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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第3章 其实,只是想象 ...

  •   其实,只是想象。每一个作家在写自己的人生的时候,总要往自己这口锅里撒些蜜糖再撒些盐巴,添加了佐料,让淡然无味的汤凭空多了几个卖点,把这个卖点说给别人听,然后红着脸,看别人对着你唏嘘短叹,内心很圆满。

      所以,第一次见到老婆,她穿的是一条红色的镶着黑色绣纹的连衣裙,丰满的身材,白色的肌肤,裹在红色的紧身的丝绸样式的裙子里,流露出的都是青春的诱惑,像一滴清澈的山泉水,润湿了我干涸的心脏。

      我见到她的时候,正在向我的几个小跟班吹嘘身上的疤痕,说这是在广州参加一次□□干架的时候,砍完对方老大后,被一群小喽喽追杀的时候误砍的。小三子用衣袖抹了把鼻涕问:“什么刀砍的?”“那当然是山鸡哥手上的那把大砍刀,我也有一把,是我专门托我一朋友从香港带回来的,山鸡哥同款砍刀。”那时候,闭塞的乡镇里,小三子是镇长的小儿子,出生的时候是倒着走出来的,岔了气,脑子不怎么好使。我们一伙人常常窝在他家看碟。陈浩南那时候是我们所有人的偶像。我身边跟着一伙小学生,他们天天叫我南哥,等着我带他们去打天下。其实,我是山鸡哥,我在等着一个豪迈义气的陈浩南,叫我兄弟,带着我去打天下。

      我看到她的时候,她穿着红裙子,骑着自行车从我们前面的斜坡下来,夕阳淡淡的金色余光洒在她的背后,迎面的微风从她微胖的两颊吹过,掀起她的刘海,刘海下是一双如若秋水般清澈的眼眸,大大的,如明镜,我在这面镜子里,看到我颤抖的影子。

      自行车车轮轻轻从我身边滑过,留下一阵阵淡淡的野菊花香气,我记起来了,那是一个夏天。

      夏天是金色的,荷尔蒙的颜色,刺目。

      我平常除了跟小三子这帮小学生在一起,就只能回学校。校服春夏秋冬都只有一套,长袖子能够盖住我身上的疤痕,因为这个原因,我一点都不讨厌校服上面的深蓝色给人感觉就像一块老旧抹布。小三子他们都认不出来,我身上的伤痕其实是我家里疯爸用板凳砸的。

      学校里的人都知道我有一个疯爸,女生们和胆小的男生永远躲在一旁离我远远的。我最喜欢的一件事是竖着耳朵听她们三三两两躲在一旁混说,我从来不理他们,有时候阿问会把手上的书砸过去,他是嫌这些人打扰了他睡觉。

      阿问是学校篮球队的主力,跟我一样成绩不好,被安排在了教室最后面,只是不同的是,他已经被他爸以特长生的身份优先取得了某所好大学的学位,而我,还在等着一个高中文凭准备去二姑父打工的那家工厂做工。

      跟阿问的位置相隔一个手肘的距离,但他从来不理我。我没有正式打过篮球,只是在认识小三子的时候,在他那里拍过儿童玩具式的篮球,用以回忆体育老师讲过的三步投篮。学校体育馆的篮球破破烂烂,没有什么机会认认真真地去学,体育老师每次带着阿问他们,拿着仅存的崭新沉重的几个篮球,一起在篮球场奔跑跳跃。我太矮了,没有一米六,篮球场上永远没有我的位置。

      我羡慕阿问,羡慕他一米八二的身高,羡慕他满身的肌肉,羡慕他呼朋引伴的每天过得好不热闹,也羡慕成绩比我还差的他已经可以上一所好的大学。他是我的陈浩南,他知不知道我是他的山鸡。

      陈浩南只有一个,想做山鸡哥的好像有很多,他的身边永远有那么多跟他勾肩搭背的人,他们肆意的在操场上放肆大笑,一群小女生在旁边兴奋地尖叫。我从旁边的马路走过,低着头,我想象有女生会在我背后指着我对她的闺蜜说,“你看,你看,他就是那个谁,好帅啊!”可是每当我在教学楼二楼的墙上的镜子旁经过的时候,我就希望她们在我背后喊,“快看啊,那是阿问的兄弟,铁哥们!”可是,依旧没有,从来没有女生在我背后议论,正如阿问那一帮篮球队的人,从我身边路过的时候,一个个一米八的个子从来不会低头,所以,他们看不到我,她们更不会看到我。当我意识到这一点的时候,我就开始写诗,我在诗歌里喧嚣着我的生活,我斟酌着每一个字词,力图用最文雅的修饰展现我最为幽默风雅的一面。我每天去我们学校旁的邮局里寄信,八毛钱的邮票是从我每个星期的饭钱里省下来的。从我寄出去的第一封信开始,每天我都会在邮局的窗口去检查有没有我的回信。守窗口的大爷每次见到我的时候总是紧紧地盯住我,我在离开的时候,也总是恶狠狠地盯着他,我总担心我的信是不是被他给偷藏了。所以,我依旧听不到有人在我的背后指着我说,“看,那是那个忧郁的诗人,真忧郁啊!”

