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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第三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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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人想到沈云鹤会动手。
而且——
还打的沈云松鼻青脸肿,跪地求饶。
从他们家离开的时候,沈云松夫妇俩已经没有开始的嚣张气焰,唯唯诺诺地垂着头,恨不得抓紧把沈云鹤几人从家里送出去,还不停地叨叨,说以后再也不敢打沈小妹的主意,一定好好反思,当个好大哥,好儿子。
对于这些话,沈叶二人并不当真,一个能算计自己亲妹妹婚事的人说的话又有几分能当真,无非是因为知道他们不是好欺负的,一时的服软罢了。
不过沈云松这些举动对宋氏倒是很受用。
说到底那是她怀胎十月,含辛茹苦养大的孩子,纵使闹矛盾是话说的在难听,也不会轻易就割断他们之间的血缘亲情。再加上沈云松被打的鼻青脸肿,一把鼻涕一把泪的哭求着说自己做错了,宋氏本就心软,便也流着泪说他知道错就好。
从沈云松家到沈云鹤家不算远的距离,宋氏就已经将双眼哭的又红又肿,沈小妹搀着她也是泪眼婆娑。沈云鹤脸上也带着彩,她和何翠翠扯头花把头发弄得乱七八糟,得亏这一路上没有人,不然还以为他们让沈云松一家欺负了呢。
叶青箩拧了干净的帕子给宋氏擦脸,宋氏接过帕子,看看她,温声道:“你也去梳梳头,收拾收拾吧,我没事,小妹在这就行。”
沈小妹抽噎着:“嗯,二嫂,你……你去收拾下吧,头发乱了,娘这有我。”
“行,我去收拾收拾。”叶青箩看到沈云鹤脸上的血痕,扯了扯他的衣袖:“你也走吧,我找点药给你,你往脸上抹点,别回头留疤。”
指腹触上伤口,细微的刺痛,让沈云鹤反应过来自己脸上还有伤,他问叶青箩:“很深吗?”
他还是很在乎他这张脸的,要知道这个世界沈云鹤和他有八九分相似,不出意外的话,这具身体未来是会和曾经的他一样风流倜傥,帅气逼人的。要是因为打个架就让这张帅脸上留疤,那也太不值了。
听他这么问,叶青箩踮起脚尖,想要离他的脸更近一些,好仔细看看伤势,但是她的个头刚过沈云鹤的胸口,就算踮起脚尖也得仰头看他,十分费劲。
注意到她的动作,沈云鹤无声吐槽了一句:“小萝卜头。”
然后缓缓弯下腰,主动将脸凑到她眼前,“能看清了吧。”
穿堂风起,扬起少男少女的长发,触碰交织,风止,交织的发丝落回各自肩头,仿佛刚才的一切没有发生过,但好像也没人发现这阵穿堂风。
突如其来的靠近,近到能清楚地感受到他热切的呼吸,叶青箩不由自主地攥紧双手,视线不知道该往哪里放。
想看他脸上的伤,但视线却不自觉的移到他那双桃花眼上,瞳孔是淡淡的琥珀色,一眼望去好像眼底有光,就算他冷着脸,那双眼都会让人觉得亲切深情,不由自主的想要靠近。
真好看。
此时,叶青箩完全没意识到她嘴角上扬,而且神色怪异。
“你笑什么?我不会是要死了吧?”见她脸上浮现笑容,沈云鹤心都快凉透,紧张的捂住自己受伤的半边脸。
叶青箩,你在干什么?
能不能有点出息!
别人你不清楚,他你还不知道,他那双眼看狗都深情,有什么好看的!
