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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第 4 章 初次约会 初次约会 ...

  •   我看到这里偷偷地笑了出来,可能是因为我的笑声,把姐姐吸引了过来,她好奇问我:“小玉,你的猪叫声能不能停停?”
      “姐,我告诉你吧!那幅画的主人,不是那个叫阿珍的女人,而是一个叫‘欧’的女孩!而且爷爷和这位‘欧’姑娘发生了很搞笑的事情。”我得意地告诉情姐。
      “奥,说给我听听!”情姐过来坐在我的一旁,把她那寸步不离的手机放入上衣口袋,点起一根女式香烟,要认真听我细说。
      我又把笔记本上的那些事情跟贾情姐说了一遍,贾情姐似乎觉得并不好笑,她吐了一口香烟,然后转移话题道:“小玉,你觉得去哪里拍婚纱照好呢?我一直犹豫是法国还是去意大利。”
      “在国内不好么?为什么非要去国外啊?国内的西藏和三亚都是拍婚纱的良好佳地啊!”
      “三亚和西藏,十个人之中有两个想去,去那里不是显得太通俗了么?”
      “你要独特的话,那就去爷爷之前到过的苗寨啊!”
      “那种山穷水恶的地方,有什么好拍的!你这小屁孩,也许还不懂,算了,我不和你商讨这个事了。”
      姐姐的电话响了,想必是她的男朋友打过来,于是她嘎达嘎达地穿着那一双高跟鞋走了。我知道,情姐对这种农村纯真的友谊或者爱情并不感兴趣,她追求的是现实的罗曼斯特。好东西总是要与人分享,于是我就想到了从小玩到大的拉米。拉米是一个回族女孩,她从小就跟随她的父母亲来北京漂泊,她们租的房子就在我家附近,房子很小,和大学宿舍略有一拼,他们一家人就挤在那小空间里。北京的房价越来越贵,而他们租的房子也越来越小。
      我电话跟拉米一讲,然后她就爽快地答应,约莫十分钟的时间,她就气喘吁吁地来到了我家门口敲门,还示意我不要继续偷看,而是要等她进来一起再看。因为天气炎热,加上一路上的飞奔,拉米瘦小的身子被汗水浸透。我给拉米倒了一盘凉水,要她先清洗掉自己身上的汗水,免得感冒了。拉米用脸帕在脸上随意抹了几下,然后就说可以了,他想快点看看我手上那宝贝。我把我之前看过的部分一五一十地跟拉米讲解,而拉米听了,时而难过,时而嬉笑,时而愤怒,看来她对爷爷的故事也颇为兴趣。我要拉米坐在我的一旁,然后我把书放在我们中间的空隙上,继续观看爷爷的笔记。
      后来的几个月,我都在使劲地学苗语。我发现,当你用心地做某件事情的时候,你就会特别来劲,而且也会学得比较快。苗语是和汉语同属于汉藏语系,它们句子的结构基本相同,所以学起来比较方便。例如汉语的“回家吃饭”,苗语可以说成“mu zui nou nia”,而且它们的每个词可以一一对应,就像汉语一样,只要记住其中的词,就可以用来造句了。在那样耳濡目染的环境,仅仅一个月的学习,我自己就听懂了很多苗语,只不过说得还是很别扭。
      如同老九所说的那样,活一熟练了之后,你能挑的东西就变得多起来,后来我就能和队里的其他男人挑一样重的东西,那时候才感觉自己活得有一点尊严。在我们干活很累的时候,大家就都会停下来休息,并进行一些娱乐活动。我们常常会围成一圈,然后有节目的人在里面表演。我已经忘记是我干活的第几天,我只记得那天是欧第一次去圈子里面唱苗歌。欧和另外一个女孩放下手中的镰刀,整理了一下衣服,就走进了那个众人围成的圈子。另外一个女孩长得也十分俊美,有两个小小的酒窝,笑起来特别迷人。我猜想,那或许是欧的妹妹——瑰,因为老九曾跟我描述过她的样子。她们站成一排,悄悄地交流了一会,然后就开始高声歌唱,她们的歌声很好听,婉转而悠长,回荡整个山谷;我并不知道曲子的意思,但是我不知道为何听着听着我的眼睛和其他人一样湿润了,或许动人的歌声都有这般魅力吧!歌声一停,周围就响起了掌声,而我也跟着随声附和,使劲地拍自己的手掌。后来我了解到,这边的苗歌一般以合唱居多,而苗歌也是年轻人表达爱慕的重要途径。苗歌和以前的汉乐府差不多,有一些专门的曲调,你在唱的时候只需要自己填歌词即可,而恰恰的感人之处不仅是你的嗓音要好,歌词也要作的妙。而苗族的歌词也很特别,和他们平时的聊天用语不一样,苗族的歌词比较深奥,就像我们的古文一样深奥而难学。苗歌分有很多种,有的在酒席上唱,有的在男女表达爱慕时唱,也有送别的歌曲等等。较为著名的苗歌则是剑河、台江一带的“苗族飞歌”,飞歌一般是女生合唱,因为曲调比较高,声音拉得很长,男生学起来很吃力,而且唱起来也没有女生的声音好听。
