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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第 2 章 ...


  •   时光如若就此暂停,待百年后世人将我篡写进青史,云辞依旧是一统九州的开国皇帝,而我说不定也会被封为贵妃昭仪,于是这无疑是一段有关帝王将相的绝美破镜重圆。

      可惜后来我大彻大悟,我与云辞并非活在情节素材中的纸片人。这世上,兴许也没有那么多的破镜重圆。

      未央宫中,他将我凝视良久,终带着点疏离忐忑的意味伸出手来。正当我以为他要十分客气地牵住我时,他却顿了一下,随后选择轻轻拉住我广袖的一角。

      他对我笑笑:“随我来。”

      我就这样并排跟在云辞身侧,脚下如灌了铅一般挪动艰难,因是几乎快十年未有穿过及地的宫裙,我甚担忧会冷不丁绊倒从而大出洋相,便干脆一声不吭地低头盯着鞋尖行走。很明白越是这种关头,越是装哑巴就完事儿了。

      但云辞却不允许我继续装哑巴,他开始试着和我对话:“我记得这身宫装的颜色……应是你最喜欢的。”

      我瞥了一眼裙摆,这才注意到是在被带到未央宫之前,那些个宫人专门毕恭毕敬呈给我的正是件极尽婉约的绛紫色宫装。

      便颔首道:“曾经是最喜欢。”

      他悄然移来的眸光一黯,似向我询问曾经这两字的原由,我认真思考片刻,苦口婆心地解释道:“是这样的,我研究了一下,咱们姑苏的物价各有各的昂贵法,绫罗中则以那绛紫色为首。但人不可好高骛远,所以在几年前我就改成喜欢茜粉色了。”

      顺便忘了说,其实没什么出挑颜色的麻衣布裙穿着也还蛮舒服的。人嘛,总是要向现实低头的,况且现实并没有想象中那么糟糕。

      “不许改。”

      他语气不悦,握在我手腕上的力道却像是凝重几分:“以后整个齐国,只有你能穿绛紫色的绫罗。”

      我为之蹙紧眉头。不太搞得懂素来慷慨大方的云辞为何现在变得既专横又小气,想来分开的这几年他也是看了不少话本子,才会从中学来的这等看似霸气侧漏实则令人摸不着头脑的土味台词。

      正纳闷着所谓男大十八变诚不欺我,云辞已将我带进未央宫的后殿。

      此处以檀木作梁,水晶玉璧为灯,沉香木阔床边悬着鲛绡宝罗帐,风起绡动如坠云山幻海一般。望见面前景致,我不禁在心底感慨一声不愧是九州中最为富庶的姑苏皇宫,就连寝屋都打造得金碧奢靡。

      然而顶着张清俊寡淡的脸站在花团锦簇中的云辞就显得有些违和,我想他大抵亦是看不惯这样的装修风格,于是挑开层层珠帘再往深处走,室内环境总算归于简朴雅致,而他忽然停下,将我扶坐在了那方没什么修饰物环绕的紫檀床榻上。

      他幽幽抬眸看我:“岫岫,只要你能高兴,未央宫就是你的寝殿,姑苏城就是你的家。”

      屋内的光线太暗,我看不清他眼底晃动不安的情绪,只听出他语调的略微颤抖,并觉得眼前这人真是愈发幽默了,便承接着话含笑道:“那我可以把阿蘅也接过来住吗?”

      玄衣青年斩钉截铁道:“你想把谁接过来都可以。”

      没有得到我的回应,他欲言又止,“这五年……”

      我却不置可否地冲他微笑:“云辞,先为我作张画罢。”继而补充道,“我想了很久了。”

      他似还有千言万语,被我蓦地打断在这一刻。

      我与他俩俩僵持半晌,空气凝固半晌,终被他的自嘲一笑化险为夷,向我郑重颔首道“好”时,我仿佛捕捉到他眼角那微不可察的泪。

      我便这般端正坐在榻上,目光仿佛能透过殿中点燃的檀香袅袅——望见不远处葳蕤烛火下,那人挽袖蘸墨,姿态一如当年令我沉醉多时的雅然绰约。

      (二)

