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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刀尖 你怎么敢! ...

  •   “我是薛婉儿。”我说。

      他眸光倒是微微动了动,“你就是薛婉儿?”

      我勾起嘴角笑起来,现在想起来我是八百里淮庄有名的美人儿了?晚了!你已经失去一亲芳泽的机会了。

      为表信物,他走的时候,我还是把那枚子弹放在了他手里。

      萧十一眯着眼睛,坐在窗户上看着我,笑的轻佻,“不怕哥哥跑了再也不回来了?”

      有道理。

      我顺手从桌子上拿起来锋利的剪子,在他锁骨上方划了道深深的血口子。

      “只有我这里有完全消疤的药膏,”我说,“你要是想留道疤,尽管滚。”

      他笑起来,明显是笑我幼稚。

      看破不说破,朋友继续做。他没说话,转身融入夜色,如同他来的时候那般消无声息。

      我看了那暗沉沉的夜色良久,俯身在床榻间捡起了一柄匕首。

      拔开,寒光熠熠。

      这是他方才落下的。

      我手指抚过刀刃。萧十一不是来采花的,他怕是来杀我爹的。

      八月十五日,是个月圆夜。

      这几日我盼星星盼月亮,盼的我吐了血生了病,大半个月瘦了十斤,越发显得西子捧心楚楚可怜。

      爹怕我在出嫁前死了,急着提前了婚期,明天就要把我嫁给汪七老爷。

      我对着镜子描眉画目,涂上了红艳艳的口脂,画上了黛青青的远山眉,贴上了亮晶晶的花钿。再回头时正见萧十一坐在了我窗棂上。

      “你来得可真早。”我讽刺地说。

      “来得早不如来得巧。”他说,“哥哥带你去谒见举人汪老爷。”

      我穿上我最漂亮的凤鸟花卉纹盘金百裥裙,轻轻巧巧跳进了他怀里。

      他笑着搂紧我,脚尖一点,就跳离了这座困了我半生的绮户绣楼。

      风儿笑嘻嘻掠过我的耳边,我紧紧环着他的腰——尽管我其实有点不好意思,但是他实在太快了。

      我只觉得那些街道飞一般向我们身后跑去,我怀疑他不是要带我去杀人,是要把我抢回家。

      但是萧十一带着我翻进了举人老爷府里,那些家丁都烂醉地昏睡着。我很怀疑这其中有他的手笔。

      总之是萧十一把一切都办好了。我走进举人老爷卧房里的时候,他正被捆在椅子上瑟瑟发抖。

      由于他把一切都办的太顺利,导致我觉得没意思了。觉得没意思的我只好把所有的怒气都撒在了举人老爷身上。

      “认得小女子罢,”我笑着拍他的脸,“老东西?”

      汪七愤怒地看着我,嘴被一块破布堵住了,呜呜地说不出话来。

      我好整以暇地拉了把椅子在他面前坐下,“我知道是你在三年前让我爹跟洋鬼子接头的。”

      “你巴结上了他们,他们要建教堂,你就撺掇我爹把二十亩良田卖给了他们。逼的我家佃户卖儿卖女,逼反了他们,带着锄头镰刀围了我家的门。”

      我冷静地看着他。

      这件事堵在我心口三年了,今天说出来的时候,我竟然一点高兴都没有,只剩下无尽的悲哀。
      “这么一来,你既讨好了洋人,又做倒了我家,真是一石二鸟的好计策啊汪老爷。”

      我托着腮看他,歪着头,一根根把他的胡须从脸上揪下来。我揪的肯定很疼,因为他整张脸都在颤抖。

      “可惜你算错了,你遇见了我。”我忽然笑起来,“你爱上了我这张漂亮的脸——该说你是英雄难过美人关呢,还是该说你个老不死的色胆包天呢?”

      “你晓得我爹的性子。我家要是倒了,他第一个卖了我。而你作为弄倒我家的罪魁祸首,他肯定不会把我卖给你。”

      我掰着手指头算,笑眯眯地说:“所以你才给我爹漏了条提防佃户的口风是不是?”

      “这么一来我爹倒是更信任你了。顾不得卖女儿的名声也要把我嫁给你。”

      我握着刀的手指细微地颤抖,像是风中的秋叶。

      “三年前,我才刚刚十三岁。”
      我站起来,看着他说。

      汪七的脸静止了,那双浑浊的脱尽了睫毛的老眼里迸出惧色的光,也许他从来都不明白,女人和男人长着一样的脑子,也是会想事情的。

      我猛然厉喝道:“你怎么敢!”

      一刀直直扎进他胸口,我翻转手腕,血珠迸溅,剜下了一块肉来!

      汪七不要命的挣扎起来,萧十一在不远处抱臂站着,望着我的眸色有点深沉。

      不过我顾不得他,我只是死死盯着汪老爷的脸道:“如果不是你,马四也不会死。”

      我知道他根本不知道马四是谁,没有人关心一个穷得要死的佃户是谁。

      可是我记得,马四是带我去地里玩的人,是在我爹继承家产以前,会往我家送粮食的人,是举着烧火棍赶走我身边不怀好意的男人的人。

      世事就是这么古怪。

      在我十岁以前,我爹爹是个游手好闲的浪荡子弟,我娘是个被他骗来的大家小姐。我们一家三口一穷二白,比那些佃户还不如。

      一切在我十岁的时候都彻头彻尾地变了。我们镇上最大的地主竟然是我爹的爹,他儿子都死光了,没人继承偌大家业,才想起来犄角旮旯里还剩下个没死的,就把他揪了出来。

      我们突然继承了几百亩良田,有了好几家兴旺的铺子,还有祖上传下来的偌大家宅。

      那些与我们为邻为友的佃户,都成了我爹手下的一条狗。无他,这方圆百里的地都是我家的,谁不租我家的地种田,谁就得饿死。

      我呆呆看着像条活鱼一样在椅子上挣扎的汪七,突然开始庆幸我幸亏没死,不然绝对看不到汪七的今天。

      萧十一走了过来,我警觉地往旁边一闪,下意识把匕首往怀里藏了藏。

      “我知道这是你的刀。”我说,“我就用一下。”

      他失笑了,“我只是想说一声,先别往心口扎,容易死得太快。”

      我后知后觉地“哦”了一声。

      那天晚上,我在他的指导下,往汪七的身上扎了三十六刀,直到最后一刀他才咽气。

      他把我拉到庭院里去,洗干净我手上的血,又去揉搓我沾了血的裙摆,结果血没洗去,反倒把盘金绣揉搓坏了。

      我说:“你赔。”

      他按着我肩膀,俯身附在我耳边说:“哥哥我用身子赔好不好?”

      我说:“滚吧。”

      他大笑起来,将那枚子弹递给我,我看了一眼说:“你自己留着吧,我欠你一条命。将来你想杀谁,就来问我借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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