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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第 6 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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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澳洲生活的第六年,我遇到了一只猫。
那是一只满身血迹,奄奄一息,只剩一口气的奶牛花色的猫。
我轻声嘶了一下,躲避不及,手背上已经出现了两道鲜红的抓痕,这意味着接下来的一段时间我都要不停地往诊所跑,麻烦死了。
有一瞬间,我想撒开手,这样不懂感恩的小畜生,我又不是大善人,何必吃力不讨好做这种窝囊事,但我压下火,到底没松开手,我对这只不断冲我哈气的狰狞小猫恶狠狠吼了一句,别动!
它似乎被我吓住了,不服气地又哈了我两声,见我面无表情地瞪着它,舔舔嘴唇,老实了。
欠揍。
我把最后一圈纱布缠在它的后肢上,它不知道被什么咬了,两只后腿血肉模糊,几乎快溃烂,全身瘦的只剩一把骨头,随时要一命呜呼的样子,就是这样,竟然还有力气挣扎。
我放开它,它退了两步远,团成一团,警惕地看着我,琥珀的眼睛冰凉不驯,丝毫没有惧意,它受伤很重,只剩一口气,却是个不畏死的命。
我干完活拍拍手站起来,没再搭理它,去上学了。
公寓里住的男孩女孩时常会极富爱心地投喂周边的野猫,我经常看到穿着裙子的女孩子蹲下来,漂亮的裙摆铺满了一地,女孩子把买来的猫粮放进碗里,温柔地招呼已经相熟的流浪猫来吃,有男生挠着猫的下巴,阳光落到他们身上,画面温柔,岁月静好。
似乎没有一个人看得见这只奶牛猫,即使它伤痕累累,饥肠辘辘,远比安然度日的流浪猫更需要帮助,但大家默契地忽视了它,谁也没有去理它。没有人去管它。
我能想到的原因只有一个,这只奶牛猫脾气太差了。
有时候怨不得旁人,温柔和美好是人本性里追逐的东西,如果一只猫躺在地上,浑身脏兮兮,见人就嘶吼,长得也着实一般,性格更不用提,我想没有人会爱心充盈到这个地步,冒着被抓伤,被传染跳蚤寄生虫的危险,非要从死神手里夺一夺这条猫命。
不过是只野猫,是只畜牲,病了,死了,就土埋了,谁也不会注意到。
所以我没有管,别人也没有管,从死神手里把命抢回来的,是这只猫自己。
那天我起晚了,澳洲下大暴雨,马路上有坡度的地方被水浇得流成了瀑布,我从公寓楼里出来,刚撑开伞还没等走几步,大风裹挟着冰凉的雨就把我下身直接淋湿了一半,鞋子和牛仔裤湿透了,伞拿不稳,在手里直摇晃,头发乱糟糟地在眼前飞,我没什么表情地望着这所城市的建筑物在瓢泼大雨下全部朦朦胧胧裹上了一层雾气,恶劣的天气难免让人心情也变坏,我看了一眼手机上的时间,觉得既然已经迟到了,那干脆就别去了。
收起伞扭身要往回走的时候,我的眼角捕捉到了一抹黑白色的身影,贴着公寓楼的墙根慢吞吞、艰难地蠕动着。
是一只黑白花纹的猫,毛发湿透,瘦骨嶙峋,脊背上的骨头几乎要突出皮毛露出来,脸比我的拳头还小,眼睛却很亮,在暴雨里顽强地一步一步挪动,不知道它到底要去往哪里。
那时候它已经受伤,我看到了地上的血渍,很快被急促的雨水冲刷掉,从他身上某个地方再淌下来些,又很快被冲刷干净。
我收回视线,走进了昏暗的公寓楼,没有回头。
一周后,它还活着,全身虚弱,眼神明亮,又过了大约两三天,我从楼上下来,靠近它,丢给它些吃食,再后来,它活了下来。
一直到我离开澳洲,它仍旧活着,见了我昂首不理,极少数心情很好的时候,会过来蹭一蹭我的裤腿,表示本喵王记得你这个小喽啰。
2012年,我离开澳洲,我在澳洲生活了十年,走之前,只向那只奶牛猫告了别。
回国的那天,张一越来机场接我,我拖着笨重的行李箱跟在走路生风的张一越后面,因为走的又急又快,脚被行李箱的轮子绊了好几次,后来我索性慢悠悠地任着自己喜欢的节奏走,张一越走了老远,一扭头寻不到我的身影,直至看到我不紧不慢地从拐角处现身,才轻轻一抬眼,开始嫌弃我,“慢得像头猪。”
