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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第三回 冤案 惨老张昭雪 ...
店小二的话着实令我震惊。
从我的角度来看,他所说的事情是不可能发生的——首先,昨夜我一直听见老张和筱筱对话的声音;其次,从我后半夜偷看到的情景来看,当时在我隔壁的,的确是老张本人没错。
我紧盯着店小二的眼睛,问他:“你确定你看到的是张月本人?”
店小二在我的注视下,显得有些不自在:“确定啊。”
想了想,他又补充了一句:“其实……我也并不是特别确定我看到的到底是不是他本人。那个人全身裹在一个长斗篷里,戴着兜帽,看不清脸。只是从身形来看和那位张姓客官很像。”
我问:“那你有听清楚他的声音没?”
店小二说:“也没有。我和他们离得有点远,听不清楚他们说话。”
我讽刺道:“既没看清脸,也没听清声音,仅凭一个身形轮廓你就断定张月是杀害你们老板的凶手么?”
店小二讷讷地不敢言语。
根据店小二的描述,当晚的情形大概是这样:
昨夜丑时,夜深人静,店老板和店小二两人在客栈大堂玩着男人之间的游戏——喝酒吹牛逼。
这时,店小二看见从客栈二楼走下一个身着斗篷的男人。那人的身材很高,肩膀很宽。正是这样的身材特征,让店小二坚信那个人就是张月。他走到老板身边,拍了拍老板的肩膀。说来很怪,也许是因为客栈里灯光太过昏暗,也许是因为小二喝酒喝得醉眼朦胧,即使那时候男人就站在他身前,他也没有能看清那男人的脸。
老板抬头看了看那人,挥手示意小二退开。
于是小二就去酒窖拿酒去了。拿酒回来时,正看到老板和那男人交谈完,勾肩搭背地离开客栈的场景。
讲到这里,店小二忍不住呜呜地哭了起来:“我真的没想到那竟然是我见到老板的最后一面……老板这个人,虽然好色了一点,贪财了一点,但如果不是他当初收留了我,我只怕早就是街头的一个叫花子了……”
这则见闻让我对老张的无罪又多了一分确定。正如我之前所说的,我在老张房间墙壁上凿洞偷看的时间是后半夜,而店小二目击到”老张“和店老板一同出门的时间也是后半夜——子时之后。我相信自己的眼睛,昨夜被我偷窥到的绝对是老张本人没错。
店小二对我说的话,早在今早捕快们来客栈调查状况的时候,就被他向捕快们陈述过了。
只有一点他没有向捕快们说明,那就是他实际上并不能确定那个身穿斗篷的人就是张月。他所说的“亲眼看见”,其实只是他看见了一个像是张月的人而已。
而店小二这含糊其辞、主观臆断的陈述,导致的不仅是无辜者(假定老张是无辜的)的被捕,更是真正行凶杀人者的逍遥法外!
我霍然站起,拉住店小二的袖子就往外走。店小二惊慌道:“你干吗?”
我说:“去衙门。让你把之前没说清楚的地方重新说清楚!”
拉着小二来到街上,我才反应过来自己的社会与法律常识是多么地匮乏——你不能指望一个在边远的云滇长大的人多么了解大宋的官衙机构。我既不知道衙门在哪,也不知道该如何申请重新调查一桩案件。正当我打算回到客栈去问筱筱时,我看到街角几个身着捕快服的身影走过。
我扯着小二飞奔过去,发现那几个身影正是白日里来到客栈办案的几个捕快。为首的正是白天那个捕头。
我跑到他们面前停下。那捕头见有人拦路,露出了颇为不悦的神色:“你干什么?”
我说:“我有事找你,能单独谈一下么?”
在一旁的别的捕快们起哄道:“有事说事,没事滚远点,别挡了爷儿们吃酒的路!”
我说:“我朋友是被冤枉的。”
那捕头的面色起了变化:“嗯?”
我说:“白天你们去招财客栈抓的人。我朋友老张,张月。他是被冤枉的。飞霞渡的杀人事件可能有别的隐情。我有证据!”
在旁的捕快们“哄”地一声笑开了:“你小子还没死心?”“现在人证物证俱在,哪有你狡辩的余地?”“施捕头,你别听他胡扯,快和哥几个一起喝酒去!”
