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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第六章 年少轻狂 ...

  •   就在唐小波在巴毛地里救下林小妙,并将她带回家去安慰一事发生一周后,几个小伙伴白天无事则在街头上转悠,傍晚依旧去仓库这个秘密基地会面。
      周四的下午,俊哥一个人在河边上的小茶馆里坐着喝茶,无聊地看着河边钓鱼的老头们,突然,一个年轻女子的身影进入了眼帘,“这该不会是林小妙吧?”他有一点不敢肯定,可身形实在太像了,他不由自主地立马站起了身,奔过去,在女子身后,试着叫了一声,“林小妙!”年轻女子停住了脚步,转过身,望向了他。
      他激动地连忙拦住她,叫道,“唐小波在到处找你呢?你咋个消失了呢?”
      她看着他的眼睛,认真地说道,“我不是林小妙。我叫林小珂。”
      俊哥说道,“你们真的好像啊。”她答道,“她是我姐姐。”
      俊哥仔细地端详着她,潇洒地笑了笑,说道,“哦!我能请你喝杯茶吧?我想和你说说你姐姐的事。”林小珂犹豫了一下,坐了下来,很少有女人能拒绝俊哥的邀请。
      他邦她要了一杯菊花茶,然后说,“你姐姐星期六晚上被坏人欺负了,就在河对面的巴毛地,不过,被我的一个哥们儿及时救了。”
      她神色激动,好像眼泪快要夺眶而出了,最后,她忍受着内心的煎熬,平静地回答道,“她告诉我了。”
      随后,他就说了一堆安慰的话,看着她的神态终于放轻松了,他才问道,“你在哪儿上学呢?”
      她答道,“在精工技工学校。”
      俊哥开心地说,“真巧,我哥们儿白勇也要上你读的那所技工学校,听说只要是合格的毕业生,学校都会安排工作。他是学修车,你呢?”
      她微微一笑答道,“学服装。我还有一年就毕业了。修车是和省汽车公司合办的,有二年制毕业,也有三个月短训班,你朋友是上哪一种班?”
      俊哥想了想,说,“他是参军回来的,应该是三个月的短训班,就是学完,直接安排到省汽车公司上班吧。”
      接着,他和她谈起了他的理想:今年内,本市将有几个招考飞行员的名额,而他差不多是有九成的把握。他说了很多他对自己未来的打算。最后,结束时,他兴奋地说,“我去了航校后,一定会第一个带你去看飞机。”他说这些的时候,一直微笑着看着她的眼睛,好像他们是认识很久的好朋友,又像是在对她许诺;她也看着他,一点也没有觉得他的谈话很唐突,虽然,他们才认识几个小时。她的脸上露出既欣喜又自豪的表情,仿佛她在为他将要成为飞行员而感到欣喜,又为那样英俊潇洒的他能有幸邀请自己去参观飞机而倍感自豪,心想:他一定是把她当成了最重要的人。这个最重要的人也是最喜欢的吧?末了,她又红着脸,低下了头,为自己这些联想感到害羞。
      那天下午,他们聊了很久;她也忍不住向他吐露了心事,她小学是曾经成绩很不错,可是,她得了一场中耳炎,休学了一段,就耽误了学习,从此,她的数学就拉下了,初中一直因为数学不好,影响她的成绩,所以,她父母就让她上了技校,其实,她很喜欢语文,而且,一直很喜欢文学艺术,特别是小说与诗歌,从中学就开始阅读。俊哥听她说到小说,正好是自己感兴趣的话题,倍感亲切,问道,“你喜欢什么小说?”
      林小珂笑了笑,说,“就是琼瑶的小说,她的《窗外》是我看的第一本小说,她的其他作品,我都看过。你喜欢读什么书?”
      他边听边想:看来她是个言情小说迷,不过琼瑶阿姨的书无能如何算不上够级别的文学作品,就是一个通俗小说,完全和马尔克斯不在一个层面上。不过,她作为一文学作品阅读三年的初入门者,往往一开始接触的那类书,就会对她以后的阅读习惯造成决定性的影响,比如:你第一本书看的就是世界名著,你以后的品味自然就对这类的作品很欣赏;如果,一开始就都接触的通俗小说,自然就会对这类作品感兴趣。我得启发一下她,乘她还没有完全站在阅读通俗小说的那一队时,帮她提高阅读的品味,把她拉到我这一边来,我可对通俗小说嗤之以鼻的,这样以后我们才能有更多相同的兴趣,这样才能做到琴瑟和鸣。他很早就分析了他的父母之间不和谐的关系,他认为他们缺乏相同的兴趣爱好是彼此产生矛盾的重要原由。他也不知道为什么他和一个初次见面的女生聊天,会想这些,也许,是因为她说自己的事时,总是显得那么真挚、而又可爱吧。
      俊哥于是笑了,“我和你爱好差不多一样,我也是一个小说迷,可是,我特别喜欢世界名著一类的小说,最近,我刚看完《霍乱时期的爱情》,我觉是写得非常捧,是我看过的写得最好的一部爱情小说,既通俗易懂,又妙趣横生,还特别动人,让人爱不释手,如饮琼浆般欲罢不能,作者是哥伦比亚的马尔克斯,如果你喜欢读爱情小说,可以去借来看一看,下次,我们可以一起聊一聊。”她急切地问,“好的!你是到哪里借的?”
