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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游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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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了!来了!各位朋友们,下一件拍品是──千古魔书的手绘本《魔火志》!此书由千年以前的魔族后人整理,书中记载了九天炎魔的绝密功法,乃是收藏家几年以前从海外高价淘回来的!这位老板研究多年,实在研究不出其中精髓,便想寻个看得懂的有缘人,以不至于让好书浪费在他手上,这手抄本就一本,错过了,你们再想找可是找不到的哟!──这么说吧!对于看不懂的人来说,它是一本难能可贵的收藏品,对于看得懂的人来说嘛,嘿嘿!称霸天下舍我其谁,起拍价,二十万!”
台下顿时一片哗然。
“我靠,二十万?就是一本古代话本呢吧!”
“不是说建国以后不能成精了吗!”
“真的假的,修了这个魔功可以怼死单位老板吗!”
“尼玛,把卖货赚钱编得那么清新脱俗。”
就着吵杂的背景音,奚烛在拥挤的人群中举起了手,叫了一声:“三十万!”
现场顿时安静下来,黑压压的人头齐刷刷看向他。
就在观众们琢磨着这帅哥是不是个缺心眼的败家子的时候,另一个声音响了起来──
“五十万!”
那是一个男人略微粗哑的声音。
黑色的人浪又变了方位。
“啥,五十万?话说我可以叫两声过瘾然后跑路吗?”
“可以啊,看见外面那几个黑衣服的精壮伙计了没?打得过就没问题。”
“……”
奚烛随着人浪,望向那个跟他竞价的人,面无表情的喊了声:“六十万。”
观众声浪跟着此起彼伏。
那跟他抢书的男人似乎志在必得,直接升了个等级,叫价道:“一百万!”
奚烛举手:“一百五十万。”
“今晚大单啊!”
“难道这书是真的?”
江云一脸懵逼的盯着他们两个人来回看,下巴差点没端着,拼到三百多万的时候,肉疼的拽了拽奚烛的衣角,压着声道:“你认真的吗?三百多万了,买一本书?”
奚烛低下头,悄声和他说道:“认真的,买不到这书我会睡不着觉。”
“……”
江云嘴角一阵抽搐。
最后奚烛花了五百五十万,把那本大概、或许、可能、应该能修炼成魔王的书买到手了。
他看了看奚烛微弯的嘴角,暗暗想道:我知道了,他其实也想称霸天下。
他们在众人复杂的目光中随引路的工作人员刷卡去了。
走之前,奚烛瞥了一眼同他血拼的男人。
在现场看热闹的观众眼里,他们兴许觉得这眼神是挑衅,意味着:手下败将,怎么样?爽不爽?
但其实奚烛是在记他的脸。
鬼市的“财务室”是一个简陋密封的木屋,江云在门口等着,没一会儿,奚烛刷完卡出来了。
他手里拿着“五百五十万”走出来的时候,江云总有一种,那本书像一座山一样重,好像他那边手随时会因为气力不支而握不动的感觉。
忍住了去扶他一把的冲动,忽然发现了什么,一脸牙疼的道:“他们也没给你包装盒,袋子什么的?你就这样拿在手上?”
奚烛刚才在里面等工作人员写单据的时候,其实已经翻找到书中引业火的方法了,所以现在这本书对他来说已经没有用了,如果刚才那个和他抢书的不是魔,他可能还会去找他“私聊”,转手便宜一点卖给他,可惜他是。
奚烛像模像样的把书往怀里拽了一下,道:“他们给我袋子了,我忘了拿,算了吧──”
江云一脸真诚的打断道:“你还是去拿个袋子吧,这么贵的东西就这么敞开着,怪吓人的,一会儿不逛街了?现在外面街上有一半人认得你。你这样拿着,太扎眼了吧。”
奚烛一个任务完成了,差点把逛鬼市的“幌子”忘了,他干笑了一下道:“那你再等我一下。”
说完,他转身回了小木屋。
江云松了口气,心道:人家手里拿着五百多万跟拎石子似的,难道这就是传说中的贫富差距么,果然是一粒米难倒英雄汉啊……
他酸涩的伸手进口袋摸了摸,口袋里只有房卡和手机,手机绑定的银行卡里只有五百五十五万的那个零头。
奚烛拿了袋子很快就出来了。
江云正抬眼望着苍天,听见声响回过头问到:“刚才在外面逛的时候好像没看见医生,你见了吗?”
