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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新的朋友 ...


  •   十年前,林喻还在上高二。

      那一年,高一结束后,学校根据期末总成绩,按照当地教育政策和学校规定又重新分了班。那时候,林喻的成绩算是中规中矩,被分到了八班。

      分配到新班,大家首先自己挑了位置随便坐,林喻开学报到那天来的晚了些,一进门环顾一圈教室里的同学,也只有最后面的位置空着。

      后面坐的几个学生都较为人高马大的,属于那种在级部上比较混的男孩子,林喻坐在他们之间,显得格格不入。进入高中的学生心智较为成熟了不少,除了在自习课上叽叽喳喳的讨论些乌七八糟的话题,或者打打闹闹以外,并没有像以前初中的那些人一样,来刻意找林喻麻烦。

      不过,因为自身口吃的问题,班上多少会有人拿这个嘲笑他。林喻自身本来就敏感自卑,与人鲜少交流,虽然在对待被人笑话这事儿上已经屡见不鲜了,但是还是多多少少刺伤他那可怜又可笑的自尊心。

      到了新班后,林喻依旧不讨人喜欢,比起别的男生来讲,他性格又闷又呆,待人处事不会圆滑,穿的也不是很时髦,身上甚至散发着一股劣质洗衣粉的刺鼻味儿。

      在新班过了快有两个多星期,他们班主任又根据学习成绩把班里的座位调了下。学习好的都给安排到前排了,林喻在这个班里,成绩也只能说是中等下游阶段,毕竟名列前茅的学生比比皆是,所以所坐的位置在中间偏后些了。

      林喻的同桌是个胖女孩,名字叫陶惜文,学习成绩马马虎虎的,和他不相上下的水平,可为人是个落落大方而善良无暇的女孩子。

      陶惜文是典型的文科脑,若不是B市不兴文理分班制度,她兴许还能在文科班里能拿个不错的成绩。因为体胖的缘故,从小到大间,陶惜文也受过不少奚落与嘲弄,所以和林喻的境遇算是相似的了。

      然而,陶惜文的性格要比林喻开朗一些,两个人自从同一位置后,相处的很是融洽。陶惜文嘴馋,经常会从小卖部买一些零食到班上吃,并且还会把这些东西分享给前后排的同学,自然也包括林喻。

      一来二去的,两个人处成了朋友,至少对林喻来说,陶惜文是为数不多且毫不芥蒂,能让他搭上话的同学。

      陶惜文不嫌林喻说话磕巴,每次都耐心的听他讲完话,并且试图教他一些治疗口吃的技巧。陶惜文现实的朋友也不多,但她结识的笔友较多,五湖四海的,哪里都有。

      这个看起来胖嘟嘟的女孩儿写着一手隽秀的好字,时常把自己写的和收到的信件拿给林喻看。

      那个时候,陶惜文还赠送了他几张样式好看的信纸,眨着眼睛冲他说:“林喻,你也可以写信给我,说不出来的话就用字写下来,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发光点,我相信你以后会交到好朋友的。”

      在交谈中,林喻得知陶惜文身体有病,小时候打了激素而导致发胖,且一直要吃这种带激素的药物才能稳定住病情,差不多吃了十年了。

      具体是什么病,林喻不大好打听,只是暗叹老天不公。

      那时的生活每天都是日复一日,循规蹈矩的,每天无乎是三点一线,可自从认识了陶惜文,这让林喻的高中生活好歹带了几抹青春的色彩。  

      不过好景不长,直到陶惜文因自身疾病办理了休学手续,林喻这才意识到,这个待他和蔼可亲的女生,就那么猝不及防的消失在他生活里。

      年少的悸动是篇过千字的抒情散文,也是在偶然间莫名加快的心跳,更是林喻浮现于心底的酸涩和不舍。

      他很想像电影里那些无畏无惧的主角般,一路冒雨跑到女孩面前大声告白,可他并没那勇气,甚至还没分辨清自己到底是抱着一种什么样的情感。

      林喻把他写给陶惜文的信压在抽屉里,一连续的,竟难受了好些天。

      生活不会因为谁而停滞不前,该上的课要上,该做的题还是要做,像是又回到了起点似的,林喻在学校里又恢复了孑然一人的日子,旁边儿的座位也是空的。

      陆陆续续,又过了一个多星期,他们班上忽然转来了个学生,如同从天而降,好巧不巧的,正好被安排在陶惜文曾经的位置上,成为了林喻的同桌。

      这个转学生不是别人,正是沈言旭。

      沈言旭转来的那天是在下午的大课间,当时正好上完一节枯燥而冗长的物理课,天气还有些热。班主任先是给转学生安排了空座位,以至于林喻在临近打铃前回教室时懵了下。

      一直无人问津的座位周边忽然间围满了好几个男男女女,在他们谈笑风声间,林喻提着水杯已经到了座位前面,赫然,他也已经看到了这位长的跟外国小孩似的沈言旭,英俊而又优雅。

