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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鹿鼎记 没有教堂, ...

  •   没有教堂,只有商场,没有英雄,只有雅痞,神圣与理想都有已坠落,唯有鸡毛蒜皮的琐碎,纠缠于平凡乏味的人生。
      有人这样形容我们这个时代。
      金庸在六十年代末写出《鹿鼎记》,在大英雄萧峰的穷途末路之后,写出一个小流氓韦小宝的飞黄腾达,用现实的庸俗完全击垮了理想的神圣。对时代的预知,令人钦佩。
      我喜欢韦小宝的原因,在于他解构了理想与神圣。从某一方面来说,理想与神圣,包括诸如英雄啊、天堂啊、崇高啊之类的东西,都算作童话一类,属于人的“童真年代”。在幼稚无知的岁月里,人不具有成年人的智慧与心理承受力去理解和包容现实的残酷与污秽,所以要创造一个“童话”来欺骗自己、麻醉自己,设下一个“天堂”,现实中种种的痛苦与不如意就比较容易去忍受了。
      韦小宝揭穿了这个童话——这个谎言,他告诉人们,没有天堂,也没有理想、神圣、英雄、崇高,什么也没有,美好的东西都是虚构的,只有卑鄙与污秽才能在现实中生存并兴旺发达。
      我把韦小宝与郭靖(本来应该是萧峰的,不过我不喜欢萧峰)视作对立的两面,一个是现实中的成功者,却肯定会被理想所唾弃,一个是理想中的英雄,却肯定会在现实中被淘汰(现在没人喜欢郭靖,就是证明)。
      郭靖和韦小宝,两个人物都让我在喜欢中掺杂着厌恶。不过喜欢与厌恶是截然相反的。我在心灵中喜欢郭靖,厌恶韦小宝,却在现实感情中的喜欢韦小宝而厌恶郭靖。
      金庸在自己的小说中,一步步地在探讨“侠义”与“功业”的价值,令狐冲之后,“功业”彻底失去了意义,萧峰之后,“侠义”也就没有了价值。金庸拿出韦小宝,对“中国传统文化价值”进行了深刻的讽刺与解构。这样一个不学无术、厚颜无耻的小痞子,居然能够从江湖到朝廷、从宫闱到反叛、从中国到海外,无往而不利,屡建奇功。这一人物就像牌九里的“至尊宝”一样,在现实人生的赌场上处处“通吃通杀”。有人归结:韦小宝是一个赌品较差、赌技颇高,赌运极好的大赌棍。如此而已。
      韦小宝是中国传统文化畸形产物,他的越成功,说明这个文化的越变态。中国传统文化关于仁义道德、忠孝廉耻等所有的门面点缀,都在这一人物志得意满的笑声中坍塌崩溃、灰飞烟灭。
      金庸的《鹿鼎记》是好得没说话的,一边忍着恶心,一边还要看。这种恶心,不是作者无意识而读者自己感到的,恰恰相反,正是作者有意传递给读者的。金庸写出了《鹿》之后,我才觉得他直到现在,也不过时。相对来说,琼瑶就撑不了多久。当然,琼瑶和金庸根本没有可比性。
      《鹿鼎记》被拍成电视电影后,不知为什么,感觉与小说本意总不太对头。韦小宝被塑造成了一个“平民英雄”,不说英雄吧,至少是一种被众人所羡慕的“偶像”,小说本身所具有的反思批判意义在这种热烈的羡慕与追捧,完全变了味。
      我不知道是中国文化并不具有“内省”功能,还是大家活得太辛苦太悲哀?金庸在小说中本来就是挖苦讽刺中国文化的“是非黑白颠倒”,而在现实中,对韦小宝这一人物的观感,又进一步论证了这件事实:所有一切只能以“成败论英雄”,只要“成功”了,就能得到世人的羡慕佩服,而不管这种“成功”是如何成就的。
      我在前面挖苦了“理想”与“神圣”。不过是这样的,如果因“理想”与“神圣”使人看不清现实的残酷与污秽,使人在现实中变得麻木,那这种人心智就还不成熟,而如果一个人全盘否定所有的“理想”与“神圣”,那这人就烂透了,这样的人,这样的人生,只能是活于泥淖中,像只猪。
      这样说,不知是不是太刻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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