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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完美·第三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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黎阅有时候觉得自己需要离世界遥远,有时候又觉得应该靠近,像是主星球和卫星之间的引力不固定一样。如果说引力不一样,那组成两个星体的物质也应该在变化才对。时而组合在一起,时而又纷纷离散。
黎阅想要靠近世界、又不想被世界彻底抓住的时候,她有一个安全可靠的去处——朋友的酒吧。旁人去酒吧只是喝酒,她呢?她伺候别人喝酒。客串酒保,兼职酒保,站在人群的中心,不被任何人关注,就可以关注所有人。这种距离恰到好处第结合了亲密与疏离,看上去就像是语言不通的卫星和行星。
这世上有的人追求被关注,有的人追求不被关注,可惜往往旱涝不均,世人皆长满了不舒服的鸡皮疙瘩,求而不得后死去。
黎阅这家店的老板是老朋友了,相熟起来也许是因为两个人多少都孤僻。老板把店开起来,然后躲藏起来。黎阅偶尔来这里做酒保,只为了一种可预期可控制的安全的逃离。
老板会笑她,逃离,逃到另一个你熟悉的地方去。你这是鬼打墙一样的生活。
她没回答。没什么好回答的。
今天她站在吧台后面,穿着统一制服,假装自己也是其中一员,是与客人不一样、也应该被客人看来是完全不一样的人。店里音响中已经切换成了涅槃的歌,但反反复复黎阅只会唱《Come As You Are》。当然,她喜欢这首歌。她甚至在心里随着柯特科本的歌声轻轻摇晃身体,在现实中则一动不动,认真接单,调制各式各样的鸡尾酒。
在这里她可以安全面对的一切新出现的东西,让一切都是新的都可以。让一切——
有人坐到她正对面,没等她看清楚对方长发掩藏下的面容,单子就来了,一个接一个地来,金汤力,长岛冰茶,血腥玛丽,威士忌酸,直做到六杯,直到又回到一杯金汤力,一杯长岛冰茶,结束。
最后的长岛冰茶属于眼前留着长发的女子,她把玻璃杯放在客人面前,您的长岛冰茶,然后打量了一眼对方。
对方也在打量她,而且是从手指打量到手腕打量到肩膀脖子脸颊眼睛,徐徐上升像是爬长城。
黎阅?
这时候眼睛对上眼睛了。
你是?
你把我忘了?女子笑着,我是虞檀啊。
哦,是你啊。
你把我忘了?虞檀在笑,笑容像当年一样好看,甚至因为皮肤的松弛、皱纹的出现,笑意竟然还深了几分。你啊——
很久很久没见了,一下子认不出来。
是啊,很久了。虞檀拨弄着吸管,难为你还能把我认出来。
我这就不明白你是在夸我还是在损我了。
哦哟,这么多年不见,你这嘴巴,总算是磨快了一点啊。怎么样?都在哪儿高就呢?
啊,我在……
那么多年过去了,要补课的话可太多了。太多了。
原来是这样啊。虞檀摆弄着吸管,杯里的酒已经消失了一半。我这些年……
黎阅听着,身体微微前倾,双脚也向前迈了半步,这下小腹几乎贴在吧台上。虞檀喝下去的酒精现在应该已经在血液里四处蔓延了。酒精是个好东西,使人放松,使人健谈,使人逻辑渐渐混乱,审讯就应该使用它。
虞檀说着,语速时快时慢,倒是比以前要幽默。这些年我们都经历了在泥坑甚至在粪坑里打滚的经验,我们也或多或少地爬出来了——没爬出来也变成了茅坑里的石头,够硬,也足够脏污,不再为其他的污秽所动。这些年我们都经历了对生活的建构和重构,谁都经历了《启示录》里的种种“有时”,对于积木游戏有了更深刻地理解。
我现在总是想起,黎阅说,吉卜林的那首诗。
下至地狱上至王座,独行者走得最快?虞檀笑着,你再给我来一杯长岛冰茶。
黎阅笑了。失身酒。
我们都多大的人了,虞檀也笑,失身哪需要酒?两人一起笑,笑着笑着虞檀又说,我没想到,过了这么多年,还能遇见你,还是这样子。
这样子?什么样子?
虞檀低下头,用鼻孔来叹息,作为一种不便明说的笑意。总之不是我想的那个样子。
你想的样子?
