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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第 2 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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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穷水尽的边关,没有京城的繁花似锦,没有江南的烟雨蒙蒙,刀片一般的风吹硬了宋从云的脸。
就是那样寸草不生的地方,孕育着宋从云滚烫的灵魂,也承载着整个国家安泰的希望。
踏出沙漠的那一刻,宋从云就死在了尸横遍野的战场,回到人间的是宋景。
“景从云集”是父亲对他的期盼,往后他便是宋景。
“店家能否换些银两?”宋从云踌躇许久,拿出了配在身上多年的玉佩。
这一半玉佩呈现出月白色,人为的被分成了两块,宋从云记得另一块是血红色的,当时父亲拿到这块玉的时候引起了一片轰动。
成色如此漂亮的玉,还是这么大块的玉少见的很。
另一块是给了母亲好友的儿子,宋从云记得原先在家中住过一段时间的少年,年长自己两岁,与他是完全不同的性格。
“客官?”掌柜的见来者随穿着破烂了些,周身的气质却像大户人家,说不准是跟着商队走丢了。
“家中出了些变故,想典当这块玉做盘缠,不知能否行得通。”
“这...客官,我们都是小本生意,您这玉看起来金贵的很,实在是盘不下。”
“不必,我只需些盘缠,买匹毛驴到京城足矣。”
“这样吧,我这店前有拉车的毛驴,剩下的给你换银子可行?”
“多谢掌柜的。”宋从云低头,脑海中最后一次刻画这块玉佩的样子,唯一能证明他身份的东西往后不复存在。
“家中出了大事,才要典当这玉佩吧?”
“嗯。”宋从云看着掌柜掂量银两,想到的却是那块玉佩被人拿在手里把玩,好像就是他的命运,从此不再自主了。
宋从云拿了银两牵着店家的毛驴便赶往京城,此战已两月有余,若是皇室有人追查,到这里也应该差不多了,他留着这里容易撞上。
“可惜了。”掌柜的看着远离的宋从云,不知说的是人还是玉。
宋从云一身武功傍身,自然不怕行夜路,日夜赶路,路程硬是被缩短了一半。
进城门要接受盘查,宋从云原先的身份是不能用了,剩下的银两左右打听才请到人作了假,弄了张关文,仔细盘查是一定过不了的,可糊弄守卫倒是足够了。
“卖糖葫芦了!”
一入门中,京城繁华便立现,宋从云离开不过月余,此刻重回却恍如隔世。
这些热闹的吆喝声,穿过耳膜的时候似乎带了屏障,他站在闹市之中,却孤独满身。
寻思再三,宋景找了一家外示招工的酒楼。
“你们还收人吗?”宋景把毛驴栓在门外,进门的时候明显得到了不同人的注视。
蓬莱酒楼是京城最大的酒楼,宋从云灰头土脸,衣衫褴褛与这里格格不入。
“收是收,但是你能干什么?砍柴你会吗?”李安在蓬莱做了几年跑腿的,其余的不会,看人脸色却是一把好手。
宋从云脚步稳健,一看就是练家子,不一定要砍柴,身手好的话作打手也是可以的。
“会。”
酒楼是除了青楼楚馆消息最灵通的地方,宋从云要摸清那些人底下的脉络,蓬莱是最好的选择。
“那你跟我来,我带你去给掌柜的看一眼。”
“多谢。”宋从云习惯向李安行了军队里的礼,李安一愣,他一个跑腿的平日里只有冷眼,谁会有人向他作礼。
“行了,我就给你带个路,能不能留下来还得看你自己。”
宋从云没有接话,有些习惯要改,否则容易惹人生疑。
李安说是找掌柜的,其实只是后厨的师傅,蓬莱酒楼这么大,掌柜的哪里会管这些事,后厨看行了,自然就行了。
“你先洗把脸,灰头土脸的,平白让人觉得邋遢。”李安指了指旁边的水缸,“旁边有桶。”
洗完脸后李安着实惊艳了一下,刚刚没有细看,这小子刚进门只觉得也许长得不赖,现下洗干净了,李安只觉得眼拙。
“倒是俊俏。”李安这么说了句,转而冲着里头喊道:“孙掌勺,给你带了个小工,出来看一眼。”
一会出来了一个身形微胖的男人,孙掌勺看了一眼宋从云就要回去:“这样的来端菜吗?我要的是砍柴的!”
