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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第五章 我就倒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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擎朗喝着酒想上一个问题。
论容貌,擎院长是海征军里公认的美人,属一属二,明里暗里多少人惦记着。可偏偏喜欢的人却不中意自己,任谁从擎美人身边走过,都会多看两眼,唯独裳凛,用冷静又飘渺的眼神表达着没兴趣。是啊,那他究竟对什么有兴趣呢。
常与同唤了声“擎教官”,问他“你跟潘叔很熟吗?”
擎朗的思绪被“潘叔”这名字拉回来,“潘叔?谁啊?”他一时误住,酒劲儿上头,想半天也没在自己认识的人里找到这个“潘叔”。
“潘仁驰,刚刚门口撞见那位。”常与同解释说。
“哦,他呀。”擎朗晃晃头,一杯进肚,他看眼前的一切都是晕眩的,尤其会动的活人看了更晕。他比划出一根手指说,“你,你叫他潘叔?”
“有问题吗?”常与同给擎朗满上第二杯酒,“他跟我大伯是战友,虽然比大伯小很多,但在军中算是同辈,他又比我大十多岁,我叫他叔没错吧。”
擎朗想了想,“嗯,没错。这样看,你也应该叫我叔。”
“不要。”常与同反对,像孩子一样嘟起嘴。
擎朗大概喝醉了,竟探出手,纤长的食指点在常与同嘴上,命令着说,“不许不要!”
“那我要,你给吗?”常与同微微动了下唇,像是亲在擎朗的指尖上。眼神里勾着一团火,名叫“血气方刚”,若擎美人真说个“要”字,这团火能立刻喷射出去。
屋内的气氛微妙起来。喝酒的,没喝酒的,都被怂恿着。
……不许不要……那我要,你给吗……好暖昧的言语。这时,就应该发生些什么,不发生像是对不起那萦绕的酒气和美人送到嘴边的诱惑。
咬住手指,亲上去,抱到床上……常与同瞬间从开始想到了结局。若真能如愿,当下死了都是无恨的。那美人的手指轻轻一点,谁还管着死活,花下风流,做鬼也情愿。
事态没能沿着想象发展下去,擎朗收回了逐渐放飞的心,大概得了片刻清醒,他稍有意识这动作过了,将手下滑到酒瓶上,拿起倒酒,可杯子是满的,溢出来的酒很快流淌到衣服上。
常与同赶忙去拿毛巾,擎朗则像个孩子拍拍打打闹起来,沾了酒的衣服被甩到地上,他穿个单薄的内衬,在房间里踢三撞四寻找下一件干净的衣服。
常与同回来,弯腰拾起被酒打湿被人抛弃的衣服,才刚握在手里,又被擎朗误认成新的忽然间扯过去,“找到了。”
擎朗一步一拉,拽着衣服的一端撞到少年怀里。吃醉的人,会矮三分,擎朗低头,脑门儿顶住少年的肩,再不动弹。
醉倒了?常与同扶住擎朗,暗暗地笑。自己酒量好,就从来不信会有“一杯倒”的怂人,不想今天却见着了。
可是,这醉得也太早了。原本还备了出好戏,想在擎朗面前讲讲潘仁驰家中已有妻室,却跟堂哥扯不清的婚外情,戏折子里最精彩的桥段全在常家上演过,包括大伯常振之也是因为潘夫人闹上门被活活气死了。这些狗血事儿,常与同都知道,外人却不一定,尤其像擎教官,远在东陆之外,不知其详,还心心念念惦记着这样一个人。他要是知道裳凛身后的所有事,仍喜欢也就罢了,怕就怕被表相蒙了心,捧着一坨屎当金子。
常与同在丧葬期间嘻哈笑闹,擎朗一定认为他是个不懂事的孩子。可凭心而论,他才最舍不得大伯离开。破碎的童年若没有大伯救济,常与同真就活不到今天。常振之的死,他比那亲生儿子裳凛更痛更难过。只是,他不想学着其他活人,把悲伤浮于表面罢了。
至于堂哥裳凛,不该被骂成屎,他曾是北冥军中最优秀的兵,现在加入海征军,依然优秀。总之,从小到大,无论家族关系,还是自身条件,裳凛的一切都令人羡慕。可常与同也真是看不懂他,他喜欢潘仁驰什么,愿意为了这个人留在北冥军。金钱,权力,地位,裳凛样样不缺……也许,比他低的人看不入眼,他就是能在潘仁驰身上找到缺失与渴望吧。
就像自己,常与同扶起醉醺醺的擎朗,用重重的目光凝视他,这个人身上的光芒艳丽夺目,看一眼心就被抓住了。常与同暗无天日的十六年,就缺少这一束明艳的光,擎朗就是他的缺失与渴望。哪怕得不到心,只有肉/体他也想要。
