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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壹 ...

  •   4.
      我一直认为,真正的青春要从十六岁踏入高中校门开始算。而三年前,我黄金时代的第一天,我就认识了刘连。
      新生报到那天,王哥——我们的语文老师,也是班主任——点名,挨个介绍认识。刘连名字在我前边,站起来还没等说话,王哥抢先道:“咦,你叫刘连?”我记得他推了推眼镜,因为眼镜的反光正好刺到我,“——这有个同学叫王返。”他从花名册里抬起头来,“哎,要不你俩去坐一桌吧,这样下次我上课点名,就能直接连起来叫:流连忘返!”
      台下有人在笑。刘连四下看了看,我隔着四排同学和他抬了抬胳膊示意,他就拎着包坐过来。王哥喊出下一个名字。我那时中二得可以,斜靠在墙上,凹出一个自觉很帅的姿势,向他伸出手:“王返。”
      他很配合地和我握手,一脸严肃,张嘴时却漏出了一点笑意:“刘连——说反了。”
      我没反应过来:“什么?”
      “应该我先来。”他解释道,“流连。”
      我领会了他的意思,笑起来:“忘返。”
      我们在嘈杂的背景音里低低地笑出声。间隙里我抬眼看向他,那只是一个再普通不过的注视,它会发生在每两个相遇的陌生人之间。但就是这样平凡的一眼,永恒地刻进我的大脑皮层里,刘连双眼皮的走向、弯起的眼角的弧度、眼瞳反射的光的位置,每一样都被清晰地封存进我的记忆里,让我无法模糊或者忘记它。
      就像我绝无可能忘记刘连一样。
      有朝阳从窗格射进来,洒到我们相握的两只手上,我垂下眼,看到烙印一般的一片光斑。
      九月初的阳光好灿烂。我真的在那块阳光里,流连忘返好多年。

      5.

      故事的开端看起来我和刘连好像很相合,但实际上我花了很长时间才和他真正相熟起来。刘连这个人,就像他那仿佛拿黑笔描出来的深眼褶,人人都有,本质上也和别人没有不同,但他那一份太过明晰和浓重,一打眼看过去必定先被它吸引目光,因此就让人感到突兀。只是这种突兀不让人反感,而是有一种微妙的吸引力。他像所有男高中生一样蓬勃,但身上总像是压着点什么——也许作为他美丽双眼皮的代价,那深得离谱的眼褶里折叠起来了格外多的阴影,让他笑起来也不够畅快,跑起来也不够轻盈。直到他摔断脚前,我们关系的亲密程度,只允许我能节节课厚着脸借他尺子,而他把尺子递过来时顺带一句“无尺之徒”。
      二零一一年十一月十六号,一个阴天的星期三,我永远记得这个日期。那天他没来上课,中午放了学我去问王哥,王哥说他请了病假。我自觉不能白借他几十回尺子,总得有来有往以表我是个知恩图报的人,于是躲到厕所给他打电话。
      响了十来声,几乎是自动挂断的前一秒,他那边才接了。我问他怎么了,他沉默半晌,说,脚摔断了。
      我没从那段长长的空白里捕捉到信息,只问他:啊?严重吗?
      他又沉默一会儿。说,还好。
      啊,我应了一声,不知道是不是该安慰他。这下换我沉默片刻,最后问,那你得在家休挺长时间?你课咋办?
      他声音闷闷的:不,我不太想在家……
      我这时才迟钝地察觉出他心情过于不好。我试图安慰他:你要得请假也没事儿,笔记我帮你整也行……算了,别,我这字你也指定瞧不上,那我给你借班长的笔记吧。作业,作业的话我给你捎回去?你家住哪?我自己骑车回家,挺方便的。
      我絮絮叨叨说了一堆,厕所里人都走光了,窗子没纱窗,一片落叶停到窗棂上。预备铃响了,听筒里传来短促的一声气音,似乎是刘连笑了。他再开口时语调忽然轻快起来:不用,你快去上课吧。我明天就回去。
      我给他这转变弄愣了一下,他又催我,快去吧,这节是张老头的课,去晚了他得拿三角板钉你在门框上。
      我被他逗笑了,也有点焦急起来,边匆忙和他说了那明天见,挂断前他又叫住我——笔袋我没拿,尺子就在里头。
      哎,成,感谢您嘞,脚断了还想着我这个“无尺之徒”。我笑着回他,没再听下文,五十米冲刺,卡着上课铃闯进班里,于是张老头那三角板逃过了被扎上门框的命运。

      6.