那捕头——施镝,施捕头——看了我一眼,对我说:“罢了,我就来听听你的说法。”
他转头对他的同僚们说:“你们先去望仙楼等我。我过会就去。”
捕快们吵吵闹闹地走远了。
眼见他们走远,我对施捕头道:“到目前为止,这件案子中最重要的证据是这店小二提供的证词,对不对?”
店小二听见自己突然被提及,本就畏畏缩缩的身子缩得更紧了。
施捕头说:“不错。他说自己亲眼看见张月和店老板出门,且出门时间与店老板的遇害时间相吻合。证人亲眼所见——还需要比这更明确的证据吗?”
我说:“证人的证言就一定可信么?”我拍拍小二的肩膀,对他说:“你来说。”
小二擦擦额头的汗,弱声道:“捕爷,其实我也没看清楚……没看清楚那人是不是那个姓张的客官。灯火太暗,我没看清他的脸,只是觉得身形轮廓看起来很像。”
那施捕头把眼睛一眯:“那你不该对我们说你’亲眼看见’之类的话。”
小二委屈道:“我……我也是为掌柜的报仇心切……”
施捕头挥手道:“罢了。”他又转而对我说:“但除人证之外,我们尚有一件物证。”
我说:“什么物证?”
施捕头说:“一顶绿色的头盔。”
那顶绿色的头盔是在招财客栈老板的尸体旁边被发现的。
被发现时,头盔上面有一个巨大的凹痕,凹痕上面还有血迹。血迹上面甚至粘着几根头发。
根据施捕头推断,这顶绿色的头盔正是杀死客栈老板的凶器。
之后去招财客栈查访时,他提起了这顶绿色的头盔,并由小二及食客们那里得知了这顶头盔与老张的渊源。
(食客甲:“绿色的头盔?那不是店老板昨天送给一个客人的稀罕物么?”
食客乙:“对对对,你这么一说我也有印象,就是那个个子高高大大的,带着个漂亮老婆的客人是吧?”
食客甲:“没错没错,那个客人当时脸都绿了,哈哈哈哈哈哈……”)
听完施捕头的话,我冷笑道:“这个嫁祸手段也太低级了。”
施捕头说:“此话怎讲?”
我说:“那客栈老板的尸体是在哪里被发现的?”
施捕头说:“飞霞渡。”
我说:“且无论凶手是谁,杀人之后将凶器藏起来,不被人发现,是杀人的常识吧?那飞霞渡旁边便是黄河,凶手在用头盔打死客栈老板之后,为何不多走两步路,将凶器扔进黄河里销毁掉?黄河可不比寻常溪流,东西一扔进去,沉入水底也好,随波逐流也罢,任你上穷碧落下黄泉,也绝难找到。”
见施捕头若有所思的样子,我继续说:“哪怕是脑子最笨的杀手,难道会放过黄河这么好的销毁凶器的工具不用么?而杀害客栈老板的这个凶手,不仅不将凶器想办法销毁,还把它堂而皇之地摆在客栈老板的尸体旁边,这只能说明,他想让这个凶器被发现,从而起到嫁祸的目的!”
施捕头全神贯注地听着我说的话,我想,他心下还是认同我的观点的。
未几,他突然对着我身边的店小二吼道:“你抖什么!”
方才我一直专注地对施捕头分析绿头盔的事,一直没有注意店小二那边的动静。施捕头这么一吼,我才发现,不知从什么时候起,店小二已经抖如筛糠。
施捕头怒目圆睁,对他大声喝道:“你还不从实招来!”