“咱还能骗您嘛?行不行看一眼再说。”李安示意宋从云上前,院子角落里堆着一堆柴。
孙掌勺闻言转过身来,看着宋从云,宋从云拿起旁边的斧头,一斧头下去利落干脆。
“不错,倒是一身蛮力。”孙掌勺略有些惊讶,刚刚只看到了脸,便以为是什么娇弱小生,没想到还有一手。
“包吃包住,就住那边厢房里,一个月四两银子。”孙掌勺自己就能决定这些事,蓬莱酒楼给的待遇好,但是累人的很。
从早到晚都需要砍柴,没有一时歇着的,砍柴的伙计换了一个又一个。
“行。”宋从云又要抱拳礼,手刚抬起来就反应过来放了回去。
孙掌勺奇怪的看了一眼宋从云,只说道:“现在就开始吧。”
“嗯。”
李安的差事在大堂里,宋从云安排好了,他自然要回去。
“我看你只有那头毛驴,晚些时候得空带你去领两件衣裳。”
“多谢。”
“行了行了,我也就顺手,我们这种糙人,有什么谢不谢的。”李安挥了挥手离开了后院。
宋从云的手劲大,这些木柴又是那些枯木,几乎不用斧头,宋从云也能劈开。
与此同时,宋从云典当玉佩的小客栈迎来了不属于那里的人。
“客官打尖还是住店?”
“住店,两间上房。”周念远给了一锭银子,“不用找了,晚上别让人打扰就行。”
“客官您放心,我这店荒郊野外的除了过路的商人,平日里是一人也无。”掌柜的自然开心,这两天,收入可是不菲。
周念远连夜跑马,加上有伤在身,脸色看起来过于狼狈了些。
客栈的布置并不上乘,甚至过于简陋了些,周念远无暇顾及,他一心只想着那个月余前还见过的人。
南国突然发起争端,宋将军领命连夜出发,宋从云从从宋府出发,匆匆前往城门汇合。
周念远赶到城门,只远远看了一眼,默默替他送行,这么多年,宋从云回京的日子屈指可数。
“宋从云,你不能死。”周念远捏紧了一直挂着的玉佩,浑然就是那块血红色的玉佩。
他也知道其实生还的可能几乎为零,天气炎热的谷中,甚至宋从云的尸体都大概腐烂了个干净。
但是不见到,他不可能死心。
也许人的劣根性就在于不撞南墙不回头。
“王爷。”听风替周念远打了水,这一路周念远跑死了三匹马,硬生生只用了七天的时间走了寻常人一个月的路程。
“听风,你说,他还活着吗?”
“小侯爷英勇善战,大概早就逃出生天了。”听风违心的说着,其实结果大家都心知肚明。
“是啊,他英勇善战,可是他不会逃,他只会死守。”周念远自嘲笑笑,也许宋从云死的时候,都没想过自己。
“歇息吧,明日就能进去了。”听风退出了屋子,这个时候的周念远只需要一个人。
周念远的玉佩上边角花纹因为长期抚摸的原因,有些地方已经被磨平了,依稀可见平安二字。
他和宋从云也算是指腹的兄弟了。
他母亲与宋从云母亲是闺中好友,他两岁时宋从云快出生了,说好了为女子便喜结联姻,为男子便做兄弟。
宋从云是男子,他们却没能做成兄弟。
宋从云也许早忘了自己,毕竟只是一个暂居一段的陌生人。
夜昏昏沉沉,窗外能听见依稀两声蝉鸣,周念远陷入其中。
周念远心里作祟,总觉得自己与宋从云靠近了些,这一夜睡的安稳许多,起码夜里没有宋从云问他:“念远哥哥怎么不来救我?”
宋从云不会叫他哥哥,只有二人在宋府初遇的时候被宋夫人要求喊过哥哥。
不过宋从云讨厌自己总是捉弄他,后来便不爱搭理自己,再后来自己搬离了宋府,二人便再未见过。
天色未明,周念远便要走,店小二递了热腾腾的包子道:“用了早饭再走吧,客官。”
周念远拿了一个就要走,步子急促,转身时挂在腰间的玉佩撞上了桌角。
清脆的声音引起了店小二的注意,“这玉佩……”店小二一时没忍住惊疑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