      他答,“市图书馆、工人图书馆都有。我都借来看过。”她一听,立马说,“我马上去借来看。”她的眼中露出狂热与兴奋的表情,好像饥渴的人听到附近有水一样。他惊讶地看了看她,为她如此迅速的反应感到惊讶,心里却又不自觉地钻出这样的想法:看她好像热情很高,也不知道她是不是只是一时兴起,而并不非像我一样,是真正地喜欢文学,是个不折不扣的小说迷。其实郭俊的阅读是从小学开始,那时,在家中他的父母经常发生争吵,而逃到图书馆去读书,就成了他逃离冲突现场,避免被当出气筒的一个习惯,他总是在父母一开始拌嘴时,就说道,“我去图书馆了”然后,就把‘战场’留给两个准备发动一场“世界大战”的成年男女,他觉得他在场,显得不够礼貌,这样会让两个满腔怒火的人因为儿子在场必须维持某种两个人彼此恩爱的假象,为了维持这个假象,他们俩就得一边拼命忍着,一边找儿子的碴,很快他们就一起把他的现在、过去、甚至将来可能犯的错都纠出来了,这显然对郭俊很不利。于是,几次以后,郭俊一发现这种吵架的苗头,立即就说,“我去图书馆看书。”父母立即就会答应,因为,他的离开,无疑让他们轻松了,他们可以互相毫无顾忌地大吵一架,发泄对彼此积累的不满。
      这会儿,郭俊和林小珂聊了一阵儿文学,接着,他们又聊了一阵儿彼此的家人,他调侃道,“只要我一发现我父母准备吵架,我就立马给他们腾地方,奔向图书馆去看小说,我已经差不多把那儿的小说、诗歌、散文全看了一遍;但是,只要我爸不和我妈吵架,我就基本觉得我家是一个看书、画画的好地方,不过,我爸的水彩画画得最好的时候,都是和我妈吵完架以后。所以,我也受他影响啊,总是,既希望他们不要吵架,又盼着他们拌拌嘴,这样,我才能画出好的画啊!矛盾啊!”她听完哈哈大笑。
      最后,聊起她的家人时,她说道,“我很担心我的姐姐,因为,她周末总是回来得太晚,害我总担心爸妈发现后,会打她。我们从小感情很好,打她会让我也很难受。”他听她说这些时,不由自主地露出了担心的表情,可是,对于她姐姐的事,他实在是无法找到合适的语言来表达他的情绪,只是觉得既很心痛她,又无法理解她的父母还要打这么大的女孩子。于是,他只是悻悻地说,“这么大了,父母还要打你们吗?”其实,他忘了上一次,他爸爸因为他逃学打他的事,不过是在三年前而已。
      她回答,“她不大的。”脸上露出出神的表情,好像她在想往事,她的眼神一点点地游离在现实以外。他也看着远处的河对岸的巴毛地在发呆,他在犹豫要不要追问,她说的她姐姐不大的话。因为,他始终觉得,女孩子无论大小都不应该挨打的;而他的追问又会不会在两人的第一次偶遇中,显得不合适。最终,他决定沉默。只是默默地看着眼前这个模样甜美的姑娘,他不由自主的想,她是他认识的女孩里最美的吧。是的,一定是,还是最可爱的。因为,她在听他讲话时,总是仰着小脸,露出认真的表情,好像他说的是世界上最重要的事一样,她的样子,让他也觉得自己的事变得很重要,自己的那些想法似乎都会变成现实了,自己离梦想更近了。
      太阳下山时,她说道,“我该走了,太晚了。”
      俊哥抿着嘴,认真地看着她的眼睛,笑得很开心,“和你聊天很有意思的,你哪天有空,我们再聊聊啊?”