      每次去挑谷子的时候,只要听到欧她们的声音,身子就如同打了兴奋剂,干劲十足,完全感受不到半点疲惫。一次太阳高挂天空,于是大家都停下来歇息。那天欧和瑰两个人又走到大家坐着围成的圈子里面,交头接耳地讨论了一下,接着就放声歌唱了起来,歌声仍旧动听,听了能忽略天气带来的闷热,全身心地陶醉于声音之中。我旁边的妇女也跟着翻译给我听,她翻译的大部分内容我已经不记得,但有一句歌词却深深地烙印在我的脑海之中:哥哥你对我表白有什么用呢,喜欢我就把我迎娶回家。听到这里,我的心在碰碰地跳动,脸立刻变得很通红,我感觉这句歌词好像是故意唱给我听的。因为当初老九教我的那个“谢谢你”,说出去竟然变成了向“欧”表白,这让我无比的尴尬。当我环顾四周的时候,都发现好多男生因为听了他们的歌词而心花怒放,不言而喻,他们是多么想把欧她们迎娶回家。
      那天晚上,我回到家里面,把这件事跟老九讲了一遍,老九调侃我道:“人家可能喜欢上你咯,你还不快去把人家娶了。”
      “老九,你就别戏弄我了,都是你弄的好事!”我感觉陷入老九的狼套。
      “这不是好事吗?老实说,你这小子是不是喜欢人家?”老九像审问犯人一样问我。
      “我……”他这么一问,把我问住了,我也不知道我是不是喜欢欧,但是一提到这个欧,我的心就在砰砰跳动。
      “你不说就是默认咯?”老九的目光中充满着各种邪恶念头。
      我不知道怎么辩解,于是干脆懒得理老九。
      “喜欢她,现在就去找她约会啊!你不找她,别人就会去找她,到时候你就一点机会也没有咯。”
      “现在?大半夜的,人家不用休息吗?”
      “我们这边和女生约会都是在晚上,白天大家都在忙活路,哪有什么时间谈恋爱。”
      “你这屁也不是没有道理!但最主要的是我想好好跟欧解释一下,那纯属一个误会。”
      “到了她窗外的时候,你要唱苗歌,唱得好听了,也许她就会出来和你约会了。”
      “老九,你这不是成心拿我出丑?我一个汉人怎么会苗歌,而且苗歌深奥难懂,很多苗族同胞也不懂。”
      我的问题难倒了老九,他于是用手抓了那几个月没洗的乌黑发亮的头发在思索,突然眼睛一亮,叫道:“你试着喊她的名字看看。”我觉得老九撩妹有一套,在情场方面我得喊他叫师傅,毕竟人家曾撩到“阿珍”那样的女人,我想按着他的方法试一试。晚上约会总感觉怪怪的,总觉得自己像是做见不得人的勾当,而城市里面的恋爱则是光明正大,公园、景区白天牵手和搂抱的到处都是。但是不管如何,我得入乡随俗。
      我趁着暖暖的月光,蹑手蹑脚地来到了欧所住的吊脚楼外边,我发现有两个青年对着欧的房子唱苗歌,但他们的歌声听起来并不怎么样,如同牛在尖叫。一个女孩突然从屋子里面推开窗子骂道:“你们的苗歌唱得太难听了,而且歌词乱七八糟的,还不如不唱呢。”我定睛一看,原来那个有点刁蛮的姑娘是瑰。
      “那我们两个就不唱咯,你和你姐出来聊聊天呗!”那几个男孩傻笑道,感觉不知如何是好。
      “苗歌唱得不好也想约我们出来玩,休想!”话一说完,她立马就把窗子给关上了,接着那两个男生就扫兴地回去了。看到他们扫兴的样子,我于是也打算回去,因为我不会苗歌,猜想自己的结果可能会和他们一样。但是想了想,竟然来了,何尝不试试老九的法子。我在欧的门外叫她的名字:“欧,欧,欧……”我感觉自己像贼一样,鬼鬼祟祟,偷偷摸摸,样子十分猥琐。这种约会的方式,我很不习惯。我本来打算转身离开,哪里知道那木房子的大门打开了,走出来了一个女孩。我的心在碰碰跳动,我正在想——遇到欧的时候应该说什么,如何跟她解释那天的话不是有意的而是被老九所害。但走出来的并不是欧,而是瑰,她笑着对我说:“竟然有人胆子这么大,只喊姐姐的名字,不喊我的名字,原来是新来的汉人。”
      我用并不标准的苗语回答她:“我……我不是你想的那个意思……你姐在家吗?”
