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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第十八章:千手 ...

  •   第十八章:千手
      “你面红耳赤出现于某个雨季的下午,街边的污水溢出都市的下水道,咕咕的往低洼处滚动,空气因为雨水的冲洗反而显得很干净,不再呈现含混不清的灰色,我能嗅到你扑面的酒气,尽管你神色凝重,一言不发,你瘦削的下巴永远那么孤傲,充满戒备,这原本是一个毫无生色的天气,你的出现闯进我的生活,然后让一切变得绚丽斑斓!” 清晨的曙光,粗暴地刺进我的视网膜,将我上述黑暗的梦境,散射成一道彩虹。
      又一瓶威士忌见底,那首《千手》已经在书房里,独自循环播放了一百遍。于是,我起身时,替音箱哼唱第一百零一遍:“离去时,漫天飞沙;若能回头,眉却深锁;如此涩的酒,缺少你的伴奏;惟有枯坐,静候风过;多少柔情悱恻,最终变得失落;离去时,心渐麻木;无尽凝望,碧波荡漾;凄冷的月光,照在你的脸上;不知重逢,是何模样;也许唏嘘流泪,微笑替代沧桑。”
      哼唱时,不觉雪茄从我指间滑落,将地板熨了一个焦黑的椭圆形。
      我很庆幸我又死灰复燃了,然后我打开一个文档,开始写作。开头很顺利,一场疯狂的冰雹,一对同性情侣,一场谋杀。
      我想,是昨晚的那首《千手》和梦境,一起带给了我灵感。对我而言,“虚构是我的名字”。我已跋涉过黑夜,用酒精和烟火剔尽了灵魂里的脆弱,我又恢复了一脸的强悍,我是一个用一生编造故事的人,也把我的一生写进文字,就像一个织网的人,手拿无数根丝线,其中只有一根是属于我的。织完后,谁也别想找到我的那根丝线。
      我记得那天,一直在电脑边疯狂地敲击着键盘,从早晨一直写到半夜,写得酣畅淋漓,铺设了多条线索,然后便接到了约翰森的电话。电话里他告诉我,他已经找了我一整天了。然后我便随口告诉他我的这一部小说的名字叫做《虚构是我的名字》,他在电话里依然是一副经纪人的腔调,不带任何感情,最后掐断电话的瞬间,我听见他骂了一句脏话fuck it, who cares。我想我能理解他,艺术是我个人的事。
      这部小说里,我给我所有死去的故人都安排了角色,每个人都是本色出演,我企图将他们复活于纸上,他们的死亡构成了我的伤疤,写出他们才能治愈我的伤疤。阿文,我的好兄弟,一个习惯穿蓝色格子衬衫的男人,有着健壮的肌肉和强悍的生命力,如果不是因为一场意外,我想他最后一定能成为一个嗜酒如命的驼背佬,儿孙满堂,死于癌症。珍妮,我的前任,一个永远追逐内心美感的女人,年轻的时候,像一只擅长跳跃的梅花鹿,灵敏而势利,用一把充满希望的匕首将我捅了个透心凉,衰老和疾病,渐渐剥夺了她的欲望,死于南京,她的故乡,一个冬季的黄昏,后来,我回想起来,那个时候,我正在一个酒馆里被威士忌冲昏头脑,躲在大衣的领子里无情地酣睡。江睿伯,我想我很难定义他,一个毛发旺盛的白人,其实,白人都是毛人,亚麻色的头发和胡须,黑框眼镜,深邃的眼窝射出冷峻的目光,才华横溢,孤僻冷静,这些都不过是泛泛而谈,但恕我无能为力,我和他很难交心,我们都属于那种自作聪明的笨蛋。
      我从江睿伯的小说里学会了写作侦探小说的技巧。“你穿过夜色而来,昏黄的街景迷离若醉,你的烟头临近熄灭,我看得见你吐出的烟雾中缠绵着无数根丝线,这是你死后的一个冬天,人类的思维已经充分网络化,而我,已经将你在我的思维里大卸八块,生吞活剥,消化殆尽,只剩下你埋头点烟,一只手用烟盒替打火机躲风的优雅身影。”我很满意给这部小说安排的结尾,两位男主的同性之爱,相爱相杀,不过是这浮世的一粒精斑而已,亦或者代表我分裂的人格,总之,不过是我用来吸引眼球的噱头罢了。世界上再伟大的爱情,怎敌得过同年同月死的誓言,大抵是此消彼长,阴阳蹉跎的嗟叹罢。我记得写作这部小说的时间里,我又将《千手》听了几百遍,你知道,我不是真的在听,我需要一种氛围,一种足够支撑我完成这部小说的氛围,这首歌恰如其分。写完之后,我看着那些打印出来的文字,突然想起约翰森的那句脏话:fuck it, who cares,然后优雅地点起一根雪茄,Nice,我终于心满意足,轻盈飘渺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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