      她想了想,认真地答道,“下周,还是这个时间吧。”
      第二周的周四下午,林小珂提早了一个小时到了,她要了两杯茶,坐下来,捧着一本厚厚的小说,神情专注而又肃穆。周围没有人能打扰她,她仿佛已进入小说的世界里。当俊哥靠近时,她也没有抬起头,他走到她面前,说,“这位小姐,我要送你一朵山茶花。”
      她抬起了头,看着他,既有些疑惑又有些激动得语无伦次,“你是说书里吗?费尔明娜当时拒绝了阿里萨,她说,‘这是定情之花。’可是,现在,你是说要送我吗?”
      “小傻瓜,你看得入迷啦!当然我是要送你的,你的回答,让我又知道你真的看了《霍乱时期的爱情》了。嗯,现在,我是借书中的话,来问你:‘你要这朵花吗?’”
      她接过了他的手递过来的那枝白色的山茶花,害羞地低下了头,显得有些手足无措。他又拿过她手里的花,帮她插在她胸前的口袋里,她侧着脸,一直看着这枝山茶花。她明白了,他的情意。他是说,他已像书中的阿里萨迷上了费尔明娜一样迷上了她吗?也许是吧。而他也觉得捧着小说的她,就是他的费尔明娜。
      接下来的一个月,每周四的下午那个时候,俊哥总能在河边这间小茶馆找到林小珂,她还总是早到,要上两杯和上次相同的茶水,在相同位子等俊哥。两人在一起总有很多话题聊,上到天文、地理、文学、艺术,下到街头巷里,同学、邻居;无所不谈,小珂总是被俊哥的幽默风趣的谈话逗得哈哈大笑,而小珂的乖巧美丽也让俊哥对她更喜欢。

      而唐小波这边,消失的妙龄女郎---林小妙却在周六傍晚出现在他家所在的家属楼门外。
      那天唐小波刚刚吃了晚饭,出门去和另外四个人在仓库汇合,才走到单位家属大院的门口,就见到门外的一颗桂花树下,正站着一名曼妙的女子,定睛一看,竟然是林小妙,他激动地上前打招呼道,“这周不见你的踪影,又不知到哪儿去找你,真急死我了!”
      林小妙明媚的露齿一笑,说道,“我说来找你,就会来找你的。前几天,我都有事,周六空了,我就来找你了。”
      她穿了一条白底印染着红樱桃的连衣裙显得分外清新夺目,秀气的鹅蛋脸上一对杏仁眼流转传情,乌黑的长发被扎成了马尾,在后脑勺晃来晃去,身上散发着玫瑰般的芳香,那种浓淳的香馥,迫不及待地穿过了皮肤,侵入了他的肌肉、血液、骨骼,每一个毛孔,也钻进了他的脑子里,他的心里;以至多年以后,他再回想她时,他也总是想起她身上飘散着的那股浓郁香馥的玫瑰味。而此刻,它们正合着让他眼晕的左右摇晃的马尾辫,弄得他的心痒痒。
      很快他就鬼差鬼使般地带着她来到他们初次见面的河边,那片人们很少光顾的巴毛地中的土路上,他拉着她的手,看着她美丽的眼睛,急切地说,“你在路边等我一下,我去去就回,我要告诉他们一声,今晚我有事,让他们自己训练吧。一定要等我喔,不见不散!”
      她笑着点头,道,“好!不见不散!”
