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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麦田里的守望者 ...

  •   如此大的镜子摆在卫生间里,你肯定一下子就会意,那不就是想让每一个人撒泡尿照照自己嘛。

      等我睁眼的时候,已经是第二天上午了。一睁眼看见的还是我昨天说的那七个吓人的大字,他妈的,我非得把他遮上不可了。我想起昨晚自己躺在床上捣鼓了一阵手机,回了数条短信,就没有记忆了。真佩服自己能顶着:XXX,操你大爷!七个大字而安然入睡。我顺手摸索了半响才在被子的深处找到了手机。可以想象着可怜的手机昨晚被无数次的辗压,还好这是货真价实,假一赔十的国产货,不是非一般手机能比的,它还有从两层楼上摔下而完好无损的光荣事迹呢!那事我真需要讲给你听!说是那天我们几个该死的打赌,如果我的手机从二楼摔下去而没有损坏,那另一个家伙就去摸班主任老娘的屁股!你猜结果怎样?那可怜的家伙最后连续叫了一星期的家长!那样的事我们经常做,真的太让人兴奋了,你也真该试试。

      我看看时间,9:24,还早,但又无法继续睡下去,明天才是开学的日子,今天我得找点事情做,像去十字路口看美丽女孩什么的,那我真乐意做,搞不好,还有机会的。

      我爬下床,翻出牙刷,毛巾,洗发水,牙膏,洗面奶,剃须刀……如此一一摆开才发现每次洗漱都有如此繁琐的程序。我提着众多的洗漱品,向洗漱间走去,像极了修车铺提满修车工具的师傅。

      整层楼,因为还没有开学的缘故,还算清静,偶尔从某个地方传来关门的声音,回荡在幽长的走廊里。

      相对于外面看不见的寝室,洗漱间里也是一片整洁,可以看出为了给新生的第一印象不至于产生反感,学校下了不少功夫。墙壁上有一块大镜子,如此大的镜子摆在卫生间里,你肯定一下子就会意,那不就是想让每一个人撒泡尿照照自己嘛,就是深刻的告诉你,你□□有鸟就别在往里装逼了!不知道女生那边有没有。他妈的,真是好笑的要死,我老是想着女人什么的。当然我作为男人我也免不了,现在要撒泡尿照照自己,但是他妈的我却怎么也尿不出来。那得怪小便池上面那句该死的:先前一小步,文明一大步。真他妈的,看着它我实在尿不出来,该死的阿姆斯特朗留下这么一句就撒手人寰,让别人有机可趁,在撒尿这件事上折磨我!我索性不尿了,就去照照镜子。早说过这是每个人都不能避免的。

      镜子里的我拥有接近标准的倒三角身材加上古铜色的肤色,这可是每个少妇日思夜想的对象。我即便从来没有特别去健身房练过,但六块腹肌还是标标准准的镶嵌在我的小腹上。肱二头肌,三角肌什么的都规规矩矩的长在哪里。所以在篮球场上都能听见:“嘿,小子,身体不错哦。”的赞誉。我也乐于在镜子前欣赏我的身材,没人的时候还会学学李小龙大叫几声比划比划。

      洗漱回来,我打算把寝室打扫干净。

      我首先把我的床一咕噜卷到床头。再拿着扫帚把床上,书柜,衣橱里遗留下的杂物一股脑,扫到底下。接着把地上的一切毫无保留的推到走廊上,虽然费了我九牛二虎之力,使完了吃奶的力气,但这样毫无保留,彻彻底底的清扫还是方便好多。最后我又用拖布把地拖了一遍,这样我在灰飞烟舞的空气里忙活了一阵之后,我累到在床上。

