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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第 6 章 ...

  •   第六章:故乡
      透明茶几上,依然是几天前的稿纸,稿纸上依然是那句话“刺向我的那一剑来自身后”。那天开启的红酒早已经告罄,喝完酒之后,才能真正享受写作的癫狂,写作时我不会选择雪茄,因为雪茄太粗,夹在指间很累,雪茄适合在冬夜,万籁俱静的时候抽,那个时候壁炉里的火焰若燃若灭,房间里的灯光也昏弱无力,想象着那些困顿于窗外的大风雪中的陌生人们,聆听着音乐在空间里飞翔、浮荡,你会发觉,自己早已经泯灭了欲望。我已经不记得这是我第几部武侠小说了,现实中,我不过是一个谨小慎微,贪生怕死的苟且之辈,武侠给我了精神上的豪放和寄托。毫无疑问这部小说的主题是背叛。这是一个通俗、老套的题材,谁没有背叛过,谁没有被背叛。最近我的心态很稳定,并不存在任何怨念,反而总是想起一些或荒诞或温馨或残忍的旧事,想起故乡和童年,想起那些温暖的午后时光和冬日弥漫在大雾中的村庄与河流。
      那个老人像木偶一样,突然从大雾中显露出来,当时我正在上初中,每天骑着飞快的自行车去镇上的中学上学,快乐得像风一样,他穿着黑色的皮大衣,戴着黑色的皮帽和一对黑色的皮耳罩,现在我已经不记得他有没有拄拐杖了,他像一个鬼怪一样,踱着比小米还细碎的步子,像一个僵尸在雾水里表演着令人费解的生硬,那天我被他吓得措不及防,差点撞上了他,后来长辈们告诉我,那个老头是个香港户,也就是说可以和香港那边通亲戚,那个时候,香港有非常廉价的金表、金项链、金耳环、金手镯卖,在当时的农村,金首饰是必备的嫁妆,自然会招来羡慕、嫉妒和仇恨。长辈们说,那个老头有一次跟一个小姑娘睡觉,命根子被吸住了,拔不出来,只能到乡镇医院里请医生分解,当然现在我知道他得的是帕金森氏病,这种病源自一种神经递质的耗竭,确实可能跟纵欲有关,我猜他小便时一定会很难受,前列腺一定肿得象乒乓球那么大。我不知道,为什么那个老人的形象总是会不经意浮现在我的脑海里,他已经抽象成一个黑色的影子,在一片大雾的背景中原地踏步,活像一个悲哀的小丑。有人说人老了就会变丑陋,也有人说人在三十五岁之前的容貌由遗传决定,过了三十五岁之后,由环境和心境决定,这一点我深信不疑,有一门学问就是研究环境与生物体之间的相互影响的,叫作表观遗传学,古人所谓相由心生,此言不虚。这个老人的故事虽然被我纳入荒诞的范畴,但相信我,所有的表现形式,即便荒诞,都隐藏有真实的情节。
      例如,我曾经在一首诗里面将我的童年抽象成一只小羊羔,这也是真实的剧目。那是寒假的一个午后,我刚刚获得了学校颁发的奖状,然后回家后又获得了一罐午餐肉作为奖励,我用菜刀撬开午餐肉的铁皮封口,曾祖母坐在椅子上缝针线,隔壁的一个女人坐在矮凳子上缝针线,我坐在门槛上拿着调羹挖着午餐肉大快朵颐,那个女人的名字叫做风琴,她有一个女儿叫作芳芳,是领养的,后来她又生了一个儿子,因此,她很偏心,我很讨厌她。那天,原本是温馨、惬意的一天,她们沐浴着阳光,拉着家常,我享受着美味佳肴,一只小羊羔,顶着粉嫩的小角,从堂屋里面蹦到院子里,再从院子里蹦到堂屋里,说实话,它蹦得很不稳定,很笨拙,白得像一团棉花,像一团雪,无辜的鼻子和耳朵不经意地耸动着,短丢丢的一撮小尾巴趴在屁股边不时抖动一下,天然卷的毛发服帖地吸在弱小的身体上,有的时候,我看见别人养的宠物狗,甚至会产生一种错觉,觉得那就是一只小羊,一只从童年跳出来的小羊,那天的一切都很自然,很百无聊赖,我很快就将一罐午餐肉吃光了,然后悲剧就上演了,风琴的男人,一个驼背佬,突然出现在我们面前,扬手给风琴两个嘴巴,风琴被打得莫名其妙。芳芳淹死了,就淹死在门口的小河边,发现的时候,她面朝下,浮在水面上,是一个挑粪的男人发现的她,然后拎着她的一只脚将她从河里提了上来,那天我被吓坏了,现在我已经不记得她的样子了,现在我的记忆已经不堪一击了,很多事情睡过一觉,醒来就忘记了。驼背佬哭了,恶狠狠地对风琴说这下子你称心如意了。风琴同样痛苦得嚎啕大哭。我想悲伤是无法剖析的,无法解读的,后来,我读大学后,决定为她写一首诗,面对悲伤我们无能为力,只能做最苍白的祭奠,为我的玩伴芳芳,也为她可怜、绝望的母亲:“\"风琴\",一个女人的名字/或者一段喑哑的音乐/风吹过/叶子就会飘落/干枯的茅草/在河畔摇曳生冷的季节/无人窥见树的年轮/河流萎缩/空旷的麦田上/遥远地响着风筝/\"风琴\"一段喑哑的音乐/或者一个女人的名字”。我想那天的情景大致如此,后来听曾祖母说风琴来自新疆,是驼背佬在新疆摘棉花时骗到手的,我有时想,他们在新疆的那段时光一定充满了浪漫和疯狂吧。我不知道该如何定义风琴的故事,一半是温馨一半是绝望,正所谓祸福倚伏,变幻无常。
      不过,说起三宝的故事,则是赤裸裸的残忍了,三宝是一个老妇人,据说自从儿子出了车祸之后,人就不太正常了,很多疯癫的人表面上都很正常,甚至正常得不能再正常,他们会突然自戕给你看,但是三宝显然不是这种人,我觉得她活得比任何人坚强,她只不过是一个孤寡、游荡的老人,老无所依而已,小时候经常看见她努努嘴又努努嘴象个作怪的孩子,穿着干净、整洁的蓝色斜襟布衫,灰白的发髻上扣着一个黑色的塑料碗夹,像个巫婆一样从我家门口经过。某天,当清晨的雾水尚在稻田上徘徊不尽的时候,村人们将她的尸体从马路上抬了回来,“上一回睡在马路上,讹了人家开小车的一百块钱”,我听见一个老头,一边咬着香烟,一边咳出一口陈痰,语气中不知道是讽刺,还是可怜。这一次她故伎重施,终于被压死了,后来我从粗制滥造的电视剧里知道一个精练的词:碰瓷,三宝死于她的第二次碰瓷。
      最后一支香烟,孤零零地在烟盒里躺着。写作时我会掐掉过滤嘴,抽卷烟,我对这部关于背叛的武侠小说提不起兴趣,我是否已经接近落叶归根的年纪了,这么多年,我想,我最大的背叛,就是背叛了我的故乡和我的童年,我已经面目全非,变成了一道缺乏足够参数的多元多次方程,无解、无奈、无助、无趣、无精打采。抽完最后一根烟,我决定给约翰森打电话,无限期延期这一部武侠小说的缴稿时间,我想是到了封笔的时候了,我沉浸在虚妄的快意恩仇里太久了,我要跳出这一片泥沼,我想也许需要用一场随意的旅行来清理一下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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