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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第 4 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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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繁杂且又单调的一片嗡嗡声中,那声警察来了显得格外突兀。
朝厌只觉得自己浑身上下都是痛的。
不同于劳累以后的疲惫,肌肉酸胀,这次是伤口的肿胀,淤青的肆虐,还有身上传来的痛感,伴随着被火灼烧的炽热。
朝厌抬起头,就算是受了伤,他的眼神还是一如既往的犀利,透着一股狠劲,像一匹狼。
在视角有限的范围内,他看到了一根木棍,以及握着木棍的一只手,修长漂亮。
看着那只手,朝厌开始浮想联翩。那只手的主人绝对是个美人,气质脱俗。
这样的人可不比小花好看?
——嘶,疼。
在挨打的情况下,还能想这些东西,朝厌简直想狠狠骂自己一通,真是色/欲熏心了。
小花是谁?
小花是工地卖盒饭的,领头打他的那个人很喜欢她。
在朝厌看来,小花长相一般,唯一能说道说道的就是皮肤很白,笑起来的时候眉眼弯弯讨人喜欢,小花总会在暗处偷偷地看着朝厌,却在他察觉并看过来的时候,刻意闪躲视线。
小花对他的心思可谓是昭然若揭。
但朝厌却对小花没这个想法,他可以摸着自己的良心保证,但是眼前的那些人不相信,还因为这件事,把他堵在小巷子里追着打。
——一切都源于小花红着脸,提出要免费给他盒饭吃。
朝厌拒绝了,麻烦并没有因为这次拒绝而消失,反倒是随之而来。
“少跟小花眉来眼去,小花是我的,你不过就是仗着自己有一张好脸而已,小白脸,要靠女人才能吃上软饭的家伙。”
“我这辈子,最讨厌两种人,一种是小白脸,还有一种,习惯性拿鼻孔看人,总爱瞧不起人的人,这两种你都占了。”
伴随话语声落下的,是拳拳到肉的拳头,一下又一下,挺狠,朝厌很快就感受到了内脏被挤压,然后又被不断冲击。
很痛,但是藏在骨子里的自尊让朝厌越发倔强地昂着头,他不肯服输,甚至还不忘记还嘴。
“小花是谁?不记得她。”
“我现在只知道,有个失败的男人在另一个男人身上发泄怒火,还是一对多,真是不要脸。”
朝厌的嘴硬就如同火上浇油,拳头,辱骂只会越来越剧烈,带来的疼痛感,也是一波胜过一波。
而现在,一切都结束了。
把人堵在小巷子里打……这明显就是不合法的行为,要是没人看见也就算了,这里是条死路,没人会来这里,自然,也没人会看到刚才发生的那一幕。
打人的那群畜生更是不用说了,疯了他们才会把这件事捅出去。
朝厌松了一口气,心想,自己的面子算是保住了,然后,他又感到可惜,可惜了这么一份工资不错的工作。
要是想避开那群疯狗,不跟他们碰面,工作肯定是不能接着往下干了。
混混这种东西,对于警察的恐惧,是印刻在骨子里的,就像是老鼠见到猫,光是看一眼忍不住颤抖,害怕,吓得屁滚尿流。
一群仗势欺人的软蛋。
“妈的,哪个喜欢多管闲事的人?我们先放过他。”说完,他狠狠地瞪了朝厌一眼,“有什么帐以后再跟他算!”
一群人浩浩荡荡地走了。
朝厌突然很担心那个帮了自己的人会因此惹上麻烦。
这种担心,在那群人骂骂咧咧在小巷子到处找起来的时候,达到了顶峰,幸好,他们一无所获,又骂骂咧咧地走了。
——只有那根棍子,还留在地上,之前握着它的人还算机灵,为了暂时地保全自己跑了,将这根木棍留在了原地。
朝厌半蹲在地上,深呼吸调整着自己糟糕的状态,终于他觉得自己恢复的差不多了,于是起身,踉踉跄跄地走出来这个小巷子。
身上是臭烘烘的,原本干净的衣服上,也已经沾满了湿哒哒,黏糊糊的,质地宛若泥浆,却比泥浆臭上千百倍的东西。
朝厌起身,扶着墙壁往外走。
可能是觉得小巷子里已经没有了打斗的动静,那只手依旧伸了进来,目标准确地去够那根棍子,小半个身子还探进了巷子里,唯独脸被墙壁挡住了。
朝暮白这次来,主要是为了毁尸灭迹,将那根木棒拿走的。
有人!
朝厌心中警铃大作。
“艹,千万别过来。”朝厌小声地嘟囔着。
这句话被朝暮白听到了,他赶紧把手缩回来。
小巷子里只剩下他一个人了。
莫大的孤独涌来。
朝厌并不是那种需要人陪着的人,相反,他很享受一个人待着的快乐,但是唯独这一次,他感受到了难得的空虚。
——可能是自己受着伤的缘故,迫切地想要从其他人身上获得一些安慰。
朝厌忽略了这点小小的异样,靠在墙上喘着粗气,过了几分钟,他又扶墙,慢吞吞地走起路来,差点自己没绊着自己,比八十岁的老头子还不如,至少他们走的还是直线,而朝厌走得歪歪扭扭的。
视线往下,朝暮白看到他衣着凌乱,身上满是泥点子。
真惨啊!
以一个旁观者的角度,看着“自己”这么惨,多少也会升起同情的心理。
朝暮白从口袋里摸了摸,摸出一张随身携带的手帕,看上去已经有了不少年岁了,被洗地发白,但是正因如此,格外柔软,还带着一股香味。
他看着无比狼狈地朝厌,想了一会儿,将自己的手帕扔了过去,想要让他擦擦脸。
“拿着吧,给你用来擦东西。”
距离很近。
朝暮白估摸着朝厌是可以捞到它的。
手帕在空中飘着。
朝厌一抬头,视线就被那抹白色所吸引了。
他还没走……?!
还跟我说话了?
声音还挺好听的,比小花好听多了。
千万种思绪在朝暮白脑子里涌动。
身体比他的思维更快一步。
朝厌脑子里还在胡思乱想一些什么东西,双腿却很诚实地积蓄力量,然后一跃而起,手一伸,指尖上便挂上了一条柔软的布制品——一条手帕,软软的,带着香,最主要的是白,白到晃眼,干干净净,和这个巷子形成了鲜明对比。
朝厌不忍让其染上其他的颜色和味道,于是便把手帕塞进了口袋里,手则是胡乱地抹了两把脸。
帕子给他了,但是那个人并没有出现。
这正对了朝厌的心思,他也不知道该怎么用这样的形象,去面对一个算是他救命恩人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