      “她在家又怎么着?不在家又怎么着?本姑娘陪你不高兴?”
      “我想告诉她个事,如果不在家就算了!”我显得很无奈。
      “你说吧,我替你转告她,她今晚确实不在家,去外婆那里去了。”
      我犹豫了一会儿才说:“算了吧,下次遇到她的时候再说。”
      “你怎么说话犹犹豫豫的,还像个男生吗?”
      “好吧,那我说……算了,不说了。”
      “你说。”
      “就是……就是……”我还是不好意思把那件事情说出来。
      “就是什么?”她用那双水灵灵的眼睛盯着我。
      “那歌词‘哥哥你对我表白有什么用呢,喜欢我就把我迎娶回家’是你姐填上去的吗?”我问她。
      “我填的,怎么了?”她自己显得很得意。
      “哦,我知道了。”我说完就想转身离开。
      “你这小子怎么话还没听完就想走呢?”瑰伸手拦住了我。
      “还有什么话没说完吗?”我停下了自己的脚步。
      “这句歌词啊,确实是作给你听的。”瑰走过来靠近了我,继续道,“我就说你们这些汉人啊,表白能不能分一下场合,在那么多人面前向我姐姐表白,这得让她多尴尬。”
      “我……我没有那个意思!”我极力辩解。
      “意思是你不喜欢我姐,然后还向她表白?”瑰质问我。
      “对……不对,不对!”我显得极其慌乱。
      “哎,原本还以为你是一个老老实实的人呢,我和姐姐都看错人了。”瑰摇着头,长长地叹了一口气。
      我费了好大的功夫才把事情的缘由给瑰讲了一遍,她听完后,似乎明白了什么,然后无趣地道:“看来你是不喜欢她,只是被老九套路了?”
      “没有。”
      “那就是喜欢咯?”
      “我……”
      “你回去吧,我明白你的意思了,我会跟我的姐说清楚的。”
      就这样,我和瑰道了别,我总感觉那天晚上我说错了什么,而自己也一个晚上不宁静。我真的不知道自己是不是有点喜欢欧,但是总觉得她能够给我一种朦朦胧胧、莫名其妙的感觉,倘若只要几天没有发现她的踪影,然后我的心情也会变得很凌乱,变得很焦虑,总感觉自己像是失去了什么——难道这就是所谓的喜欢么。
      之后的几个月农田里的活路基本上干完了,也就没有什么其他比较忙的活路,我和老九也分到了不少的粮食。趁着农闲之时,我打算带老九去城里面走走,顺便买买一些生活必需品,因为我发现老九的家里面实在没有什么像样的东西。我们选上县城赶场的时间,然后带上点现金,于是就朝着县城奔去。老九虽然右腿有点残疾,但是走起路来可快了,甚至有时候我都跟不上他。
      “老九,你认为阿珍还会回来吗?”我跟在老九后面问。
      “不会了,永远都不回来了。”老九有点沮丧。
      “难道你就没想再找一个吗?”我加快了步伐,使自己和老九走成一排。
      老九听了这句话,自嘲道:“我在我们村是出了名的懒,是出了名的败家子,而且右腿有点残疾,你说哪个会嫁给我呢?除非那个人真的很傻。”
      老九说得很有道理,但是又太过于悲观,我于是安慰老九说:“人懒可以变得勤快呀,你的右腿有点残疾,但是并不影响你干活呀,你看,你这不比我走得还要快吗?”