“手指甲划拉的伤能有多厉害,再说了,你那脸,”她端详片刻,道:“留疤等于整容。”
话落,她就往外走,沈云鹤追在她身后。
“鹤儿。”
没走几步,就听到宋氏缓缓开口,两人驻足回头。
宋氏将擦泪的帕子交给沈小妹,看向他们二人,片刻,冲叶青箩微微一笑,说:“青箩你去给鹤儿找药吧。鹤儿你留在这陪我聊会儿天。”
要知道叶青箩一毕业就游走于尔虞我诈的商界,察言观色的本事那叫一个炉火纯青。
现在的情况明显就是当娘的想要和儿子说悄悄话,儿媳妇不便在场。
对于他们谈话叶青箩本就不在意,而且她还有别的事要忙,便自觉地退出房间,并且贴心的把房门带上。
屋内静下来。
宋氏还坐在原位,沈小妹站在她身旁,沈云鹤也站在原地,谁都没有进一步动作。
良久,宋氏冲沈云鹤招招手,拍了拍旁边的位置,“鹤儿,来这做。”又对沈小妹道:“小妹也坐下。”
她仔细打量一双儿女,思绪万千。
丈夫走的早,四个儿女便是她的全部,她辛苦操劳全都是为了四个孩子能过好。大女儿嫁为人妇,逢年过节回来看她,与夫君举案齐眉。大儿往日对她百般孝顺,可分家后,更多的是听他娘子的,也不常到她膝前尽孝。
两儿两女,如今在她身侧的就只剩云鹤和小妹,可是云鹤正值年少,才智聪慧,早晚是要出去闯荡的,女儿也到出嫁之际,要不了多久也将成他人新妇。
想到此处,宋氏的眼泪止不住的往下落。
大儿子今日所作所为还历历在目,她怕,她怕她的孩子离她越来越远。
她牵起沈云鹤和沈小妹的手握在手里,絮絮叨叨地说起从前往事。
有些是记忆里存在的,有些是没有的,不过在沈云鹤听来都一样,经历这些的是这个世界的沈云鹤,而不是他。
所以,他没办法感同身受,更不会像宋氏和沈小妹一样触动落泪。
他只能做一个听故事的局外人。
面对两个以泪洗面的女人不知所措。
相比之下,叶青箩更为轻松舒畅。
离开宋氏房间后,她就回到自己房里更衣梳头。又是割麦子,又是与何翠翠扯头花,身上那件破旧衣衫早就沾满泥灰。
中午气温高,她找了件麻衣换上,又将衣袖挽至肘处,裤腿也卷起来,凉快也方便干活。
从前沈家都是一天两顿饭,但她和沈云鹤适应不来,从他们来后沈家便是一天三顿饭,今天事情繁忙,午饭都有些耽误,但迟了也是要吃的。
正午屋内闷热,换好衣服后就拿着蒲扇在门口的老槐树下乘凉,顺便思考中午吃什么。
槐树枝叶繁茂,风一吹哗啦啦的响。
树下女孩抬头看,碧绿的槐叶随风舞动,正午的阳光穿过槐叶缝隙,细细碎碎落了满地。
槐叶?
!
槐叶好啊,清热凉血,多适合夏天!
想着,叶青箩就放下蒲扇,回家中找根竹竿帮上镰刀,从槐树上割下半框槐叶。
绿油油的槐叶看着就凉快。
夏季的槐叶已不如春日的槐叶有营养,但用它的捣出的汁液做凉面,却别有一番滋味。
将洗干净的叶子捣碎过滤出碧绿的汁液,加入荞麦粉,搅拌揉搓,然后用擀面杖将面团擀成厚薄适中的面皮,撒上面粉防粘,然后用刀切成细丝,最后再撒上面粉抖匀,防止粘连成团。
用槐树叶染色后的面条入水一煮,色彩鲜艳诱人,将煮好的绿面浸入刚从井里打上来的凉水中,井水没过面条,碧绿纤细的面条在清澈冰凉的井水中荡开,散发出面香与叶香,夏日井水清凉,刚出锅的面条用井水过上两遍就凉了。
比起面的制作,汤底较为简单,盐糖酱醋依次放入碗底,在将切好的蒜末放置其中,滴上两滴香油,用煮面的水化开,酸甜香气扑鼻而来。
等汤底稍凉,将冷面放置其中,撒上花生碎、咸菜丝等,一碗简单好吃的槐叶凉面就做好了。
叶青箩端起其中一碗尝一口,虽然味道与现代冷面相比有些不足,但也是清爽可口。
毕竟这里调味料稀少,瓜果蔬菜缺乏,又没有冰块麻酱,现在能做出的味道,已是最好。
沈云鹤从宋氏房里出来时正好看见端着凉面碗的叶青箩,他三步并两步迎上去接她手中的碗,自然道:“端去哪?”
