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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晨昏线 ...

  •   车子停在了贝克街和牛津街的交叉路口,晕在天边的光辨不清是灯火还是错觉,却隐隐让时谒意识到了黎明的前夕。
      可现在也不过是凌晨两点。
      车稳稳停住,时谒还没来得及开口,便见到李卓纣已经拉开了车门。
      她的手搭在方向盘上,食指一下一下地轻叩着,仿佛在思虑着什么。
      “你可以走了。”他拿回了自己的吉他,立在灯下,映出了狭长的黑影。
      他不知何时已套上了外套,一只手插着兜,一脸的漠然。
      似是意识到了他话中的排斥,时谒也不勉强了,只意味不明地笑了笑,便一踩油门扬长而去。
      同样的黑,很快便已看不见影。
      他侧过头,望着那一处幽深的黑,眼睛仿佛坠入了落崖。
      这个城市,依旧是冰冷的。

      —

      时谒被风灌得有点冷,便关上了敞篷。
      手机屏幕上不停闪烁着简言的微信头像,打了又挂,挂了又打,似是不打到她接就不罢休。
      她一阵头疼,还是摁了接听。
      手机连着车载音响,下一秒,简言尖锐的声音便像3D环绕一样蹦了出来。
      “时谒!我他妈一个人穿着吊带站在门口等你,你居然给我跑了!我感冒了你负责吗!我不管你在跟哪个野男人私奔,现在赶紧回来接我!”
      绝了。
      时谒在脑子里组织了一下语言,不知道该怎么跟她解释,便随意扯了个理由:“里面太闷了,我就出来兜兜风。”继而将话题转到她身上,“你不是跟那个英国小奶狗玩得正欢嘛,我哪好意思打扰你啊。”
      所谓英国小奶狗,就是她刚刚在夜店偶遇的高中生,金色卷毛,一对勾人的蓝色眼眸,笑起来还有两个酒窝,轻而易举地就把简言的心思给勾走了。
      “我……我哪有……”果然,一聊到桃花运,简言就是一任人宰割的羔羊。 “咳,他叫艾德文,虽然年龄是有点小,但是我的菜啊!”
      时谒无语,不想再听她絮絮叨叨下去,直接打断:“好了,我到了,给你三秒钟滚出来。”
      随后她便见到一颗脑袋从门口伸了出来,往外扫了一圈,似乎确定了什么,随后才小跑了出来。
      一瞬间不想让这个人上车了。
      简言还是上了车。
      “话说你刚刚跑哪儿了,我一出门连车都没影儿了。”她说着,突然从包里掏出独立包装的卸妆棉,一手举着镜子,开始卸起了妆。
      时谒不想说在落日酒吧里遇到的事,便道:“就随便找了个酒吧坐了会儿。你怎么不回去再卸?”
      “懒,在这卸多好,卸完直接扔了。回去还得纠结半个小时。”她的眼线已经完全转移到了卸妆棉上,一只眼浓烈一只眼素净,看起来十分诡异。
      “咦,这是什么?”她说着,突然瞥到了座椅下躺着一个拨片,上面还印了字。
      她弯腰捡了起来,靠着路边闪过的一丝光,勉强看清了上面的内容:“No matter be daytime how endless……”
      “The night always wants advent.”时谒接上了下半句。
      是高尔基的一句话。
      ——不管是白昼多么漫长,黑夜总是要来临的。
      和莎士比亚的那句话恰恰相反,她曾经有段时间老是将这两句话混淆在一起。但不知道哪一天开始,就突然分清了。
      “什么时候学的乐器,你不是一向对乐器不感兴趣的吗?”简言想了半天也没想明白,这个从外观到内在都与时谒毫不相关的东西是从哪儿冒出来的。
      还记得高中那会儿学校里办了什么校园十佳歌手,当时有一个小有名气的男同学上去弹了一首钢琴版的《天空之城》,简言看了很是心动,拉着时谒一块去报了个班,成为了音乐机构里独有的两个大龄学童,结果才上了半节课,简言就因为叶迁一句“要不要开黑”给带跑了,剩下时谒一个人对着老师弹了一下午的魔音。
      事实证明,这两个人一个没什么音乐天赋,一个时常三分钟热度,后来就索性都不去上了。
      她用眼角的余光瞥了一眼带了些刮痕的薄片,眼中沁出了清浅的笑意。
      “刚刚。”