奚烛愣了一下,这下总算想起当初是怎么把江云骗来的了。
虽然叫江云来看医生是个借口而已,但鬼市里的确是有游医的,不过所谓游医的本质嘛……是什么就很难说了。
真正能治江云的“医生”是他,鬼市里的游医一定看不出江云的毛病,让他去看一看,把他这个谎圆了也好。
于是他道:“刚才没有,我们才逛了一半没到呢,出去再走走,应该就能碰到了。”
江云点点头,随奚烛走回了拥挤的街道里,他侧身让过行人,目光随意的掠过旁边的道服店,漫无目的地左看右看,没一会儿,定在了不远处的饰品店上。
那家店里的长桌上摆了很多扇子,古风的,现代风的,羽毛扇,蒲扇,折扇应有尽有。店门口两侧还摆了两把差不多像人一样高的长柄扇子,威风凛凛的杵在门口,像侍卫一般。
江云脚步散漫地走着,眼睛却没离开那家店,到门口的时候,停了下来。
店里的人不算多,老板正忙着给客人介绍扇子文化,面前站着一对小情侣,女孩手上拿了个不知什么毛做的扇子,褐色的,江云一看就想起了鸡毛掸子。
老板笑盈盈的道:“扇子文化起源于四千五百年前,历史上最早的扇子是古代埃及第四王朝宫廷使用的皇室礼仪扇,还有三千多年前,埃及帝王谷KV62号王家葬墓出土的礼仪扇和鸵鸟毛象牙杆礼仪扇。我店里的每一个宝贝都深藏着各个民族的文化底蕴,小姑娘好眼光,你手上这把扇子来历可不小,正是来自埃及的皇家御用鸵鸟扇!”
那姑娘盯着手上的鸡毛……不是,皇家御用鸵鸟扇,似乎很是喜欢,但她讪讪地道:“啊……那一定很贵吧,多少钱啊?”
和他一起来的男孩一脸宠溺的道:“没事,我送你。”
老板眼睛精光一闪,道:“不贵,不贵,原价998,但是既然你们那么喜欢,我也是特别欣赏喜欢扇子的年轻人……既是同道中人,我就少赚一点,打个八折,忍痛割爱了,你看怎么样?”
男孩二话不说点头应下:“行,谢谢老板,二维码在哪,我扫一扫,微信可以吧?”
老板点头如捣蒜,引着他去结账:“可以可以,在这里,桌角这呢,来,来。”
江云:“……”
果然,爱情使人盲目,果然,智者不入爱河。
奚烛这时举了把白色的羽毛扇在他面前晃了晃,满是笑意地道:“这把扇子挺好看的,你看看。”
江云:“……”
掀起眼皮看了奚烛一眼,摸不清他是认真的还是开玩笑。
顿了顿,还是非常配合地接过扇子,仔细看了看。这把扇子的羽毛软乎乎的,看不出是来自什么动物,似乎有两种不同种类的毛,很有层次感,只要轻轻一动,细长的绒毛和短软的毛就随风拂动,莫名看得人心情舒畅,就好像拂在心口上似的,他竟发现越看越喜欢。
目不转睛地注视那扇子,不自觉脱口而出道:“……是挺好看的。”
这时,老板送走了“财主”,回来就看到江云出神的打量自家羽扇,心花怒放的小碎步过去,端着笑容道:“帅哥,这扇子和你太衬了,我摆摊那么多年,就没见过拿扇子能拿出你这……怎么说呢,这等风度来!”
他看向奚烛,一脸兴奋地道:“是吧?有句话叫什么来着,公子……公子什么的……”
奚烛会意,笑道:“陌上人如玉,公子世无双。”
江云回过神,瞪了他一眼,压着声道:“你差不多行了啊……”
奚烛一脸无辜:“老板说的。”
老板点点头:“对,对,总之太适合你了。”
奚烛道:“老板,我听你刚才说了埃及的扇子文化,不知道我们国家的扇子文化如何?”
老板最喜欢问题多的客人了,最后会掏钱的几率大,他道:“你问对人了,埃及国虽然扇子文化起源最早,但毕竟是远在天边,我们国家扇子文化也有两千年了,品种多得数不胜数,你既然问了,我就说一个你们男孩子比较喜欢的那类型吧,诸葛亮的扇子,出名吧?你们都知道的吧?”
奚烛和江云一同点头。
老板:“其实关于他的这把扇子有好几个版本的故事。相传啊,诸葛亮是文曲星转世,下凡是为了辅佐明主统一天下的,他年轻的时候拜在水镜先生门下学习,白天看书,晚上修道。过了很长时间,有一日,先生出游,他觉日子苦闷,便去山上游览风景,在水边游玩的时候很巧的救了一名落水女子,那女子端庄大方,惹人喜爱,两人便情投意合私定终身了……后来水镜先生回来,发现那女子竟是只天鹅,接近诸葛先生只是为了吸食他身上的灵气,便责问诸葛亮道:“你是文曲星降世,应以辅佐明君为己任,怎能沉迷于美色呢?”,诸葛亮吓得瘫坐地上,生起病来。先生则出门去要把那天鹅女打走,但她却苦苦哀求,先生最后还是心软放走了她。后来诸葛亮病好了,在山中布下法阵,邀那天鹅女上山,他问起缘由,那女子见事情败露就要逃跑,但是却被法阵所困,最后诸葛先生引发天雷将其击杀,制成了羽毛扇子。”
江云:“……”
他瞥了一眼奚烛,发现这人听得还挺起劲。
老板继续道:“第二个说法是,诸葛亮年少的时候不管什么喜怒哀乐都会在脸上表现出来,他的妻子黄月英就想,他一直这样的话,带兵打仗是很不方便的,很容易就被敌军看出什么名堂来,于是黄月英绞尽脑汁想出了一个办法,从家里的鹅身上拔下毛,制成了一把鹅毛扇,送给了诸葛亮先生。”
“最后一个说法也是个神话传说,当时文曲星转世下凡,辅佐刘备一统天下,但是当时刘备实力太弱,王母娘娘担心诸葛亮的安危,便从自己养的白天鹅身上拔下羽毛,制成鹅毛扇,赠予诸葛亮作为法器,据说后来就是这把扇子帮助诸葛亮借来了东风。”
江云听得脸都麻了。
暗道:诸葛他老人家拿扇子就不能是为了纳凉?