叶青箩:“堂屋,那屋凉快点,我去拿筷子。”
堂屋门窗打开,穿堂风一阵一阵,吹散夏日热气,扬起槐叶凉面清凉酸甜的气味。
天气转热,心情低落,宋氏本来没什么胃口,但一见碧绿清香的槐叶冷面,不自觉的分泌出口水,胃口也瞬间好起来。
“夏日槐叶是个清热好物,只是汁液发苦,以其和面难免会有苦味,不过这面却没什么苦味,只有槐叶的清香和汤底的酸甜,再加上冷汤,夏日吃起来真是清凉爽口。”宋氏吃上一口就忍不住夸赞。
叶青箩自小就是在后厨想到的,不敢说尝尽天下美食,但寻常吃食她大都了如指掌,后来为了开拓产业又学习和研究了创意菜,如何让食物发挥最大的优势对她来说小事一桩。
自从叶青箩开始负责家中饭菜后,沈家的三餐水平直线上升,倒不是吃的有多好,而是花样多,不在像以前一样,每日都是稀饭窝窝头。
“青萝真是生了一双巧手,给我们琢磨出这么些好吃的,我看青萝的手艺,比镇上那些开小摊的都好。”宋氏喝完最后一口冷烫,意犹未尽的咂咂嘴,“就说这一碗凉面,在外头怎么不得卖个十文钱,而且胃口还这么好,让人吃了还想吃。”
聊别的叶青箩没太大兴趣,但要说到钱,她是瞬间精神百倍。
三两下吃完面,放下碗,真诚地看向宋氏,笑容乖巧,问:“娘,这面条真能卖十文钱?”
自打她穿越过来就一直在清水村生活,还没出去过呢,在村里也没什么花钱的机会,而且她也没钱,对于这里的物价她也没什么概念。
“那可不!就前年吧。”宋氏回忆,“我跟你大哥去镇上卖货,你大哥就带我吃了一回,还不如你这有滋味,就要八文钱呢!八文钱哦,能买不少菜呢,就吃那一碗素面了,还没什么味道。你这面好量大还有那么多小菜怎么不得值个十文钱。”
听宋氏这么说,叶青箩心里生出一个主意。
此时日头毒不好干农活,要等到下午才继续去割麦子,所以吃完饭大家就各自回屋歇息。
老房子是沈父与宋氏成亲时盖的,不大,主屋一分为三,两侧是卧房,宋氏一间,沈叶夫妇一间,中间是堂屋,东边有两间偏屋,一间放农具,一间是沈小妹住的,西边是厨房和一块菜地。
回到屋里,叶青箩就将之前找到的创伤药递给沈云鹤。
屋里没镜子,沈云鹤东涂一块西抹一下,有的伤口都没涂到,“嘿,萝卜头,帮我涂一下,看不到。”
正在思考宏图大业时被打断,心情真的会不好,叶青箩瘪着嘴,慢慢偏过头,狠狠地瞪着坐在床上的少年,一言不发。
气氛安静到诡异,沈云鹤忐忑的舔了舔嘴唇,试探地叫她名字。
他以为是因为他喊“萝卜头”,所以叶青箩才生气的。
虽然叶青箩很讨厌“萝卜头”,但此时更让她生气的是,她想不起来自己刚才想到哪一步了!
化气愤为动力,涂药的力气都大上几分。
“疼,疼,疼!大姐,你能轻点不,毁容了!”
“忍着。”
好在伤口不多,忍一忍就过去了。
“沈云鹤。”
“你要吓死我啊!”
收好药瓶后,叶青箩突然蹿到沈云鹤面前,女孩的脸清楚的出现在自己面前,他被吓得拍着胸口往后仰。
“你说话就说话,能不要一惊一乍吗?”沈云鹤回神。
叶青箩:“你不也这样,怎么好意思说我?算了,我大人有大量不跟你计较。我有正事跟你说。”
“什么事?”
“我想开个店。”
平地起惊雷,沈云鹤怀疑自己听错了。
开店?
拿什么开,家里那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割完的四亩地吗?
沈云鹤认真问她:“你有钱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