事后施捕头表示,他当时只是试探性地吼一嗓子,看看能不能起到敲山震虎的效果。没想到那个小二心理素质这么差劲,“嗷”地一嗓子就跪在地上把所有事情全招了。
我也很诧异。按照我的预估,这整件案子的真相,到现在我才推测出了百分之二十左右。我已经预料到了获得施捕头批准以后,我会走上调查走访犯罪嫌疑人的路。没想到施捕头这一嗓子,加上我先钱把他所做的假证全部推翻,吓得店小二把案件剩下的百分之八十一口气全说了。这感觉就像是,你卯足了力气挥出一拳,想要把敌人漂亮地打扒在地上,却打了个空。
这竟让我有种莫名的失落。
这件事情是这样的。
半个月前,小二的表弟从老家来到开封投奔他。
那个时候,表弟的境况已经是非常不好。今年十八岁,父母亡故的他,在吃光了家里留下来的老本,借光了全村人的钱,又欠了村中赌王一屁股赌债之后,终于想到来大城市自己打拼。
当他来到开封,看见他生性懦弱油腻、从小被他认为毫无出息的表哥竟能跟着客栈老板吃香的喝辣的,并能在热闹的开封闹市区拥有自己的一张舒适小床时,忍不住心生嫉恨。而这种嫉恨在他找工作四处碰壁之后又被大大地加深了。
一日夜深,他来到表哥房间,用刀胁迫他把这几年来挣得的血汗钱交给他。
店小二惜命,但又同样爱惜自己几年来攒下的血汗钱,于是他一时冲动,说:“你杀了我,不如去杀了我们掌柜的,再去他房间将他的财物偷走。他是这间客栈的掌柜,钱自然是要多少有多少。更何况,你杀了他以后,这间客栈就得易主。老子已经受够这个抠门的掌柜了……!如果不是他,老子怎么至于这些年来就拿到这么一点钱!”
表弟听后,若有所思。小二睡了一觉之后,也以为这件事就这么过去了。
直到三天后的又一个深夜,表弟满身血污地出现在他面前,告诉他,他杀人了!
他真的把客栈老板杀死了!
据店小二说,他当时就吓得三魂没了七魄。他万万没想到,他这多年不见的表弟,真能干出杀人的勾当。
更让他感到害怕的是,杀死客栈掌柜这件事,正是从他自己嘴里提出来的。
如果表弟东窗事发,按照表弟的个性,他一定会为了多拉一个垫背的而把自己供出去。即使自己真的是有贼心而没贼胆,但自己说过的那些话听在官府耳里,可就不只是牢骚那么简单了。换句话说,是他提供给了表弟作案的动机,如果表弟落网,他也绝对会受到或大或小的牵连。
想到自己可能会遭受的惩罚和自己的前途,这个懦弱的人很快就镇定了下来,向表弟问起了来龙去脉。
表弟说,他是在飞霞渡一带看见客栈老板的。
多数开封城里遵纪守法的良民不知道的是,开封十里之外的飞霞渡那里,有一片低矮的瓦房,远远看去犹如一座破败的小型村落——这个地方叫做晦明巷,那黑市的商人们进行地下交易的地方。与见不得光的非法交易并生的,是赌博与廉价□□行业的兴起。晦明巷的妓女,与开封城内的高等妓女截然不同:后者是只露才艺,不卖身体,而前者是只卖身体,没有才艺。至于赌博,晦明巷内有着规模颇大的几家地下赌坊。在那些赌坊内,一切事物,只要是赌徒所拥有的,都可以拿来当作赌资。
这个地方不被开封本地的老实百姓知道,可表弟作为一个摸爬滚打多年的专业混混,来到开封的第二天就凭借他敏感的职业嗅觉找到了这个地方的存在。据表弟说,刚来到开封的那几天,他实在没有钱花,竟去晦明巷的黑市里卖掉了自己背部的一层皮。这张皮让表弟狠狠地赚了一笔巨款(虽然几天之内就被他赌得精光),因为据买人皮的老板要求,这张皮要在没打麻药,人体背部肌肉保持绝对紧绷的情况下剥下来,这样才能保证皮的紧致与美妙的手感。
杀人的那一天,表弟赌光了钱,半夜从晦明巷里出来。恰巧遇到了刚被一处□□场所轰出来的客栈老板。在这之前,因为店小二的关系,客栈老板也和表弟有过几面之缘。此时此地,看到熟人,客栈老板还没等表弟开口攀谈,便打开了话匣子:
“妈的,要不是老子出门没带钱袋,你们都得巴结着老子!
“把老子轰出来?要搁平时,借你俩胆!
“敢看不起老子?说老子白嫖?呸!老子差这点钱?”
表弟闻听此话,心中一动,试探道:“看老哥的谈吐和打扮,一定不是凡人,定是大富大贵之人!”
客栈老板一挥手:“哎,老弟别这么说,大富大贵谈不上,但还是颇有积蓄。在这开封城中,比上不足,比下有余!”
