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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同行 ...

  •    第三章:同行

      次日,清晨。
      吹了一夜秋风、赏了一晚明月的司清越找准了时机,在听到隔壁房门推开的吱呀声声的瞬间,一秒不差地推开了自己的房门,与隔壁房的人来了个好巧不巧的相遇,然后脸不红心不跳地与白衣书生目光相接时莞尔一笑,并极自然地开口:“真巧啊!这可否算得上是缘分?公子昨晚睡得可好?”比起清河城、红丸教、血琉璃,司清越更在乎这位白衣书生,这人给他的那种奇异的感觉、那若有若无的熟悉感让司清越无法理解,对司清越有着极强的吸引力。

      “可不,缘,真乃妙不可言!至于觉,小生睡得挺好,一夜无梦,真乃幸事!”突然,书生像想到什么似的微微促眉道:“怎么?兄抬昨晚休息不好么?看着脸色不太好呀!”
      司清越:“嗯,不大好,被人砍坏了窗,吹了一夜的风呢!公子昨夜没损失什么吧?”
      “没呀,怎么昨晚又有人打起来了?”书生无奈道:“这江湖啊,三天一小打,五天一大斗的,可惜了,我觉深,一着床就分不出人五人六了,竟生生错过了这等新鲜的素材!可惜了可惜!”
      司清越:……这人这是在炫耀?对着失眠了整整一夜的人说这话合适吗?
      只然心有不满,但司清越面上还是风度翩翩的笑道:“公子若是想了解,在下倒是可以转述一二,不知公子可愿?”
      书生摆了摆手道:“那敢情好,我这穷酸笔者正愁没法下笔写文呢,那就有劳兄抬了。”我还没找你,你倒自己送上门来了。
      “无妨,你我江湖相遇,定是我与公子有缘。”司清越笑道:“在下燕清乐,宴舞清平天下乐之意,不知公子尊称?”
      燕清乐,燕,好久没听到这个姓氏了!燕舞清平乐世间,曾经还以为再也听不到、再也见不到了呢,还好,幸好!“燕舞清平天下乐,燕清乐,好名字!”

      “殿下,你母妃姓燕,你唤燕清乐可好?”
      “不好?哪里不好了?燕同宴,宴舞清平天下乐,这可是你的你未来的职责,啧啧,多贴切啊……”
      当然是好名字,司清越心道。短暂的浮想过后司清越笑了笑问:“公子呢?如何称呼?”回想到些许美好的旧事,司清越失眠的阴霾像是被阳光驱散了,心情突然好了起来。

      夏珏应道:“小生姓夏,名楮墨,字子楮,燕兄唤我子楮便可,我唤你清乐可否?”
      楮墨,纸和墨?这人一副书生打扮,又名为楮与墨,真是直白得不能更直白了,生怕别人不知道自己是个书生?这人身上怕是没有一处不是假的,但光看这人那张白净的脸的话,还真有几分书生气,怪了!还有,夏,姓夏,是巧合吗?司清越在心里盘算,面上却自然地接过话茬:“自然是可行的,那子楮兄,我们一同用些早点罢,也好边吃边聊,话说昨晚三更时分,我那窗边忽然闪过一道刀光,我从梦中被惊醒,一睁眼就看见……”

      夏珏说自己是个靠写江湖话本谋生的,游走江湖、不入武林的落魄书生,司清越是不信的。
      司清越说自己是个向往江湖武林,而离家万里追寻武侠的普通官宦子弟,夏珏知道是假的。
      江湖中人多用化名、隐匿身份,两人心照不宣、见怪不怪,甚至还相谈甚欢,十分融冾,一副相见恨晚的模样,实则彼此试探。

      两人说话间便到了桌前,阿山阿河见人来了,朝自家主子尊敬道了声公子,便站在桌子后两侧,司清越十分自然地招呼夏楮墨落了座,便即吩咐阿山热酒服侍,就像一个使惯了佣人的贵公子姿态,很难不令人窒息信这就是个叛逆的离家出走,向往武林的纨绔。

      夏珏不疑有他,爽快地入了座,两人边吃边聊,相谈甚欢。夏珏一副洗耳恭听的模样,非常有下一秒就下笔成文的派头,在司清越的高谈阔论的公子式的叙述下时不时发表一两声感叹,谁看了不会觉但凡他手上有支笔,就能立马将司清越的话书写成文?
      两只狐狸都在不动声色地探着对方的深浅,一顿简单的早饭硬是被二人吃得十分长久。最后都达成了自己的目的——同行,共同前往重剑山庄观望武林盛会——血琉璃比武大会。
      至于两人前往重剑山庄的目的,两人孰正孰邪,谁也不知道,谁也不在乎。

      于是乎,用过早饭的双方,四人,稍稍修整后,便一同启程了。司清越不愧是是自诩的官宦贵公子,只见阿山、阿河两人一人乘一良马青骢,只是两青骢都驼了些行李。司清越腰间别了把秀气长剑,骑坐在一匹高大威武的黑驹背上,那黑驹马身线条流畅,通体墨色流光,是匹不可多得的千里良驹。不识货的人只能认为这黑驹是个好些的精饲料马,绝看不出这可是万里挑一的西域悍马,一日千里不在话下,可真谓低调有实力!可惜夏珏是个识货的,这人的马低调如斯,可见此人必定不简单。夏珏并不打算戳破他,反正他就是为这来的,再者,路途遥远、寂寞无聊,有美人相伴,何乐而不为?