      老九听了我的话之后,欲说又止,然后转过头继续赶路,看得出他的心情十分复杂。
      “老九,我理解你的心情,你还是放不下阿珍。”我走过去搭起老九的肩,继续安慰道,“走吧,咋们不谈这个。”
      来到了县城,我和老九买了盐、味精、棉被和衣服等一些生活必需品,买完这些东西之后,口袋中所携带的现金却还剩有不少。我把两块钱给了老九,让他买自己喜欢的东西,我也斟酌着买一点其他东西,毕竟这里离县城比较远,农忙的时候就基本上没有什么时间来这里买物品了。县城很小,走一圈并不花多少的时间,走了几圈之后,我发现并没有自己喜欢的东西,感觉有点扫兴,只能说这个小县城能卖的东西实在太少。当走第三遍的时候,我发现西边的一个角落里有卖农禽畜的,我走过去,那个老板问我:“先生,买鸡吗?”
      “不,我想买兔子。”我用手指着鸡笼一旁的那兔子,兔子只有两只,而老板是卖鸡的,不知道他会不会把他手上仅剩的两只兔子卖给我。
      “兔子要比鸡贵一点,一块五一只,两只卖给你两块。”他耐心地解释道。
      “我只买一只啊,能不能便宜一点。”我感觉有点贵,因为在当地的县城一个馒头才两分钱。
      “先生,我告诉你,你买一只的话,留下的那一只肯定会很孤单,而带走的这一只也会很寂寞,就像人……”
      “你确定那两只一只是公的一只是母的吗?”
      “那当然!”老板左手右手分别提起那两只兔子,得意地道,“你看到没有,抓了耳朵之后,四肢一直跳动的是公的,安安稳稳的是母的,而且这公兔的头要比这母兔的头要大要圆……”
      于是我就把那两只兔子都买了下来,就像老板所说的,买一只的话,那一只肯定很孤单,留下的一只也会很寂寞。在离开之前,老板还给了我很多养兔子的嘱咐,但是我都没有放在心上。在即将回村的时候,我发现居然还有卖雨伞的,于是我打算买一把,因为南方的天气常年下雨,有一把雨伞倒是很方便。在村里,家里有雨伞的并不多,雨伞可算是一件奢移品。同时,我还顺便还买了一些白纸和铅笔,这样无聊的时候可以画画打发时间。而出乎我的意料的是,老九则是买了一个精致的鸟笼——里面还有一只鸟。老九告诉我他买的鸟叫画眉,叫声很动听,而且无聊的时候可以拿来和其他人养的画眉打斗。他买鸟花了两块钱,是一笔不小的数目,我十分不理解他的这种做法,因为就算喜欢鸟,我们完全可以自己做鸟笼,自己去抓画眉。但是老九跟我说,只有自己花钱了,那么你才觉得这种东西贵重,接下来也才会好好地珍惜它。
      回到家之后,时间还比较早,想到今天买了笔和纸等作画的工具,所以我打算画画打发时间。我拿出铅笔和纸,然后对老九说:“老九,你跟我说说阿珍长什么样子,我可以把她画出来的。”
      “去,你这老右讲话没有半句真话。”
      老九开始并不相信我能够把人画出来,但是见我画得有模有样,所以也愿意跟我描述阿珍的样子,而阿珍则是老九一辈子最喜欢的人,所以她长什么样子,有多少根头发,老九都记得一清二楚。
      “是不是这个样子?”
      “那眼睛有点小了”
      “这样呢?”
      “又大了点”
      ……
      就是这样,我劳教时候所作的第一幅画终于完成。我画完之后,老九并没有开心,反而很难过,他抱着画在哭泣。他说我画的画太像了,就感觉阿珍活生生地在里面一样,而我却跟他说,不是我画得好,而是你描述得很到位,我是按照你的描述来画的。
      我不知道为什么,我这时候想到的第一个人竟然是欧。我总感觉自己对她存在一些歉意,所以我很想当面跟她解释和道歉,因此那天晚上我决定去和欧说个清楚,并打算把我刚买的那把伞送给欧。我知道伞在我们汉族是很少送给别人的,因为它们的谐音是“散”,代表着分别和分散的意思,是非常不吉利,但是我已经不顾及那么多,因为一把伞在多雨的农村非常实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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