      他得到她的首肯,才放心地转过身去,走了几步,又回过身子,恋恋不舍地向她招手,然后,才快速地跑离。
      很快,唐小波就回到土路边的巴毛地里来找林小妙,他离她还有一米远,已伸出了双臂,他还没等她回过神,已把她搂过来,开始亲吻。两人头顶的星空灿烂,比不上两个年青身体的激情澎湃更加美妙而动人!一周的等待只让他觉得望眼欲穿,欲罢不能,而她似乎除了开始有些害羞以外,很快就报以热情的回应。他觉得仿佛她和他这一周从来没有分离,而是天天在一起,甚至感到不光是这样,他们似乎很久以前已经在一起,相爱了。
      可是,临走时,林小妙的表现却有些出乎意外,她只愿在周末来这里见他,她的态度很温和,立场却很坚定,她还婉拒了他要求一周见二次的提议。她独立得像一只自由的小鸟,既不要他相送,也不要他去找她;她只想和他在这里,一个初次相识的地方相会,然后,手表的指针一到十一点,她就一个人匆忙离开,好像,她是和王子幽会后,深夜逃回家的灰姑娘。
      唐小波既开心又迷惑。开心地是,这么一位迷人的姑娘只是和他一起品尝爱情的蜜果,却丝毫也不让他为培育爱情付出一丁点的努力,除了开始时,他为了英雄救美付出了那份勇气与果敢外;他迷惑于:他不知他该如何担心她,不知她匆忙离开他后,奔向的是怎样的一片未知。难道她真的如灰姑娘一样有一个坏心眼后妈?他有时又如其他男子一样感到气馁,因为,他对自己的心爱的姑娘知之甚少,他只知道她喜欢他怎样去吻她而已,这些本能而又皮毛一样的东西,让他很不满足;他对她的了解似乎并不比他了解仓库的那只银眼的灰猫更多了,他知道它喜欢摸头和下巴,知道它喜欢用头去蹭他和另外的四个人的腿,知道它喜欢当着他们的面在地上翻肚皮,还知道他喜欢吃鱼和肉包子。而这位神秘的恋人从未和他离开过这片巴毛地,去过别的地方,除了第一次见面以外;他和她甚至没有去吃过一餐饭,她也很少谈起自己的事,她只是在听他说,她只是有问有答。
      只有一次,他和她谈起上一次在巴毛地的事时,问道,“那个男人是谁?为什么会那样?”她说道,“他是前一任男友,他总是强迫我做不喜欢的事,后来,我和他说,我们分手吧,他就约我到这里,死死地缠住我,不要和我分手。”
      “为什么他说你骗他呢?”
      “大概他是疯了吧。”她回答道,并且低下了头,她的神态似乎很忧郁,唐小波在黑夜里想:也许,这是她的伤心事,她不愿意说得太多。
      “原来如此!”唐小波语气轻松地说道,他想向她表明,他根本不在乎这些事,她没必要感到压力。
      他问起她的家人的情况时,她答道,“我有一个妹妹。她比我小两岁,我们从小就很要好,她经常穿我的衣服,我也会穿她的。周六我出来时,她就在家守着,我必须在十一点半回家,否则,爸爸会骂我的,还会连累她也被罚,平日里晚上她就不能出门见朋友了。”
      他觉得她有时不像一个真的人,他们的关系也像是建在欲望世界里的一座空中楼阁。而她又像是住在迷雾环绕的城堡中的一位美丽女子,充满神秘,只是偶尔让他一睹芳容,让他去触摸她、探索她,其他时候,她都藏于深闺,等着他去解救她。

      转眼就到九月的第四个周四,河边的茶馆里已贯进了秋季的凉风,风吹在皮肤上有一点冷飕飕的,林小珂早已来到茶馆里,过了一阵儿,俊哥也到了,他说道,“我又来晚了吗?”
      “没有,是我来早了,学校下午没有课了,我不想中午回家,所以,就提早来了。”她内穿着一件白衬衫,外搭一条蓝色的背心裙,手里还捧着那本小说,《霍乱时期的爱情》,不过,她已看了一大半。此时,见他走进,她就合上了书。他看了一眼书名,说道,“你还没有看完吗?”
      她笑答,“我在看第二遍了。”
      他露出了会意的笑,“马尔克斯的另一本小说,《百年孤独》你也可以看看,场面很宏大,故事性更强。两本的文学价值都很高。而且,《百年孤独》是获诺贝尔文学奖的。”他觉得自己似乎已然成了她文学阅读路上的导师了。因此,他的推荐必须是系统的,没有必要让她没有领略完一个作家的风彩之前,又匆忙去涉猎另一个作家的作品。这样容易造成某种混乱,坏了阅读的规矩和兴致,就像一次吃太多不同的食物,容易坏肚子一样。
      她像一个圣洁的修女,一位俊俏年轻人为她打开欣赏爱情花园的大门,让她既欣喜又羞涩,却又抑止不住内心的向往,这会儿她答道,“《霍乱时期的爱情》真的很好看,我都还想再读一遍。不过,我相信《百年孤独》很不错!你推荐的嘛!我明天就去借来看。”她答得很上道,看得出她不是囫囵吞枣的人,而是,真正看进去了,并且静心品尝个中滋味之人,俊哥虽不知,她是为里面跌宕起伏的情节所吸引还是为花冠女神的动人爱情所迷醉,但却觉得为之情动。
      一阵儿冷风吹来,她打了一个寒战,仿佛,刚才两人聊天的热烈气氛也被吹凉了不少,他慢慢喝着茶,在思考着她说的话。她的表情也变得有些清冷而又淡漠。俊哥和人聊天时,特别不喜欢这种冷场子,可是,他和她呆在一起时,总会走神,脑袋不由自主就会冒出一些稀奇古怪的想法:今天风有一点冷,她的小脸冻得有一些发白,我应该握住她的小手替她捂一捂。可是,在这人来人往的河边茶座,她会害羞吧!这一会儿,他想起自己有好一阵儿没说话,于是,抬起了头,看了她一眼,似乎是决意不让气氛也跟着气候一起变冷下去,他眨了一下眼睛,说道,“现在九月末了,我们一直坐在河边聊天好像有一点冷嗖嗖,我可以请你吃一碗热气腾腾的牛肉面吧?”
