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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四 ...

  •   青柠是学校唯一的走读生,学校体谅她家的难处,没有强迫她一定得住学生公寓,再者学生公寓本来就紧张,原先六个人三张学生床,现在要加到四张,前后两栋学生公寓男生加了50张还多出一张,学生房间搁不下,搁到舍间沈老头那里。男生宿舍距离铁门最近的101号,搬进去的三个男学生都是即将大三毕业的数学系的。和沈老头住一起,不用担心少东西。沈老头有时还会帮着他们叠被子,搞搞小卫生,做两道可口的家乡小菜招待三人。礼尚往来,他们也会买沈老头爱吃的二锅头,椒盐花生,卤味猪耳朵。和沈老头住一起的最大遗憾就是再不能领马子回来□□。

      大一进去是处男,大二是半个处男,如果到了大三还是个纯情处男,恐怕自己也要有点瞧不起自己了。

      学校多的是情场小李飞刀,和只谈精神恋爱的半处男。

      把马子,□□,过把瘾就死。大学生涯玩得就是心跳耳热,男男女女,卿卿我我,极为稀疏平常。

      不谈恋爱的女生和守身如玉的男生,他们是破瓦罐子盛的霉干菜,要被人笑掉大牙的。

      青柠也是身不由己。不漂亮的女人再不谈恋爱,只能做棵霉干菜。她不要!

      她有一部红色的诺基亚手机,金在西送给她的情侣手机,金在西的是黑色的,款式型号一模一样,五尺内能接受到彼此的信号。今年夏天,诺基亚公司隆重推出的新科技产品。尽在西隔三岔五电话骚扰她,弄得全天下都知道她有个男友。

      哎,女人的嘴巴真快!不知道是谁撞见了她跟金在西逛超市,回学校添油加醋,锦上添花,人人都知道青柠男朋友是朵漂亮的桃花,青柠是堆牛粪。个个死乞白赖要看那朵桃花。

      青柠给金在西发完短消息,取车回家给妈妈送饭。今天是星期五,下午没课。她去肯德基兼职,她是肯德基的老兼职员,时间允许,提前打个电话就可以去上班。今天打八个小时的工,星期五客人多,有个女员工生病,值班经理临加了她四个小时,到晚上九点,中间半个小时用餐。

      她在肯德基一个月能拿到两三千,只可惜肯德基不是每个月都招短期工。

      她在肯德基连打了两年的短工,实际算八个月,挣了两万多块,存了定期。她挣了钱从不计帐,一张定期存折是缴学杂费用的,一张活期存折以备不时之需,口袋每个月四百块零花钱。她的第一个手机是地摊二手,要了她三百大洋,心疼死青柠了。那只手机出乎意料的顽强,跟了她足足两年,才被她锁进抽屉。它也该好好休息啦!妈妈,是个守旧派,用惯了小灵通。

      非常好看的颜色,非常好看的手机,青柠喜欢得不得了,睡觉也握着。

      “今天的月亮怎么这么圆?好象还没到八月十五。”边上有一颗紫蓝色的小星星围着转,好象电视里妖精修炼时的情形,紫蓝的星遛了个圈圈呼啸着飞向青柠,青柠尖叫着没命得踩自行车,车笼头一扭,整个的连人带车跌到路边的花坛。她揉揉摔疼了的胳膊和膝盖,趴在草丛里寻找刚刚砸下来的星星,找来找去就是没有。难道她刚才眼花了?她有些郁闷。

      一个巡警过来,关切的询问:“小姐,你没事吧?”警察扶起她的自行车,见她没事,训导了几句。

      青柠不知道发生了什么,呆立半晌,差点让警察请去喝茶。

      青柠神色恍惚,不断嘟囔:“警察大哥哥,我刚才真的好象看到有一颗星星落下来,我敢肯定应该就在附近。”

      “小姐,你开玩笑吧。一颗星星你知道有多大?一粒眼屎大的星星,落下来肯定一个大坑,你也不会有机会吃饱了饭闲着没事干糊弄我这个小警察!”

      小警察气呼呼得走了,青柠百口莫辩。糟糕,自行车掉链了,今天真是祸不单行。青柠推着自行车梦游似的回到家。月光一路冷冷的照着她,如一个苍白的幽灵,挥之不却。她浑身冰凉,喝了热茶,体内的寒气仍旧淤积不散,冲过澡,没那么冷了,可灵魂里的寒意怎么也无法驱逐。她站在浴室的镜子前一下一下输着头发,一下一下,不受控制,她停不下来。背后好象有人在操纵,渐渐那团影子越来越真切,越来越清晰。那个影子,那个和她一个模子雕刻出来的影子,这个世界难道真的有鬼?不对呀,她的手还在动。

      说实话,青柠根本不信鬼神邪说,现在也由不得她不信。她战战兢兢,充满警惕:“你是人,是鬼?”

      女人告诉她:“我是你的命运。我掌握你所有的命运,前世的,今生的,你生生世世的命运都归我掌管。”

      “那你怎么跟我长得一个样?”

      “傻瓜,因为我就是你呀!”

      “你怎么会是我呢?”青柠糊涂了。她放下梳子,转过身摸摸影子的脸,摸摸影子的头发,她没有肉身,灵魂柔软而有温度,可以触摸。突然道,“那你是神仙吗?”

      女人点了点头:“算是吧,我是天上的一颗星星。每个人都有一颗属于他(她)的星宿,散布在宇宙各个角落,一般的肉眼凡胎是看不见的,只有有缘人能看到。所以你是有缘人,我要帮你。”

      “帮我?怎么帮?”

      “帮你改变命运。”

      青柠倍感好笑,她从小到大一帆风顺,除开父亲骤然亡故是她纠结的一大心病,是她心底难以言语的悲痛。

      “你能使我父亲复活?”

