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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喋血楼 ...
李歌歌回扬州后不久,我心里盘算,也该离开雁门了。
我身世不太寻常,来北地也是为了躲风头,从不敢透露真实身份和名姓。
旁人只知我姓楚,排行老三,便唤我“楚三姑娘”。其实我不叫楚三,只是走一个地方换一个名字。这边叫楚三,那边叫何四,张五李六赵七都用过——只要不喊我王八就成。
我叫秦灵,巫山人,是个专以坑蒙拐骗为生的......不,不能这么说,其实我是个胸怀大义、兼济天下、德才兼备、容貌倾城的——一个混混。
我确实很混。
小时候往酒坛里扔过虾蟆,捉竹节虫吓唬客人,还在大半夜里拎起竹棒,追着一个小贼揍了足足十里。
山上的人家大都养恶狗防盗,我问师父为何酒庄不养狗,师父说:“有你就够了。”
我察觉到奇怪的意味,师父撂下茶杯,改口道:“给你一寸破布,你都能裹成披风装大侠,难道不是有你就够了?”
这话......倒是属实。
至于躲什么风头——
我曾为了一个人,劫过囚,打过官差,烧过他们的马厩。
当然这并非是根本原因。参与动//乱的人太多,我又太小,官府文书上压根没有我的名字。我躲风头,是因为我揍官差一时兴起时,不小心认错了人,打残了一位游经巫山的小少爷。
小少爷一事无成,也就好看一个优点。他自认为貌美如花,除了自己的脸谁都不爱,却因我破了相,左边眉头留下了长长的疤痕。
这对他而言,可谓是天崩地裂的打击。
他指使几个喽啰围攻我,却被我统统掀翻在地——耻辱翻倍。
他忍无可忍亲自动手,我用打狗棒法把他钳制在地,整个人压在他身上,当着满街人的面逼问他:“你还敢不敢打我?敢不敢打我?”
小少爷双目赤红,“从我身上滚下去!”
“你道歉我就饶了你。”
“休想!”
“道歉!”
“休想!”
......
我大约明白傅苍被李歌歌钳制住的心情了。
因为小少爷被我欺负时,他也疯掉了。
我没李歌歌那么好脾气,我很固执的。两个固执的人撞在一处,活像是两轮不共戴天的太阳相撞,不争个你死我活,不会罢休。
我凭着从小天不怕地不怕的功夫占了上风,周围还好奇地围了一圈看客,于是......
于是小少爷哭了。
于是我傻了。
他竟然哭了哎......
我看不得别人哭。师父从小教育我,男子汉大丈夫,不能轻易流泪,我得比大丈夫还大丈夫,才能在这乱世混出一席之地。
而如今,我居然把一个大丈夫欺负哭了。
我顿觉手足无措,一时竟不知是继续坐在他身上好,还是赶紧下来好。
我想了想,怕他还手,便没挪屁股,慌里慌张地用袖子给他擦脸,一边擦一边哄,“乖啊,咱们是坚强的好孩子,咱们不哭......”
瞧瞧,我说得够委婉、够贴心了吧?可他鼓足气力把我推下去,崩溃般朝我喊道:“滚!”
我摔了个屁股墩,尾骨疼得厉害,一时也有些委屈,指着他骂道:“白眼狼!”
——虽然我也不知道白眼狼是什么狼,骂就对了。
“滚滚滚!”他狠狠抹眼泪,挥着拳头要扑来。但他的小喽啰们挺会看眼色,将拳打脚踢的他拉走了。
我本以为事情到此为止。
谁知夜里,他不依不饶地追到酒庄。
他来得真不巧啊。巫山当时贼多,我误把他们当成猖狂的小贼,劈头盖脸又打了一顿,若非师父出面,他们半条命就没了。
他没有再哭,只捂着额角的疤痕,忍辱负重般指着我,“你......你给我等着!我傅知遥今生今世,就算把你追杀到天涯海角,也要取了你秦灵的性命!”
师父让我跪下来道歉,我不肯。男儿膝下是黄金,我比男子汉还要大丈夫,那我膝下的分量可比黄金贵多了,怎可随便下跪?
我将碎瓷片一转,也划破了自己的左边眉角。
“你满意了吧?”我瞪着他,攥着拳头,用半生力气大喊:“呸!”
那时我才十岁,傅少爷才十二岁,脑中却深深刻下了彼此的名姓,就因为这“血海深仇”,就因为当街的一番欺辱,和两人额角的两道疤。
我没想到,傅知遥说到做到。
我更没想到,他不是一般的小少爷。他家不是当官的,是招募死士和刺客的——江湖人称,“喋血楼”。
喋血楼传了好几代,到傅少爷这一代,已经日渐式微,变成了声色犬马的场所。
后来傅知遥接管了“喋血楼”,发愤图强,一扫迂腐风气,竟让这组织起死回生。
短短十年,“喋血楼”不动声色地铲除了许多匪窝,还将势力渗入到京城和朝堂,成了一道难以捉摸的暗网。
也真应了那句“君子报仇,十年不晚”,傅知遥发迹之后,居然还记得我。
他专派杀手来巫山找我,就守在酒庄前。我不在酒庄,躲过一劫,但听村里的人说,杀手来势汹汹,仿佛不取我人头就不会罢休。
我远远没料到傅知遥如此小气,连少时的矛盾都放在心上;可我长大后,忽然悟了那天的事情有多么折辱他自尊。
像韩信这种受了胯下之辱还赏官的人是少数,何况傅知遥不是韩信,何况他手底下的人,都是杀手、死士和刺客。
我再不敢回巫山去。
甚至一见“喋血楼”的人,都怀疑是傅知遥派来追踪我的。
这年头,江山大都平定,最乱的地方是北疆。这里死人比活人多,日子不好过,且随时可能被蛮人屠城。我揣测他们不敢来,战战兢兢地跑到北疆,开了酒馆谋生。
头些年,确实没碰到他的人。
后来碰到一个人,我立马搬家。
雁门最乱,却是我定居最长的地方,足足有三年。
我和雁门关的小将士们都混成了兄弟,还有几个的小将士们腼腆地递来香囊。香囊之中,有好些花都是可以酿酒的,我拆了封,全都倒在酒里,嘿嘿笑道:“多谢了啊,这香囊真好用。”
小将士往后便离了雁门。我问为何,他的战友们打趣,说是心碎了。
我哪里不知道他们的想法。
可我实在没有成亲的心思。
闲暇时听听话本故事,撮合撮合闹别扭的小鸳鸯,结识些志同道合的朋友,过成这样,我也就知足了。
我本可以等傅苍和李歌歌成完婚再走。
之所以这般匆忙,也是因为......
一天晚上,有位喋血楼的杀手找上门来,用刀抵住了我的脖颈。
我来了~和隔壁的《弥留之际》交替更新,未悬游写得有点难受,写一些古言来找找感觉。
难得啊,这本文看起来终于不那么苦大仇深qvq
顺便吆喝一声,《江山入酒》广播剧出啦,猫耳和漫播都有~编剧挺创新地改了改,加了她的想法故事,改成了GL。但既然还要写这本书,里面的人还是BG的,官配是秦灵x傅知遥。
大家感兴趣可以去听听,帮他们宣传一下qvq。
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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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 喋血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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