      我躺在床上,看看手机,却没有人联系我。这我早该知道的,可我还是忍不住看了看,这件事真让我恼火。所以我把手机甩到一边,拿起我走到哪里就带到哪里的小说《麦田里的守望者》。这可是我的宝贝,我最喜欢的小说,尤其是里面这一段:有那么一群小孩子在一大块麦田里做游戏。几千几万个小孩子,附近没有一个人——没有一个大人,我是说——除了我。我呢,就站在那混账的悬崖边。我的职务是在那儿守望,要是有哪个孩子往悬崖边本来,我就把他捉住——我是说孩子们都在狂奔,也不知道自己在往哪儿跑,我得从什么地方出来,把他们捉住。我整天就干这样的事。我只是想当个麦田里的守望者。我从一看到它的书名就爱上了它,就像它是一块巨大的磁铁,深深的把我吸引住了,以至于我一口气把它读完。我不知道现在我是第几次捧起它,但是怎么都不会觉得腻,不会感到乏味,即使我早已熟读了,牢记了每个细节,相反每次读都有不同的感受,甚至你随便翻看一页都可以顺利的吸引你读下去。

      塞林格充满神秘和传奇色彩的一生就留下了这么一部著作。这部被大多数人认作消极,反叛,悲观的巨作。甚至因为这样那样的原因它一度成为禁书。例如刺杀里根总统的凶手约翰.大卫.辛克利,在他的宾馆房间里搜出这本《麦田里的守望者》,又或者马克.大卫.查普曼杀害了“甲壳虫乐队”主唱约翰.列侬后,他对外界说,他杀约翰.列侬的原因都写在这本《麦田里的守望者》里,这真是好笑,怎么不说是因为他们的名字里都有大卫,而有杀人倾向。我就从来没有读出什么消极,悲观之类的思想,更不会有什么想杀人的想法。这可不是因为我和书里面的主人公霍林顿一样个性十足,而又风流倜傥,有强烈的反叛心理,厌恶着音乐,电影,球赛……相反我爱着音乐,电影,球赛……篮球是我的命,而音乐就是我的魂。我曾一度因为喜欢音乐而满腔热血的买了一把吉他,苦练了几个月,但是最总还是发现自己没有那方面的天赋而不得不放弃,这种丢脸的事最好不要提,偷偷自己藏着就好。我的目标是,一本书,一部相机,一首歌,死在旅途中。

      为了购买这本书,我还费了好大的劲。因为我居住的小城太小。文学作品怎么能抢占那些什么英语辅导书,单词速记,习题册,高考题集……之类的,反正剧是那一类培养国家栋梁的书籍,更何况《麦田里的守望者》,还有毒害读者思想我嫌疑,更是不能摆上大雅之堂。

      那是我十四五岁的时候,第一次用省下来的钱,以找朋友我借口,走遍了周边的县城省城然后每个书店图书馆都找了个遍,最后终于在省城的旧书交易市场,以十块钱的贱价斩获。我如获至宝,一连几天就捧着它读完,并不忘每次出门的时候都带上它。

      我越看越起劲,一口气看了几十页,直到中午的太阳直射到室内,我才感到肚子饿得直呼大爷了。我起身,从该死的行李箱里掏出在火车上吃剩的面包,纯牛奶,和苹果。我把苹果用纸巾擦了一遍,我懒得去洗手间做什么撒尿照镜子的事,就把早餐和午餐和一起吃了。也许是赶了几天路,从劳累中没有恢复过来。我实在不想吃什么饭,咽下几口杂物之后就再也咽不下去了。

      明天就是开学的日子了。我打算接下来的时间用来熟悉校园,这他妈简直用了我半条命换来的大学校园。我非要看个透彻。

      自行车这个交通工具总会与大学生这个称呼相伴而生,即使四个轮子的基本上赌满了校园里的人行道。很显然,Y大学子也不是吃素的,甘于寂寞落后的,不少人以大款的名义腐朽了太多的自行车。我看着满目铁锈开花的自行车,不经有收废铁赚大钱的梦想——我有一个梦想,半夜两点,偷卖废铁。校园的路上陆陆续续有带着大包小包独自一人,或者七大妈八大姨,拖儿带女簇拥着的新生,那架势比古时候中了状元还高兴,甚至笑容直接跟着他们,一路泛滥。偶尔还会有满脸通红的新生,羞涩的向我问路什么的。然后我就装作一副很学长的样子,淡定的收往天上一指,那是通往天堂的路。这招真是屡试不爽,我甚至希望他们排着队来问我。让我给他们指点迷经,当然那是完全免费的,我才不会要他们一个子儿。

