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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分手 ...

  •   “你爹娘想让你带你弟弟的尸骨回去安葬。我与他说了,尸骨无存,他们偏是不信。你和他一起去的,掌座允了你回家把事情说明白。”
      唐锦衣叩谢上首,领命。
      他这规规矩矩的样子,反衬得自己更没形了。石泉在心中默默叹气,表面上还故作高深得继续吩咐。把谢师泽决定的事都执行下去。
      第二天,唐锦衣就踏上了回不落山水的行程,和他同去的还有殷韫光。
      他此来金盏玉台多年,最终能带走的不过两件。一簇花,一本书。几乎称得上片叶不沾身了。
      殷韫光倒是浩浩汤汤的带了两马车,各种金玉财器,文房四宝,短刀长剑,够他近两年穿用的衣服鞋袜。
      甚至还有十几个跟随的侍从。
      这些侍从还各自背了行囊。
      就差把家缠万贯,过路肥羊写脸上了。
      ……
      一应物事塞了两马车,他自己倒是只拿上九幽琴,轻车熟路的爬上了唐锦衣所在的马车,上来之前还顺手将琴藏入了须臾戒。
      唐锦衣看他半晌,很好,还是有点修者的模样,会用储物戒。再一看这浩浩汤汤的队伍。
      唐锦衣不想和殷韫光说话,但见着这情形,还是没忍住问出口。
      “你就不怕遇上打家劫舍的?”语气难掩阴阳怪气。
      这样去不落山水,阵仗隆重,也太把古人的治安当回事了。
      路途遥远,本该轻车简从。殷韫光怎么反其道行之。
      对此,殷韫光是斜斜得投过一个眼神,依旧是无喜无悲的眸子,唐锦衣却从他的眼神中明白,他在为自己担忧智商。
      车马起行。
      殷韫光娓娓道来,“不是我信不过先生和掌座,只是这长长的尾巴,如果连些山匪穷徒都解决不了,留下也不堪大用。不如就此打发走。”
      更遑论一些心存异心,监守自盗的了。
      本来有殷韫光在,可以直飞不落山水,偏偏要坐马车。慢一些也就算了,还要时不时应付些劫匪。
      而“修行不济”的唐锦衣躺在马车里昏昏欲睡,这种落后的交通方式,比前世的长途汽车还难熬,要吐了。他怀念起在金盏玉台被石泉折腾的日子了。
      如殷韫光所求,他们走了三天,两架马车的行李就剩一架了。随从也少了三分之一。不过他们一路伴作普通富户,来打劫的也就是会些拳脚功夫的普通人,理应不存在伤亡的。
      虽然他们已经吩咐下去,不到万不得已,不能动真格的。

      共乘马车三日,听着外面乒乒乓乓间或几声喝骂惨叫,以及有人趁乱溜走的声音。唐锦衣时时面对着殷韫光那不动声色的一张脸,渐渐的,心里那团愤恨,仇怨,随之消减了。
      被仇恨冲昏的头脑,终于重新开始运转。连日来的不对劲也就在心头起了疑。
      夜幕降临,他们走到了城郊,只好就地安置,搭帐篷。两人挤在一个帐篷里,外面是不绝于耳的兵器碰撞声。
      “殷韫光,弹首曲子来听听。”唐锦衣躺好,觉得这种静谧而远离俗世的时候是很适合谈心的。
      “石泉让你带这些人,是为了……”
      “啊啊啊!”高亢的惨叫声响在耳边,打断唐锦衣没提完的问话。  
      殷韫光云淡风轻地弹琴。
      “他让你带这些……”
      咚——一只飞起闯入的胳膊打断了唐锦衣的话。
      殷韫光平静无波地继续弹琴。
      唐锦衣半坐起身,拎起那只胳膊丢出去。
      “这些人……”
      砰——帐篷直接被压垮。
      “……”
      黑色笼盖树枝,棕黄飘落泥土,弥散着血腥气息的婆娑世界,一片安详,只剩下枝叶飘零声。有人掀开坍塌的帐篷,冒出头来,抹去脸上的污灰血渍。
      殷韫光终于不弹了。
      俗话说,在哪里跌倒,就在哪里爬起来;但也有话说,在哪里跌倒,就在哪里躺平。唐锦衣翻个身,将帐篷盖在身上,闭上了双眼。
      这问题也不用问了,殷韫光已经以行动证明了。
      石泉让他带这些人出来,可不是什么护卫他们安全,而是为了将这些人理直气壮地带出金盏玉台,把其中的奸细赶走,或杀死。
      唐锦衣打了个冷颤,默默地缩了下脖子。
      已经不是恨意,而是后怕。短短几天时间,变故太多,这次殷韫光弹的曲子又有什么杀气腾腾的名字呢?
      这其中意识到危险的,三天内就寻了机会离开了。其余不愿离开的,则在一曲间,在这样黑沉的夜,互相残杀。
      一个不留。
      这样安静的夜晚,比起谈心更适合睡觉。想来殷韫光也是这么认为的,两人头挨着头,一同陷入梦乡。