旁边的奚烛礼貌一笑,说道:“老板一下就能脱口而出那么详细的故事,看来是对这些文化很有研究了……所以这把扇子是鹅毛?”
老板道:“长一些的是鸵鸟毛,下面几层正是鹅毛哟。”
奚烛点点头,垂眸瞥了一眼江云,突然道:“我送你吧,就当是……结识新朋友的礼物?而且说起来,本来你都没打算跑这一趟呢。”
他这么说倒是合情合理,但是上一个在这里送扇子的是一对情侣,那就太怪异了。
江云立刻摇摇头:“别啊,那么客气干嘛,我再看看吧,这扇子……”
怪娘的。
奚烛见他有些排斥那羽毛扇,道:“行吧。”
江云又看了其他,最后没买那把羽毛扇,但买了另一把雕工精良的白玉扇,毕竟来都来了,总要带件喜欢的纪念品回去。付款的时候,奚烛故意提前站到贴着二维码的桌子旁,眼明手快扫码过去,等江云回过头来的时候,他买的扇子已经变成奚烛送的礼物了。
他和奚烛大眼瞪小眼的暗流涌动了片刻。
随后划开手机,没等点开微信,就听奚烛笑道:“你发吧,你发多少我给你回多少,看谁钱包先空。”
江云手一顿,不可置信的抬眼看他,半天,挤出几个字:“你、我~我艹,朋友一场,过分了啊!”
这不是欺负他穷吗?
奚烛晃了晃手机,道:“你给个机会,我都给你两次请我吃饭的机会了,你给一次总可以吧,朋友?”
江云一听,顿了顿,不知为何忽然不想计较这个了,点点头道:“嗯,说得有道理,那就……谢了~”
既然奚烛交朋友喜欢仪式感,下次找个礼物回送他就行了。于是才算结束了“对峙”。
离开扇子店走出了好一段,奚烛忽然问道:“你觉得刚才那个老板讲的故事哪个比较真实?”
江云心不在焉,听他一问才回神,想了想,嗤笑一声,有意的开了个玩笑:“我觉得啊……首先是诸葛亮先生的确是文曲星下凡,王母娘娘怕他孤身一人在凡间没有依靠,便给他送了一只天鹅,但天鹅下凡的时候崴到了脚,不小心跌到诸葛亮家的鹅堆里,受了重伤,化不了身,正巧被诸葛亮的妻子捡起来,拔了毛,制成了鹅毛扇送给丈夫做挡脸的法器……然后,因为这法器本身就自带灵气,于是若干年后成了天鹅精,蛊惑住了诸葛亮先生,最后通过恩师点拨,一语惊醒梦中人,诸葛亮先生开坛作法把它收服了。一把扇子在一个人手上经过那么多坎坷的修行路,怎么样也放不下手了吧,所以诸葛亮对那扇子是欲罢不能啊……”
奚烛噗哧一声,哈哈笑了出来。
江云自己越扯越离谱,此时也有跟着笑起来的冲动,但憋住了,两眼弯弯问他:“那你觉得哪个故事真实?”
奚烛平复了一下,目光穿过人潮看向黑漆漆的夜色,道:“他既然是天神下凡,凡间不比天上,本来就半苦半甜,如果那扇子真是法器,拿到就无敌了,那还下凡做什么呢?直接在天上一挥手不就完事了吗?所以我觉得……那羽毛扇应该是他自己找到的吧。”
江云挑了挑眉,瞥了他一眼,道:“……你想法还挺独特。”
奚烛忍俊不禁的道:“你串的故事也很独特。”
他俩相视片刻,笑了起来。
待恢复如常,已经快走到第二条路的尽头。这时,江云看见前面有一家杵了根“算”字旗帜的露天小摊,他指着那里说到:“那里有算命的。”
奚烛一顿:“那就是游医。”
江云:“……”
哈?
奚烛状似无意的薅了一把折进后腰裤头里的衣摆,面不改色地解释道:“游医大都精通命理,就像中医一样,而游医比中医更注重那方面,甚至有些人是先学命理,后来才转到医术上的。但是现在他们这个行业竞争也大,本事大的人有些口才不好,不会做宣传,这个职业又是见仁见智,所以生意不景气的时候,他们就会以大众更偏好的方式支摊揽客,就比如支个算命摊什么的,博君一笑又无伤大雅,说不定说着说着还能说到病人的疑难杂症上,这样循序渐进──毕竟再怎么济事救人,总要先填饱肚子的嘛。”
江云:“……”
好有道理。
奚烛弯起魅而狭长的眼,瞳光如水,从容地道:“走,算命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