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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六) ...

  •   下午上课前,延慈去了校园的文具店铺。她告诉胖胖的老板,她要买宣纸、毛笔和墨水。老板笑嘻嘻地端出一堆物件,展放在延慈面前的货柜上。老板客气地与她攀谈着,直问是不是搞活动要写大字报。延慈笑笑,回答说是她自己写字要用,老板的脸上立刻绽出赞许的笑容,夸奖延慈说:“小姑娘不错啊!这年头的小孩子可没几个会写毛笔字罗!”
      延慈翻检着笔墨纸张,选了又选,看了又看,这小文具店里的东西并不甚好,没有一样符合她惯常使用的标准,可是价格是很便宜的。
      还在家读书时,她本是有一套品质不俗的书法工具,是爸爸一样一样为她精心采买的,必然的宣笔徽墨,甚至有一方罗纹歙砚,还是从爷爷那里传下来的。其实,她原本并不喜欢书法,若非爸爸从小要求,她定无从坚持,更不会知道那些个供她使用的物件,其实在那个时候并不容易买到。
      自懂事以后,偶尔有了兴致,她还是会像模像样地泼墨挥毫一番,然后盖上她那方印章,心中也忍不住自矜。爸爸却总是说:“小丫头就爱得意,爷爷的字可比你好。”她娇笑着回答:“我的字比爸爸好!”
      那时也总有同学朋友,欣赏她的一手好字,慕名以求。她总是不舍得,生怕若是赠与他人后,得不到妥善收藏反倒费了自己一番心血。高中时,有一段时间特别喜爱李白的诗歌,尤其那首《梦游天姥吟留别》,她是认认真真地默下来,认认真真地写成了一幅字,然后赠给了元凯,还千叮咛万嘱咐,要他好好收藏。元凯笑说:“知道了,改日等你发达了,这字多值钱啊!”
      她是不知道元凯现今会否还藏着她的字,她的却一份不留,全赴了烟火,化作灰烬,就连那些文房四宝的器具,也不知被她弃到何处去了。自高中二年级后,她便不再写毛笔字,一直到前不久,从小练就的《玄秘塔碑》,竟然一刻也不曾遗忘。
      她那时很触动,一不小心就掉了眼泪,却根本不愿再哭泣,她应该是坚强的。
      匆匆择了要买的物件,延慈付了钱,提着一口袋的东西走了。夜里回到宿舍,正巧室友们约会的约会,上课的上课去了,只有她一人在。从袋里掏出新买的文房四宝,细心地做准备,试试笔,看看墨,将三尺宣纸在书桌上铺就,一只饮水的马克杯充当镇纸。
      顶灯照得室内通亮,她提着笔,在灯下微微偏首,陷入思考。总不知写什么好,盛云开亦说随便都可,但是,总没个想法。思来想去,延慈终于落下第一笔,待发现时,竟不知笔下已是渐成的柳公权的《玄秘塔碑》。
      稍有停顿,延慈还是继续写了下去,笔不好使,墨也不够黑润,甚至气味刺鼻,就宣纸好些。不过,她还是定下心神,一气呵成。
      写完最后一笔,延慈将笔提起,全副精神仍是落在纸上,眼睛注视着每一个还有些湿润的字,嘴角抿得紧紧的,脸上神情淡然。
      关晓月和乔可桢这时结伴回了宿舍,进屋就见延慈颇有些架势地立在书桌旁,忙凑上前来,看着那幅新写就的字,啧啧称奇。
      关晓月说:“什么时候延慈送我一幅,好不好?”
      延慈放下笔,面上带着微笑,没有说好也没有拒绝,只回答道:“改日吧!”便将写字的文具依依收拾妥帖,然后小心地将宣纸裹起来,轻轻系上一根软绳。
      乔可桢对关晓月说:“你要来干么?附庸风雅可不是你的风格哟!”
      关晓月上前挽延慈的胳臂,笑意盈盈:“可桢真笨!要是改日延慈成了书法名家,那这字可值钱了!我这是提前收藏!”
