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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妈妈!妈妈! 认妈 ...

  •   来弟在第二天中午时才醒来,医生告诉陈琳,来弟身上的伤大部分是软组织挫伤,除了左小臂骨折外,还有轻微脑震荡。

      来弟醒了,她知道自己又活过来了,她不想活过来,不想睁眼。她微睁着眼睛,觑见医院的天花板,然后又闭上了。

      “来弟,来弟。”

      姑姑在叫她,来弟不想醒,可是是姑姑在叫她诶。

      “姑姑。”来弟重新睁开双眼,瞥见了姑姑和文森。真好,没有可怕的人。

      “来弟?你醒了?身体有没有什么不舒服?伤口疼不疼?要不要喝水?宝宝,听得见姑姑说话吗?”姑姑连续不断地问了一大串问题。

      “听得见。”来弟只回答了最后一个。

      “来弟妹妹,我们给你买了可乐,你想喝可乐吗?”一旁的文森也问。

      “想。”来弟说,她的声音很轻,身体还很虚弱。

      文森殷勤地亲自给她打开可乐,并插上吸管,送到她嘴边。来弟只喝了一口便没喝了。

      “来弟,好喝吗?”文森问。

      “好喝。”

      “来弟,你现在脸是青的,好像绿巨人哦!”文森说。

      “文森!”妈妈轻声呵斥他。

      “文森哥哥,什么是绿巨人啊?”来弟并不生气,反而询问。

      “绿巨人是超级英雄。”

      “那来弟也是超级英雄吗?”

      “当然是,来弟你成功抵抗了大反派的袭击!”

      来弟咧嘴笑,但发不出声。

      来弟在医院躺了半个月,除了打了石膏的小臂需要特别注意外,身上的淤青只有等它慢慢消退。

      这些天姑姑和文森哥哥一直在照看她。每天,她们都会提着不同的食物来见她,这些食物她之前从未见过:草莓、饼干、巧克力和奶油蛋糕。

      来弟躺了这么久却未见爸爸妈妈来,她有些疑惑,但并不感到奇怪。

      这也是陈琳发愁的,来弟从未提起她父母,也从未提起那个家。她不知道来弟对原生家庭的依赖还有几分。陈琳也不知道这样贸然地将来弟带回家,小孩的心理会不会受到创伤,来弟不能再受到伤害了。

      眼看着出院的日子快到了,陈琳不得不谈及这件事。

      “来弟,你喜不喜欢姑姑?”

      “喜欢。”来弟重重地点了点头。

      “那来弟喜不喜欢文森哥哥?”

      “喜欢。”来弟依旧点头。

      “来弟,那你想不想跟着姑姑回s市住一段时间?”

      来弟迟疑了,“爸爸会答应吗?”她问。

      “如果来弟愿意的话,姑姑会说服爸爸。”

      “我愿意。”来弟咧开嘴笑:“那我要住多久呢?”

      “来弟想住多久就住多久。”

      “真的吗?”

      “真的。”

      “如果可以的话,来弟想一辈子跟着姑姑住,再也不回来了。”

      “可以啊,来弟就跟着姑姑住一辈子,再也不回来了。”陈琳很欣喜,看来孩子对那个家没有眷恋。不过也是,谁会眷恋那个家呢?

      “真的吗?真的可以吗?但是大人都很喜欢骗小孩。”

      “来弟不相信姑姑吗?”

      “相信姑姑,但是,太不切实际了。”

      贫穷,限制了陈建民的想象力,苦难,亦限制了来弟的想象力。她不说自己讨厌陈建民,因为她不敢反抗;她没提过要跟姑姑一起生活,因为她不敢妄想。

      陈琳耐心劝导她,慢慢把那个真相摊开:“来弟,是真的。因为姑姑太喜欢来弟了,文森哥哥也太喜欢来弟了。我们都好想好想把来弟带回家。于是,我们去求你爸爸,说能不能把你带回家。你爸爸不愿意,然后文森哥哥就说,那我们把来弟绑回家吧。”

      来弟听到这里忍不住笑了。

      “可是绑人是犯法的!所以姑姑就另想了一个法子。姑姑家有好多钱,然后姑姑就花钱把来弟从爸爸那里买回来了。你爸爸觉得呢,姑姑家这么有钱,可以给来弟买好吃的蛋糕、漂亮的裙子,还可以供来弟读最好的学校,然后你爸爸就答应啦。”

      “所以来弟,你现在是姑姑的女儿了。如果你哪天不喜欢和姑姑住在一起了,姑姑就把你送回家,如果你喜欢姑姑,我们就一直一直住在一起。”

      “我喜欢姑姑!”来弟跳起来在床上蹦哒,兴奋地说,“我要一辈子和姑姑住在一起,再也不回来了!”

      “来弟,以后姑姑会把你当作亲生女儿对待,就像对文森哥哥一样,你愿意认姑姑做妈妈吗?”看着来弟如此开心,陈琳有些感触。

      “妈妈!妈妈!”没想到来弟直接唤她:“妈妈!妈妈!”