      十五岁那年,我从陈国流浪至齐国,在城郊碰上了一位怪人。

      之所以称他为怪人,是因为他浑身上下只穿着件无比单薄简陋的里衣,本尊更是被我从棺材里挖出来的。

      四国之间的战乱刚平歇不到一年,楚国、陈国的城池皆被齐国先后收入麾下,唯剩下北方的晋国尚能与之抗衡,而像姑苏城这种被胜者齐国选为皇都的地界,实则不是任何人都能随便进的,就比如我这种身无分文的境外余孽。

      因此有很长一段时间我都在为了如何偷渡进姑苏城讨一口饭吃而苦恼,好在离音经常对我的伤春悲秋感到鄙夷,并且向我透露:只要咱们身上有足够的那个啥,进姑苏城不是分分钟的事。

      我问他那个啥是啥,他便将蓬乱如鸟窝的脑袋凑过来,神秘兮兮道:“金-银-财-宝。”

      我沉吟问:“好,那么我们该怎样才能拥有呢?”

      像是就在等我说出这句话,离音当即沉默不语,而后抱着臂,冲我露出一个深藏不露的笑容。

      然而当我站在离姑苏城十万八千米的荒郊野岭处、被高矮不一的野坟堆包围时,我还是没忍住狠狠掐了身旁的紫衣少年一把。

      “别告诉我你是来倒斗的?!”

      话虽如此,但细细一想,倒斗这么件匪夷所思大逆不道的事,若是按头在离音身上倒也不是特别夸张。

      半年前,我在流浪途中遇到离音,看在他与我同病相怜的份上成功走到了一起,此小子的相貌虽还未全然长开,但已肉眼可见地生了副日后将祸害众生的昳丽面容,尤其是那双桃花眼——人家的桃花眼一颦一笑间是彰显风流无双的气质,而他的却偏偏多出几分睥睨天下的桀骜意味。

      按离音小爷的话来说,他曾五岁提刀、十岁上战场,是从小刀光剑影一路杀过来的,活人都不怕还怕死人不成。我便皮笑肉不笑地问他到底是从何而来的,他的眼底浮现一道玩味,轻声对我说:“北地之巅,晋国”,然后在我即将信以为真之时,他又笑得贱兮兮无比:“不会吧?这你也信?”

      确实,暂且不提无论从何种角度看,我都很难将吊儿郎当的他和英勇善武的晋国贵胄形象联系在一起,可这样一个各方面都不太靠谱的人,能做出如倒斗这般惊天地泣鬼神的事来确实不足为过。

      但为了能尽快进姑苏城让离音和他的“远房亲戚”团聚,当然也是为了我能蹭一口饭吃,我俩说干就干。

      此为挖出个活人来的前景概要,而云辞便是在届时横空出现的。

      如果我能提前预知日后此人会有多造孽,当听到棺椁里传来第一声拍壁的声响时,我是说什么都不会去好奇地将之打开的。

      一身白衣的少年被活埋在荒郊野岭的地下,等我将奄奄一息的他扛出来时,仍能瞧见棺椁顶盖上的无数道划痕,似在诉说着窒息前那段痛苦挣扎的艰难时光。真不晓得这人先前闯下什么塌天大祸,竟被活埋于此,幸得我误打误撞发现地及时。

      我从一旁打来溪水,尽数泼在少年脸上,见他仍昏迷不醒,便只能开始对着他吹弹可破的脸颊左右开弓地拧,我承认这份力道多少带了点趁机宣泄悲痛的个人色彩,于是不知被我不懂怜香惜玉般用力拧了多久,他终于悠悠醒转。

      只是他醒后做出的第一件事就是当即死死掐住我的脖子,我看见他的胸口在不住地起伏,目光却肃杀警惕如冰:“你、你也是云涟的人?你们到底还想怎么样……”

      纵使当年的云辞年纪还小,人看起来还有些虚弱,但碍于男女力气悬殊,随着这一句没头没尾的话,我猝不及防地被他按倒在地。

      “神经病啊你!”离音率先冲上来把他踹翻在地,下意识地将我护在身后,怒道:“睁大你的眼好好看看,是她专程挖你出来的!”

      不得不说离音下手估计重了些,少年反倒被打清醒过来,他茫然的视线越过离音的肩头,落在后头不知所措的我的脸上。

      当看清我的面庞时,他微微一怔。

      仿佛是觉得本公主荆钗布衣难掩天人之姿,又仿佛是觉得我本不应该出现在齐国境地。

      当然,前者是我自吹自擂的,而他更偏向于后者,总之神情很是古怪。

      终于他哑着嗓子说:“你…救了我?”