      “不能。”

      “那你能做什么?”

      “我可以告诉你今生你的命运:你26岁的时候会和金在东结婚,会生一个儿子一个女儿,你们两个很恩爱,你一直活到七十七岁,死在温暖的床上,儿孙环绕,丈夫情深,因思念妻子心切,一年后也去世了。你的大半生都在相夫教子,一事无成。”

      青柠大惊,她成绩一向出色,风光无限,如何甘心一生只做个家庭主妇的角色:“我才不要这样的人生!”这样的人生是她的耻辱。

      女人道:“也不是没有办法,只要不跟金在西结婚。”

      “我要怎么做?”此时的青柠迷茫得象个小孩子。

      “你最大的愿望是什么?”

      “成为一个著名的畅销小说女作家,象写《哈利波特》的JK罗琳一样红。”

      女人掰着手指略略掐算,沉吟道:“有点难度。但可以一试,我们有一年的时间,明年的秋天不管成功不成功,我都会在秋天的时候离开。”

      “失败了会怎么样。”

      “失败了,你依旧做个普通人,不过会不得善终,你可以选择的,这条路我也没有百分百的把握,毕竟我不是如来观世音,我也只能在紧要关头助你一臂之力。”

      “你是我的命运,你都不怕麻烦,我有什么好怕的。”

      “那好,我会化为两魄暂时寄居在的体内,你现在有三魂九魄,你是双面人,有双重性格,一个是你,一个是我的。别担心,我不会伤害你的。”

      青柠笑:“你就是我自己啊,自己怎么会伤害自己?”人总该信任自己的话吧,如果连自己都不信了,还能信什么?

      拿命运豪赌一把自己的明天,也不惘来人间潇洒走一回。

      皎洁的月亮,人世间最清醒的一只眼睛,忠实记录下所有今晚发生的事。有奇妙,也有惊战,每个人,每个细节,每句对白,一桩桩一件件仿佛电影。永不停息的上演。八点的月亮诡异婆娑,高悬在玫瑰别墅的上空,空旷的郊野弥漫着青草和玫瑰的醉人芳香,河对岸零零落落的灯火,隔着树影恍惚不定。四面寂然,那些细碎的亮光宛如鬼火,五彩缤纷,飞来飞去。
      四个人各自开了车,陆续汇集。玫瑰别墅三面临水,只有一条沥青路通往外界。他们的车开到路口就停了,四个人拎了形状各异的容器急急赶至仓库,却怎么也找不到那具尸体。地上乱糟糟的,几只野猫吓得四下逃窜。

      所有人都预感大事不妙。为了更方便的交代人物,我将在这段里插入人物介绍,因为他们全都换了衣服,昨天的黄衣小子,也就是市长的儿子,他叫宁康,换了黑色嘻哈T恤,一脸酷酷的表情;蓝毛叫钱志威,生得浓眉大眼,五大三粗,性格也显粗狂不羁,老子也管束不了他,从小到大只有宁康的话他听;涂正强,木纳不堪,相貌与明星黎明有九成相似,深受韩国女生的喜爱,无奈此人太不解风情,没几下子女生都不理她了,导致现在的性格孤高又自卑,发呆的时间越来越长,人越来越木纳;温如清,一个连锁超市老板的女儿,又凶又刁蛮,跟她的名字一点也不配衬,她的脾气臭名远扬。除了她青梅竹马的小正哥,谁也不敢,也不去惹她,省得自讨没趣。人的劣性就是一个愿打一个愿打,打的人和被打的人都甘之如饴,乐此不疲。一物降一物用在他们身上一点也不为过。人都喜欢被奴役被征服,疼得死去活来的虐恋快感或许更教人寻味。

      “人呢,去哪了?”四个人面面相觑,首先叫喊出声的是温如清。

      钱志威双手一摊:“我怎么知道?该不会让野猫吃掉了。”

      “你他妈的有点脑子行不行?23了,懂事点行不行!”宁康目光凌厉,他不明白为什么这个兄弟该聪明的时候不聪明,该装傻的时候又不傻。他也是他一手调教起来的,和他同吃同住同学那么多年,还是一副烂泥扶不上墙的样子。不分轻重缓急,乱搅混水。真恨不得抽他两记耳光,日后长点记性。

      钱志威噤若寒蝉。

      涂志强挺身劝阻:“好了,兄弟都别吵了。想着怎么解决吧,我觉得这事越来越棘手了。”

      “那可怎么办嘛?”温如清急得跳脚。

      “如果人没死,我们就死不认帐,记住都死不认帐!特别是你,别一吓什么都抖出来。”宁康阴沉的目光严厉的扫过温如清,再扫过涂志强,钱志威。三个人都觉得头皮一阵阵发麻。从头到脚生出寒意。

      四个人契合完口供,已是月上中天,月大的不象月,倒象一只巨大的银盘,光芒熠熠。四个人举头看了一会儿。都觉得诧异,不是中秋,哪来这么大又这么圆的月亮?

      这么亮堂的夜还是第一次。玫瑰,树,青青的草,绿油油的庄稼,起伏不断的山丘,水面上栖息的飞禽,路是黄的,天是蓝的,透明的丝绸蓝,多么美好的夜色。宁康用力呼吸,陶醉其间,空气里的香丝丝屡屡输入他的感觉器官,他觉得自己仿佛打通了任督二脉,他静静站了十分钟,隐隐一道血腥窜入鼻孔,搅翻五脏六腑。再闻又没有了,可能是自己的幻觉。

      他最不喜欢闻血腥味道,最不屑与那种拿刀动枪的人为舞,没想自己也会杀人,他一直就不知道。他甩甩头,不去想,不去闻,三步并两步跳上车,四辆车绝尘而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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