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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第二章 ...

  •   日上三竿过,苍煜自武场练刀而归。手下们已然习惯他脸上凭空多出的伤疤,只是恭敬地喊着将军。算算时间,沈怀一行人抵达大概就在这几日。

      果不其然,苍煜午膳的间隙,哨兵骑马而归。“报告将军,沈怀的车马已进入落霞镇,预计今日酉时就能到达。”

      苍煜勾起个笑,从腰间掏出一小包粉末,丢给手下。“去将这个下在井水里,今晚招待贵客。”

      “是,将军。”

      其实那并不是什么毒药,甚至还能算作一味补药。夏尤子,具有祛湿温里,活气提神之功效。普通人用此药,可短时间提升力量与速度,但会略感气喘。

      而落霞镇地处高原,空气稀薄,对于初来乍到者,这可就不是什么好东西了。

      苍煜心情不错,甚至还练起了毛笔字。笔体遒劲有力,一撇一捺似剑锋,静侯那人到来。

      入了秋的落霞镇日照时间极少,申时已经开始日落,沈怀抵达时,正好踩着最后一缕落日余晖。

      不远处有人在燃起油灯,沈怀翻身下马,行至营寨门口,摇响客铃。

      有士兵闻声赶来,举着火把。那火光往沈怀脸上一贴,冒冒失失,几乎都要烧到他的眉毛。沈怀身后的随从不禁纷纷发出嗤笑。只听那士兵操着浓重的地方口音,喊着。

      “唷,这不是沈大世子!我快快去请我们家将军!”

      他跑得太急,火把熄了。一片黑暗中,只听见一阵坚实的脚步声由远及近。

      那脚步该属于个身长九尺的男人,踩着粗糙的牛皮厚底,一下一下磕在北境独有的砂砾地上。沈怀凝神望着声音传来的方向,夜色中高大的轮廓逐渐浮现。半长马靴贴合紧实小腿,一只鹿皮酒囊摇晃于左腰,与右侧一把弯刀遥相呼应。宽阔胸膛线条刚毅,虎皮裘衣披于肩背,此时正拢着徐徐夜风,随着沉稳步伐,向沈怀逼近。

      这轮廓在沈怀两米外站定,是既礼貌又生分的距离。燃灯的小厮动作迟缓,几盏油灯的火光只堪堪照亮苍煜鬓角。可怖的刀伤在明灭交替中掩去这张面容的锋芒,只留下骇人的丑陋。

      沈怀只轻扫一眼,面色不改,俯身客气作揖。

      “在下沈怀,见过将军。”

      那人立在一匹黑骏马旁。这匹马苍煜是认识的,乃是沈怀的爱驹,唤作“雷霆”。

      “草民苍煜,见过世子。”

      沈怀拿出玉轴,客气说道。“将军过谦了,请接圣旨。”

      苍煜膝袍一掀,膝骨双双触地,虽是俯首跪着的姿势,气场仍旧强大。其余随从士兵见状,也跟着纷纷跪倒。

      夜风呼啸的山崖顶,最终只立着一个月白翩跹的年轻公子。无人可见,苍煜那双刻意压低的剑眉之下,墨眸如炬,正肆无忌惮地描摹着翻飞的月白袍内,一双笔直伫立的小腿。

      “奉天承运,皇帝诏曰……”

      苍煜头顶是那人清冷的声线,缓缓款款。伴着风穿胡杨的簌簌声响,他竟凭空听出些许喘息。

      那是繁星与夜露交织之时,烛火轻摇,月白色铺开满地,隐秘的低吟飞出窗棂。榻上的少年将脖颈后仰,拉伸出诱人的弧度。他将手覆在腿间低伏的头上,不自觉用了力。

      “再快一点......”

      那少年低语,却不是冷硬刻板的官腔。他似乎在呼唤谁的名字,然而虫鸣声噪,已然听不真切。窗内月华流泻,红浪翻滚,那双紧闭的美目上睫羽轻颤,一起一承之间,不知今夕何夕。

      “...念其功德,封为“抚远将军”,授金银,予锦缎,赐良田。”

      少年眼尾泛红,双臂揽过身下人的后背,拥他入怀。喘息逐渐消匿于磨合的唇齿之间,那少年又低头附在他耳畔,苍煜这回听得真切了,他分明——

      分明,是在唤“阿月”。

      “...邀其回京觐见,赴天子寿宴,共享太平盛世。钦此。”