我以为你和她会长长久久的。
哦,是吗。黎阅说。不好否认,也不好承认。
是啊。那时候很羡慕你,也羡慕她。
嗯。
是啊那时候,多值得人羡慕啊,那时候多么希望建构的一切就是必然额度一起,多么希望按照那样不变动,像月亮那样盈亏变动,但始终是月亮,始终会挂在天空中,始终会——
没什么始终,始与终彼此不能连贯,人之所以崇拜衔尾蛇就是因为那样的好事并不存在。
事情过了,她们老了,青春结束了。回望那时候的故事,恨随风飘散了,爱尘埃落定了,倒不知道如何评价才好。圣光曾经笼罩的场所再也回不去,那是一片封闭的废墟。
或许人也是一个废墟,在光阴中渐渐被风雨侵蚀,皮肤上露出被侵蚀的样貌来。
有时候原初的样子并不好看,人偏偏会去欣赏饱经风霜的容颜。比如现在的虞檀。当然,谈不上饱经风霜,只是经过了自然的雕蚀。虞檀以前不是这样的。当年的虞檀年轻活泼,喜欢玩,又不拘泥,随和亲切得超乎同龄人,同时又不缺乏那个岁数的天真和热血。现在的虞檀,看上去已经褪去了一切不利于她的发展的东西,一切可能产生阻碍的石头和棱角都已经被抛弃,雨打风吹她现在是一幢保存良好的民国古建,有故事有过去,风一吹阳台上白色的窗帘向里吹去,阳光照亮一片红色的实木地板。
有的人是雕蚀,有的人是雕刻,当然还有人是侵蚀。
黎阅看着虞檀的脸,不防与虞檀的双眼对上。
人的眼睛,啊,在人群里最好看的是人的眼睛。就像是在石头堆里寻找宝石,找到的那一刻是那么快乐。可就像钻影一样,好看的双眼需要主人付出相当的代价,需要多少打磨多少勇气多少不放弃的痛苦的坚持?
我的酒呢,酒保小姐?虞檀笑着说。
这里,给你。
虞檀伸出手来接,黎阅的手也还放在上面。于是就在递过杯子的瞬间,虞檀的手指碰到了黎阅的手指。
从指甲,到指尖,冰凉的杯壁外面手指的触感反而清晰。
继而虞檀的手指向前伸,摸到了黎阅食指的指节。那手指在上面流连了一下,轻轻拂过就像正在从窗外吹进来的夏夜温暖的风。多熟悉的感觉,那些年手指曾经从身体的每一片皮肤上划过,撩过发丝,撩过眼角,撩过额头,撩过鼻尖,撩过枝叶,撩过花瓣,撩过心里的弦。
胸腔里就像是有人按下钢琴的琴键,很急促,像发了疯的萧邦,像心情好的李斯特。虽然立刻转回稍微平静一些,依然如同维瓦尔第《格里塞尔达》的选段《风雨飘摇》那样,一个一个音节一个都不少,人声在表达起伏的波浪,起伏的波浪里净是疯狂的喊叫,有一个算一个全是蒙克。
如果可以重建,如果这些那些都可以找回来,让它们历经了一切风吹雨打反而更显得光彩亮丽,显得忠诚可靠,显得万年不坏,那就用它们来建造新的生活吧。虞檀的眼睛里有一条长长的隧道,一直通往时光的那一头,那一头是黄金国是理想国是泉水永不干涸的伊甸,时光在那里凝固,将一切带进去的完美定型于当下。
此刻就拥抱,此刻就牵手,此刻就一步跨越这看似黑暗漫长的隧道,只要紧紧盯着那头的光芒就可以做到,什么都不想只管往前走就行了。只管往前走等于一直每一个清晨日暮的见面与亲吻,等于相处的每一分钟里存在等于不存在、不存在又等于存在的陪伴,等于最完美无瑕的仿佛足有一千平方米的互相体谅和容忍,等于一门不需要用词不需要断句只凭借脑电波交流的语言,等于这世界上最毒最容易成瘾的一种药,每天都能服用,每天都能起效,让未来的余下的随你怎么说都是乐观的生命里,获得最可靠最快乐的重复。
永不厌倦,永不变更,完美贴合灵魂胜过你自己的血肉皮肤。
黎阅注视着虞檀的眼睛,虞檀对她笑着。眼睛里大部分都是温柔和放松,可是在眼角,有一丝轻微的狡黠。
狡黠。
喝了酒之后她们都会露出来的狡黠,在喝得还不够好的时候。
这么多年虞檀褪去了一些羽毛,黎阅也一样,谁都不能例外。可是照剩下的来判断,她们在多大程度上是相似的飞鸟呢?有人失去了飞羽,有人失去了尾羽,还有人失去的是覆羽。这并不使得她们成为不一样的鸟,但她们终究不能一起飞了。
不同的高度,不同的滑翔方式,依赖不同的热气流,以不同的方式着陆。
巢穴,食物,习性,睡眠,睁眼闭眼,修整鸟喙。
你想什么呢?虞檀问。
想以前的事。黎阅答。
以前的什么事?