      —

      第二天,时谒窝在被窝里睡到了大中午,直到一个电话拨了过来,才把她从睡梦中摇醒。
      她揉了一把脸,才勉强将眼睛睁开一半。
      “Here is Aurora.”她的声音里带着浓厚的睡意,听起来低沉了不少。
      “时谒,”那边的人默了一瞬,才缓缓开口。
      两边同时沉默。
      这个声音,时谒当然认得,当时若不是因为他,叶迁也不会摊上事儿。
      “你怎么会有我的号码?”她来到伦敦后就换了号码,知道的也只有身边最亲近的人,所以她压根就没有想到陈鸣会打过来。
      那边没回答。
      她了然了:“是简言给的吧。”
      “时谒,别赌气了,回来吧。”陈鸣叹了一口气,声音里满是掩不下的倦怠,“叶迁的事,我很抱歉,可是……”
      “别跟我提叶迁,你不配。”她打断了他,睡意早已被这一打岔烟消云散。
      “你要知道,原本该死在那的人是你。”她冷冷地说着,那只握着手机的手因为用力而指节发白,“你也不必再道歉了,就算你说上万句对不起,也换不回一个叶迁。”
      “你有什么资格认为,你和他是一类人?”
      她掐断了电话。
      一瞬间的脱力,让她恍若离开水的鱼,周遭都是干涸的空气,竭力地将她从氧气里拉扯出来,让她感到绝望。
      距离叶迁的死已经过去半年多了,可她依旧活在自己的世界里,锁上了门窗。
      口袋里突然滑出一个冰凉的物件,和她还带有被子余温的肌肤形成了鲜明的对比。
      是昨天简言在车里见到的那个拨片。
      她突然便有了别的想法。

      —

      晚上八点,伦敦刚刚进入夜幕,那间名不见经传的小酒吧也随之挂上了“正在营业”的招牌。
      少年背着吉他,略微单薄的黑色衬衫映出了他后背流畅的肌肉线条,他一脸漠然,推开了门。
      铃铛响了一下,从他的发间擦过。
      “嘿,迪安,”保罗正在擦酒杯,爽朗地朝他打了个招呼。
      李卓纣刚进来的时候就发现了,今天的酒吧异常空荡,没有一个客人。
      他觉得奇怪,询问了一句保罗。
      “老板说,今晚酒吧被人包场了,应该是还没来吧。”保罗不太确定,当时也没敢多问,把酒杯都擦干净了就在一边刷起了油管,声音外放,略显嘈杂。
      李卓纣也不再说什么,走到一边给吉他试音,丝毫不受那边杂音的影响。
      他买了新的拨片,旧的那个不知道什么时候丢了,他找了一晚上也没找到,最后索性去买了个新的,就是略微可惜,丢的恰恰是那个刻了字的。
      其实在拨片上刻字并不是他最初的想法,是他去买的时候恰恰遇上了一位手艺人,在路边雕刻。
      他驻足观看了片刻,引来了目光。
      那人问他是否有东西要雕刻,他摇了摇头,说只是碰巧路过。
      而当时,他正拮据得连买一碗泡面都要思忖半天,便婉言拒绝了。
      似是看出了他的困窘,那人也不再强求,见到他背上的吉他,笑问他是否有拨片。他点了点头,递了出去。
      随后那人打量了一下拨片的大小,决定送他一次雕刻的机会,便问了他一句是否有什么印象深刻的句子或单词。
      他便突然想起了这句话。
      ——不管是白昼多么漫长,黑夜总是要来临的。
      原句有些长,刻在拨片上小到近乎看不见,但终究是多了一个专属于他的印记。
      这个见证了他最困难的时候,陪着他成长的标记,他却未曾想过终有一天会不见。
      时针慢慢转动,渐渐夜已深,那位包场的客人却依然没有出现。
      直至临近十一点,保罗才走过来,拍了拍他的肩膀告诉他,那位客人临时有事,不来了,让他先回去。
      他点了点头,情绪没有什么起伏,于他而言,在哪待着,待多久,都一样。
      无论在哪,他始终找不到一丝的归属感。
      经过那条已经走了快半年的路,他还是头一回目睹这里形形色色的人。许是因为这个点不早也不晚,恰好碰上了店铺打烊,许多店家见他是个亚洲面孔,礼貌性地与他搭了两句。
      这样的体验陌生又疏离,李卓纣没跟他们多说,垂下眼帘不再与人对视,为了躲开这样的烟火气,他从包里掏出了耳机。
      播放列表的第一首歌是The Chordettes的《Mr Sandman》。
      歌词就像水一样流了出来,可他却预感到了这夜即将无眠。