      延慈笑,从前也有人讲过这样的话,那时满腹娇羞自傲,现在听来,竟然是麻木的。
      关晓月又问:“延慈你到底什么时候去粉色水晶?”
      延慈回答:“就这个周六。”
      关晓月不再多问,延慈看看时间正好,换了鞋子,出门夜跑。她没有去运动场,反是绕着校园里一处林荫道,跑到第一处公用电话亭时,她只看了一眼,仍然向前跑去,直到跑到第三处电话亭时,她才停下来,在电话亭旁一边假意休息,一边从口袋里摸出一张叠得齐整的纸,正是盛云开抄给她的电话。她犹疑着,字已经写好,她要不要立刻打电话告知他。
      她始终踌躇,结果一拖就是两天,马上就是星期六,她就要去粉色水晶报到,可能忙碌起来就不太有时间了。于是,她终于在公用电话亭,拨通了盛云开的手机。电话只嘟了三声,就有人接起,立刻传来熟悉的清澈男声。
      “你好,我是徐延慈。”延慈客气地说,只听得电话的另一头安静异常。
      “你好。”盛云开亦客气回应。
      “上次的字,我已经写好,你什么时候有空,我拿给你。”
      盛云开淡淡地回以一笑,回答说:“今天晚上吧,你有课吗?”
      “没有。”延慈回答。
      “那就八点钟在你们宿舍楼下。”
      “不,我送到你宿舍楼下吧!”延慈说。
      盛云开迟疑片刻,方才回答:“好的。”
      晚上八点,这时的宿舍区宁静异常,延慈准时来到了盛云开的宿舍楼下。大门旁有一盏路灯,昏黄的光映射到她白皙的脸颊上,有一种说不出的静谧。她一手拿着卷轴,一手放在衣服口袋里,安静地站在原地,目光平视远方,就见远处渐渐行来一人,分外眼熟,待走近了,才发现是盛云开。
      延慈浅浅地微笑以对,盛云开走上前来,立在她跟前,才让她觉得这北方男生的身高很是傲人。她递上字卷:“写得不好,请勿见笑。”
      盛云开颇为有趣地朝她看去,然后轻扯唇角,笑意悠长,顺手打开捆绑的软绳,一见写的内容,他的脸上露出一丝惊艳的表情,他问:“为什么是柳公权的《玄秘塔碑》?”
      延慈不好意思地回答:“实在不知写什么好,小时候常练这帖子,所以就写来送你了。”
      “是这样啊。”盛云开轻喟,复又问道,“你常写些来送人吗?”
      “不常。”延慈回答,“这是我第二次送人。”
      “是这样啊。”盛云开还是轻轻叹一气,脸上并没有特别的表情,“待会儿有什么事吗?”
      “没什么事,打算去上自习。”
      “陪我去走走好吗?”
      延慈疑惑地看向盛云开,他唇边是温暖和煦的笑容,令她不由自主便答了一句:“好。”直到走到香樟树道,她才想起,这么做可有不妥。随即又想,她原就打算做点什么答谢盛云开的,此番既然他要求,她也不过顺口答应,当做偿还人情了。
      香樟树道照常很安静,路灯一字排开,光亮非常。12月的风总是乍然的起,又乍然地停歇,乱乱的,没有方向,间隙地吹拂香樟树枝,然后香樟树摇曳身姿发出簌簌的响声。引得延慈忍不住又竖耳倾听。
      她和盛云开一路行来,并未多言,只是她这细微动作引起了他的注意,盛云开问:“听到什么了吗?”
      延慈微微一怔,满面有些羞红:“没什么,就是觉得树叶的声音……”
      “像有人在说话?”盛云开意会地接过话去,然后俊颜一哂,“倒不知你居然有这样的爱好!听见它们说什么了吗?”
