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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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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另外两个同一天到的男生一起坐上了一个来接我们电子工程系师兄的92年产的本田。(之所以记得如此清楚,是因为后来那个师兄反复跟我们强调:我这车,可是92最豪华。)
同车的四个人,除了这个电子系的师兄,其他的两个人都是跟我一样来读PhD的新生。他们一个在国内已经拿了硕士,在这里要跟着生物信息系的一个大牛做组合DNA序列测定,而另外一个则是跟我一样的本科毕业生,叫王新,天津人。而专业也是和我一样的计算机工程。
再了解到我们是同系的之后,两个人不自觉的开始有些亲近感。聊天的范围也从每个初来乍到美国的留学生都会聊起的家乡,学校,专业而转移到了系里面的相关话题。比如哪个小秘待人亲近,写套磁信的时候,老板有没有回复。
当我告诉他自己没有写过什么套磁信或者找学校里在读的中国学生了解情况,而只是按照online的申请步骤填写了申请表,寄了申请材料之后。他一副发现外星人的表情看着我:“不会吧?这样你都能申请到?“
我不知道这样为什么申请不到,不是该交的东西交了就好了吗?
他紧接着又问我:“你老板是谁呀?“
我很老实地交代着官称:“Professor Han Li“
他忽然摆出一副内幕尽知,原来如此的模样:“噢,听说他刚刚当教授不久,还是个Assistant Professor.所以一定是急着招学生。你今后可有得受了。“
美国的教授分assistant professor, associate professor,和full professor 三个级别。这我在来之前也听说过,从assistant professor 晋升到 associate professor 是做教授最关键的一步。因为从助理教授到了副教授,就意味着你搞定了tenure track 也就是‘预备终身职位’,这也就是传说中的铁饭碗,拿到了就可以想干什么干什么了。就算你不再搞研究,不再教书育人,你依旧可以在学校挂职,不用担心学校会解雇你。据说几年前曾经有人讨论过美国大学教授制度这种一劳永逸的方式是否合理,不过后来还是因为学者们反对的浪潮太过强烈而最后继续维持现行的制度了。
一劳便可永逸,但是这其中的一劳却并非那么容易。一个教授从开始被学校聘用,到拿到终身职位,一般要经理4-6年,而这4-6年就是他们最辛苦最用功的时期,当然也是他们对学生最push的时期。(push这个词是我刚刚跟开车的师兄学的,大概就是形象说明老板压榨的意思。)
我知道王新一定是提醒我要未雨绸缪,做好被压榨被折磨的准备。我感激地笑笑,并没有说话。“既来之,则安之“——这是我向来都十分认同的一句话。既然要求严格,那就好好干吧,反正除了读书,我也不知道自己还能够做些什么了。
车开到学校,师兄把我送到了学校的研究生宿舍。再来之前,我已经在网上填写了住宿申请,预定了房间,交了押金。而看着车停在了研究生宿舍门口的时候,我才听到另外两个中国学生说,这里的房租太贵,而他们都是和另外的中国人提前联系,一起合住到了校外,一个月可以省下二三百的美金。
临下车的时候,王新一副可怜我的口气:“宋峰,你怎么什么都没搞清楚,两眼一摸黑的就来了?我把msn留给你,你今后有什么事情就找我吧。”(后来我才知道,这小子就是个包打听,学校里发生的新闻他永远不可能是第二个知道的。)
我真的挺感激他的,尤其像他所说,我就是“两眼一抹黑”,在如此陌生的环境中,能有人这么主动的帮自己的忙,我心里多少有了些踏实的感觉:“好呀,这是我的msn,常联系。”
研究生宿舍虽然贵点,条件却是不错的。三室一厅的公寓,每个人都分到了一个独立的房间,厨房和洗手间是公用的。和我同住一个公寓的是一个日本的男生,和一个俄罗斯的男生。那个日本男孩瘦瘦小小的,看上去很安静,和我一样不太爱讲话。而那个俄罗斯男生人高马大,说起英语都带着俄语的卷舌音,听上去分外聒噪,偏他就是个爱吵闹的个性,住在一起没有两三天,已经听他从苏联解体分析到□□当政了。我很佩服自己是如何理解并敷衍着他说些无关紧要的话题的。