      陈琳将来弟抱在怀里,“诶!”她回应来弟的叫喊。

      “那我呢?”一旁的文森不甘做个局外人。

      “哥哥!哥哥!”来弟兴奋地叫着。

      两天之后,陈琳将带着来弟和文森启程回s市。陈建民没有来送她们,这是好事。临走时,陈琳将给来弟买的新衣服全部送给了光珠。因为衣服太多了,不好带走。而光珠也是唯一送她们去车站的人。

      来弟听说要坐火车,高兴地蹦哒。她今后还要体会很多个“第一次”。第一次去游乐园坐过山车,第一次去动物园看大象,第一次去海洋馆看鲸鱼,第一次进电影院看电影。

      在去车站的路上,光珠一直对着来弟唠叨:“去了大城市,要用功读书,争取也上哈佛大学!跟着姑姑要懂事,你姑姑带你走不容易,不要惹她生气,要听话,做家务利索点!走了就莫要回来了,你爸他不是个东西,这个鬼地方没什么值得留恋的!”

      来弟乖乖点头,回应光珠婶婶:“来弟会听话的!”

      到了车站,光珠没有急着走,她打算等陈琳她们上了车再走。

      这个车站,光珠以前从未来过,对于一个大字不识的农妇来说,出趟远门实在太难了。

      光珠和陈琳知道,这一走,就是永别。陈琳不可能再回到这个令人厌恶的地方,若说这个地方还有什么值得留念的,那就只有她的好友光珠了。于是,陈琳向光珠要了电话号码和地址,说以后会给她打电话,还会给她寄东西。光珠也向陈琳要电话号码和地址。陈琳给光珠写了电话号码,但不想光珠给她寄东西,就说:“地址就不必了吧。”

      “诶!你别看咱们这儿山沟沟里头没啥寄的,这个笋干啊,菌子啊,熏鱼啊,腊肉啊,你们城里可是吃不到的!”光珠很热情,执意要她的地址。

      陈琳无奈地笑了,只好把地址写给她,“不要寄太多了,我们三个人吃不了多少。”

      “对了。”陈琳从包里拿出几个准备好大红包。

      她将第一个红包递给光珠,说:“这个是给你大儿子的,替我祝他新婚快乐。”

      光珠不肯接,“哎呦!都结婚那么久了!”

      “光珠,你拿着。”陈琳将红包塞在她手里:“你要是把我当朋友的话你就拿着。”

      “这个是给你刚出生的大孙子的。祝小朋友平安健康。”她将第二个红包塞在光珠手里。

      “哎哟,你这,太客气了。我都没给你娃娃准备红包。”

      “他们两个就不用了。”陈琳看向两个正在打游戏的小朋友,露出幸福的笑容。接着,她又拿出第三个红包,“这个是给你小儿子的,虽然还没有高考,但是你小儿子那么优秀,一定能考个好大学。我就先把这个红包给你,提前祝贺他金榜题名。”

      “哎呀!你这......”光珠十分难为情。

      这时,陈琳拿出第四个红包。

      光珠疑惑了,她家还能有啥喜事啊?

      “还给!我那男人有啥喜事儿啊?”光珠说。

      “不是,这是给你的。”陈琳说。

      “给我,给我干嘛,我这...四十多的人了,我又没啥要庆祝的。”光珠臊红了脸,有些受宠若惊。

      陈琳将红包塞进光珠手里,这个红包比前面几个都要大,都要厚,她说:“光珠,我想给你一个属于你自己的红包,但是我想不出什么由头送给你。如果非要庆祝的话,那就祝光珠和陈琳的友谊地久天长。”

      “陈琳...陈琳...哎呦...”光珠激动得无以言表,只是一遍又一遍地唤陈琳的名字。

      原来,我陈光珠是特殊的,原来,我陈光珠是重要的,原来,会有人将我陈光珠永远惦记着。

      “光珠。”陈琳说,“我可以抱抱你吗?”

      当然可以啊,她也想抱陈琳,想摸着她的手寒暄。但是她知道,几十年过去了,光珠和陈琳早已不是那对在麦堆上躺着聊天的朋友了。她不敢触碰陈琳,更不敢宣称:嗯啊,陈琳是我陈光珠的朋友。

      直到陈琳主动向她走来。

      光珠张开双臂,将陈琳抱住,泪流满面。

      陈琳,有你这个朋友真好啊。

      陈琳也哭了,她说:“光珠,答应我一件事,替我好好照顾自己,好好爱自己。”

      陈琳是有条件回陈家村的,但是她不想再回这个地方了。如果这次走了的话,她这辈子也许再也见不到光珠了。她想带光珠走,但是带走光珠是不可能的,光珠在这片土地出生,又在这片土地生育,她早已属于这片土地。

      光珠说:“陈琳,不要忘记你在山沟里还有个朋友。”

      陈琳说:“我永远不会忘记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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