      我从离音身后闪出来:“阿弥陀佛,诚如你所见。但千万别多想,不过是机缘巧合,正所谓施主你命不该绝……”

      他眸中的敌意却未减分毫:“机缘巧合?你在此做什么?”

      见过咄咄逼人的,没见过这种关头还要咄咄逼人的,像是世上所有人都是蓄意要谋害自己一样,但要想解释可难倒了不够巧舌如簧的我。

      我皱起眉刚想说点什么,离音已代替我冷笑着回答:“怎的,没见过来倒斗的平民百姓?谁知道会碰上你这样晦气的,真是活见鬼了。”

      少年一默,用一双沉寂漆黑的眸子将我与离音静静打量着,大概是见我俩皆步履阑珊又灰头土脸,态度这才稍微缓和点,而后唇边忽然勾起抹凄凉悲哀的弧度,“……多谢姑娘大恩大德。”

      离音一铲子摔在他跟前,不耐烦道:“少废话,你不是被埋了吗?那你的陪葬品呢?”

      少年抿唇不语。

      我寻思着是这离音的流氓架势吓坏了这只文弱的小白兔,幸好我向来平易近人,废了好多功夫才少年口中循循善诱出他的大概身世。

      少年说他叫沈词,原是金陵城中一位官老爷府中的家仆。

      因为纵容小主子私自溜出府玩耍而悲催地背上了黑锅,就当他以为自己被人打死、而后抛尸姑苏城外的荒郊野岭时,却不合时宜地从昏迷中醒了过来,随后没过多久便遇上了我。

      但由于本就出身微贱,还被草席一卷塞进棺材,所以别提能有什么值钱的陪葬品,就连他身上穿的衣服都破旧不堪的。

      可既然是没钱,那便代表着我与离音白辛苦一场,我心底多少有点感觉被占便宜了的愤懑,因此对着少年那张除了灰头垢面了些、但不难瞧见精致五官的脸扶额思量良久,鬼使神差地说了句:“若实在没什么值钱的,那你从此就以身相许罢。”

      果然,云辞淡淡地扫了我一眼,以疏离而又谨慎的沉默回应。没说好,却也没说不好。

      我便当他默认了,再加上我姜桃从来不是个见死不救的人,看在他的身世差不多和我同病相怜的份上,这一路上我决定先将他也捎上。

      但离音不一样,格外冷静地对他说出一段极为关键的话:“晓得怎么进姑苏城吗。”

      离音负手威胁起人的样子真有点地痞霸王的既视感:“若你胆敢说你也没办法,那不好意思,小爷我怎么把你挖出来、就能怎么再把你埋进去。”

      沈词轻描淡写道:“有办法。”

      随着这声“有办法”,我瞬间对他肃然起敬。

      然而敬意破灭得也很迅速,就在我卯足吃奶的劲钻狗洞的那一刻。

      我气喘吁吁地坐在地上整理着凌乱的头发,“厉害啊,这狗不拉屎的地方都能找得到,难不成姑苏城最先是你家建的?”

      沈词从旁边慢条斯理地搬起石头,将那面狗洞堵得一丝不苟,还十分贴心把原先种着的花花草草也安置回原处,一套流程一气呵成,熟练得宛若已是干过好几次了。

      这一路走来他不太愿意搭理我,但见我语气过于殷切,他沉思许久方蓦地对我道:“大多都是靠我六叔出的力,但,应该也能算得上是我家建的罢。”

      当时我强烈怀疑他是钻狗洞的时候磕到脑门了,否则怎会吹如此莫名其妙的牛皮,便再没放在心上过。可后来回想起,这姑苏城既是齐国历代以来的国都,那可不是他们家建的吗。

      这些大抵都是后话。彼时最重要的是,我终于偷渡成功了。

      而离音,也终于不负众望和他传说中的远房亲戚团聚,当然没忘记带上我。

      我就这么打算大摇大摆地去什么侯爵府邸过上什么蹭吃蹭喝的好日子,但直到他带着我跨进一间装潢破烂到几近倒闭的酒肆——我才发现我又华丽丽地被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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