      是的,这燕清乐长得极好,着一身枣红华袍,冠一墨玉冠,身量修长、面若冠玉、剑眉星目且唇红齿白,是那种贵族世家里掷千万珍宝小心呵护成长起来的才可能有的人间富贵花、盛世光泽玉的贵公子模样。立如芝兰玉树临风前,想来就是用来形用他的,就是张扬了些,不过倒是十分符合他初涉江湖的贵族纨绔的身份,夏珏如是想。可他身上只见贵气却丝毫不显天真,特别是那一双桃花眼,眼中的流光清潭之下仿佛存在着深不可测幽光,他的瞳孔颜色很浅,仿佛有眸里粹有星光,清澈明亮却不纯粹无辜。但是若单看外表,司清越绝对是夏珏见过最美的男子,是的,美极了,不辨雌雄的那种极致的美,幸而司清越身形够长故而不显女气,跟多年前夏珏见过的大盛最美的人很像,但又能让人明确地分辨出这是完全不同的两个人,气质、性子、给人的感觉完全不同。
      比我想象中的还要好看啊!夏珏如是想,嗯,也比我想象的要狡黠些,不像兔子,反活像只狐狸。

      而这个夏楮墨看似是个落魄书生,却也有一代步爱驹,马身纯□□瘦健美,一如其主,就是名字不怎么好,叫什么不好,偏偏叫大玦。这人叫大玦的时候,司清越:……表示想打人,毕竟,堂堂大盛太子殿下司清越,字子玦,小名唤作……就唤作小玦。

      夏楮墨的行李简单极了,只有一个小得像是只装了两三件衣物的小行囊,一看里面就没有书,白衣腰间别了一只羊皮酒囊,脖颈后挂了顶素纱帷帽也不戴上,就这样随意落在背后,整体看去颇有江湖书生气。可惜是个假书生,还是不太正经的那种,司清越心想。

      一行人,骑着马走行于荒郊野岭之上。一路上,司清越与夏珏时而不时地交谈些关于江湖趣闻的废话,既互相提防又相互试探,在阿山和阿河两个安静得似乎不存在的隐身人的衬托下,竟意外地显示出和谐来。

      一阵风吹过,夏珏忽地闻到了一股铁锈腥味。抬眼望去,竟是未完全风干的血迹。见状,山河二人自觉在前开路,众人又往前走了些路,一具尸体横于路上,只见那尸身着青衫锦袍,是个公子哥的扮相,可惜此时已血迹斑斑,是清河城的人。不远处又横着死状相类的几具尸,有两派人,一是清河城,一是红衣莲纹道袍的红丸教,正是昨晚打斗的那双方人马。

      “公子,都死透了”阿山下马查看后:“是否要绕道?”
      “不可不可!前往重剑山庄,可没有比这更快的更好走的路了”未等司清越开口,夏珏便接过了话:“清乐兄,绕路的话,恐怕会错过重剑山庄的盛会啊!”
      按时间算,他们现在唯有走这条道才能赶上武林大会,这点夏珏没有欺瞒。
      司清越:“既如此,便听夏公子的吧,我初入江湖,不知其中渊源,多亏有子楮相伴,幸哉幸哉!”短短几句话称谓就从夏公子到了子楮了,连子楮兄都不喊了吗?。
      夏珏:“……”我们有这么熟了吗?短短几句话称谓就从夏公子变成子楮了,连子楮兄都不喊了吗?这燕清乐真对得上那一句人不可貌相,这人长得端正风致嘴却欠得很,又自来熟,十分不要脸面。虽然我也表现得挺豁达的,但老子那是装出来的,燕清乐是真比我还能装。这是夏珏跟燕清乐相处不到一上午便得出来的真理。

      不要脸的某人还在继续装傻充愣不要脸道:“子楮,可否与我讲讲血琉璃?怎得有这么多人为它争得头破血流连命都不要了?”
      为了保持热情阔达善解人意的人设,夏珏爽快答应了他的请求:“这血琉璃可不得了,据说配合内功服食可使人内力迅速大涨,就算是功法平平无奇之人也能一跃成为天下宗师,而将死之人服之,无论伤势如何,无论身中何毒,都能起死回生呢!”

      司清越:“世间竟有此神物?难怪可以引千人争万人夺了!”司清越自然是知道这样的,他前往重剑山庄为的就是这血琉璃,传言真假他不在乎,但这种会引起纷争的邪物必须要握在自己手里。夏子楮与自己相处得还算融冾,不过这还不够,他需要更多的信息来了解眼前这个人,这人给自己的感觉太奇怪了,他不得不在意。“那重剑山庄呢?既然拥有血琉璃又为何不自己享用?而是以此回应召开什么武林大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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