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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那时候,我生平第一次觉得自己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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往事不堪回首,但我还是想说说我跟冯远那段无疾而终的恋情。
冯远是我前男友,因为门牙比别人的大两个Size,所以人送外号“冯兔子”。
我们是在大学认识的。冯远比我高一级,念计算机专业。我比他矮一级,念文秘专业。听上去像一段纯洁校园之恋的前奏,但我们的故事远没有那么纯情。
冯远当时有女朋友,是我的同班同学,也是我的室友,叫刘爱凤。
刘爱凤名字土,但人长得美。曼妙的身姿,姣好的面容,优雅的气质,不凡的谈吐。我虽出身天府之国,长得不算丑,但跟刘爱凤比起来,我浑身上下就没有哪个地方能胜人一筹。
据刘爱凤说,冯远跟她是青梅竹马,两人的恋情从初中就开始了,一直持续到大学,并且打算毕业后结婚。我们同宿舍的姐妹几个听了,没有不羡慕嫉妒恨的。
只是平心而论,我觉得冯远配不上刘爱凤。刘爱凤是个仙女,冯远不过是个凡夫俗子罢了。
那时候我也有个小男友,叫魏志康,家境特殷实,就是长得不好,瘦骨嶙峋,尖嘴猴腮,像只老鼠。
当初面对魏志康的追求,我原是严词拒绝的。很不要脸地说,我那时还是个纯情少女,像现在的姜沁雯一样爱看韩剧,并被剧里的男主角迷得七荤八素,幻想自己有一天也能被一个高大帅气的男子拥入怀中,做着不切实际的春梦,哪会看上魏志康那样儿的呀!
但魏志康莫名其妙地看上了我,找机会献殷勤,送花,送吃的,还要请我看电影。大概持续了一个月吧,我接受了魏志康的追求。
你可能认为是魏志康的诚意与坚持感动了我,其实不是。而是魏志康送我的那种夹心小面包忒好吃了,我难抵美食诱惑,才接受了他的追求。魏志康说只要我答应跟他谈恋爱,他就天天给我买夹心小面包吃。
我信了他的话,只是没想到这种以物质为基础的恋情仅维持了两个月便草草收场。
魏志康到底是男人,确定关系不到一星期就想跟我展开身体上的亲密交流。这种事放到现在没什么,以前我可接受不了。尽管他给我买的夹心小面包很好吃,那也不值得我以身相许啊!
后来,魏志康见我执意不从,提出跟我分手。我说分手就分手,反正我也没吃什么亏。魏志康居然哭哭啼啼地说:“原来你从来都没喜欢过我……”
如果说我这辈子做过什么亏心事儿,也只有答应跟魏志康谈恋爱,骗吃骗喝这一件吧!
我曾做过深刻的自我检讨,向党,向政府,向人民群众发过毒誓,我范彤以后绝不会再干这种不道德的事儿。
从此,我的爱情观也变了。恋爱要以结婚为目的,不能以吃喝为目的。
很快熬到毕业,我浑浑噩噩地进入社会遭受无情的毒打。前后换了几份工作,都不如意,最后还是托关系,落在了目前这家广告公司。正是在我入职广告公司的那一年,我又遇见了冯远。
我那时跟姜沁雯、韩翠菊认识不久,跟丁皓是死党。那天是周末,我和丁皓去吃烤串,与冯远不期而遇。冯远西装革履,跟同事到王府井吃东西,看上去特滑稽。
冯远先看到我,跟我打招呼。我当时正在啃鸡翅,抬头见他呲着两颗大门牙,笑眯眯地看我。我抹掉嘴上的油,问他怎么在这儿。他说他在附近工作,中午跟同事出来吃东西。我假客气,问他要不要加入我们。他摆手,问丁皓是不是我男朋友。我还没开口,丁皓就替我回答:“我是他姐妹儿!”
冯远冲丁皓笑,又问我要不要加个微信,改天出来一起吃个饭。我掏出手机说好,毕业后我还没见过刘爱凤呢!