我顺势把行李箱塞给他,胆很肥地吩咐,“帮我拉着,很重。”
他挑了一下眉,诧异地看我神色,见我眼底下两个明显得不能再明显的黑眼圈,才勉为其难替我拉了箱子。
我昏睡三天,睡梦中不断惊醒,不断倒时差,身体和头脑都缓过来后,自然是跑去和心心明明依依胡天海地地玩,这样疯玩到我们都有些疲乏了时,我回到家,看到沙发上坐着一个明静贤柔的女孩儿,坐在她旁边的是张一越。
她不知该怎么称呼我,看着我哑了好久,最终试探着叫了我一声万拉,落落大方的举止里流露出一丝害羞,反而让人更生爱怜。
我觉得张一越的眼光挺不错,我妈和张康也很满意,张一越的女朋友是那种真正的大家闺秀,言谈、举止、身上由内而外散发的气息都那样温暖、明亮、欣欣向上。
无论是长相、身世,还有才华都足以和张一越相配,我妈已经欢喜得拉着张一越女朋友的手提前把人家当做了自己儿媳妇。
与此同时,我妈和张康似乎都不再为追逐了半生的事业和金钱拼命,他们把精力转移到了我和张一越身上,我被我妈禁了足,她不许我再出去找我的狐朋狗友玩,我们全家每天一起去看话剧,去野餐,去度假,和和美美,温温馨馨,是世界上最正常最和睦最亲密最令人羡慕的一家人。
这些活动我全程配合,没有过丝毫反驳,无论是和张一越还是他的女朋友,我温和友好,相处融洽,甚至和张一越的女朋友发展成了无话不谈的闺蜜,我们手挽手说着悄悄话,似乎早已成了一家人。我的表现让我妈惊异,她想了半天,最后大概欣慰地得出个结论,她的女儿长大了。
我自然长大了,我不再是七岁,也不是十七岁,我二十七了,来到了我从十几岁开始每年都许愿要死去的年龄。
在二十七岁这一年死去,我每一年的愿望都是这个,也只有这一个。二十七岁是个美丽的年龄,多一年,少一年,都比不上二十七岁好。
我只是在想,二十七岁的哪一天。
张一越订婚后,我的相亲对象也更近一步,成了我的男朋友,他是一个很阳光的男孩子,明朗挺拔,充满活力,让人想到永不下落的太阳。
晚上一起散步的时候,我曾问过他,为什么喜欢我,对我一见钟情,他停下来看着我,很不好意思地挠挠后脑勺,脸慢慢红了。
“在酒吧里看到你的第一眼,我就觉得你是一个风情万种的女人,很性感。”
我愧不敢当,愕然地连连摆手。
他把颓丧当性感,我犹豫着,不知道是不是该尽早将他推离我的生活,免得心肠太年轻,陷得太深,最后难免被我伤得太重,我不想伤害他,他是一个很好的男孩子,人生应该一直阳光明朗。
我失去水晶月桂狗是在一个春风和煦的下午,我们四个人待在家里,在沙发前打完任天堂新出的游戏,张一越的女朋友兴奋地跳起来,拍手欢呼,她倒在沙发上的时候不小心把我背包上一直挂着的水晶月桂狗拽断了挂链,掉在了沙发底下,她没有发现,我坐在原地没有动,眼睛却一直若有若无地看着水晶月桂狗。
我在等,我在等所有人不注意的时候,偷偷将我的月桂狗拿过来,藏起来,它不能再继续挂在背包上,它不适合继续挂在背包上。
我想时间大概只有一分钟,我上去拿游戏卡带的功夫,再下来,只看到沙发上的女孩子欢喜地拎着水晶月桂狗,说,好漂亮,好漂亮,好漂亮。
她对水晶月桂狗爱不释手,好像得到了全天下最稀有的宝贝,愿意用任何代价去换取它。
我右手搭在楼梯扶手上,左手抓着游戏卡带,愣愣地望着女孩子开心欢喜的模样,我的男朋友笑着调侃,你们女孩子就喜欢这些小玩意。
我看向张一越,他坐在最远的沙发,和我们所有人都相距很远,他身后是大片落地窗窗帘投下的阴影,光线时而晦涩,时而黯淡,我应该看不分明他的神色,然而我却觉得那一刻的张一越表情是淡淡的,似乎对眼前的这一幕并不在意,我想,他大概早已不记得这只水晶月桂狗。
我妈过来送饮料时,张一越的女朋友笑容甜美地说,这个小挂饰真漂亮,可爱极了,我妈笑了笑,说都是家里随处可见的小玩意,你喜欢就拿去好了。
张一越的女朋友雀跃地点头道谢,我的男朋友回过头来,温柔地笑着问我,我喜不喜欢,如果喜欢的话,他明天也去买一个送给我。
我从楼梯上下来,慢慢地,一步一步地走近,走近所有人,然后我笑着摇了摇头,举起了左手拿着的卡带,笑容灿烂地说,换下一个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