      “呃,我想我不是《指环王》里的精灵王子,实在听不懂树们的语言。”延慈的回答,惹来盛云开轻笑出声。他双手负在身后,握着卷轴,淡淡地笑,淡淡地愉悦,意味深长地看着延慈,却没有多说什么。
      延慈本想道谢,原本想好的话,在脑子里转了又转,总觉得不知怎样开口,实在不知该怎么说起,一直到后来盛云开送她回去,她也没说出口。
      还没到宿舍楼下,延慈便出声婉谢盛云开,并不让他送她到宿舍楼下。盛云开迟疑须臾,立时答应了,就与延慈分道扬镳。
      回到宿舍,延慈始终觉着盛云开邀她散步有些不大对劲,结果后来盛云开并未再找过她,一切如常,她才放下心去。
      星期六的早上,延慈去了“粉色水晶”,T大在天瑞的北城区,“粉色水晶”在东元区,不是很远,亦不近。起了个大早,延慈赶到餐厅时,正是早间8点30分。接待她的是一名年约30多岁的女子,她叫方丽颖,是餐厅的经理。一身制服的方丽颖身姿绰约,态度雍容,对着延慈,语气温柔可亲,她大约交代延慈一些基本事务,就将她编排进一个侍应生小组,让她跟随小组长于宛先实习一段时间。
      传闻果然名不虚传,这间天瑞地界赫赫有名的高级餐厅,地处东元广场中心地段,毗邻东元湖,是一座白色的地中海风情建筑,独门独栋的,看外观也颇有些年头了,餐厅内部装潢也洋溢着浓郁的地中海风情,清新雅致,仿若自然天成。餐厅里仅是侍应生,规定就非常严苛,好在大家人似乎都极好,和颜悦色,也颇为照顾她这个初来乍到的菜鸟新人。
      于宛只比延慈大三岁,虽然满面笑容,还是提前告诫她,这是份条件相当丰厚的勤工俭学工作,虽然工作不多,但还是要仔细认真,否则也会被随时辞退。延慈唯唯以应,于宛便领她去申领工作制服。
      服务生的制服当然是短至膝盖的裙装,还配了一双5cm的黑色漆皮高跟鞋。这大概是延慈第一次穿高跟鞋,多少有些不习惯,试着走了几步,也还凑合,于是诚惶诚恐跟随于宛左右,开始在“粉色水晶”的工作。
      从早上八点三十,一直到夜里二十点三十,整整12个小时后,延慈终于结束一天的工作,准备回学校。
      繁华的东元区,夜色渐浓,街上还是灯红酒绿、人声鼎沸,热闹非凡。延慈步向公车站台,一身的疲惫,特别是双脚。第一次穿高跟鞋,毕竟是第一次,不甚习惯,所以难受。自己似乎已经很认真了,还是挨了领班不少骂。
      可是,这份工作很难得,她不用再东做一份家教西做一份兼职,她有充裕的时间看书学习,她甚至可以有些课外活动,一个月的生活费就绰绰有余。虽然领班骂得她很惨,可是委屈也不是第一天受,她自然撑得下。
      好容易回到宿舍,一进门就被关晓月拉了出去,延慈甚至不知是怎么回事,亦很少见黑面冷脸的小公主。
      走到宿舍区偏远的角落,关晓月开口问:“你和云开约会?”
      延慈微笑以应:“没有。”
      “前天晚上,有人看到了。”关晓月冷冷的语调,是质问,是指责,更带着一丝鄙夷不屑。
      “哦,”延慈淡淡回应,“我给他送字去。”
      “你主动送字给他?”
      “不是,他恰巧需要,有天碰着就顺便告诉了我,我前几天写好了就给他了。”
      “云开为什么需要?”关晓月不住问。
      “这我不知道。”
      “所以,你们不是在约会?”关晓月狐疑地给出答案。
      “我想不是。”
      “我想也是,云开的喜好我还是清楚的!”小公主脸上终于绽出放心的笑容,语气也缓和下来,兀自道,“云开也真是的,前些日子他也提过他想要一幅字,我怎么没记着替他先向你要?也不知有没有误时间,不过,我还是得代云开谢谢你,延慈!”