话虽如此,我倒不认为冯远会约我吃饭。客套话嘛,谁都会说。可是过了两天,冯远居然真得约我吃饭。我猜他可能是把遇见我的事告诉了刘爱凤,刘爱凤想约我聚一聚。
正如我所说,毕业后我就没见过刘爱凤。尝试过联系她,没联系上。这也没什么大不了。人进入社会后毕竟跟在学校不一样,经历不同,圈子不同,曾经再要好的姐妹,关系也淡了。
我那时几乎把刘爱凤彻底抛在脑后了,她突然冒出来,让我有点儿不知所措。为了不在人家面前太寒碜,我让丁皓帮我捯饬一番再去赴约。没想到当我到达餐厅时,刘爱凤没有如约出现,只冯远一个人坐在那里。
我松了口气,大大方方地走过去,问冯远冯太太怎么没来。冯远问我哪个冯太太,我说还有哪个冯太太,你老婆,刘爱凤呀!冯远恍然,说他跟刘爱凤早就分手了。
我很意外。之前刘爱凤明明说她跟冯远毕业后就结婚,怎么会分手了呢?尽管心里好奇,但这毕竟是人家隐私,人家没有要说的意思,我自然不方便问。
我们点了菜,边吃边聊。本以为跟一个同学的前男友没啥好聊的,但冯远妙语连珠,逗得我哈哈大笑。快吃完时,冯远问我有没有男朋友。我反问他看我像有男朋友的人吗,他说他看不出来,但希望我没男朋友。
我一开始觉得这事儿很怪,人家毕竟是我同学兼室友的前男友,我们的关系就在这儿了,我应该保持清醒理智。但后来约了几次饭,我不知不觉地意乱情迷起来。
冯远向我表明他的意思,问我要不要跟他谈个恋爱。我甚至没把他的话在脑子里过一遍,就跟他确定了恋爱关系。
现在回头想想,我当时的决定可能鲁莽草率了些。但在当时,我真觉得我跟冯远是天作之合。
那时候,我还不觉得爱情像韩翠菊说的那样是个狗屁不通的玩意儿。那时候,我觉得爱情是一首诗,一支歌,是这世界上所有矫情的东西。
我嗜睡如命,有时候连闹钟都叫不起来。之前跟人合租,每天上班落在人家后面。跟冯远同居后,他每天早上六点半准时像大公鸡一样在我耳边打鸣,叫我起来吃早餐。
周末休息,冯远撅着屁股擦地板,我窝在沙发上看《破产姐妹》。等他爬到沙发下面时,我俯身扒下他的短裤,在他白花花的屁股蛋子上拍一巴掌。他细声尖叫:“啊,打得我好爽!来,再来一下。”我再使劲拍他一巴掌,他翻身坐下来,一脸怒容,“你也真下得了手!”
我们逛街、看电影。我给自己买衣服,顺便给冯远买几双袜子。我怀疑他的脚是不是长刺,袜子穿不了一星期便浑身是伤。作为回馈,冯远帮我涂脚趾甲油,边涂边往我脚上吹凉气。
平心而论,我觉得我们这小日子过得挺滋润。虽然没什么钱,但穷人有穷人的乐法。经过长时间的考验,我也觉得冯远是个可以托付终身的对象,理所当然地萌生了结婚的念头。
姜沁雯、韩翠菊和丁皓都说我是结婚狂,但我真得不是。我只是觉得既然找对了人,那就应该结婚啊!不然等他出轨,你闪他一巴掌,再让他哭着求你原谅吗?
当然,确定结婚之前肯定要征得父母同意。虽说我这人生在新社会,长在红旗下,但骨子里我还是挺传统的。我拥护自由恋爱,但在择婿方面,我还是挺顺从父母意见的。父母觉得好,那肯定是好。父母觉得不好,那这人肯定有问题。
我把我的想法告诉冯远,冯远考虑了一下,给了我肯定的答复。
接下来就是筹备父母见面。我爸年初闪了腰,在家里没治好,打算年末来北京看看。我想可以借此机会让他们见见冯远。爸妈那边喜不自胜,冯远这边也没意见。本来是板上钉钉的事儿,没想到会发生变故。就在我爸妈来北京的前一天,冯远突然提出跟我分手。
我问他为什么,他不说。问他是不是有了新欢,他还是不说。末了,他只扔给我一句“我还是走吧!”收拾东西,离开了我们同居的房子,从此彻底从我的生活中消失了。
那时候,我生平第一次觉得自己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