      渐渐的,我开始生阿问的气,他没有发现他的山鸡兄弟,他背叛了我。那么,我也不要再理他。我每天带着小三子和一班小学生玩弹弓,后面,渐渐只有小三子一个人,他每天叫我南哥,问我什么时候带他去香港。渐渐的,我忘了阿问,忘了篮球队在操场奔跑跳跃的模样。直到那天,在那个夏天。

      我见到她的第二次是在教室里,班主任带了一个人走进来,我在同学们稀稀拉拉的鼓掌声和男生们吹口哨的声音里抬头,抬头的第一眼就看见了她。其实,第一眼我有些怀疑,这是不是昨天下午我看见的那个穿着红衣裙的女孩。她穿着蓝白的校服,安静地站在讲台上,刘海垂下来挡住了她的眼睛。但是,她白皙的皮肤透过日光灯的光线折射,像是天堂纯洁的白。阿问突然怪叫一声,像狼嚎的声音,紧接着,那一帮男生跟着此起彼伏地嚎叫。班主任用力地拍了拍桌子,呵斥着安静安静,我很担心,我担心楚楚可怜的她会被这一些粗鲁的人给吓到,但是没想到,她只是咧开嘴角笑了起来,深深的酒窝,对,她有一对甜美的酒窝,我几乎要沉醉在她的酒窝里了。风扇的转轴把风送到了讲台,燥热的我眼神直直地看着风吹起她的刘海,我有一次看见了她的眼睛,她对着我的方向,笑得更开心了。她认得我,她认得我,疯狂跳动的心脏在我的胸腔里一边嚎啕大哭,一边跳着最为激情的热舞。

      她在高考前的三个月来到了我的身边,那三个月是我最美好的时候。同样作为特长生的她,也已经凭借特长确定好了学校,只是需要回原户籍学校进入统考。她坐在我的前面,一旁是阿问。我趴在桌子上,埋下头,藏住我羞红了的脸。她长长的柔顺的黑发顺着她的肩背垂在我的桌面上,我能闻到清香的洗发露的味道,我沉溺在这种味道里,恍若新生。

      整整一个星期,她都没有跟我说过话。她静静地坐在我的前面,时常有一堆同学围在我的桌子旁,阿问那段时间也很少出去打球,从那天开始,我的位置旁边,是整个班上最热闹也是最被人艳羡的地方。他们过来的时候,我常常埋下头,燥热的气息逼红了脸颊,我认真地倾听他们的每一个字,每一次笑声,咀嚼着运动场上男子汉特有的气息,像是我正跟着浩南哥在打天下。我举起有力的臂膀,锋利的砍刀刀锋下,是鲜红的血液和肌肉的残渣。我在腥气里闻着淡淡的女人香气,陶醉。

      直到有一天,上课的铃声响起,老师踏着铃声走进来,班长说完起立后,大家三三两两地站起来,只听见她“啊!”地叫了一声,我低下头一看,才知道她的头发夹在了我的课桌桌角的破木缝里。她疼得捂住了头皮,弯着身子,低着头。阿问伸出手,把她的头发小心翼翼地取下来,给她揉了揉头,我看着她泛红的眼睛有些心疼,我慢慢地伸出双手,想要像阿问一样摸摸她的头。“眼眶都红了,很痛的吧,”我想。

      “啪!”狠狠的,阿问一脚踹了过来,我的课桌整个被踹翻在地上,发出轰隆隆的声响。老师在讲台上大声喊,“怎么回事?怎么回事?”

      “妈的,这个死变态把她的头发缠课桌上了。妈的,什么东西!”阿问恶狠狠地说,浑圆的眼睛恶狠狠地盯着我,那是浩南哥去砍那帮伤了山鸡哥的狗杂碎的时候的眼神。

      “坐下,坐下,都坐下。”老师把书本砸在讲台上,恶狠狠地对着我说。

      坐在旁边的人把自己的桌子移开了一点,阿问把她的桌子也移开了。夏天的下午,所有人昏昏欲睡,头顶的四台风扇骨碌碌地旋转,发出咯吱咯吱的声响,我的桌子斜躺在地上,课桌里的书本文具撒了一地。我一个人坐在教室的最后面,所有人往前似乎移了一个座位的距离,让我的面前多了一块空地,我像住进了一座孤岛,既是夏天也是冬天的孤岛。我坐在座位上一动不动,老师在黑板上奋笔疾书,没有人看我,她回头讲课的时候,眼角的光从不往我的方向。自从我的疯爸抄着板凳在学校疯跑了一圈之后,就已经没有任何老师愿意把眼光放在成绩一塌糊涂的我的身上。

      我慢慢地站起来,扶好桌子后,坐在地上开始捡书。我在扶正桌椅的时候,清晰地看见她的背影抖动了一下,但马上被阿问伸出的手在后背上拍了拍,然后安静了下来。这一刻,我恨,我恨阿问。他把她禁锢在她的身边,就像有特殊癖好的养父,露出邪恶的眼光,手里时刻拿着镣铐,把我的她锁在了身旁,我的她,她连一个回头都不敢,她害怕,害怕我被他伤害,也害怕自己被他伤害。

      我坐在地上,一本一本地捡书、捡笔。我在心里想,不要害怕,我会杀了他。这个念头猛然袭入心房却鸠占鹊巢不肯离开,这种念想长了血肉梗在软肉里,膈应着我每天。我每每看见她跟在阿问的旁边,用害怕的眼光看着我,我的心便隐隐作痛,不要害怕,不要害怕,我会来救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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