      小珂也显出了热乎劲儿,道,“现在我不饿。要不我们以后去看电影吧,电影院里不冷的。”
      俊哥连忙说,“好啊!看电影很捧。要不我们周六再去看。”说完,他又显出犹豫,说了一句,“其实,聊天也很好啊!”
      小珂答道,“周末我不能出去,要替姐姐守在家里,如果我们俩人都往外跑,爸爸发现会生气。”
      俊哥疑惑地问道,“你爸爸不允许你们约会吗?”
      小珂不好意思地纠正道,“不是的,因为,以前,喜欢姐姐的男生们总在周末约她出去,后来,姐姐分手了,很不开心。为此,爸爸发了很大火,从此不喜欢男生上门来找我们,还说:不是可靠、成熟的男人,不要带回家,分手后,丢死人了。所以,我们从此不敢让男生来家里玩,而且,爸爸也不喜欢我们周末都跑得不见人影。所以,姐姐周末出去,我就在家。平时,我出来时,她就得在家。”
      俊哥露出疑惑的神色,他想不通为什么小珂的爸爸会有这么古怪的规定,除非这其中有别的隐情,可他也不想在此时问一些有煞风景的话,他想在合适的时候,再和小珂谈。也许,等到他考上飞行员后,也算变成成熟可靠的男人了,到那时,他就可以大方地去她的家里,搞清到底是什么原因,让他父亲作出这样的规定;也许他还可以让她的爸爸信任他,让他可以想什么时候把她从家里领出来约会,就可以什么时候。毕竟,他对自己很自信,毕竟,她让他觉得自己是一个重要的人。她也是他第一个想要认真交往的女孩子。
      小珂见他沉默不语,好像是怕他生气,又说道,“我答应你,周二去看电影,周四还到河边茶馆来聊天,好吗?”他喜出望外,没想到她会主动提出多一次约会。
      接下来的周二,俊哥和小珂如约去看了电影,银幕上的故事不怎么精彩,当电影院里的灯光熄灭后,嗅着她头发上青苹果般的的气息,他莫名地兴奋起来,他的手悄悄地越过了扶手,颤抖着,轻轻地抓住她的手,她紧张地想要抽回,可最终,她的手颤抖着被他的手抓住了,渐渐地,他平静而温柔地握住了她的手,安静地陪着她看电影。
      他的眼睛时不时看一看她,微光中,她小巧而又高挺的鼻子下,两片嘴唇微张着,嘴角上翘,眼睛看着屏幕,似乎若有所思,他却只顾着看她,电影变成没有内容的晃动光影,在没意义地闪烁着,丝毫进不去他的大脑,更不能到他的心里;此时,他的心里只被一个人占据着,他渴望用激情的吻来填满他焦灼而又热切的心,漆黑的影院里,只有一束投向屏幕的微光,照不见他的心跳加速,脸红得发烫。他的左手妨碍了他进一步的行动,于是,他让左手握着她的手,右手空出来,正好搭着她的肩,他慢慢把她楼向了他,大胆地把她的头轻轻地转过来,低下头吻向了她;而她的身体却紧张僵硬,嘴也紧闭,但她并没有抗拒他,只是让他的唇轻触她的唇,然后就立马害羞地挣脱开,接着,她不好意思地半垂着眼帘,直到电影结束,她也没看屏幕。
      他开心地看着心爱的女生,如此娇羞,如此可爱而又懵懂,心里却升腾起无限美好的暇想:一个羞涩如斯的女孩子,还要我慢慢开发、陪着她渐渐变成成熟女人,我要等着我青涩的女孩变成了曼妙女郎时,再一起享受爱情的甘露。那一刻,将是多么美好!
      从那以后,俊哥总是周二就和小珂在影院里约会,在昏暗的微光里看着过脑不过心的电影,握着她的手,心里都是她的像青苹果般芬芳而又青涩的气息。周四则依旧在有些冷的河边茶馆里聊天,可是他的心里觉得充满了温暖,春意盎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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