三天后,我的时差基本上倒过来了,而中间那个来机场接我们的师兄又带着我们三个去了一趟超市,买了些吃的和生活必需品。
今天是学校可以正式注册的日子,我和王新约好一起去办理了入学手续,领学生证和一些必要的资料,当然还一起去听了学院举办的新生入学讲座以及填写一些关于身份和工资收入的情况。
之所以要填写工资收入,是因为我们来的时候拿到的奖学金是助研形式的,这就等同于给老板打工领工资,既然这样就要填写合同上的合同工资,以便今后填写税表报税(美国的报税制度非常复杂,并且是拿的越多,越复杂。)。
做好了一切的入学准备和记录入册的工作,我和王新一起拿起地图,开始找食堂。我们两个很饿,中午就忙得没吃饭,到了现在已经是前心贴后心了。
“咱们去这个食堂吧,听他们说这个是学校最好的食堂。”王新指着地图之间一个位置说道。
“行。你带路吧。”我很庆幸自己到了第一天,就认识了这么个又热心又头脑清楚的人。
到了食堂,我们找了个空位坐下,才发现这里是自助形式的,吃的,喝的,自己拿。反正我们都饿了一天了,看到什么都是两眼冒着绿光,披萨,汉堡,墨西哥肉卷,沙拉,可乐,橙汁,咖啡,一圈下来,我们两个才恢复了点聊天的力气。
“宋峰你们老板找你了吗?”王新一边往咖啡里加糖一边问我。
“恩?没有。你们老板找你了?”。他的老板是个美国人,听他说是个有名的好好先生,从来不折磨学生,看到人都是笑脸相迎的。
“没有。不过我给他发了封信,告诉他我到了,我们约了周三上午见面。”他喝了一口咖啡,然后带着教育青少年儿童的口吻对我说道,“我跟你说,这要主动点。及时写信汇报,才能给老板留下好印象。”
“噢,好。那我回去就写。”我听的很认真。
回了宿舍,我第一件事情就是按照王新教我的,打开电脑,给教授写了封信。
Dear Professor Li,
I have arrived at the university. Do you have time for a meeting?
Best regards,
Feng.
发送的按钮点出去以后,我开始查看自己的其他邮箱。开启了msn,然后就蹦出一条最新的留言,是我妈的:宋峰,在那边注意多休息,别熬夜。
多休息,别熬夜——这句话我不知道听她说了多少遍,可是只有今天,身处异国他乡,我才忽然体会到了《游子吟》那首诗的真正含义。
为了这句“别熬夜”,我失眠了。
我忽然想起了从机场接我们到学校的路上,那个电子系的师兄说他来了美国5年都没回过家。而前面还有师兄师姐,都是7,8年没有回去过。我不知道自己是否也踏上和他们一样的道路,多年不归。
现在我就在曾经以为是远方的地方,想着回不去的家乡。盯着电脑屏幕,发呆。就被outlook忽然跳出的邮件提示惊醒。我连忙打开,一看,是老板的回信。
Hi Feng,
I am glad to hear from you. Can you come to my office 11am tomorrow morning?
Thanks,
Tony
这封信很短,但是除了看到明天11点去老板办公室见面等重要信息外,我还注意到了一堆无聊的事情。比如,他用了Hi,而不是Dear。他glad to hear from me,说明及时向老板汇报是对的,他结尾用了Thanks.而不是我会用的万能信件结尾:Best regards。还有他最后的落款,是Tony。这应该是他的英文名吧?原来他平常是用英文名的。而且,他写信用的是名字,而不是title+姓,是平易近人的意思吗?我知道在美国,大家都是称呼名字的,包括父母与子女之间甚至都是如此。既然是这样,我应该称呼他professor还是Tony? 除此之外,我还注意到一个细节,就是他回信的时候是凌晨2点半,原来熬夜的不止我一个人。
在想了一会儿之后,我决定还是叫他professor,毕竟中国人都讲究:礼多人不怪。于是,我开始回信。
Dear Professor Li,
Sure. I will go to your office at 11am tomorrow.
Thanks,
Feng
我也学着他用了thanks做结尾,发完信后我上了早上8点的闹钟,钻进了被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