      我顺着大道盲目的走着,尽量不去管指点迷经的事。我走到湖边,找了个长椅坐下。有湖,有长椅真是件好事,以后无聊了可以钓个鱼什么的。看着湖,我却他妈的想着突然有个美女落水了,然后我怎样怎样英雄的营救……我想着这该死的东西。我想我可以去见孔子了。

      以9月份的时间来看。整个校园里哪里都没有呈现一点秋天的气息。头顶的烈日,郁郁葱葱的垂柳,湖中摇曳的水草无处不在告诉你夏天还没有离去。这该死的夏天,就像垂死的人迟迟不肯闭眼。整个湖面被翠绿的杨柳团团围绕着,柳条垂到湖中,根生在湖中,树荫也在湖中……微风过处,柳条摆动,荡起阵阵涟漪。北面是图书馆突兀的耸立着,就是昨天让我晕头转向的该死的家伙,我真应该炸了它。一副不可磨灭的气势,压倒一切,看到它的每一角,我都恨得要死。

      现在,我的对面有一群人以人工瀑布为背景拍什么该死的婚纱照,这真是蠢的要死。新娘的婚纱太长,以至于新郎闪躲不及,在筛选背景的过程中,一脚踩到了裙角。新娘一个跌咧,差点摔个大空翻,还好婚纱也完好无损。这真让我好笑的要死。新娘强忍着小宇宙没有爆发,目前为止,淑女的招牌还得继续打。只是用眼狠狠的看了一眼新郎,这意思是说:死相!晚上在收拾你!新郎一脸的无辜。此时,摄影师再喊:“靠近一点,在靠近一点,好,一,二,三。茄子……”茄子这神物,将改变世界。墨绿的湖面上,飘着几片装饰用的扁舟,随着水波跟着风向漫无目的的飘着。湖边有哭闹着要坐船的小孩,有调情的情侣,有以棋会友的老人……看起来好像很祥和的样子,当然这里最不和谐的是我,正在消磨时间的人。

      大多时候,我喜欢一个人坐着。像个傻子一样,我骨子里是一个安静的人,不善于表达。所以像什么约会啦聚会啦之类的,我都一一婉拒。和别人坐一起,打发该死的无聊时间,那真会要了我的命,那简直尬尴的要死。而一个人就不同,无聊是时间可以看着水中的瓶子就打发一大把,甚至看着自己的手指都能很好的消耗时间,最重要的是,你不用担心有人会问你,那瓶子是谁丢进去的?或者你的手指跟别人的有什么不同吗之类的愚蠢问题。

      我靠向长椅任由阳光随着柳条,在我的身上跳跃,轻闭着眼,耳旁是风的声音,鸟的声音和不远处情侣嬉闹的笑声,我仿佛回到了家乡,在那溪水旁……

      离开家已经7天了。我他妈的真有点想家,想那些不能卖钱的家伙。虽然我从小就在寄宿学校上学,离开十天半个月的都是小事。但是这次不同,这次沿着祖国跨度最大的直线腾冲——漠河一路北上,别人还以为我是要北上抗日呢!来到这举目无亲,甚至到过云南都很少,提起云南就像听神话故事的地方,早已习惯一个人在外的我,还是难免有点乡愁。