      林喻是坐在里面靠窗的位置,课桌之间的距离并不怎么宽阔,挤进去都要费些力气。大学还在好奇的问新同学问题,没多少人注意到后边的林喻,可教室内不知谁发出了一道恶作剧般的怪叫:

      “林妹妹来了,你们好歹有些眼色,让人家进去啊!”

      那话说的刺耳突兀又阴阳怪调,班上的同学愣了一两秒后,纷纷哄然笑起来。

      “你…你才、才是妹妹!”

      林喻自觉羞辱,愤懑的循声反驳,然而说起来的气势有些无力,平添了一抹滑稽,显得他真像是个被受了欺负的“林妹妹”。

      预备铃响起来时,新同学专门站起来给他让了座。林喻刚坐下,正从桌洞里翻着书呢,那少年便友好的来打招呼,微微一笑道:“你就是林喻吧?你好,我叫沈言旭,今天刚转到这个班,以后拜托你多多担待呀。”

      很少有学生单独的向林喻做自我介绍,不由的,他顿住找书的动作,受惊若宠的回应:“你、你好,我是林喻,这…这节课上、上政治,有什么问…问题,你可以问我。”

      “好的,谢谢你。”

      林喻在和人交流上非常词穷,他根本不知道和人说些什么话题,之前和陶惜文一位时,大部分情况下都是人家在说。

      沈言旭是个彬彬有礼的好同学,即使对林喻的态度,也是一视同仁。沈言旭在班会上的自我介绍,他的言谈举止间都透着几分贵气,一看便能肯定他是个家境优渥的孩子。

      事实上确实是这样,不管是沈言旭在讲台上说的那几句过往经历,还是与他所用的文具,所穿的运动服等,皆是价值不菲的,这些物质也能恰好吻合上他本人的气质。

      多数人都有慕强心理,学校里更不例外,反而把它表现的昭然若揭,沈言旭转来的这段时间,想和他结交做朋友的人不计其数,甚至有别班的女生专门跑到八班门外悄悄看他。

      沈言旭本人像是习惯了,对来找他玩的男女生保持着同样的友好,但林喻总隐隐感觉到这个新同桌对人若即若离似的。

      不过,沈言旭对林喻倒是挺好的,自同桌的一个多星期以来,两个人的关系算是融洽。沈言旭可以说是继陶惜文之后,第二个能让林喻搭上话的同学。

      那时候,林喻每天都会有十块钱的饭钱,是舅舅给他的。自林喻的母亲去世后,舅舅林青刚便对他和他姐姐林月蓉尤为疼爱,甚至为他们姐弟俩专门收拾出了个房间居住。

      林喻的早饭一般都会在家吃,到了中午是留在学校吃,到学校食堂或到学校门口随便买点便宜的食物。

      学校食堂做的饭大多是大锅菜,味道实在一言难尽,即使这样,到食堂打菜的人还是犹如门庭若市,晚一步的话,只能花同样的钱买到残羹冷饭。二楼倒是有兰州拉面,砂锅米线,韩国拌饭之类的各种小吃,但价格对林喻来说,还是有点太高了。

      林喻不大喜欢往人多的地方凑,因为在食堂这种鱼龙混杂的地方,他是有几率能遇到以前初中的同学的。尽管过了一年多的时间,林喻见到曾经的初中同学,还是会不由自主的心悸与窘迫。

      学校对面有条小吃街,林喻往往去那里买午饭。

      他的午饭通常是一份八块钱的盒饭,荤素搭配,味道要比食堂好许多。卖盒饭的老板娘较为亲和,林喻买饭时,她都会送一杯甜腻腻的南瓜粥。

      林喻买完饭后,会拿到教室或天台上吃,但是他们教学楼的天台,现已变成了那些级部学混混们的小地盘。午休的一个小时内,班里几乎是没人的,林喻一般会在教室内吃饭,睡觉或做题,非常惬意。

      如往常般,林喻买完饭后,破天荒的发现沈言旭还在班里。

      漂亮的少年明晃晃的坐在讲桌前,专心致志的翻着本国外名著,微风乍起,掠过他的眉眼与衣角,恬静而又缱绻,像一幅画似的。

      林喻从门外走进来,着实有些尴尬,但他还是磕磕绊绊的打起招呼:“中、中午好,沈言旭,你怎、怎么没去吃饭?”

