
“这把伞是谁的?”我问。
“一浩的。他一回到宿舍就告诉我,你在雨里傻站着。”果然。
“他再也不肯为我打伞了——是我自作自受。”我冷静说道。
“无论怎样,都不要犯傻。”周会紧紧揽住我,低低说道。
雨仍然铺天盖地。在周会腋下,有一种从未有过的安全感,真想就此靠住,再也不肯离开。眼泪混着雨水流下来。
在宿舍楼门檐下停住,周会看看我,欲言又止。或许他在等我说话吧。
“谢谢。”我说。我知道这不是他想听的话。
周会笑笑,我又看到他复杂的眼神。我心下不忍,扭头跑掉。
我流了三天清鼻涕,第四天不再流鼻涕时,便有一种大病初愈的感觉。神清气爽地从床上起来,第一件事就是去理发。去之前我把头发细细洗过,在镜子前流连许久。头发长及腰际。
理发师是个时尚男孩,他说:“你要想好了,真的要剪短发?”我看着他手中闪闪的剪刀,说:“剪吧。把剪掉的头发帮我收好,留作纪念。”
“想好了?”他又一次问。
“当然。”我笑笑。
“你怎么舍得?你怎么舍得?!你......”回到宿舍,天音一下子瞪圆了她的狐媚长眼。
“有什么舍不得的?”我淡然笑着,把包起来的沉甸甸头发收好。
“换个发型换个心情也好,”之若笑笑,“你说是不是宝芝?”宝芝手中拿着书正看我,也笑道:“是呀。我正想把头发留起来。”我看看宝芝,头发半长不短,杂乱无型,与以往整洁古典的学生头相比,怎么看怎么落魄。是呀,长长需要一个过程。
第二天去给丽丽上课。其余两家我以找工作为借口辞了,并且没收后两次课的家教费,算做补偿。丽丽的课当然不能辞。我喜欢他们一家三口。丽丽妈妈刘姐人实在好,丽丽的纯真让我快乐,郭之华的冷峻和洞察一切让我充满好奇。
“小廖剪头发了?”进门时刘姐一愣,旋即又说,“不错不错,挺精神的,像个帅气男孩。”我从她的一愣中知道她并不以为我的新发型好,只是出于善意夸奖两句。郭之华浅笑点头,继续看报纸,仿佛没有发现我的变化。丽丽噘起嘴说:“廖老师没有原来好看了,”不顾妈妈阻止,又歪头打量一番,说:“变成另一个人了。”我忽然想起《皇帝的新装》中的那个小孩。
上课的间隙丽丽还问:“廖老师,你不高兴了吗?为什么突然剪掉头发?”
“没有啊,”我继续和颜悦色,“老师快要工作了,得把头发理得利索些,看起来像个大人才对。”最完美的解释,不知为何我以为我这话定会传到郭之华耳朵里。
“可是这样子看起来也不像个大人。”
我笑了:“慢慢会的。”
从丽丽家出来,忽然就想起那天情形:任晓天在小区门口等我,我们去了新华书店,我给一浩买了一本叫做《蝴蝶雨》的诗集,下午去上课,晚上去任晓天那儿,然后就是打架,分手......一幕幕想下去,居然像想别人的事情。才三个星期——人就这么容易淡忘吗?
我在小区的广场里站了一会儿,看一群七八岁的男孩子踢足球。足球突然“噌”地向我飞来,我跳起来,伸手接住。我为自己的灵活而得意,原来我依然年轻,依然活力四射。我把足球轻轻滚送过去。我转身想回去,看到身后走来的郭之华,窘迫地朝他笑笑。他总是让我莫名其妙紧张。他一笑:“我去那边买馒头。”那边是小区的超市。我慌忙跳开。
走出小区,看到等在门口的任晓天和与他形影不离的摩托车。
“洛喜,你怎么把头发剪掉了?!我喜欢你的长头发。你瘦了,眼睛变大了......你为什么要剪掉头发?!”他扳住我的肩膀,语无伦次地质问。他也瘦了,似乎还有一点沧桑,除此之外别无变化。
“头发是我的,我想剪就剪。”我平静说。
“你不知道我有多么喜欢你的头发,你更不知道我有多么喜欢你——爱你。”说着他紧紧拥住我,一刻也不肯放松。
我在他的怀里静静地趴了一会儿,说:“带我去吃饭吧。”
“去哪儿?”
“你说呢?”
“第一次见面去的地方?”
“就那儿。”
任晓天发动起摩托车,我说:“我先回宿舍换上运动鞋。”
我不再让任晓天在校门口等候,而是让他把摩托车直接开到宿舍楼下。我飞快上楼换鞋,并背上旅行包。只有我心里明白,换鞋只是借口,拿包才是正事。包里有我剪掉的头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