      我拿着班门钥匙管着开门,所以早上到校很早,一般王哥进班前十五分钟都是我的早点时光。结果这次刘连比我还要早,我大老远就看到他拄着双拐靠在门上,深秋里满头大汗。我急忙开了门扶他进去,“你怎么热成这样?”
      他艰难地坐下去:“我走过来的。”
      “卧槽?”我大惊,差点咬到自己舌头,“你就这么拄着双拐自己跳过来的?”我瞠目结舌,对人类挑战不可能的极限又上升了一个层面,“你他妈属袋鼠的?”
      我知道刘连家和我家大致在一个范围,我骑车飞行都要飞二十分钟,他一个半残疾人,挪动过来,这得是几点起的……
      “身残志坚。”我由衷地给他竖大拇指,“刘连,连哥,真的牛逼。”
      搁平时,他怎样也会再和我闹几句,可现在他却一句话没接,眼睛垂到我桌上的早餐袋上,又是昨天电话里那样无厘头的沉默。我一头雾水,难道他除了脚,脑子也摔坏了?
      我突然福至心灵:“……你家里人怎么不送你?”
      他抬头看我一眼,那厚重的沉默几乎漫上他眼睛:“没时间。”
      到此时,我再大条也懂了,他家里不太和谐。我不感同身受但很理解地搭上他肩膀,把早餐袋推过去:“你吃早饭了没?”
      他惊讶地看向我,眼里那层厚雾顷刻间散去,他又像在昨天电话里我听到的那样笑起来,说:“没。”
      我打开袋子,里面热腾腾的水汽扑我俩一脸:“来,我滴水之恩当涌泉相报,无尺之徒请你吃早餐。”

      7.

      从那天晚上开始,我开始载刘连回家。我们走读生少上一节晚自习,九点二十放学。我和刘连推着我的小破车,从水泄不通的人群与车群里昂首挺胸走出来——骑自行车就是这点爽,不需要挤在人群里找家长,蹬上车就能乘着风起飞。
      头一天晚上刘连还有点不好意思,觉得麻烦我。我倒无所谓,我爹娘并不在乎我几点到家,车后座上载着空气还是男生女生——只要我人和车都能在十二点前平平安安到家就行,毕竟这俩都是我妈的,尤其是后者,据说是当年我爸带过我妈的“爱情之车”,忍痛割爱借给我骑,论重要程度我估计还比不上它。
      再者,从刘连那长久的沉默里我能猜个模糊,想来他并不太想回家,也没有人在意他什么时候回家。
      于是周日到周五,每晚九点二十,风雨无阻,我带着刘连悠哉悠哉兜四十分钟的风,先送他回家,我再骑一个路口,回家睡觉。
      我那时骑车喜欢戴耳机。倒不一定放歌,可能单纯觉得这样子很拽很炫酷,非常适合十六岁中二的我。刘连自从坐上我后座,戳了我无数次后背警告我骑车戴耳机很危险,他没有和我一起葬身汽车底的打算。我啐他,让他想点好,“你这不坐我后头吗,有车嘀喇叭你听到提醒我不就好?”我这样回他。
      确实是我占理,因为他没一次能反驳我。但他有时候会大声背《出师表》、背《滕王阁序》、背《阿房宫赋》,或者罗斯福新政的意义、二战里是谁在哪个地方登了陆来恶心我——除去上课,其它时刻用这些冗杂的文字嘈杂我的人,一般不是我死,就是他死。
      但刘连还是个伤员,我作为有极高道德修养的新时代好少年,中学生守则规定我不能对老弱病残动手。
      于是我只能把耳机里的陈奕迅调大音量。
      有一回他说话,陈奕迅正在我耳边3D环绕着开演唱会,没听到,他探过来手摘我耳机。
      “你听啥呢,我问你物理作业你也不回。”
      “我没听见。”我说,逃避第一个问题。
      我那时很爱陈奕迅——到现在也是。好像不管是什么,爱得越深越不想和人分享,不管是甘甜还是酸苦,都得闷在心里,浸烂身体里每一块肉。一一年的十六岁高中生,每个人都要多多少少听些陈奕迅,但我已经做不到主动和别人提到我所爱的东西了。不仅仅是因为过于深爱它,更是我有过先例了,我不敢了。
      但刘连不一样,刘连是主动摘过我耳机,我是被迫共享。然而他刚塞上耳机,就惊喜地要从后座跳起来——如果他脚没伤,我相信他是会的。他一激动下手就没轻没重,一巴掌拍在我背上,我车把差点没稳住:“《富士山下》——我靠,你也听陈奕迅?!”
      “听啊,我当然听。”刘连那一掌拍的,我切身体会到他确实也很爱陈奕迅。车蹬起来好像都轻了些,那些不愿与人分享的喜爱化成欢快的风从我喉中自己飞出去,“谁都只得那双手,靠拥抱亦难任你拥有——”
      “要拥有必先懂失去怎接受——”他立即和了一句,又笑出声来,“你发音好不标准。”
      “靠,你有脸说我?——哦,你普通话确实很标准,我还以为我在听《爱情转移》。”
      他在后座笑骂一声,拿他那拐捅我肋下,疼得我差点脱把。我迎风大骂,他笑得震耳欲聋。我摇摇晃晃骑着车,突然意识到,那是我认识刘连以来他笑得最开心的一次。我从那时才真正意识到,刘连也和我一般大,十六岁,刚刚开始他的黄金时代。
      刚刚开始刘连与王返的,黄金时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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