      两种声线渐渐重叠,苍煜回神,任由目光顺着那双小腿向上。纯净的月白在夜风中凝固那人的模样。身段颀长,迎风而立,眉宇间是少年挡不住的风发意气。

      他在千人俯首的中央沉静地站着,桀骜中,偏又带一点冷。一把银剑于他腰间悬挂,天上圆月,不及眼前颜色。

      只见那人迈开步履,朝他走过来。

      “将军,请接旨吧。”

      苍煜收了目光,颔首接过圣旨。起身时四目交错,记忆中少年的眉眼,与眼前人忽而重合。

      长平眉,桃花目,挺鼻薄唇。墨黑的发规整束在头顶,冷玉冠衬着白皙肤色,熠熠生辉。二人间的距离近到有些暧昧,沈怀似乎感受到了他炽热的目光,退开半步。

      “抚远将军。”

      这一声称谓恰到好处地隔开了彼此的距离。苍煜爽朗一笑,就当无事发生。

      “世子远道而来,不如,在鄙舍休息几日再走?”

      沈怀身后,一个身着黑色战铠的男人上前,对其耳语。沈怀思量几许后开口。

      “按计划,我们应在落霞镇修整三日再返程。不过既然将军有意,沈怀就恭敬不如从命了。”

      “哈哈哈,爽快!叫弟兄们把好酒好菜都端上来,我与沈世子一见如故,今夜不醉不归!”

      苍煜身后士兵纷纷起哄,沈怀便迎着这喧嚣热闹进了寨子。苍煜在前领路,将沈怀一行人带至早已准备好的厢房中。

      趁着下人们备菜的空当,沈怀打了盆水,在房内简单洗沐。一阵敲门声响起,沈怀用方巾拭干脸上水迹,墨发在脑后简单挽成个结。

      “进。”

      门外是一身黑色铠甲的男人,进门后,四察无人,才将房门紧闭。

      “世子,刚刚又去确认了一遍,落霞镇上的客栈均是一间房也不剩了。探子打听到,许是世子盛名远扬,这方圆百里的姑娘家,都...”

      男人垂下头,适当地止住了话头。

      “荒唐!”

      沈怀将沾了水的方巾甩在桃木方桌上,平眉蹙起,下意识握住剑柄。

      “这北部蛮夷之地,半月前连京城沈氏都不知道,怎的这短短数日,我沈怀的名姓就会传遍大街小巷?!”

      沈怀想到来路上的种种艰辛,握剑的手不禁青筋微跳。

      “定是有人在背后推波助澜。靳岸,给我去查!”

      说到这沈怀的传闻,事可化大,也可化小。

      一月前,沈怀自京城出发,刚路过断鸿关时,就有小姑娘追着车队跑。

      起先沈怀并未在意,只当是少数的爱慕者。谁知越接近北境,这现象就越变本加厉。沈怀所乘车马,所住客栈,所到酒肆,无一幸免。每日被豆蔻芳华的姑娘们簇拥,在阵阵娇羞笑声中品茶用膳,身体一向康健的沈世子愣是被笑出了偏头痛。

      而沈家的侍卫们又偏偏不懂得如何应付姑娘家,打也打不得,骂也骂不得。每当路过城镇,车队便要被迫接受各种各样的花草和香囊洗礼。久而久之,民间竟流传出一个词语——掷花击沈。

      这一路上,沈怀最初还是骑马的。后来,就算在车轿里,他也是如坐针毡,寝食难安。

      派探子去查,才知大街小巷正流传着“沈氏公子,风华无双“的传闻。而目睹过沈怀真容的女子们,一传十,十传百,添油加醋,无所不用其极,更是将沈怀的容貌传得神乎其神。

      这放在旁人身上,或许也算不得什么大事,还能顺手捞几个美人儿,一醉温柔乡。但沈怀是个断袖。

      这问题就大了。

      沈怀此时便是咬牙切齿,有力无处使,有苦说不出。靳岸深知其中原委,一声叹息。

      “愣着做什么,三天内查不出点蛛丝马迹,你就不用跟我回去了!”

      沈怀一挥袖,差点一口气上不来。

      “世子,这......实在是查无可查。姑娘们的传闻,有时候吧,说传开就传开了......”

      靳岸瞧着沈怀脸色,又小声加上一句。

      “况且,她们传的也着实不假。”

      沈怀扶额,当即觉得偏头痛又加重了几分。正在这时,有下人来敲门。

      “世子大人,晚宴已备好了。就等着您过去呢。”

      “嗯,知道了。”

      沈怀应下,斜晲一眼恭恭敬敬立在一旁的男人,起身跨门而出。靳岸大气也不敢呼,小心翼翼跟在沈怀身后,赶赴宴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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