      沈言旭闻声抬起眼,向他笑笑:“我吃了几天食堂,总感觉不太干净,所以今天就没去。”

      “哦,”林喻点了点头:“我上次在食、食堂吃出了苍…苍蝇,大,大锅菜也不好吃,就没再去了。”

      “……”

      沈言旭没再回应,林喻以为自己说错了话,让人觉得恶心了,只好一言不发的回到座位吃饭。

      吃饭的时候,沈言旭突然拿着书回到了座位上,登时,林喻不禁变得有些局促不安,吃饭的动作也变得缓慢下来。

      沈言旭从桌洞里拿出了个三明治,一边拆开咬了口,一边和林喻随意聊着天:“你中午都是在这吃饭?”

      林喻点了下头:“这里,安静。”

      沈言旭侧头看向他,歪了下头,问道:“林喻,你为什么没有朋友,是因为结巴吗?”

      他这话问的很直接,林喻诧异而飞快的看了他一眼,继而又垂下头,用筷子来回翻着那品相不怎么好的饭菜,并没做出回答。

      不过片刻,沈言旭又开口,缓缓的:“林喻,你不用紧张,其实我和你讲哦,从小到大,我也没几个好朋友,我还记得小学时上体育课,大家都在一起做游戏,只有我在一旁看着他们玩。”

      语毕,林喻慢慢抬起头看向他,有些不解:“大家都,都很喜欢你。”

      “我知道。”沈言旭低眸看向手中的三明治,嗤笑了声:“没来到这个学校前,我也有几个朋友,我们经常一起打电动,一起去吃东西,还在一起办过很多次派对。那段时间我过得挺开心的,后来我听见他们在背后说我怪癖,是野种,才知道他们和我玩是他们父母要求的,因为我父亲与他们父母是有合作关系。”

      “转学来这个学校,是我自己向我父亲要求的,以前的那种学校氛围我并不怎么喜欢,但是我发现我来到了这里,还是和以前一个样子,不怎么会表达自己。我觉得大家也只是表面和我客套一下,其实背地里还是在骂我装B吧!”

      林喻:“……”

      听完沈言旭讲完这一席话,林喻也不知道说些什么话才好。作为同龄人,他们的身份地位有着巨大的悬殊,林喻不止一次羡慕过他的这个新同桌,不管是外在性格上,还是在物质水平上。譬如说沈言旭平时所用的那支钢笔,那外形看起来只不过是十几块钱一根的,但直到前天英语课上时,沈言旭轻描淡写的提了一嘴,和他们说这支笔是德国原装进口的派克笔,仅一支就将近两千。

      “和你说我的这些事,让你困扰了吧,抱歉。林喻,说真的,我觉得我在这个班里,也只能和你说说话了。”

      沈言旭重新拿起三明治慢吞吞的吃着,林喻怔了一会儿,直勾勾的盯着自己的盒饭,仿佛思索着什么。

      半刻后,林喻忽然开口:“你可以把我当成你的朋友。”

      这话一说出口,林喻就后悔了。

      人家兴许只不过和他随便说说话,像沈言旭这样的人,就算在班上交不到好朋友,也不应该,不可能与他这个结巴成为朋友。

      那得是多么掉价呀!

      他们宛若两个平行世界的人,永不交集,天差地别。

      林喻赶紧支支吾吾的辩解,表情也变得有几分丰富多彩:“我、我是说,以后…以后你想、想说什么,可以和、和我讲!不会,困扰!”

      沈言旭又笑了,只是这次笑得连那一双如黑曜石般的黑眸都熠熠发光的:“谢谢你,那我们就是朋友了!那林喻,我以后可以喊你阿喻吗?”

      林喻羞涩的挠了挠头:“呃…可以!”

      从小到大,林喻的同性朋友为数不多,在中学时期,除了在学习交流上,和他主动聊天的人屈指可数。在经过陶惜文善意的鼓励后,林喻明显感到自己要比以前开朗多了,要不然也不会再次交到新的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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