话音还没落地,他就被表弟用刀捅了个对穿。
表弟平时再怎么好勇斗狠,毕竟也只是个十来岁的年轻人。此时见财起意冲动杀人,当感觉到热乎乎的鲜血流到自己手上时,他还是被吓了个半死。
客栈老板此时还未死,指着他说:“你……”
表弟心下惊慌更甚,忙一连捅了无数刀,直到掌柜彻底没气,他手下也还犹自未停。
听到这里,我说:“然后你表弟就跑回城向你求助了?”
小二说:“对。我表弟杀人之后,马不停蹄就往城内赶,告诉我他杀人了,不知道该怎么办。我问他一路上可有被人看见,他说这一路上并没有看见半个人影。”
我说:“你们在进出城门的时候没有被守城官兵拦下?”
小二说:“开封城并不像你想象中那样固若金汤,特别是对于我表弟这种专行暗事的人来说。他在城里待了不到一个月,就已经发现了不下四条可以从城外潜到城内的路。这其中,还不算上若干条河道提供的水路。”
我说:“然后你就教他重新布置了案发现场。”
小二说:“对。我们又回到了飞霞渡。”
我说:“在尸体旁边摆上头盔,嫁祸给老张,也是你的主意吧?”
小二说:“不错。是我的主意。”顿了一顿,他好像突然换了个人似的,露出了一副狞笑的面孔:“我表弟惊慌失措下曾问我要不要把掌柜的尸体埋起来,或者直接扔到水里——但那样早晚会被人发现。最一劳永逸的办法无非是找个替罪羊,把杀人的罪名嫁祸给他。这样,我们就少了后顾之忧,不用每天害怕被我们藏起来的尸体被人发现。之后,我们检查了一下掌柜的全身上下,发现他虽然忘了带钱袋,却带了绣有“招财客栈”几个字的汗巾,那是他之前某一任女朋友送的。我们决定把这条汗巾留在他身上,——这也是你们捕快之所以能这么快地找来招财客栈的原因——按照我们的想法,这个案子侦破得越快,对我们越好,我们就能越早地过上高枕无忧的生活。”
小二接着说:“之后的事情你们也知道了。我们把那个绿色的头盔带过去,在掌柜的脑袋上砸了一下,然后把它放在掌柜的尸体旁边。然后我表弟连夜逃走了,我留下来,回到客栈,那时候堪堪天亮。我睡了一觉,不过,可能也没睡着。几个时辰后,等捕快来调查案件的时候,我作了伪证。什么身材高大的斗篷人啊,什么看不清脸啊,全都没有这回事。”
我说:“你看,在这个世界上,空口白牙地造谣,竟如此容易。”
小二笑道:“是啊是啊。你看,我的造谣可以让一个清白的人无端遭受牢狱之灾,可以轻而易举地毁掉一个人的人生。这位客官,如果没有您插手,那位姓张的客官可就在牢房里出不来啦。然而这世界很讽刺,毁掉一个人的人生这么简单,而要建立起成功的人生却那么难。为了赚那点钱,我每天要受那么多的气。掌柜的给我气受,住店的吃饭的给我气受。我一言不合他们的心意,他们就恶语相加,甚至动手打人。多么糟糕的生活啊。”
我说:“我一直相信,人皆平等。但要让所有人都明白这一点,并用满怀尊重与善意的态度去对待服务行业的人,恐怕还要过上几百年,甚至上千年的时间。”
小二说:“如果有更多人能像你这样想就好了。”
随后他就被施捕头押走了。
次日,老张也被从牢房里放了出来。
令人惊异的是,与我想象中蓬头垢面的形象不同,出狱后的老张面色红润,一脸油光水滑,甚至可以说是意气风发,顾盼生姿。仔细看看,连衣服都换了一套新的。
我说:“?现在监狱的待遇都这么好么?”
老张笑了笑说:“那怎么可能。监狱里要是人人待遇这么好,大家还不争着抢着去监狱里待着?”
我说:“那你怎么一副在里面过得很好的样子?有特殊关照?”
老张说:“不可说,不可说。”
说完,他搂过了一边的筱筱,用甜到发腻的宠溺语调说:“小筱筱~小宝贝儿~想不想穿天衣阁最新出品的新衣服啊?咱这就买去?”
筱筱用水汪汪的大眼睛白了他一样,软酥酥地“哼”了一声,说:“谁要你给买啦?人家自己有钱去买!”