欲望因贪念变得赤/裸,隐藏在少年心底的邪恶将要复苏一般,他甚至想,当下立刻把该做的不该做的通通做了。
可常与同又不像裳凛,他不会端起刚直不阿的架子,自诩正人君子,背地里却做些见不得人的勾当。他更相信强盗逻辑,喜欢什么看上什么,绝不去偷,就明抢,抢得到算本事,抢不到再加强本事。
所以,趁人之危还是算了,但到手的鸭子又舍不得,常与同捧起擎朗的脸,在他诱人的唇上盖个印章,这样,最多算是趁火打劫吧。
亲到嘴后,他抱起已经八/九分醉的擎朗,轻缓安稳地放到床上,脱鞋盖被子折腾完就坐他旁边,静静守着。
这一刻很真实,比他过往生命中的任何时刻都真实。
他可以大胆握住喜欢的人,不用顾忌,为他抚去额角乱发,情意浓时,手滑向脸颊,到唇边,到下颌,裸露在外的每一寸肌肤都属于他。深黑幽静的夜,竟会温暖得像烈日下的正午。他还可以憧憬未来,从十六岁遇到爱的人开始,一直想到二十六岁,三十六岁……最好,有一百一十六岁……
一百年,在这人世,若能跟爱人携手走过一百个春夏秋冬,那该是能载入史册的幸福了吧。
想到那么远,常与同觉得自己仿佛瞬间就老了,才十六岁的年纪,心却飘到了百年之后。难怪,这样的少年总让擎朗跟不上脚步。他飞得太快了。
喝下的酒在身上反潮了,擎朗半醉半醒着嗯呀呀叫起来,“热!”扯闹两下,把盖在身上的被子甩开又叫,“酒呢?”
他又开始撕自己的衣服,本就薄透的内衬经不住男人的手,三两下就从侧边豁开了。
“酒!要,酒!要!”断断续续的喊叫让本就不清不楚的话更含糊起来,是要酒还是就要呢?
擎朗白细的腰身藏在衣服下面时隐时现,少年沉迷了,盯住那不停扭动的侧腰,眼神不错。忽然间臂上吃痛,擎朗挥起手,准确说是抡起爪子,在少年挽起袖子外露的胳膊上狠狠挠下去。
常与同回过神嘶叫一声,“属猫的嘛。”再看那可怜的手臂已经泛红起了血凛。
常与同抓住擎朗还要肆意妄为的手,点着他脑门儿,恨恨地说,“你再闹,再闹我就以牙还牙,以血还血。”
说完,常与同又偷偷乐了,笑飞的心拐道去了别处,腰下那处。
擎朗不依不饶,在少年手中挣扎,“你不给我酒,我就闹。”
“你快三十岁了,你知道吗?”常与同憋着笑说,他也就随口一问。
没想到擎朗答得却认真,“知道啊。”
这一句不禁让人怀疑,眼前的“一杯倒”该不会是装醉吧。可实在没必要,跟自己装醉也得不到他想要的好处,比如裳凛。那么,这就一定是酒后吐真言了。
常与同又问他,“你还知道自己是谁吗?”
“知道啊。”擎朗吐着并不算浓重的酒气说,“我叫晴朗,晴天的晴,明朗的朗,娘巴拉起的名字,娘巴拉盼着我能早早看见朗朗晴天。参军以后,改了,一个字,拱手为敬,擎。”擎朗不单说,还要比划,学东陆人拱手作揖的模样,“总军说,要擎得住天地,要担得起众生,要!要!要!”
才说了三五句正常话,这个快三十的男人又跑题了,抓着眼前人要起没完。
“要什么?”常与同逗着他,明知故问。
“要酒,要酒,说多少遍啦!你是聋的吗?”擎朗快气死了,扳着少年的肩膀半坐起来,手臂环上他脖子,在他耳朵上狠狠咬了一口。
常与同再叫一声说,“属狗的啊。”把人按回床上,撑着手臂做出个凶人的架式,“不听话的猫猫狗狗,就该关在笼子里。”
“那我要大笼子。”擎朗说着,冷不丁推开常与同架在自己两侧的胳膊。
这一推便宜了少年,反害了自己。常与同半身下沉,重重的一吻落在额头上,他多想顺着鼻脉吻下去,一直吻到那里,那里,那里……不能再想了,常与同摇摇头坐起来,为了保持克制,还是拿酒去吧。
他取来桌上的酒回到床边,还没坐稳手里的酒瓶就被擎朗一把夺去。只可惜,倒扬出来,一半洒在了肩膀上。
常与同终于确信,一杯倒的擎教官确实醉了,醉到胡言乱语找不着嘴巴了。
“为什么喝不到呢?”擎朗咂咂嘴,没品到酒味儿,这就要举起瓶子对准眼睛,看里面是不是还有。
常与同吓得赶忙抢过酒瓶,别说还剩半瓶,哪怕一两滴落到眼睛里,他都能后悔一辈子,这不是让复明的擎教官再度失明嘛。
“不能喝了!”常与同厉声说,学大人吓唬小孩。
擎朗哪会听话,一边反抗一边反驳,“不行!要喝!”
