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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不同物种间失败恋情 ...

  •   冬季的莽莽林地中,斯基先生的银发编成小辫束缚于脑后,纵马奔跑。
      一对猎狼犬已经踏雪冲出了出去,扬起雪尘。
      它们追上了猎物,狂奔中后背的卷曲长毛扬起,像风的具化。
      一只犬咬住了狼的咽喉,和狼摔在地上纠缠,它的身躯在真正的野兽面前还是略显娇小。
      另外的犬和猎人一拥而上。
      场面盛大如百年前沙皇率领贵族狩猎狼群。
      庄九思觉得自己此刻就宛如在林地中踏雪而行的狼犬,潇洒快如风。
      最重要的是——
      “公狗腰~”庄九思炫耀版地一跃,“纯正公狗腰,我和颜愈上辈子最后几年基本没有x生活了。”
      “这就是老天对我的厚爱吗?我果然是天选之子。”庄九思挥了一爪,神采飞扬。
      “重生之再返青春,嘿嘿嘿。”
      络绒登巴被嘿地整个人都不好了,作为系统时就这点不好,太容易共情,好像下廉耻的话是自己说出来的一样。
      “庄先生,我不得不提醒您,颜愈不一定和您是同一个物种。”他猛泼冷水。
      庄九思并不在意,作为一个乐天派,他习惯往好的方向想,“生殖隔离无所谓,我们是同个物种时也没孩子。”
      系统再次叹息自己找个是个什么雇主,什么话题都能下三路上聊。
      低俗!下贱!
      系统坚持不懈地泼冷水,“你没想过你们体型差异大到不可能做那档事情吗?企鹅还有被海豹日死的。”
      庄九思不禁垮下了自己的灿烂的毛茸茸的脸——
      真的残酷莫过于此,给了他重生,却没有给他性生活的客观条件,就让你生不如死地苟延残喘。
      天啊撸,他到底做错了什么!
      作为亚洲访客最多的国家公园,每年有200万参观者慕名来访桑贾伊?甘地国家公园是,独特的地理位置造就了它独有的魅力。
      庄九思未来过之前对此不以为意,他总觉得特别标明人数的宣传弥漫着走量不走质的廉价感,像比较一张门票就可以去的地方,庄九思更喜欢带着氧气瓶去高山或深海。
      鲜有人踏足之处,饱览绝美风光。
      颜愈没有那样的运动习惯,或者说他自小没有养成旅游的习惯,对于穷人家的小孩来说,旅行这种可有可无的娱乐活动实在是一种奢侈品。
      就是在颜愈的母亲还在苦苦忍受贫困和以及颜父酒后的附属品——暴力,在有点余钱的情况,杨慧然也更愿意去菜市场买点牛羊肉给瘦弱的孩子补补,或者带着颜愈去买几件新衣服。
      颜愈的样貌随了他的母亲,小时候清秀得雌雄莫辨,初为人母的杨慧然喜欢装扮自己的孩子,像是少女时期会熬夜用旧衣给布偶做衣服。
      她喜欢颜愈更甚与少女时代拥有的布偶。
      “我总觉得她早就知道,”颜愈躺在夜旅酒店的软床之上,半透明的床幔外是亘古不变的荒原和风声,“她早就知道,终有一日她会将我抛弃。”
      庄九思想亲吻他的脸颊作为安慰,颜愈埋入他的怀中,亲吻只落在黑发上。
      回归桑贾伊?甘地国家公园,对于功成名就物质无忧后的颜愈来说,这是个再好不过的好公园——不费力气,本身公园就不算大,开放的也只是部分,还有景区巴士,风景还不错,坐在车里逛一圈就算玩过了。
      作为世界上最大的位于市界以内的公园,三面都被人口稠密的城市包围,而不像某些国家公园一样偏僻到开车开到睡的地理位置,颜愈可以清晨迎着海风在床上吃完早餐看完邮箱后再悠哉悠哉地坐车过去。
      作为少有的地处热带的国家公园,温暖的气候不像某些极地的国家公园,光是装备就要准备一阵子,重装上阵处处小心,颜愈背个包带点T恤就能过来,衣服还没笔记本重。
      更别说里面还有可追溯到2400年前的堪赫里石洞,自然风光和历史人文兼具。
      庄九思从系统导航的一条小道抄进桑贾伊·甘地国家公园。
      这座国家公园的周围仅用篱笆做了简单的围墙,据说经常有野兽闯入附近居民的家里。
      相同的,也会有本地的向导带着游客逃票。
      庄九思当年是没逃票的,那点小钱开车的客服管家直接就帮他付了,泰姬陵酒店能当客房管家的服务人员不会拿这点小钱去打扰客人出游的雅兴。
      现在他穿过破烂的篱笆,从葱郁的草木中走过居然有几分熟悉的快乐,像以前的时光穿过春季野花漫野的峡谷。
      他还是适合走没有道路的地方,而是穿着休闲鞋履走在平坦的大路上。
      就是蚊虫太多了些,庄九思受回散热的舌头,打了个喷嚏默默想。
      庄九思跑了一会,感觉到累了躲在树荫下休息,抱怨道:“怎么还没到?嘤嘤我的亲亲老婆。”
      系统沉默地调出地图,不远处有一处亮点,是颜愈所在的地方。
      肉眼觉得距离不太远,但十几分钟前他们之前的距离似乎大概八成比现在更近。
      “系统,”庄九思恼羞成怒地刨土,“给我合理的解释。”
      “很明显,如颜先生所愿,”系统声音平淡中透着不易察觉的幸灾乐祸,“他变成一只动物,一只擅长奔跑的大型动物。”
      系统默默计算了下颜愈奔跑的速度,时速可以达到90m到100km。
      当然这不是真地跑一个小时,这个跑法再耐力好的动物都能跑到血管爆裂。这是颜愈活动的几分钟里按着地图比例算出来的。
      反正跑的比庄九思快多了,系统心中吐槽,你不被反攻就不错了,还老婆,呵!