回不来的那些事。
今晚黎阅回到家的时候,依然是九点。轻微加班至接近六点直至九点到家之间,和老朋友吃饭,聊工作,吐槽的方式还是那些,两人的聊天也如同连载,彼此甚至可以回忆起正在被吐槽的这位素未谋面的某某在两人的上一次见面的对话总享有一个什么样的代号。疯子,白痴,弱智,神经病,缺心眼,诸如此类常规的骂人话。吃饭的内容反倒时常变化,大概这是她们最乐意去寻觅、也最容易找到的新奇所在。
新的店,新的口味,新的火锅吃法——或者半新半旧的也行。半新半旧的可能还有位置和装修,毕竟彼此继承,不能一夜之间换个样子。
费钱,而且没意义。房子还是房子,做饭还是做饭。无需变动就不要变动。
但无论怎么样,黎阅一般九点就能到家。不是因为没有地方去,也不是因为不能喝酒,家里更没有人在等她,按理一切触手可及,只是不想要罢了。
何必喝酒,微醺之后还要微醺,最后只是使得今晚睡不踏实。
何必游荡,街道已非常熟悉,甚至认得出小店主养的猫长大了多少,没有心情只有乏味。
她用钥匙打开家门,眼前一片黑暗,伸手在右侧的墙上摸到开关,啪嗒,暖黄光出现在门厅里。
何必久假不归,既然没有什么值得逃避,那逃避本身就是无意义的行为。
她脱下衣服挂在门口的衣架上。门口的衣架是门口的衣架,不能和卧室的混用。就像衣架上专门挂钥匙的挂钩不能挂别的东西一样,钥匙那样脏,简直是仅次于钞票的存在。同理,放在玄关的小木几抽屉里放着只能放在门口用的抽纸和酒精,和卧室的也不能混同——绝不能——和客厅的也不能。
当然不是医生,没学过医,对传染病一知半解,但是能在家中制造近乎污染区、半污染区和清洁区的分界,继而严格执行。
如果找个医生女友会不会更好?会不会能遵守这一切?
浴室亮灯,水声响起。洗完了就径直出来,屋内无人,外面也一片漆黑,视野里有其他人居住的方向都拉好了窗帘,可以滴滴答答只挂一条毛巾回到卧室再慢慢擦干,慢慢穿睡衣。擦干了穿好了就躺上床去,铺好枕头,盖好被子,打开一直在看的要么砖头一样厚要么瓦片一样薄的书,给手机充上电,然后享受安静。
没有破坏专注的声音,没有非要讨论不可的话题、非要照顾不可的情绪,没有冲突的日程和艰难的协调,没有以沉默来等待的回答,没有谁,没有除了自己的需要以外的需要。
不用将就,不用等待,不用委屈。
或者说也有,至少委屈自己给自己,可能也是一种委屈。但不那么委屈。像吉卜林的诗,虽然有些人觉得他的诗实际上不怎么地,但每个人一生中总会有那么几次由衷地生出“一个人”最快的感触,继而希望自己是一个人。
然后有的人很快就放弃,就更向往两个人。人自古以来是群居动物,这没错。可是自古以来的东西很多,现在不也是在一件一件地抛弃吗?一个人于荒野中生存想必也不错。古时候不还有“帝力于我何有哉”吗?那照如今看来,整个世界于我有何哉?只要我不求于外物,只要我尽量减少这种联系,我就有自由,联系就是束缚,一旦联系起来这个世界就是蛛网巴不得把你生吞活剥——切断了才有自由。
黎阅从床上起身,走到客厅找到水壶,喝水。
一个人多好,一个人早上出门烧得水晚上回来依然足够喝。最完美的爱情是“除非你是我”的,如果两个人能像一个人那样相爱,那要两个人来干嘛?
如若按照基督教的观点,人生来就少一半;而为了吃到最终的蜂蜜,又或者,促狭地说,在流淌着蜜与奶之地要享受那些甘露,就必须要找那另一半。可是现在想想,真的需要另一半吗?又或者,真的要吃吗?又或者,那真是蜂蜜吗?
蜂蜜到底是不能否定的,如果连“蜂蜜”是蜂蜜都否定了,人就回到了磐石般的终极面前,冷酷,强势,人之力不能抵抗。那个终极的意义平凡人还是不要回答的好。
但是可以否定要吃这件事。平凡人可以对自己说,那是蜂蜜,是甜的,好的,没有错,我承认,但是我并不是非要吃不可,我可以不吃,也活得好好的。
甚至获得近乎于完美。
她走回去,继续爬进被窝,又读了半个小时的书。读完关灯要睡的时候,虽然不觉得床铺冷——从不,今天也不——却觉得灯光很冷。按理是暖白光,却虚无呆滞如同挖去了前额叶的人的眼眶。
她用右手的三只手指轻轻捏着转轮开关,黄铜的触感在指尖上不是不冷也不热,而是没有温度。
要是如此,不妨调暗亮度,当作夜灯。以前她也这么干过。但如果笼罩在这样的光芒中入睡……
她关了灯,让房间静静坠入一片漆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