      “不用谢,同学之间应该的。”延慈回答,关晓月又像无事似的上前挽住她的手臂,非常亲热,然后一路回寝室。
      晚间,宿舍里熄了灯,大家都睡下了,寂静的夜里只有床头的小闹钟“滴答滴答”地响着。延慈捂在棉被里,睁着她杏仁般的圆眼,没有一丝睡意,只是瞪着黑色的夜,就像在看自己的心,慢慢融入这诡暗一角。
      第二天,延慈还是起了个大早,赶到“粉色水晶”上工。她咬着牙认真地学,餐牌菜单,她必须牢记于心,每一道餐点的成分用料,以及风味来历,她都必须清楚,还有送餐礼仪和服务细节,她也必须尽快熟练。这份看似简单的工作,其实比之家教兼职的,真的费时费力的多,可是,她没有资格抱怨,她没命怨恨她的命。
      晚间八点半,延慈再次一身疲惫地下班离去,站在公交站台,看着各式车辆在眼前晃过。寒冬腊月的夜,是寒冷的,冷冷地刮着风,随便一张口,便是白色的雾气。时下已是12月的季节,天早早地就黑透了,即便是车水马龙的纷繁大马路上,空气里依旧透着浸人的寒意。
      不知等了多久,也有个十分钟左右了,公交车迟迟未到。她看着大马路,昏黄街灯下,车灯闪烁在迷茫的夜色里,远远地射来,又飞快地离去。夜幕下,打着的车灯,随着汽车长龙的轮廓,竟成一串宝器珠光。那灯光亮闪闪的,有些刺眼,折射在湿湿的空气里,漾出冰冷的涟漪,一圈圈,散了开去。
      看着看着,延慈身上不由自主打了个寒噤--世上竟有这样毫无温度的光,就像灰硬的水泥。
      公交车终于来了,她上了车落了座。四周并没有太多乘客,星星点点数个。星期日的这时候,上班族大多早早歇去准备迎接新的一周的到来。是啊,这时候,在这繁华的城市里,她现在,就这么一个人。
      下了车,延慈从公交车站走回学校。
      一个人,独立于世的话,会很孤单吧--忽然记起阿桑的歌里,有一句唱词:孤单是一个人的狂欢,狂欢是一群人的孤单。
      闭上眼,再睁开时,她看到路旁有一个电话亭。没有再迟疑,她走了过去,从包里摸出那张簇新的电话卡,用指甲轻轻刮开银色铅封,露出密码,然后摘下话机,输话卡卡号,输话卡密码,然后拨下那串早已烂熟于心的电话号码。
      她的动作慢条斯理的,却是一气呵成的,拨通电话后,她听着“嘟嘟”的声音断断续续传来,竟和自己的心跳合了拍,然后觉得胸口又是那股惊惶。就在她忍不住想挂断时,电话被适时接起,一个女人的声音传来。
      听到最熟悉的声音,延慈却沉默了,半晌,她终于忍不住地叫唤出声:“妈妈。”
      电话那头的女人情绪立刻激动起来,然后是抽抽搭搭的哭声,她急切地说着话:“延慈,是你吗?真是你啊,女儿!你怎么去学校这么久都不和家里联系,妈妈好担心你……你过得好不好?还习惯天瑞吗?学校还好吗……妈妈,妈妈真的好想你,延慈……”
      “妈妈……”胸口急剧地起伏着,纵然有万般情绪,她还是忍住了,她不能再惹母亲的眼泪,她应该是坚强的,所以她浅浅地笑,“我很好,妈你别担心我,我贷了助学贷款,还找了份不错的兼职工作,学校很好,是T大嘛!真的很好!没给家里去电话,就是觉得电话费挺贵的,我这不打了么……”
      简单交代了入学后的情况,延慈在母亲千叮万嘱的声音中挂了电话,眼泪便簌簌地滚落颊畔,她没有哭,一声哽咽也没有,只是忍不住不断淌下大大的泪珠,她伸手去抹,还是抹不掉心中急速涌起的辛酸。
      幸而道路寂静,人烟稀少,她索性任泪水爬满脸颊,低着头向前走去,忽然听闻有人唤她的名字,她反射性抬头,梨花带雨的委屈模样就这么落入迎面走来的盛云开眼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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