      Mr. Sandman, bring me a dream
      (造梦精灵,请给我一个梦吧)

      Make him the cutest that I\\\'ve ever seen
      (让他成为我所见之人中最可爱的那个)

      Give him two lips like roses and clover
      (再给他两片玫瑰和三叶草般的嘴唇)

      Then tell him that his lonesome nights are over
      (然后告诉他,他的孤寂长夜已经过去)

      Sandman, I\\\'m so alone
      (造梦精灵,我是如此孤独)

      Don\\\'t have nobody to call my own
      (怎么没有一个关心我的人呢)

      ……

      他这一天过得不算糟糕,可莫名的,他却暗暗期盼造梦精灵能在这一晚给予他一个美梦。
      这不知道该不该被称为病症的孤独。

      —

      第二天李卓纣照常来到了落日酒吧,和昨天的情景一样,没有一个客人。
      他向保罗投去询问的眼神,得到的依旧是“我也不知道”的回答。
      不知道为什么,他隐隐觉得,这一切似乎都在针对他,尽管这件事看上去和他没有任何关联。
      这样的情况持续了大约一周后,保罗实在是沉不住气了,险些在酒吧里破口大骂。尽管连续一周不用工作,但这种被人戏耍的心情却并不能让人好受。
      李卓纣当然也知道。
      他心里大概有了答案。
      又是熬到了十一点,待老板传来消息让他回去时,时隔多日,他终于开口问了第一个问题。
      ——能不能将那位客人的联系方式给我?如果方便的话。
      老板有些疑惑,但因他平日里做事极有条理,虽寡言少语,但胜在实在,还是把那一串电话号码发给了他。他并不很在意一间小酒吧的生意,当初开的时候不过是为了让自己有一处休憩之地,营业额的多或少,他也并不关注。
      李卓纣道了声谢,望着手机屏幕上那串陌生的数字,黑色的眸子里不知装了什么,愈发地浓郁了起来。
      犹豫了片刻,他还是摁下了拨出键。
      铃声响了三下,很快便有人接听了,但是第一时间并没有开口。
      他在心里长叹一声,还真被他猜对了。
      “别闹了。”他说的是中文,声音里有不加掩饰的疲惫,一瞬间让他想起了柯尼塞格上的风。
      那边的人似乎早有预料,带着几分矜不住的笑意道:“但我赌赢了不是吗?”她似乎站在空旷的房间里,隐约还能听到回声,“你终究还是找来了。”
      “我跟你不一样,没有时间陪你玩暧昧的游戏。”李卓纣道。
      他从见到她的第一眼起就知道她不会在伦敦久留,她的英语发音很标准,却是英式和美式混杂着说的,一眼就能看出来她受的是国内的教育,他也是在中国生长了十八年的人,自然知道国内的英语发音并不注重分开英音和美英,但能像她这样在各个国家之间来去自如的人,必定家庭优渥,和他是云泥之别。
      他一个穷学生,一个人支撑着昂贵的学费和房租,甚至连一张机票的钱都掏不出来,而她却能轻易地开着超跑,不费吹灰之力地就能将他工作的酒吧包下来。他也知道,她看他的眼神绝不是喜欢,只是一种对猎物的好奇与势在必得,是一种居高临下的新鲜感,而当某一天她厌倦了,她将毫不留情地将他弃之如履。
      她玩得起,可他赔不起。
      她的代价或许只是□□愉,可他的代价却是永无归路。
      就像是昼和夜,中间永远隔着晨昏线。
      如果在开始这场游戏之前,他便已经预知到结果会是死无葬身之地,拿他何必参与这场必输的豪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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