      这时,习惯跟我一样安静躺在包里的手机“吱吱吱”的震动起来,我还以为是谁的手机响了,根本就忘了我也是有手机的人。

      我看手机屏幕上显示:来电归属地:云南。不用想我也知道,那一定是我妈。一来知道我新号码的人不多,而来现在经济这么不景气,谁敢打长途,没事跟你吹个“最近吃啥?”“没有失眠吧?”之类的。

      “喂,妈”接通后,不出意外的,果然是我妈妈。

      “路上顺利吗?到了怎么也不打个电话回家?那边人怎么样?和同学,老师相处的好吧?”妈妈滔滔不绝的说过着,我真怀疑她是不是之前写好了,再来念的。

      “到那边你可要听话啊!那里可不像家里,一切由着你。饭要多吃,不要在自己身上省钱,要好好学习,听老师的安排,不要想别的。”妈妈没有歇,一口继续说道。她以为我会打断她呢,可我根本就想都没有想过要打断她说话。之前也没有这样的经历。

      我握着手机,紧贴着耳朵听着妈妈的话。甚至手心里都出了汗,但是妈妈还在继续说着,不时来几句:“你这小子,还是在听的吧?”

      “在的,在的。”我连忙答应。之所以妈妈这样问是因为,又一次她给我打电话,她不住的教育我,容不得我插半句话,我就把手机放下,就不管了,后来我同学看见了,疑惑:怎么子澔的手机里,有人在说话。就拿起手机:喂喂喂了几声。其结果可想而知。

      妈妈约莫说了十几分钟后,终于挂了。看来稿子写的不是很多,我捣鼓了一下手机,确定想不起来该联系谁之后,还是揣回兜里。时间过的真他妈快,才接了个电话就到下午了。刚刚在我打电话的时候,因为说的家乡话,一直有人在这边张望,以为我是在用暗语,商量着做什么坏事。我真他妈担心他们是不是报警了。湖边的情侣现在已经不在了,也许是去更适合笑的地方开怀大笑去了。我之所以提起这情侣,并不是打算跑到他们面前,揪起那男孩的衣领,质问他:你他妈为什么笑,没有笑过啊?我可不是那么暴力的人,只是这下午,突然安静下来的校园,突然不适应。突然进入一个陌生的环境里,确实会感到不适,不然你忽然跳湖水里待上一分钟试试。

      夕阳斜挂在垂柳枝头,归巢的小鸟低空飞过,金黄色波光粼粼的湖水,一波接一波的向我的脚边输送着金光。整个校园裹上一层金光……

      我草草的在学校门口解决了胃的问题。目前我还没有适应这里的口味,真是淡而无味。

      最后我只能百无聊赖的回到寝室。

      不出意外的,寝室还是没有来人。看来他们都没有我爱学习是铁定的了,我不禁为这样的想法自豪起来,我甚至开始希望,他们几个混蛋最好都别来,那样我就可以作为爱学习的榜样,在主席台上露个脸,供人们像看猴子一样看我。

      我坐在早上被我打扫的,亮的刺眼的寝室。掏出手机给所剩无几的所谓朋友发什么“我到啦”“一切很顺利啦”“美女很多啦”“环境差的要死啦”“饭淡而无味啦”之类的无聊信息。实际上谁会在乎这些,我也没有指望他们收到短信,就像中了彩票一样看上一眼,甚至别指望有回复什么的。我关手机,躺在床上看早上看的小说。当然你可别担心我有什么自闭症,或者孤僻什么的。我只是不善于表达,不擅长说话,不乐于说话。更重要的是,我一个人也不会感到无聊。嘴对我来说,无非就是为了你保持生命的延续,而增加原料的进口端。我甚至保证,如果可以用□□或者别的什么吃饭,我绝对可以省去嘴这个无聊的要死的器官。

      当然我现在应该想的是:明天就是新生报到日了。新生活就要开始了!

      这样想着,我却他妈的睡着了。该死的,那时候还是天大亮这呢,我却那样睡着了,这事真让人恼火,也真是不可思议,这是对我而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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