说罢,她居然一个轻功跳到房檐上,像一个轻灵的小燕子般飘然飞去了。
老张露出一个宠溺的微笑,说:“顽皮。”
随后他也一个纵身跃到屋檐上,循着筱筱离去的方向追去。临走前,他还不忘对我说:“丸少侠,这次多谢你。后会有期!”
我说:“别说这些有的没的,我把你从监狱里捞出来,给我点钱才是正经的!”
他哈哈一笑,随手抛给我一个钱袋,就此离去。
看似一切都以尘埃落定,可我隐约觉得有些事情不对。
是什么事呢……?
我左思右想,终于想到——是那件事——有一件事情还没有解决!
店小二说,他和表弟是用头盔在客栈老板头上砸了一下之后,才把它放在老板的尸体旁边的。
之后,表弟逃遁,小二回城——小二没有提到他们把老板的头割下的事。
而从整个事情发生的走向来看,小二和表弟的确也没有理由多此一举,去割下老板的头。
但客栈老板的尸体被捕快们发现的时候,是没有头的!
老板的头是被谁割下的?
是店小二和表弟做了这件事却忘了和我们说了吗?
还是说,会有别的人在小二和表弟走后,割下了老板的头?
他,或者他们,为什么要这么做?
在开封冬日明媚的晴空下,我倏然出了一身冷汗。
后来我去见过施捕头,也去问过小二和表弟的情况。遗憾的是,小二下狱之后便状若疯癫,而表弟一直下落未明,此事也便不了了之。
出于想体验一下大城市过年气氛的考虑,我决定在开封待到整个元月结束,再做动身前往秦川的打算。
老张给我的那一袋钱多得超乎我的意料:那是满满一袋子的碎银,足够我在开封吃喝玩乐好久。加之他出狱之后的表现,我推测这个人的身份背景不简单。但我也懒得去做过多的猜测。如果他愿意告诉我的话,他早晚会告诉我的。
在开封的日子一天一天过去,转眼就来到了上元节。在这一日,按照开封城往年的惯例,在城南至汴河之间,这片整个城市最繁华的地方,一场绮丽无匹、华美绝伦的灯会盛大地举行。
我一辈子也没见过这样的场面。十里长街,游人如蚁,整个城市灯火通明。汴河水上,一盏盏莲灯次第盛开,与天空中接连绽放的烟火遥相辉映,美不胜收。秦楼楚馆之上高张着绮罗,华丽的雕窗后,坐着盈盈动人的美女。她们纤指微动,指下传出的或热烈或悠扬的曲子,在人群熙攘的长街上也能听得到。
我站在汴河边看着这一切,眼前的光景如此美好,让我忍不住地沉醉其中。我的意识,我的感官,无一不在清晰地告诉着我,我对人间烟火的依恋——是精神上的,亦是审美上的。我看着川流不息的人群,他们从桥上涌过,如同生机勃勃的、流过汴河之上的另一条汴河。正在这时,我看见了一个梦一样的身影。在这充满市井气息的上元图卷中,那身影显得是如此的虚幻不实。她在拥挤的人群中闲庭信步,她的体态优雅轻盈得像一只鹿。她的神情显得超脱世俗,但她的眼睛又分明盛满着令人心碎的深情。
她穿过人海向我走来。我看着她越来越近,她的形象也在我脑海中越来越鲜明。我看见她满头欺霜胜雪的白发,那白发没有被束起,而是随意地披落下来,衬着她小巧而倾城绝艳的脸,显露出一种妖异的美感。我看见她那一袭如梦似幻的红衣,以及她腰间那一个小小的白狐面具;她撑着一把二十四根伞骨的伞,那伞是缎面的,和她身上的红衣同样的颜色,上面绣有金色的花纹。她走过来,带来一阵幽幽的暗香。有那么一瞬间,我觉得她就要为我停下来。但那只是一瞬间。在那一瞬间之后,她走过我的身边,消失在我身后的人潮之中。
我回过身,呆呆地看向她消失的方向。
当我凝视她的时候,她也看到了我。我知道。
而为这惊鸿掠水般短暂的一瞥,我枯寂的心海好像等待了千万年那样久的时间。
这个案子的真相,真的这么简单吗?留一个悬念,八百年以后再解^^
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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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章 第三回 冤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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