两人扭打,常与同又被挠出好几道血伤,心想这个磨人精,居然还是只野猫。
擎朗贴在身上的衣服更破了,露出明晃晃的肩白得刺眼,他这身子真不像快三十岁,应该与他常年呆在极寒大陆有关,冰着冷着,年龄也像冻住一样。白里透红的脸,润透的唇,泛着羞涩的耳朵尖儿,托着卷发耸起的肩膀,此时的擎美人,身上无一处不在散发着欲望,像发情的野猫,会扭动还会叫,“要嘛。”叫得百转千回。
常与同真闹不过这个属猫属狗的家伙,更要忍不住了,他在放纵的边缘寻找理智。终于,他想起一件足够让人冷静的事,问擎朗说,“你的眼睛还不算完全康复,能喝酒吗?冯老师不准你喝酒吧。”
擎朗还真记得冯老师是谁,咧开嘴嘿嘿笑两声说,“是不让喝,可偷偷喝一点,也没事。”
常与同皱着眉笑得很无语,怪自己,全怪自己,总想着酒后吐真言,竟一时忘了擎教官的身体不宜饮酒,这酒是真不能喝了。常与同伸直了胳膊举着酒瓶,防止被擎朗够到,他正要起身,把瓶子放回桌上或者更远的地方,站起来的腰劲儿才使到一半就被擎朗从后背抱个满怀。
这“一杯倒”不仅属猫属狗,还属那树上的趴趴熊,抱住大树干能睡上几天几夜的懒家伙。
“一点点,就喝一点点。”擎朗心里惧着刚刚提到的冯老师,再不疯闹,像奶猫一样温顺许多,轻声细语地讨要一点点。
这几声叫得常与同心都化了,化作那青梅酒一般,沉沉醉醉。
常与同问他,“一点点是多少?”
擎朗稍稍松手,让他转过身面对自己,仰头卖个笑讨好着说,“一点点是多少,你定,你说多少就多少。”
这只花色艳丽的野猫,此刻就在少年的眼眸里撩动着春的气息。
“你知道我是谁吗?”常与同这话问得心机。他想,如果他知道,如果他还叫要,自己就勇敢一些,遂了他想要的心愿。
哪知,擎朗放赖一样摇起头说,“不管!”
不管?这是什么回答?敢情不管是谁,他都能卖笑撒娇,投怀送抱?果然,长得妖艳的人一定浪荡。常与同竟在心里得了这么个答案。
常与同有些生气了,气着问他,“那你为何非要喝酒?老实回答,答得好,就给你一点点。”
擎朗再卖起笑,这次的笑里暗藏了刀,“心里闷得慌,喝酒解闷。”
常与同很快反应过来,“因为裳凛?”
擎朗点头仍在笑,但半开半闭的眼里,光已经黯淡下去。
常与同明白了,这是暗恋,不敢宣之于口的暗恋。他哼了一声心想,你都长成这样了,喜欢一个人却还不敢说,让这别人可怎么活。何况,我哥有什么好的,长得还不如我呢,瞎了二十七年的人果然眼神不好。
常与同又气又恼,一急之下便吼他说,“你喜欢人家,就说啊,何苦闷着自己。”
“你凶什么!”擎朗也放大声音,跟人对骂起来,“你懂什么!人家眼睛里没有你,你还倒贴不成!”
原来,不敢说因为要面子。擎大美人主动表白,一旦被拒绝可就成了全军最大的笑柄。常与同不禁暗笑,长得太美倒成拖累。不像自己,什么都没有,无所畏惧更不怕失去。
一切行为,都可以因为喜欢,让它大胆地发生。
常与同对上擎朗的眼睛,怒意和醋意同时涌上来,“倒贴,我就倒贴!像你,挠人咬人,装猫作狗,胆子却小得像老鼠。”
他举起酒瓶,猛灌一大口咽进肚里,唇齿间残留着酒味吐擎朗一脸,“一点点,想要一点点,就给你一点点。”
常与同再不克制,含着酒气深吻进去,把嘴里依依挂着的酒汁传递给擎朗。二人的唇舌顷刻间缠在一起,口中的味道很快融合,再分不清你我。
这是,少年的初吻,给了自己一眼看上的男人,它足够放肆,足够少年撑过两年独行的时光,回归,就不再是少年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