      庄九思磨了磨牙,咬牙切齿地……吠了一声,“系统,带路吧,我想尽快见到颜颜。”
      庄九思心中流泪,他那么可爱的小小只的阿愈就变成一只大型猛兽了,真的世道艰难。
      “我怎么觉得我上辈子好像没有走过这条路。”庄九思回神疑惑说到,他来桑贾伊·甘地国家公园不止一次,但似乎从来没过来过这个地方。
      “这块区域不对游客开放。”系统言简意赅地解释。
      庄九思穿过一片灌木,背后的皮毛有些发凉,好像被恶龙盯上的软萌兔子。
      他在心里打了个哈哈,我可不是什么可可爱爱的兔子,而是凶恶的野狗。
      如果庄九思这具野狗的身体中还是原来配套的灵魂,它一定会撒腿就跑,颠沛流离的生活早就教会了一只城市流浪的野狗不要在被天敌注视下悠闲度日,而是该乘早逃跑。
      这具身体破碎的耳朵和隐藏在杂色绒毛下的伤痕已经让它对着大型食肉动物敬而远之。
      如果络绒登巴开了上帝视角,一定不会忽视不远处一闪而逝的黑圈环绕的尾巴。
      然而世界上没有如果,庄九思刚成为野狗,没有丝毫的常识,络绒登巴则是沉浸在将要遇到颜愈的喜悦当中。
      是的,系统怎么就不能喜悦了,他只是在工作,也还是个人,怎么就不能喜悦了?地狱也是有劳动法,地狱也是讲究人权的。
      颜愈不仅是他的同校师哥,也是他的众多偶像之一。
      想当初,他还想过要不要转码去颜愈公司工作。
      嗐,一转眼,大家如今一起在国家公园团聚,也不知道颜学长成为了什么动物。
      反正比野狗要好太多了,是威风凛凛的食物链顶级猎手。
      同一时刻,颜愈对着湖水舔去脸上的血迹,他能看见自己舌头上的倒刺,舔着他的皮毛舒服的像细齿软梳梳过。
      如果是舔在人类的皮肤上,大概会舔出血来。他一边想着一边仔仔细细地舔干净自己的皮毛上的血迹。
      他是个爱干净的人,在自己最后生命中病体支离时也会艰难地换去染上污迹的衣服。
      夕阳散在他的金棕色散着黑搬的毛发上,绚烂辉煌。
      颜愈埋头喝了口水,湖面上蜻蜓□□点水。
      他莫名觉得有点冷,这是不该出现的现象,他刚进食完,热量充足,傍晚的孟买亦温度宜人。
      水面上映出他现在的样子,虹膜是琥珀带红的颜色,内眼角沿鼻吻部两侧各有一道明显的泪沟。
      他莫名想起一本双男主小说的片段,低魔的设定,其中一位男主死后另外一位男主血泪横流,一夜白头。
      这自然不会是他看的书,这种书从来没有在他书单上出现过,他空闲时喜欢看俄罗斯小说,辛辣的文字像匕首一样切开浮在社交场合上虚伪的面纱。
      那是庄九思睡前听书的内容,颜愈手里改着论文被迫一起听,愈听愈暴躁,借口去卫生间洗了把脸。
      回来就听到心如死灰,不禁留下学泪那段,他深一口气,决定把笔记本电脑带到书房接着写。
      他收拾电脑时庄九思抹泪抬头看了他一眼,然后把手中的纸巾递给了他。
      “想哭就哭吧,”庄九思抽抽噎噎地说,“你眼睛都红了。”
      那是被你气的,颜愈看着庄九思含泪的眼睛压下来到嘴边的话,反而摸了摸他的头发当做安抚,“那些都是假的。”
      “我知道,但带进去想想,有一天你死在我面前,我就很难过。”庄九思说着,眼泪又落下。
      颜愈放下电脑,抱着他安慰。
      庄九思和他同龄,比他要高半个头,但在很多时候,颜愈还是把他当孩子对待。
      颜愈喝饱水,对着水面嚎叫一声。
      他承认,他有点想庄九思了,虽然他不认为他们相爱。
      不到500米远的地方,庄九思的国骂全卡在咽喉间,耳边是猎豹的粗喘。
      “系统系统!系统!你在哪?快来帮我!”他的哀嚎近数化为低沉无力的呜鸣。
      “别怕,”系统冷静的声音让他稍微乐观起来,庄九思坚信在他的濒死关头,系统会拿出压箱的东西,比如秒满血的神奇药丸,“我已经屏蔽了痛觉,你会死的很快乐的。”系统接着冷静地补完这句话。
      拜托,我不要安乐死呀,我要去找颜颜老婆。
      一分四十秒后,庄九思卒。
      两分钟后,颜愈从湖边走回遇到另外一只猎豹,那只猎豹很显然刚完成捕猎,拖着猎物爬到树上休息喘气,看见颜愈,那是漏出獠牙。
      颜愈刚吃完晚饭,打算去石窟散步消食,对到嘴的食物并不感兴趣。
      他的目光从那只猎豹的身上收回,在那只死不瞑目的野狗身上停留片刻
      ——他莫名觉得那只野狗身上有种熟悉感,好似故人重逢。
      他抖了抖毛,肯定是自己的幻觉,这段日子见多了野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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