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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第十二章:左轮手枪 ...

  •   第十二章:左轮手枪
      清晨,雾汽阴沉,笼罩麻木的建筑群。
      夜晚,雨水淅沥,不愠不火是城市的街灯,河流的暗淡。
      浑浊的光线照亮墙上枯黄的报纸,心脏缩紧,挤出思念和彷徨的梦境。
      灯光穿透稀薄的窗帘,帘布上散缀着紫色、白色的轮状花纹,那些花纹,属于雪花的抽象。
      窗玻璃上析满了水珠,面条在锅里发酵,霉变,超市的塑料袋塞满了生活垃圾,褐色的饼干象一叠古钱币。音乐充斥房间,肮脏的床铺上散乱着衣物,拎包和书籍。
      终于写完了,写作的兴奋在完稿的刹那烟消云散,我又一次结结实实地回到了凡间,每一次截稿,我都会请钟点工彻底打扫房间,不过现在,我决定出门散步,让现实的寒冷与喧嚣,重新刺激我的脚底和耳膜,尽管世界依旧是一副杂乱无章的画卷,但至少每一个细节都很立体、新鲜。
      街角的长凳上,叼着长烟斗的老人,悠闲地吐着蓝色的烟雾。
      一个高挑女人的背影,拄着双拐,黑色的皮裙绷紧肥硕的臀部,正在攀爬一段台阶。
      街灯呈现橘子皮一般鲜艳的黄色,照亮了废墟裸露的钢筋。
      阔叶树又一次迎来了轮回的宿命,落叶纷纷,随风四散。
      酒精和烟草曾试图扼杀我懦弱无力的神经,但是它们又一次失败了。
      我依然目光如炬,观察入微,像一只流浪的狂犬保持着机警,蓄满袭击的暴力。
      马路沾满静态的灰尘,雾水正在失去神秘感。
      桥下,污黑的水域凝滞不动。
      夜色苍茫,河岸两边的别墅在密林的遮蔽下闪烁着温暖的灯光,渡船在远处继续漂泊的轮廓。
      倚在码头的栏杆上,我掏出一支雪茄,心满意足地点上,夜色下的河流反射着零星的灯光,此景丝毫不逊塞纳河畔。
      风隐隐地浮动着,我感到两侧肩膀无比沉重,酸胀难忍。
      写作就是在现实与虚幻的脉络丛中爬行、穿梭、折返、吐纳。
      抽完这支雪茄,我决定将江睿伯彻底遗忘,我是翻译他那部分作品时,才突然意识到可能误解了约翰森关于他死因的那句话。
      “往血管里注射点儿什么”,我被他的那句“来自街头的人”误导了。
      一个人如果内心没有偏见,是不会被误导的,我为我的偏见感到羞耻。
      在构思续写内容的空隙,我终于拨通了约翰森的电话,他就像一个猎狗或者球探,永远不知厌倦地搜寻着替他赚钱的工具,你永远找不到他,但他永远会在截稿日期临近时给你下通谍。
      果然,不是□□,而是□□。
      这部叫做《噬咬》的侦探小说采用的是倒叙的手法,这一次开篇死亡的不是受害者,而是江睿伯一手塑造的硬汉侦探布鲁克,布鲁克坐在椅子上,身体已经僵硬,法医翻开他的眼睑,散大的瞳仁已经熄灭了昔日犀利的光芒,法医在他体内检测到了超高浓度的钾离子,死因很明确,静脉注射含钾化合物,心脏骤停。
      布鲁克的死给了我某种提示,最后证实了江睿伯的死因。
      江睿伯为这部小说营造了一种厌倦的气息,用词非常诗意,但情节松散,某些转折处甚至逻辑混乱,我想这是才华耗竭的一种前兆。
      布鲁克混迹街头的岁月交代结束之后,小说就停滞了,我注意到稿纸上的最终日期是二月份的某一天,我努力回忆那一天我正处于何种情境,我知道那一天是江睿伯放弃的开始,一个月后我就得知了他的死讯,但无论如何,我的朋友自始自终都保持了体面,他不是该死的瘾君子,只要确定这一点就已经足够了。
      续集部分,我巧妙地偷换了概念,其实死亡的并不是布鲁克本人,而是他的孪生兄弟,你知道吗,这个世界上会有一个人长得和你一模一样,你们的基因组上的每一个碱基都一模一样,你们拥有一副完全一致的遗传密码,这个人就是你的孪生兄弟,他的死亡也可以说成是你的死亡,有朝一日,当你活生生的看着自己的尸体时,会作何种感想?布鲁克在小说的三分之一处黯然登场,展开调查,依然保持一副冷峻的嘴脸,玩世不恭,喜欢在黑夜浪迹混乱的街区,喜欢赚点快钱,然后结一些雾水姻缘,但永远不沾染迷药。
      黑色的皮衣下面是一件黑色的T恤,黑色的T恤下面是高耸的胸肌,女人不过是他的附庸,这种人天生不配拥有家庭和子嗣。一把银色的史密斯维森左轮手枪,枪膛里永远凑不齐六颗子弹。这把左轮手枪是我为布鲁克设计的,我喜欢枪膛转动起来的无常和不确定性,带一点复古、老派的风格,他既往的配枪是一把黑色的柯尔特,他将那把柯尔特留在了孪生兄弟的棺材里,我想象布鲁克这般强悍的恶棍,就算自杀,也一定会选择饮弹的方式,就像海明威。缺钱的时候,玩一点小敲诈,小勒索。丢给某个富豪一个信封,然后得意地看着对方的脸色从傲慢,不可一世瞬间变成羞耻、求饶、谄媚。他并不贪婪,只是很享受这样的过程。布鲁克一步一步接近真相,我想读者关心的并不是死亡的真相,真相不会比新闻更有趣,读者关心的是布鲁克本人,他们需要一个值得寄托的形象,这和武侠小说没有任何区别,他们需要知道布鲁克是怎么混迹的,用的什么手腕去对付那些比他还恶,还狡诈的敌人,这和武侠小说里绝世神功的渲染方式没有任何区别。只要布鲁克能够复活,一切问题都迎刃而解,续集我写得很快,交稿的时候,约翰森激动得在我脸上吻了一下,送给我一瓶威士忌,我知道他下一步的计划,只要布鲁克还活着,他总会有办法让他一直活下去。
      我指间的雪茄,不知何时就已经熄灭了。伤感的回忆,让我忘记了去抽吸它。我想如果江睿伯有一个抽雪茄的嗜好,也许就不会选择如此极端的方式了却自己了,他的写作节奏太快了,有的时候连威士忌也无暇顾及,越是沉溺就越挣扎,忽略了仰望天空。
      我不追求完美,我是一个习惯打退堂鼓的人,犹如这一片无名的水域,只要我的心情够好,它真的会比塞纳河还要文艺和浪漫。
      再见江睿伯,再见克里斯,再见布鲁克,去他妈的续集。
      我转身将熄灭的雪茄丢进幽暗的河水。或许下一部小说,我会系统地梳理一下故乡,构建一个关于故乡的乌托邦,就像威廉·福克纳老爷子干的那样,或者,我会去研究民国史,去了解那些狡诈、残忍又聪慧的军阀们的前世今生。
      总之,一切皆有可能。
      只要我的杯子里,还有威士忌。
      只要我的肺,还能够吐纳雪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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