      第二日醒来,殷韫光脸被一封信盖着,而唐锦衣已经不在了,这信是唐锦衣留下的。
      将信拆开,无味的粉末霎时扑面而来。
      殷韫光身形僵住两秒,
      止不住的哈哈大笑声在山野间响起,殷韫光看到那纸上写着的几行字。
      ……分手应该体面,谁都不要说抱歉。何来亏欠,我敢给就敢心碎。
      ——唐锦衣
      落款处画了一个被折线分割成两瓣的奇怪图形。
      分手,心碎。
      殷韫光笑得眼泪横飞,这大概是他除了那一次,有记忆以来最失态的一次了。他将纸揉成一团,冲着天空大喊唐锦衣的名字。声嘶力竭,形态癫狂,完全不像个十二三岁的少年。
      而唐锦衣早就骑马扬长而去,对此一无所知。离开就离开,唐锦衣表示,催魂曲大可不必。
      唐锦衣很快就到了岔路,左边是不落山水的方向,右边是往彩云之巅,与桐花蝶谷的四季如春,蜂蝶纷飞不同。彩云之巅被靠高山,临着不落山水,河谷纵横,有着“一山有四季,五里不同天”的说法。
      谢家就在重重山脉的最高处,谢家堡一年有三季都是冰雪天。
      地势高极而寒冷刻骨,少有的晴天,谢家堡所在处又会被五彩祥云笼罩,这个隐匿在彩云之巅最高峰的云颠无涯谢家,加上谢家占星术闻名于世,被誉为“四大家最神秘的占星世家”。
      桐花蝶谷险在误入而容易被蛊虫所伤,但蛊还是可驱的。而云颠谢家所在处,只要走近,就容易迷失在无尽的迷雾重重中,天地云雾缭绕,根本不辨方向,再往上,又是冰天雪地。
      是有去无回的。
      云雾缭绕处,彩云吞山巅。普通人原本避无可避的地方,而在被谢家划为己有后,渐渐成了人们向往而又不敢靠近的仙山。
      唐锦衣踏马西去,传说彩云之巅群山叠嶂间有千年的灵狐出没。不知有没有那传说中的银狐。
      难怪进士及第后,要骑马游街。像这样信马由缰,虽然没有学子登科那么得意,也是十分畅意的。要说有什么不满意的,就是这马儿对他来说还是稍显高大了些。
      还要长好些年啊。
      唐锦衣放空思绪,任脑子里的想法天马行空。
      俗称发呆。
      又有了几个时辰。唐锦衣发现自己分不清方向了。还没来得及感慨古代没有路标,就听见好像有人叫他。
      应该是幻觉吧,根本就没几个人认识他。
      !“小锦衣…”
      一张熟悉而又陌生的脸晃到唐锦衣面前。说熟悉,因为这是看了小半年的柳无尘的脸,而之所以又说是陌生,因为之前的柳无尘,就算是和人斗嘴,都是故作姿态的公子气派。
      实在很难把眼前这个脸笑成一朵菊花,且气质略猥琐的人,和之前那个端方君子联系在一起。
      “哇!你那是什么表情,要不要这么嫌弃。”柳无尘瞪大眼睛,夸张得作西子捧心状。“人家在天上飞着,看到你一个人在这,特意下来打声招呼。”
      人…家?唐锦衣瞠目结舌。他竟然说人家。
      也许是唐锦衣的注目礼太过专注,柳无尘收敛表情,半抱拳。“唐弟。别来无恙?”
      唐锦衣嘴角抽了抽。堂弟就堂弟吧,比什么小锦衣顺耳多了。
      “你之前那样,现在这样……”
      “唉,这不是听说殷家大小姐喜欢那一款的吗,所以特意跟凡间的书呆学了几天。”说着柳无尘还一顿,“许是我演技不够好,当初我扮的十成十的书呆子,妆笛是不怎么看得上的。倒是调整一番之后,她才格外对我另眼相看几分。”
      说完又自言自语一句,不应该啊,他的演技明明炉火纯青。
      唐锦衣牵着缰绳,“有没有可能,妆姐姐喜欢的原本就不是书呆气?”
      柳无尘御剑随行,一拍脑门,恍然大悟,“听君一言,我简直茅塞顿开啊。也对,如果殷妆笛喜欢的是那样的,那她干嘛还撮合那两个凡人。”
      如此,殷妆笛喜不喜欢书呆气暂时不得而知,傻气是绝对不喜欢就对了。这位本性是这个样子,不伪装一下,确实很难让人放心把闺女嫁给他。
      “锦弟,锦弟…锦弟!”
      见唐锦衣终于把目光投过来,柳无尘才继续说道,“你是被谢掌座流放回不落山水的吗?”
      唐锦衣点头,“可以这么说……”不对。“你怎么知道我是回不落山水?”
      柳无尘挑眉,得意洋洋。
      “这条路,只能走向不落山水,我一看就知道你是被谢师泽发落回去的。要不然也不至于连个云舟都不让坐,还在这骑马,我刚刚在天上,碰见殷韫光乘着云舟,两三人共乘都绰绰有余,却不肯让我上去。”柳无尘唾骂殷韫光小气。
      柳无尘说的每一句话,都成了一根扎向唐锦衣的箭。
      最后一箭,成了压死唐锦衣的最后一根稻草。“你和他闹别扭了吗,他怎么不和你一起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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